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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不可抗力"作为免责事由,因属于行为人主观意志之外的情形,其中断了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使得侵权责任不能成立。但是在特殊的环境侵权中,由于遵循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不可抗力"能否继续作为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存在着诸多争议。本文将通过对我国关于环境侵权领域关于"不可抗力"的立法分析以及关于"不可抗力"学理分析,进而寻找出一种在环境侵权领域的关于"不可抗力"的良好定位,并为我国未来关于该"不可抗力"的立法方向提出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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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流域水污染防治立法初探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我国流域水污染防治立法初探国家环境保护局杜俊英流域水污染防治已成为我国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中的热点问题,又是水污染防治中起步不久,亟待深人研究的全新课题,涉及到水污染防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管理方法的转变,必须将其纳人法制轨道,总结近年来流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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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流域管理的立法思考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针对我国当前环境污染呈现出的区域化、流域化的新趋势,提出了流域(区域)管理的概念,并对水污染流域管理的理论依据,管理原则和管理机构进行了分析,最后提出了水污染流域管理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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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环境保护法》、《水法》及《水污染防治法》的颁布与实施,对于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防止水资源的污染起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这些法规在立法上尚存不足之处,特别是有关水污染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与承担的法律规定,较为抽象化与原则化,使得司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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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国家颁布了新的《水污染防治法》,但是国家的法律往往是对全国主要水污染问题的总体规定,地方的具体问题还需相应的地方法规予以保障。针对北京市水污染防治的主要问题,《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在完善管理体制、明确政府部门职责、保障生态环境用水等方面细化了国家法律的相关条款,在污泥处理处置、污水资源化等方面填补了法律空白,体现了地方立法的创新,对其他地方政府的立法工作具有一定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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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日本水污染防治立法,探讨我国《水污染防治法》的修改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通过对日本水质污染防治立法体系的研究,归纳了日本《水质污染防止法》的特色,并与我国《水污染防治法》的异同点进行比较,提出7点建议,供修改和完善我国《水污染防治法》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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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流域现有的分割式的水污染防治模式存在水污染防治协作动力不足、政府部门间工作协同度不高、有关水污染防治管理立法不协同等问题,导致其不能有效解决长江水污染问题。通过法经济学分析,有效应对长江水污染问题需构建流域水污染防治协作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所确立的流域保护协调制度,为构建流域水污染防治协作制度提供了最新的法律依据,但仍需在明确中央政府统筹协调职能、完善行政区域内部门间协作制度、明确各行政区域长江水污染防治职责等方面做出更加具体的制度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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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有有关生态环境建设的立法规定比较零散、不全面,缺乏对生态环境建设的基本原则、制度及主要法律措施的系统而明确的规定,无法满足生态环境建设的实际需要。针对这一情况,本文就我国生态环境建设的基本原则、制度及主要法律措施加以探讨,以期完善我国生态环境建设的立法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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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经济在不断成长的同时也给我国各地方带来了越来越严重的水环境污染,而我国目前又缺乏监管这类水污染的全面、系统而又明确的法律规定,因此有必要加以探讨。在对个体工商户产生水污染的原因、危害及防治的必要性作了分析之后,本文对个体工商户水污染防治工作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和制度、管理体制、个体工商户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奖励措施与法律责任等作了综合的阐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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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水污染防治法对“行政代履行制度”的规定部分解决了长期制约环境监察执法的行政强制权缺位问题,有利于督促违法者尽快改正环境违法行为。而“行政拘留”和“双罚制”作为环境执法手段在新法中的适用,则既是对现行环境保护立法的突破,又是对我国现行环境执法手段的创新。然而,这些有利于环境监察执法的规定也从队伍、装备、执法程序、处罚保障等方面,对环境监察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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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计我国工业废水污染控制战略从1995年以来,进行了审 国水污染控制立法与国际法的协调与趋同。当前我国水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成果,有些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中国实际上是环境科技水平并非十分落后,而经济并不发达的国家。经济手段是扭转全球环境日趋下降的良策,是解决工业废水控制的有效措施。解决工业废水处理问题,必须树立新观念--建立工业生态系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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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叠云 《环境与可持续发展》1990,(3)
水污染防治法的基本制度在《水污染防治法》中的明确化、系统化是我国环境立法中的一个革命性转变标志。各项基本制度构成一个严整的有机系统,有力地保障着我国水污染防治法基本目的的实现。我国水污染防治的基本制度系统主要有如下因素构成:重要用水从严保护制度、水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水污染防治设施配套制度、水污染单位申报登记制度、缴纳排污费与超标准排污费制度、水污染治理与限期治理制度、强制应急措施与自动应急措施制度、现场检查制度。重要用水从严保护制度主要体现在《水污染防治法》第12、19条中。其内容是: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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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地方环境立法对完善我国环境法制的促进作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以《山东省小清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为例,论述了地方环境立法在完善和发展我国的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征收排污费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环境管理制度等主要的环境管理法律制度方面的促进作用并列举出具体条款予以说明和阐述,以供国家在修改完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特别是完善制定流域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时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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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水污染事故信息披露回顾与展望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回顾了我国历次水污染事故信息披露情况及水污染防治的立法沿革,指出《水污染防治法》应要求污染事故责任单位向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及时、准确和完整地披露污染事故信息,也应明确污染事故责任单位在违反信息披露义务时所应当承担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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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环境侵权法定免责事由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鉴于环境污染侵害的特殊性,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的环境侵权的法定免责事由主要有三种:不可抗力、受害人过错和第三人过错,特殊情况下,相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过失也可以作为侵权人免责的理由.学术界、实务界对环境侵权的免责事由尚有不同看法,对这几种法定免责事由在理解和适用中也存在诸多分歧.本文在分析环境侵权法定免责事由内容的基础上,对我国环境侵权免责事由法律适用中存在的问题作了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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