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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12,(4):55-55
根据中央编办《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1]104号)文件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对有关职业卫生监督职责进行了调整,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管理、制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工程控制及职业防护相关标准等职责划归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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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12,(6):190-190
根据中央编办《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1]104号)文件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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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12,(7):232-232
根据中央编办《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1]104号)文件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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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形成责权一致、运转有效的职业卫生监管体制,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2010年10月8日,中央编办印发了《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0]104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了国务院有关部门在职业卫生监管方面的职责分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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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中央编办《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下发以来,特别是2011年12月底,《职业病防治法》修改后,总局和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采取多种形式,积极推动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划转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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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8日,中央编办印发了《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职业卫生监管"防、治、保"三个环节(即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诊断治疗、职业病人社会保障)分别由一个部门为主进行监管的指导原则,合理调整了安全监管部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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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2010年9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明确了职业安全。2011年12月31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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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09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2011年11月《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共有六段内容涉及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国办发〔2011〕47号)首次将职业危害防治列入安全生产的重点工程之一。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52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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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炎热夏季来临了,伴随而来的是职业性中暑的易发与高发。职业性中暑的监督与管理,是职业卫生工作的一部分,也是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我国的《职业病防治法》,以及2002年4月18日卫生部、劳动保障部颁布的《职业病目录》(卫法监发[2002]108号)的规定,职业性中暑属于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我国的职业性中暑监管体制职责分工依照中编办《关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意见的通知》(中央编办发f2003115号)关于职业卫生职能的分工精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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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目前,我国职业病防治形势十分严峻。2010年,中央编办发布《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各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能。2011年底,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颁布,标志着职业卫生工作已成为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部分。作为安科院所,如何加强职业卫生研究,全面服务安全生产,不断满足群众、企业和政府的需要,是一项重大任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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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一年多来,安全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新修改的《职业病防治法》,在法规标准体系建设、职能划转和队伍建设、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职业卫生培训、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和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监督执法等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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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语:2011年12月31日第11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简称《职防法》)的决定。那么,按照修改后的《职防法》,监管部门应如何开展工作,履行好监管职责?企业又应如何做好职防工作?本期就让我们从监管部门、企业2个方面来探讨一下如何依修正法调整完善职防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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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为了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规范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以及中央编办《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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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监总局职业健康司 《劳动保护》2012,(2):70-71
2011年12月31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国家主席胡锦涛于当日签署第52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施行.此次修法进一步明确了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将原来规定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修改为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据本法和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并依据中央编办发[2010]104号文件规定的职责分工对相应条款进行了修改.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