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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气候变化是当今人类社会面临的最严峻的全球性环境挑战之一,气候变化谈判关乎各国在气候秩序中的权力与义务,涉及到各国经济发展的根本利益,已经成为国际政治博弈的新舞台.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巴厘路线图精神,发达国家应承担起历史责任,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新的、额外的、可持续的、可预测的资金支持,帮助其应对气候变化的不利影响.但是,由于发达国家缺乏履行公约义务的政治诚意,长期以来在资金问题上同发展中国家展开了艰苦的斗争.哥本哈根会议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资金呈现出资金来源多样化,资金规模逐渐缩水,资金治理机制对发达国家出资约束力近一步降低的趋势.各利益集团围绕资金机制谈判展开激烈博弈,欧盟与美国正在逐步突破“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争夺气候变化谈判领导权并力图将我国拉入出资国之列,发展中国家阵营逐步分化为“基础四国”、“小岛屿国家”、“最不发达国家”等,保持共同立场难度日渐增大.尽管绿色气候基金在德班会议后正式启动,若无资金注入,也只能为未来资金机制谈判带来不确定性.面对上述形势,我国应坚持公约基本原则,坚持发展中国家定位,加强综合研究及前瞻性判断,以积极的姿态和务实的态度参与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谈判,以争取自身的发展权益,维护国家核心利益.同时,探索在当前发展阶段下发展低碳经济和建立低碳社会的路线图,不断提高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实现自觉减排,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做出积极贡献.  相似文献   

2.
低碳技术国际转移的双重博弈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为探求《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下促进低碳技术国际转移的机制,本文运用博弈论方法,构建了一个双重博弈模型框架,分别从企业层面和国家层面的角度建立相应的博弈模型,并将二者结合起来,分析相应的均衡及其政策含义。研究表明,国家在低碳技术国际转移中起着关键作用,存在广阔的政策空间;在巴厘路线图谈判中,国际社会应该积极推进气候变化领域《技术合作议定书》的建立,提出《公约》下对发达国家的可测量、可报告、可核实的技术转移义务,规定发达国家必须通过技术转移在发展中国家实现量化的减排;《公约》下应该建立单独的技术转移资金机制,设立专门的技术转移基金,发达国家通过任务分担(辅之以赠款)提供资金,鼓励和资助技术转移;对于转移难度太大或者涉及核心竞争力的低碳技术,发展中国家(企业)必须加强自主研发。  相似文献   

3.
本文首先辨析了"气候资金"与"气候融资"两个基本概念,且通过对包括《巴黎协定》在内,最新的气候资金相关法律文件、信息通报、文献资料、智库报告的研究和系统梳理,指出全球气候融资发展趋势表现在全球气候融资缺口正在持续扩大;资金来源更加市场化;发展金融机构募集、管理和分配了大部分的公共资金;新型经济体用款权受到挤压,也呈现出更大的出资潜力;稳定的碳价格被认为是全球实现"零排放"长期减排目标的核心机制。与此同时,气候资金治理体系也处在关键的转型期,目前气候资金治理正在向"自下而上"的模式过渡,《公约》外平台承担了"气候风险主流化"的多重功能,但需要警惕"自下而上"的治理模式有绕过"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风险,且绿色气候基金运作规则的导向性作用值得关注。据此,本文在最后提出了一系列治理建议。建议我国应积极影响国际气候资金机制运营规则和技术规则的制定,避免发达国家以及代表其利益的国际组织制定的标准片面地发展为国际规则;支持在全球设定渐进的、可预测的、可信的碳价格,并且肯定将气候与环境风险因素内生化的核心思想理念;与绿色气候基金开展多方位合作,推动气候公共资金治理规则转型;加强与世界银行在气候融资领域的合作;借G20平台逐步发展为气候融资政策突破和工具创新的引领者。  相似文献   

