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劳动者连续工作满10年,企业是否一定要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连续订立的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企业是否一定要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实务中,由于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关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的理解不同,导致裁审机构对该类纠纷的处理不一。本文认为,应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提出订立劳动合同的请求即可。不管是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还是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都应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相似文献   

2.
案情简介 魏某于1999年1月10日与某公司签订5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日,双方经协商一致又签订了一份5年期限的劳动合同。2008年12月8日,某公司发给魏某一份意见征求函,意见函上写明:“您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将于2009年1月9日到期,因届时您与公司劳动关系满10年,公司决定在保持原有合同约定条件的基础上,与您续签无固定期限或5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请考虑并在50日内向公司人事部门作出书面回复,若不予回复,公司则认为您同意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相似文献   

3.
本刊2009年第11期《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举证责任与合同内容如何规范》(作者樊亮、林建益,以下简称“樊文”)曾就该问题进行了探讨,其结论为:是否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负有举证责任。换言之.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存在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况.就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此.笔者有不同的看法.现略述如下:  相似文献   

4.
《劳动合同法》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未作重大调整,而是主要通过对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权、终止权的调整,平衡了劳动合同解除制度和劳动合同终止制度,这使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实际价值相差无己。因此,用人单位与其规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不如提高劳动关系解除、终止的能力。  相似文献   

5.
问:张某2001年6月进入某集团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2008年1月集团公司安排张某到其下属子公司某销售公司工作,张某与销售公司重新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2013年1月,劳动合同期满,销售公司同意与张某续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张某要求销售公司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张某的请求能否得到支持?  相似文献   

6.
申请人薛某于2008年6月28日进入被申请人山东某物流公司干财务工作,并于2008年7月5日与该物流公司签订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2009年7月5日劳动合同期满后,物流公司与薛某续签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201O年6月6日,被申请人书面告知申请人劳功合同将于2010午7月8日届满终止。申请人认为,白己在被申请人物流公司已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遂提出仲裁申请。  相似文献   

7.
案情简介 申请人蔡某于1998年10月进入被申请人某机场从事服务员岗位。1998年10月30日,双方订立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期满后被申请人逐年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双方最后一次订立的劳动合同期限为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因合同期满时申请人处于孕期,被申请人没有终止劳动合同。2009年3月2日,被申请人书面告知申请人劳动合同续延至哺乳期届满终止,即2009年5月11日结束。申请人认为,自己在被申请人某机场已连续工作10年以上,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遂提出仲裁申请。  相似文献   

8.
有问有答     
《中国劳动科学》2006,(6):43-44
2002年9月北京某科技公司与王某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在双方当事人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还签订了《员工保密协议》。根据《员工保密协议》的约定,王某在公司工作期间应当为企业保守技术秘密,无论这些技术秘密在商业上是否有实际的价值。王某为企业保守秘密分为在公司任职期间和离职以后两个部分,如果职工违约应当向公司支付违约金50万元。2005年5月王某在未告知本公司的情况下,作为股东与他人成立了与所在公司业务相同的股份公司,并在2005年底辞职。2006年1月北京臬科技公司通过工商局查询得知了王某与他人合办公司的情况,公司可以要求王某按《员工保密协议》的约定支付50万元违约金吗?  相似文献   

9.
陆某于1999年7月入职某公司工作,2011年6月50日劳动合同到期,陆某在公司工作已满10年。2011年6月27日,公司口头提出与陆某“终止劳动合同”并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陆某工作到6月29日离开单位,离开时也未提出要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以为陆某同意终止劳动合同,在2011年7月7日公司寄出了“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同时陆某寄出了向公司提出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书面申请,陆某收到公司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书后,即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8万元。  相似文献   

10.
王某2006年1月1日与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至2008年1月1日,任该公司部门主管.2007年3月20日,该公司作出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其内容为:“王某,你与本单位2006年1月1日签订了两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严重失职、玩忽职守,根据《劳动法》第7条规定,决定从2007年3月20日起解除劳动合同,无经济补偿金。”在王某仍然上班的情况下,该公司将通知书在公告栏内张贴。王某对此处理决定不服,于2007年3月21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请求撤销该处理决定。  相似文献   

11.
案情简介 王某于2011年11月申请仲裁,称于2007年7月21日进入某销售公司,从事财务工作,后因工作出色,于2010年8月1日被任命为公司财务总监并重新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却于2011年3月1日无任何理由解除了劳动合同,现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并支付恢复之日起的工资。  相似文献   

12.
案情简介 王某于2001年1月1日到某印务公司工作,工作岗位为会计。某印务公司于2008年6月1日与王某签订2年期劳动合同,期限从2008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  相似文献   

13.
《中国劳动科学》2012,(9):47-50
刘某于2012年4月14日申请仲裁,称1995年8月起在上海杰胜公司工作,2005年9月起在上海杰利公司工作,签订有2007年5月;31日至2012年5月31日的劳动合同。2012年5月10日,刘某向杰利公司提出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请求。  相似文献   

14.
《中国劳动科学》2014,(6):45-48
案情简介 沈某于2004年4月6日进入顺达公司,任工程部技术工程师,双方签订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3年7月3日,顺达公司找到沈某,称同一集团下的另外一家公司——利达公司因业务拓展,急需技术工程师,希望沈某能到该公司工作,并告知利达公司将提升其为工程部负贵人。7月21日,顺达公司与沈某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并约定沈某与利达公司建立劳动关系,沈某在顺达公司期间的工作年限由利达公司予以确认,并连续计算。8月1日,沈某来到利达公司上班,并与利达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9月18日,利达公司以沈某在2012年11月至2015年5月期间存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为由解除沈某劳动合同,沈某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相似文献   

15.
案情简介 ■2006年12月,杨某进入某社区行政事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某社区)从事道口安全员工作,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2011年8月,杨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双方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即2009年1月1日起,每月支付二倍工资至2011年8月。争议焦点■如何确认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相似文献   

16.
申请人陈某,女,1962年出生,1983年参加工作,1988年调入原宏运进出口公司(系国有企业),1995年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17.
因协商致未续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否支付双倍工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案情简介 张某自2001年12月起进入某公司担任驾驶员。双方于2006年11月1日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于2007年8月31日届满,此后双方未再签订书面合同。2008年4月,双方协商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资数额较先前的劳动合同约定有所提高。但是考虑到生产经营状况,某公司提出在劳动合同中将工作岗位定为“次核心员工”,  相似文献   

18.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而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期限,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有三种形式: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具备劳动合同起止的有效期,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自行终止。由于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适应性广,既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有一定的约束力,又有利于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因此较受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欢迎,而在劳动关系实践中被广泛采用。  相似文献   

19.
《中国劳动科学》2010,(9):47-51
案情简介 张某于2006年7月3日进入某酒店担任保安工作,双方签订的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限为2007年7月3日至2008年7月2日。2008年,酒店恰逢经营管理调整,管理人员频繁更迭,张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张某仍在酒店工作,酒店仍按原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2009年8月4日,酒店发现张某的劳动合同早已在一年前到期,马上书面通知张某续签2年期劳动合同,张某于2009年8月5日回复酒店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20.
赖某等3人均为福建省上杭县农民,他们于上世纪80年代被某县烟草公司招收为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龄都已经达20多年。2003年9月,赖某等3人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根据《福建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之规定,他们向烟草公司提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烟草公司认为,他们3人是农民工,属临时工性质,不能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