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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案例:2004年1月2日17时10分,某机电公司一车间甲班职工李某下班后骑自行车往回家。17时20分左右,李某在经过道路施工改造路段时,由于骑车较快,再加上施工路段未设安全护栏,也无警示标志,李某没注意,结果将车骑进施工留下的凹坑内被摔伤,经送医院诊断为右胫骨、腓骨骨折。事后,李某向单位领导提出办理工伤认定的要求,但单位领导未予认可。请问,李某这种受伤的情形能认定为工伤吗?为什么?  相似文献   

2.
工伤咨询     
临时工可以认定为工伤吗?编辑同志:现有一问题请解答。由于工作需要,我所在的公司,临时聘用了一名打字员李某,双方约定工作时间为一个月。李某在第五天上班途中,被一机动车撞成右腿骨折,请问,李某能定为工伤吗?  相似文献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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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倚 《劳动保护》2003,(8):72-72
王某的情况能定为工伤吗?编辑同志:2001年6月,我厂职工王某正在生产岗位上工作,另一车间的职工李某给别人捎送东西,经过此处时向王某询问找人?因车间噪声较大,王未听到,李便骂骂咧咧地离去?过了约30分钟后,李找到王谩骂,并从裤子口袋中掏出电工刀朝王的左眼处捅了一刀,致王左眼球做了剜除手术而成重伤?现李某已被我厂解除劳动关系,公安机关下达了逮捕令(在逃)?王某本人提出申请,要求进行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理由是:根据劳部发(1996)266 号文件《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八条有关规定,"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属工伤?同时我们也认…  相似文献   

4.
案例:2004年8月的北京,连日高温。某路公交车司机李某日前上班时突感不适。他在跑完一圈车后向车队请假,当晚在家中死亡,后经诊断:李某死于冠心病。李某的家属认为李某虽死于冠心病,但死亡原因与工作时炎热有关,是由于中暑引发疾病死亡,要求公交车队给予工伤待遇。车队领导认为,李某在感到身体不适后未到医院检查,未同意家属的请求。请问,李某这种情况能否按工伤处理?为什么?公交车队应如何处理此事?  相似文献   

5.
有问有答     
《中国劳动科学》2009,(10):57-58
问:李某在某敬老院从事清洁工作。2008年2月25日14时10分,在工作中突发心脏病,由敬老院将其送至当地医院急诊室抢救,14时40分经医院初次诊断为急性心脏病发作,经多方抢救无效,于27日14时50分死亡。死亡后,李某家属找到敬老院要求认定为工伤,而敬老院领导却说:“从发病开始计算,已经超过了48小时,不符合认定工伤的标准。”请问,李某突发心脏病死亡能否认定为工伤?  相似文献   

6.
编辑同志:现有一问题请解答。 由于工作需要,我所在的公司临时聘用了一名打字员李某,双方约定工作时间为一个月。李某在第五天上班途中,被一机动车撞成右腿骨折,请问,李某能定为工伤吗?  相似文献   

7.
编辑同志:2008年2月20日下午,某钻井队司机李某到达井队卸货时,发现运来的器材中少了井队正急需用的一大盘给柴油机加油的橡胶管,而井队打井是离不开柴油机的。于是,李某告诉班长,说肯定是掉在途中了,于是不顾疲劳和寒冷,发动车子回去寻找。李某驾驶的车子保暖性很差,加上李某从上午开始已经在雪地上行驶了5个小时,李某找橡胶管又花去了2个小多小时。回家后李某的脸部、耳朵等部位已经冻伤。请问,李某的伤能认定工伤吗?  相似文献   

8.
《现代职业安全》2006,(8):95-95
2004年5月10日上午10时,某自动化工程公司施工项目一部职工李某(男、45岁)在班长的安排下,与同班张某、王某三人一起在承接的某钢铁公司制氧项目工地进行仪器仪表的现场配置作业。工作中李某突感胸闷难恶.面色苍白.经单位领导及同事送往医院.因抢救无效.于5月12日凌晨6时死亡,经诊断:李某为心肌梗死。 事后.李某的妻子认为:李某早上去上班还好好的,上班2个多小时就通知家属李某病危,李某的死是过劳所致.立该与工作有关.要求办理工伤待遇。但单位领导认为:李某在施工工地并没有从事特别繁重的体力劳动,工作时并没有受到人身伤害,死因是李某患有心脏病,且死亡地点在医院,没有答立李妻办理的工伤待遇的要求。  相似文献   

9.
施倚 《劳动保护》2008,(6):112-112
编辑同志: 我公司女工李桌上夜班时,前往厕所解便。因路被临时开挖小沟,加上灯光昏暗,李某不慎跌伤,导致二级残疾。事后,李莱要求给予工伤待遇。我们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而厕所不是工作场所,上厕所也与本职工作无关,故李某不构成工伤。请问这样处理对吗?  相似文献   

10.
正主持人,你好:一天下午,同在一个工厂工作的李某下班后搭乘同事车辆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李某受伤。交警认定其开车的同事负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李某可否认定工伤?易安网友易安网友,你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据此,员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之间,  相似文献   