4.
当前,在落实《巴黎协定》的谈判和合作进程中,面临一些新的关键问题和严峻挑战。其中包括:如何体现“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促进《巴黎协定》适应、减缓、资金、技术、能力建设和透明度等各要素全面均衡和有效的实施;如何依据气候公约的规定并体现历史责任,坚持和维护中国等新兴大国的发展中国家定位;如何看待全球1.5℃温升控制目标以及该目标下不同类型国家公平的减排路径;如何看待欧盟等发达国家拟对发展中国家进出口贸易采取碳边境调节措施等问题,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存在严重分歧。发达国家忽视和淡化“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向发展中国家施加减排压力、转移排放责任、转嫁减排成本的意图和行动已十分明显,不同类型国家和利益集团间也呈现复杂的博弈局面。对此,我国要保持战略定力,坚持《巴黎协定》所确立的长期目标和各项原则,坚持我国发展中国家战略定位,巩固广大发展中国家战略依托,维护发展中国家合理权益。我国对《巴黎协定》达成和生效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全球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积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当前,要进一步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指导,积极推进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国际气候治理制度建设,推进《巴黎协定》的落实和实施。同时,国内要加快推进经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转型,加快经济、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的协同治理,制定并实施长期低碳排放发展战略,到21世纪中叶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目标的同时,实现与全球控制温升不高于2℃并努力低于1.5℃目标相契合的深度脱碳发展路径。  相似文献   

5.
气候变化公约资金机制是串联全球开展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的纽带,也是通过国际合作实现"2℃"乃至"1.5℃"温控目标的关键支撑。多年来,由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是否依据历史责任划分履约义务上存在根本分歧,公约资金机制面临多渠道并行、运行规则多样化、资金使用分散、运行效率偏低、绩效评估欠缺等问题。本文对气候变化公约缔结20余年来各资金机制的产生和运行进行了系统梳理;对其存在的不足以及在全球气候融资体系中面临的挑战进行了剖析;并基于《巴黎协定》资金案文描述和履约要求,围绕气候资金从筹集到最终绩效产出全过程,就如何构建未来气候变化公约资金机制进行了统筹规划和设计。在机制建设层面,通过出资分摊机制以及公约下集中式管理平台的构建,确保气候资金的充足性、可预见性以及对公约的责任性;在运行操作层面,通过各渠道重点业务领域及国别资金分配体系的优化,推动气候资金的公平性和有效性;在资金使用层面,通过受援国气候资金统一管理实体和监督评估体系的建立,提高气候资金的国家主导性和环境效益。未来,公约资金机制仍将是全球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的主要渠道,在《巴黎协定》达成、绿色气候基金正式运行、国际气候制度重新构建的背景下,利用资金机制推动发达国家履行公约义务,切实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支持,对确保公约各要素的全面性和平衡性,推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开展,强化发展中国家集团统一立场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6.
应对气候变化:国际谈判历程及主要经济体的态度与政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为解决气候变化问题,联合国设立了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召开了十五次国际气候变化大会,取得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与"巴厘岛路线图"等重要成果,确定了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减少义务,为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确立了基本框架。国际社会已准备就《京都议定书》以后的国际气候制度框架进行谈判,各国官方机构、学术机构与学者围绕减排义务的类型、区别对待与责任分担,提出了多种方案。发达经济体是温室气体减排义务的主要承担者,同时也是全球气候合作的主要参与者。美国的气候政策出现了重大转变,奥巴马总统将气候变化政策作为重点政策领域之一;欧盟与日本则一直积极推动全球温室气体减排;发展中经济体也积极参与国际气候合作,如印度已制订了《气候变化国家行动方案》。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不需承担气体排放减少量化任务,但仍积极参与这一历史进程,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相似文献   

7.
气候变化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的影响一直受科学家和国际组织的广泛关注。在现有的科学技术无法确切论证气候变化对环境的总体影响及对小岛和低地国家带来损害情况下,该议题自提出至今的进展都举步维艰。本文对议题谈判进展及各方立场进行梳理,提出未来谈判和规则的制定应以全球气候正义为价值衡量标准,树立整体观上的气候正义理念。并对气候正义内涵进行具体解读:一是以人权保护为维度,指出保护小岛和低地国家的基本人权是实现气候正义的逻辑前提;二是指出应当基于分配正义与矫正正义的传统分析视角,将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作为设定权利与义务分配机制时的基础标准;三是气候正义要求一国在行使权利时应遵循领土无害使用原则,负有不污染和破坏他国环境和生态的义务,如违反便可能引发国家责任或惩戒。本文进而以气候正义为价值指引提出三种救济路径:一是国家责任路径,以国际人权法、国际环境法的规则或原则为法律依据,根据一定的规则,来判断当事国的损害行为或结果是否构成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二是国际环境规制路径,即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所确立的遵约与履约机制下解决问题,利用市场机制和激励手段如基金和保险支持制度来救济或补偿损失与损害;三是国际环境争端解决路径,主要以磋商、协商、和解、谈判等非强制性方式及国际仲裁、国际司法的法律手段解决气候争端。在救济路径上,应以全球规制路径为主,以国家责任路径为补充,以环境争端解决方式为程序性保障。中国基于全球气候治理的积极推动者,应表明立场,以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为谈判基础,加强南南合作,履行国际气候承诺,发展低碳经济,积极推进该议题的国际谈判。  相似文献   

8.
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合作进程面临新转折,当前德班平台谈判将建立2020年后国际新减排制度框架。国际学术界出现"新气候经济学"的研究热点。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紧迫进程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式和能源体系的根本变革,人类社会文明形态也将由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过渡。新气候经济学将探索支撑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理念和相应的经济学理论与分析方法,寻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与减排CO2保护全球气候的双赢路径。新气候经济学不仅关注国别之间减排责任和义务的分担,更重视各国在共同目标下创造和扩展合作共赢的空间和机会,探索各国合作共赢的机制和运作方式,分享低碳发展的经验、技术和机会。同时更加关注新国际机制对各国低碳转型的激励和促进作用,使之成为各国提升国际竞争力,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求和内在动力。实现控制温升不超过2℃目标,世界各国的经济社会发展都面临排放空间不足的挑战,碳排放空间成为越来越紧缺的资源和生产要素,大幅度提升碳生产率,即成为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与减排CO2双赢的根本途径。新气候经济学将关注不同发展阶段国家碳生产率变化的规律以及提升碳生产率的方法和手段,研究新兴发展中国家CO2排放尽早达到峰值,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条件和途径。以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的新型能源体系变革是应对气候变化的根本战略选择,并已成为世界趋势,新气候经济学关注碳价对新能源技术创新和产业化的激励作用,关注能源体系变革对各国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保障能源安全与减缓气候变化的协同效应,关注碳价机制对国际技术合作与技术转移中利益扩展和共赢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社会和公众消费方式的转变是实现社会低碳转型的关键,因此,新气候经济学也关注生态文明下的财富观、福利观、消费观和生活方式的理论支撑,关注发展中国家城市化进程中低碳化城市建设的发展理念和实施方式,关注消费方式的转变对社会发展目标、发展方式、物质生产方式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影响和引导作用。  相似文献   

9.
全球气候治理对于气候风险的认识一直在不断发展。国际气候谈判启动伊始,主导力量呼吁各国根据"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积极进行温室气体减排,致力于防止出现难以预料但影响巨大的"黑天鹅"式的气候灾害。而当前各国减排力度与全球温控目标仍存在明显的差距,人类社会极有可能面临的大概率、影响大的"灰犀牛"式的气候风险。中国曾多次面临极端气候事件,但在新中国成立之后陆续建设的各类基础设施,提升了全社会应对自然灾害和气候灾害的能力及水平。从国际社会输入国内的对全球性气候变化的认知,强化了中国对灾变性气候"黑天鹅"事件的防范意识。随着中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气候变化可能导致的自然灾害成为严重威胁中国可持续发展的"灰犀牛"风险。在这种认识转变的背景下,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进程,经历了灾害防范、科学参与、权益维护、发展协同和贡献引领5个阶段。中国气候战略转型的主要原因在于化石能源燃烧所排放的二氧化碳总量的快速攀升、经济发展水平和能力的增强,以及中国生态环境面临的严峻压力。面对全球性的气候变化问题,中国不仅从自身情况出发去积极应对,也在为全球安全做出贡献。当前,国内深化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对气候变化的态度已经转为主动积极去迎战具有"灰犀牛"属性的气候变化风险。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战略,已经转变为强化国内行动完善中国特色的"中国方案",在国际主动引领国际气候进程,迎战威胁人类未来的气候风险。  相似文献   