11.
案情简介 李某今年62岁,自2004年起就在某公司任门卫,公司未给李某缴纳各项社会保险。2011年5月17日,李某在工作时被人打伤,李某与公司因赔偿问题产生纠纷,后李某到当地的人社部门请求认定工伤。就此,有观点认为,李某的年龄已超出了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其与公司间已不存在劳动关系,双方只存在劳务关系,因此,不应认定工伤。  相似文献   

12.
施倚 《劳动保护》2009,(6):114-114
编辑同志: 我单位为方便职工,特设食堂提供午餐,但今年4月20日,一职工肖红梅午餐时间自己回家吃饭,不慎在家门口爬楼梯时摔伤骨折。在肖红梅住院治疗期间,单位按照病假处理。现肖红梅出院,要求单位为她申请工伤。请问她这种情况能认定为工伤吗?  相似文献   

13.
施倚 《劳动保护》2008,(8):112-112
编辑同志: 我单位职工李某,于2007年10月50日被派往印度进行施工现场变压器服务。他在12月15日赶赴沙加迪拜电站工作时,由于乘坐的公共汽车途中急刹车,造成右眼受伤,在当地医院无法医治,12月26日回国治疗。医院诊断为右眼视网膜脱落。请问这种情况能否认定为工伤?陕西西安邱细模  相似文献   

14.
我朋友在做电焊工作时,被电光打伤眼睛,医院诊断是:双眼电光性眼炎,治疗5天,花了将近2000元,单位给他上过工伤保险。请问这算是工伤吗?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相似文献   

15.
施倚 《劳动保护》2008,(4):112-112
编辑同志: 我们是一家啤酒公司。我公司销售员李某2月28日到外地出差,两天后坐长途客车返回我公司所在的青岛市。长途车到达青岛后,李某隶坐出租车回家。下出租车往家走的途中,因天黑,未看清家门口正在施工,不慎掉入施工挖的沟内摔伤。现李某向单住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请问这种情况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条件,能否认定为工伤?  相似文献   

16.
《现代职业安全》2008,(7):92-93
编辑同志:我们村有一个李某,62岁,长期在家务农,后来在当地一家企业从事门卫工作。某日夜里有小偷进来偷窃单位财物,李某发现并阻拦,小偷将李某打倒后逃跑,李某因此而受伤。因为李某的年龄是62岁,有人认为李某已过退休年龄,而过了退休年龄的不能认定为工伤。请问这样的说法对吗?  相似文献   

17.
今年24岁的李某,系某水泥有限公司职工。1995年11月15日早上5时,李某在上班供料时,因劳动防护不力,左脚踏进绞刀.造成左腿高位截肢。1996年12月3日.李某治疗终结出院。该公司全部报销了其医疗费用,生活费由负伤前每月平均工资260元减为160元。但是,公司不申报工伤,不申请对李某的工伤残废进行等级认定,对其工伤待遇更是不理不睬,并告知李某,若不眼可以随便告。李某在多次要求遭到拒绝后,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向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了仲裁申请,要求按(企业职了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享受工伤待遇。李某因工致残,应该…  相似文献   

18.
[案情简介] 下岗女工李某2004年8月经人介绍到一所中学的食堂做清洁工,未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学校的后勤部主任告诉她每月工资800元,除此以外没有其他待遇,李某为了能够留下工作就答应了。9月底的一天,李某在食堂干活时摔了一下,当时也没在意,没有休息。学校“十一”放假至10月10日,节后李某没上班,电话告诉后勤部主任,自己9月底因工负伤了,医院开具了假条,建议休息两个月。10月底后勤部主任在未向学校汇报的情况下将10月的工资支付给了李某。11月李某仍以工伤为由未上班,学校遂以其受伤不属工伤且一直未上班为由,停发了她的工资。12月10日,李某到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学校支付她11月和12月的工伤工资。李某提供了医院的右手中指软组织挫伤和建议休息的诊断证明,但未提供自己的伤病属于工伤的相关证明。[编者按]  相似文献   

19.
编辑同志 :我厂一位干部于1987年因公差到湖北省襄樊市 ,上厕所时跌倒 ,经当地医院诊断为脑蛛网膜下腔出血 ,抢救治疗后又转昆明治疗痊愈。当时已按工伤处理。去年9月27日上午上班后又在办公室晕倒 ,送医院诊断因为蛛网膜下腔出血、脑外伤综合症 ,治疗痊愈后于10月26日出院。这种情况还能定为工伤吗?请给予解答。云南机器三厂技安环保处云南机器三厂技安环保处 :贵厂1987年对因公出差中跌倒患脑蛛网膜下腔出血的职工作工伤处理 ,当时 ,虽然治愈恢复工作 ,但并不能保证今后不会旧病复发。该同志在2000年9月1日在没有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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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倚 《劳动保护》2021,(1):108-108
主持人,你好!我煤矿一名综采工人张某上午下夜班升井后,去公司的职工澡堂洗澡。在澡堂同一水池泡澡的还有另一名综采工人李某。李某当日歇班,晨练后来职工澡堂洗澡。在泡澡过程中,二人被突然注入水池的热水烫伤。张某、李某被送往医院救治。之后,二人都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请问他们能否被认定为工伤?易安网友易安网友,你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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