10.
气候资金测量、报告和核证产生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简称《公约》)之下,2009年以来一直是全球气候谈判的重点之一,也是未来全球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和不断增进国际信任的重要环节。《巴黎协定》达成的"每两年通报"的决定,将推动气候资金测量、报告和核证得到不断的加强和完善。本文通过梳理最新的气候资金机制以及测量、报告和核证的文献资料和智库报告,分析了气候资金测量、报告和核证的内涵、目标和最新进展,以及公约框架下面临的挑战。分析指出,目前不同的气候资金统计和核算机构的资金分类标准存在差异,数据可比性有待改善;缺乏从资金上游到下游的反馈机制,影响气候资金测量、报告和核证体系的完整性;气候资金计量体系虽然正在发展和完善之中,但仍然难以提供准确的资金"支付"数据。据此,文章提出了构建综合性的国际气候资金测量、报告和核证体系的重点任务:建立具有统一数据基础和核算口径的气候资金测量体系,建立操作指南更为详细、形式更为标准统一的气候资金报告体系,以及"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气候资金核证机制。最后,文章指出国际气候资金测量、报告和核证体系的构建需要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坚持公约资金机制的基础上共同参与和协作。作为国际上少数几个向GEF捐资的发展中国家之一,中国在参与过程中应力争体现发展中国家对气候资金性质的主张以及对测量、报告和核证机制的关键概念和范围界定的主张,影响国际气候资金机制的运营规则和技术规则。  相似文献   

11.
《巴黎协定》的达成预示着全球正在积极向低碳转型。依靠技术创新与合作应对气候变化业已成为国际共识。欧盟近年来在气候变化领域的领导力式微,美国特朗普政府直接宣布退出《巴黎协定》,全球气候治理一度失去领导力和方向感。中国是全球气候治理进程的积极维护者,引导气候变化多边进程,并以实际行动切实履行应对气候变化的承诺。近年来,中国已经从低碳技术输入国和受援国,逐步转变为技术输入和输出并举。在"后巴黎"时期的全球气候治理中,中国应当做好战略性谋划和布局,以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国际科技合作为切入点,以"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利益,开展科技合作应对气候变化,主动引领全球气候治理新方向"为指导思想,以实现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和应对气候变化软实力和科技竞争力提升为内在动力,全面、积极、主动引领全球气候治理走向依靠国际科技合作应对气候变化新方向。  相似文献   

12.
国家自主贡献(NDC)是《巴黎协定》最核心的制度。2018年达成的《巴黎协定》实施细则,形成了国家自主贡献的特征、信息和核算导则,对各方履约提出了新要求。研究这一国际规则,对中国有效履约和引领全球气候治理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首先基于作者参与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的过程,对《巴黎协定》国家自主贡献信息、核算规则进行了阐释,然后采用案例分析法,选取10个典型缔约方前期通报的国家自主贡献作为研究案例开展履约效果评估。结果显示,按照新规则,案例缔约方国家自主贡献信息的完整性和透明度都有待提高,其中,在对贡献的核算方法学和假设、贡献公平性的阐释等方面的履约效果普遍较差。发达国家履约效果普遍优于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报告的信息类别相对全面,符合导则要求的程度较高,但也存在对公平性的阐释等方面不满足导则规定的情况。发展中国家报告的信息缺失相对较多,包括基准年信息、贡献核算方法学和假设、对贡献公平性的阐释等。本研究表明,国家自主贡献实施细则将对中国履约提出更高的要求。在国际工作方面,建议增强国际谈判与国内履约工作的对接与协作,加强关于国家自主贡献实施的国际交流合作,为后续国家自主贡献导则更新谈判做好准备;国内工作方面,建议强化中国后续国家自主贡献通报方案的研究支撑,组建机制化的专家咨询委员会和编写组,为根据信息导则提供信息做好准备。  相似文献   

13.
环境产权化理论与生态现代化理论演绎出的碳市场被奉为解决碳排放"负外部性"的有效手段。《京都议定书》开创了"自上而下"模式的国际碳市场,但因未充分尊重缔约方自主和平等参与而成为一个封闭的"碳交易俱乐部"。京都机制的实践不足与碳市场的理论争议引发《巴黎协定》碳市场存废之争。《巴黎协定》的"国家自主贡献"标志着全球气候治理由"强制约束"向"自觉责任"的转向。基于新履约模式,缔约方形成四种新市场机制方案:基线与信用及碳交易机制、基线与信用"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机制以及国际碳交易机制。为保障有效减缓并兼顾自主与平等参与,《巴黎协定》建立了"自上而下"基线与信用机制,但采取了与京都机制"项目"基线不同的"部门"基线。新市场机制对信用交易不再特殊限定,尊重缔约方参与和适用的自愿性;且以"部门"的总量约束为准入门槛对所有缔约方统一要求,体现出平等参与的特点;减排单位中植入可持续发展标准从而对新机制实施的总体效益予以"硬约束"。新机制将促进部门内的减排单位统一,为国际碳市场奠定规则基础。但其市场淡化与可持续发展植入亦将影响国家及区域碳市场异质化发展,不利于国际碳市场构建,其背弃配额交易,独采信用交易亦会抑制碳货币形成。中国建立国家碳市场旨在促进能源市场化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将有利于中国履行"碳强度"和"非化石能源比重"的自主承诺,还将扭转经济增长对高碳排放的依赖,为未来中国履行强制减排责任奠定基础。  相似文献   

14.
美国特朗普政府宣布退出《巴黎协定》是当前全球气候治理中最受舆论关注的问题,对事态发展趋势的判断和事件影响的评估是最为亟需的。本文系统分析了特朗普政府上任后推行的一系列"去气候化"政策,以及其退出《巴黎协定》的主要动因和可能形式,同时量化评估了这些内政外交的"倒退"对美国实施国家自主贡献目标以及全球气候治理格局的实质影响,并据此提出了中国应对全球气候治理新形势变化的对策和建议。研究表明,特朗普政府"美国优先"的能源政策根植于复兴制造业和加大基础设施投资的经济利益动机,随着特朗普"去气候化"进程持续发酵,诸多气候政策面临存续风险,美国实施国家自主贡献将面临严峻挑战,"倒行政策"将有可能使美国温室气体排放出现反弹。如果不考虑中、高危气候政策,美国2025年温室气体排放也仅能相对2005年下降11.0%—14.9%,距离下降26%—28%的国家自主贡献目标相去甚远。同时,特朗普政府拒绝继续履行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气候资金支持的义务,将有可能导致绿色气候基金拖欠资金总额上升117%,并进一步挫伤全球低碳投资的信心。没有美国的全球气候治理3.0时代将呈现出新的复杂特征,并不可避免地造成减排、资金和领导力缺口的持续扩大,也不排除后续会出现消极的跟随者,整体进程将可能进入一个低潮周期。虽然国际社会对中国引领全球气候治理充满期待,但中国仍应审慎对待,长远谋划应对气候变化的内政外交战略,而不应将"气候举旗"看作是一蹴而就的短期策略,对各种要求中国发挥"领导作用"的说法保持清醒头脑。在今后气候谈判中,美国仍有较大可能会二次"要价",中国作为排放大国的压力依然不容小觑,中美气候关系需要再定位。  相似文献   

15.
美国退出《巴黎协定》后全球气候治理面临新的挑战,在减排力度、气候资金、技术研发和领导力上均存在缺口。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如果延迟,意味着2030年后减排的任务更为紧迫,代价更高,各方博弈的形势将更为尖锐复杂。因此,中国在国际上积极促进《巴黎协定》全面均衡落实和实施的同时,要利用当前减排压力相对宽松的国际环境和全球能源变革与低碳发展的有利形势,立足国内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求,加快促进经济绿色低碳转型,打造先进能源和低碳技术的核心竞争力,为应对未来全球减排进程更为紧迫的形势奠定基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研究并制定中长期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战略。外树形象和领导力,内促发展和转型,仍是中国当前从容应对全球气候治理新形势的战略选择。  相似文献   

16.
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引领的大规模评估由于代表了国际科学界的集体工作,并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的国际谈判制度持续互动而备受关注。两者的密切关系已体现在气候治理的各个历史阶段。具体而言,通过嵌入国际制度,气候评估具有警告公众、影响国家政策取向、推动国际协议、促使跨国公司改变行为、引领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等重要作用。同时,IPCC还通过传播评估报告结论等方式参与国际气候外交。由于其开放性,科学评估也经常成为国家行为体和非国家行为体施加影响的政策工具。从科学与政治互动的积极方面来看,其一,科学评估机构一贯充当推动国际气候进程的角色,并凭借权威性,不断强化科学信息的政策扩散。其二,第五次报告发布之后,评估日益突出"解决方案"取向,2018年升温1.5℃特别报告和后续的第六次评估报告将影响《巴黎协定》的履约情况,其未来演进与机制改革也将深刻塑造2020年后的全球气候治理。虽然,气候评估已经证明了其作为科学合作机制的价值,但与国际谈判的关系也存在一些紧张之处:一是,评估机制弊端频现,影响对谈判的支撑。二是,机制安排的路径依赖性严重,缺乏重大而有效的改革。三是,评估结论的传播日益困难。四是,其评估内容与国际谈判时常脱节。本质上,这是由于科学形成共识规律与科学机构形成共识的政治机制存在矛盾。一方面,学科间的差异化和文献数量庞大导致评价日益难以形成共识;另一方面,科学机构作为"认知权威"具有以共识推动政治进程并提升其国际地位的偏好。两者围绕所谓的"共识"问题所形成的困境已经日益彰显。因此,重新理解政府间气候评估在全球政策制定中的角色已经成为当前治理中的紧迫问题。  相似文献   

17.
气候工程(也称“地球工程”)有潜力通过大规模、集中高效的方式减轻温升过高对气候系统和环境的负面影响。平流层太阳辐射管理在所有气候工程技术中最具备大规模实施的可行性,但其对环境和气候系统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可能引起的“道德风险”以及对气候公平造成的威胁也引起最多争议。就实然法而言,国际法可以从三个方面回应上述争议:第一,预防或控制该技术可能造成的重大环境损害;第二,在对该技术可能造成的环境和气候影响没有确定科学依据的情况下谨慎发展该技术,并防范可能产生的重大或不可逆风险;第三,应对该技术因负面环境影响不均衡而产生的国家间和代际气候公平问题。就应然法而言,未来短期治理应以规范科学研究及科学家行为为主,以灵活的规制形式促进对人类和自然环境有益的气候工程相关科学研究;中长期的治理结构应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巴黎协定》为主要平台,辅以其他具有适用性的公约,着重发展该技术的环境影响评价和风险预防机制,并推动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气候脆弱国家全面参与气候地球工程的商议程序和决策过程。中国作为国际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的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应当积极参与太阳辐射管理技术的科学研究和多边主义治理,明确该技术在中国未来气候政策中的非主导地位,并强调制定该技术的国际治理规则时应充分考量气候公平问题。中国还应当就本国太阳辐射管理的最新研究成果与《气候公约》附属机构SBSTA积极进行信息交流。  相似文献   

18.
甲烷的全球变暖潜势是二氧化碳的72倍(20年水平),但其在大气中的寿命短于二氧化碳,可以作为优先减排对象。中国的甲烷排放十分突出,甲烷减排在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中具有重要的基础性地位,然而在政策研究中,甲烷受到的关注程度远低于二氧化碳。本文基于甲烷排放研究的相关进展,首次系统性地论述了中国甲烷排放与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之间的关系。主要结论是:甲烷排放的有效控制和减缓可以成为中国温室气体减排的重要组成部分,甲烷等温室气体的减排战略要用"系统减排"思路替代传统的"末端减排"思路;甲烷系统减排的策略和实施措施不仅需要重视主要排放部门(如煤炭开采与洗选业,农业)的直接末端减排,更需要突出强调建设活动、城市消费、资本投资和出口贸易等消费端的间接体现减排;在国际气候谈判中通过纳入甲烷排放,可以至少在五个方面丰富和支撑中国的国家立场,如从承诺"单位GDP二氧化碳减排"向承诺"单位GDP温室气体减排"转变。  相似文献   

19.
中国工业碳减排潜力估算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工业是大多数国家碳排放最重要的领域,也是减排潜力最大、持续时间最长的领域。研究工业领域碳减排潜力对于理解中国碳排放峰值及参加国际气候变化谈判具有重大现实意义。本文采用经济核算的方法对2010-2050年我国工业碳减排潜力进行了估算。结果显示:在2030年工业碳排放达峰前,2010-2030年工业累积减排潜力为83.8亿t,其中,结构减排31.2亿t,强度减排52.6亿t;在2030年达峰之后,工业将继续为碳减排发挥积极贡献,2030-2050年累积减排潜力65.9亿t,其中,结构减排24.77亿t,强度减排41.15亿t。如果在这个过程中,工业内部结构和能源结构能得以进一步优化,则工业减排潜力更大,相应工业碳排放峰值将在原有预计基础上再下降8%左右,工业碳排放峰值也将提前至2025年前后出现。在估算中国工业碳减排潜力之前,考察了发达国家工业碳排放变化路径,发现工业可通过结构减排和强度减排"两个轮子"来为全国减排做出贡献,即使发达国家工业碳排放已越过峰值也是如此。文章的结论和对策建议是:1从工业碳排放达峰推断,中国不宜承诺于2030年之前实现总量达峰,并坚持绝对减排应在2035年之后;2我国工业部门持续碳减排潜力巨大,这为日后我国气候谈判增加了底气,"强度减排"主张可作为我国参加气候谈判的一个重要策略选项;3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改革取向,完善国内相关制度设计,将工业技术减排潜力充分发挥出来;4促进地区协调发展,充分发挥产业结构调整产生的减排效应,警惕由产业转移带来的产业结构逆向调整问题;5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大力促进包括CCUS技术在内的工业碳减排技术的应用和发展。  相似文献   

20.
"气候资金"是一个全新的概念,产生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简称《公约》)之下,指为支持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来自发达国家新增的、稳定的援助资金。但随着世界经济贸易格局变迁和气候谈判进程的发展,气候资金概念与内涵,国际气候资金基础制度,资金实际运行中的效率标准都在悄然发生演化,本文在对最新的气候资金机制的法律文件、信息通报、文献资料、智库报告进行了梳理,分析了气候资金概念的核心要点和演化趋势,并对全球环境基金、气候变化特别基金、适应基金、绿色气候基金等《公约》内基金以及《公约》外基金发展的最新趋势进行了分析比较,对气候资金实际运行中效率准则的内涵和发展趋势进行了评述。分析指出,目前,公约框架内外资金体系在不断演化,目前多个渠道竞争发达国家有限的公共资金资源,公约内资金机制的规模受到越来愈多的资金机制和渠道的挤压;用款国在资金性质及资金运用上依然缺乏决定权;且多资金渠道使得运营规则多样化,气候资金基础制度被"边缘化"。据此,文章在最后提出我国应当反对"气候资金"与ODA相混同,坚持融资渠道特定性,并应进一步开辟其他多边和双边渠道,以获得更多资金和技术合作渠道;在确定受资计划和项目时,力争以我国自身应对行动规划和方案为主。国内的气候资金机制建设则一是坚持不断完善国内碳价格信号,形成稳定的碳价格的发现机制,二是要建立专门的气候基金,用于对外吸收、提供气候资金的统一渠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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