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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MARPOL附则Ⅳ获得通过近 30年后 ,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 (MARPOL)附则Ⅳ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规则于 2 0 0 3年 9月 2 7日开始生效。该附则Ⅳ包括有关船舶排放生活污水入海、船舶控制排放的设备和系统、港口和码头接收船舶生活污水的设施、检验和发证的要求等管理规定。另外 ,MARPOL缔约国已被敦促实施修订的附则Ⅳ ,该修订的附则Ⅳ由第 4 4次海环会批准 ,以为原附则Ⅳ生效后通过该修订的附则Ⅳ。该修订的附则Ⅳ将被提交 2 0 0 4年 3月召开的海环会通过 ,但其只会在 2 0 0 5年 7月生效。如此 ,对缔约国可能存在究竟应实施原附…  相似文献   

2.
73/78公约的附则Ⅴ已于1988年12月31日生效。 同附则Ⅲ、附则Ⅳ(有关包装物质污染和船舶生活污水污染)一样,附则Ⅴ也是任选附则。所谓任选附则是指接受公约正文的各国政府,只有义务执行关于油污染的附则Ⅰ和关于有毒液体物质造成污染的附则Ⅱ。结果,许多国家推迟接受三个任选附则,附则Ⅴ在制定15年后才生效。 现在,附则Ⅴ终于生效,这是迄今为止在防止垃圾污染海洋方面迈出的最大一步。在近几十年中,垃圾污染海洋的问题日益严重。在度假海滩经常可见成堆的垃圾(其中  相似文献   

3.
许涛 《交通环保》2003,24(3):38-39
通过对MARPOL公约附则Ⅳ《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规则》的介绍分析,探讨附则生效后对船舶的监督检查。  相似文献   

4.
国际海事组织制订并通过的《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以下简称MARPOL73/78)的两个强制性附则,附则工防止油污染规则已于1983年10月2日生效;附则Ⅱ控制散装有毒液体物质污染规则已于1987年4月6日生效。在其他任选附则Ⅲ、Ⅳ、Ⅴ、尚未生效之际,国际海事组织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制订了长期(至1994年)和近期(1988—1989年)的工作计划。主要是使已生效的公约进一步完善和便于实施,并在以后七年中促使尚未生效的附则生效。  相似文献   

5.
1982年、1983年是“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1978年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开始生效的一年。 关于该议定书的规定,有关人员都很清楚。在迎接议定书生效之际,对特别值得注意的几个问题作一简单说明。 1.关于各附则的生效日期 议定书由公约正文和五个附则组成,各附则的生效日期如下: 附则1(防止油污规则):1983年10月2日(与议定书的生效日期相同)  相似文献   

6.
中国执行《73/78防污公约》附则Ⅱ的现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73/78防污公约》附则Ⅱ,控制散装有毒液体物质污染规则,及其1985年修正案,于1987年4月6日生效,同时对我国生效。关于附则Ⅱ的执行,根据交通部“关于执行《73/78防污公约》的通知”的精神和该公约的有关规定,现在执行的具体管理是:《国际防止散装运输有毒液体物质污染证书》(NLS)《国际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适装证  相似文献   

7.
73/78防污公约被认为是迄今为止世界上最为重要的一个防止海洋污染的国际公约,它由国际海事组织(即原来的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于一九七三年制订、一九七八年修订。该公约有二个议定书和五个附则,目前共有三十五个会员国和一个准会员参加了该公约。公约五个附则中,附则Ⅰ——防止油污规则和附则Ⅱ——防止散装有毒液体物质污染规则已于一九八三年十月二日生效,但后者的执行日期较前者推迟了三年。其它三个附则,即:防止包装有害物质污染规则、防止生活污水污染规则以及防止船舶垃圾规则为任选附则(即可参加亦可暂不参加),目前尚未生效。  相似文献   

8.
73/78国际防止海洋污染公约(MARP-OL73/78)附则Ⅱ控制散装有毒液体物质污染规则,已于1987年4月6日起对各缔约国(包括我国)开始生效。附则Ⅱ第七条第一款(a)规定,货物装卸港、站应有足够的设备来接收船舶由於执行本附则而留待处理的含有毒物质的残余物和混合物,并不使船舶发生不当延迟。  相似文献   

9.
MARPOL73/78附则Ⅱ控制散装有毒液体物质污染规则,制定于1973年11月2日,在1978年国际防污染会议上通过的《关于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的1978年议定书》仍保持附则Ⅱ全文不变。附则Ⅱ是一个涉及面广,有毒液体物质繁多,防污技术要求和管理都相当复杂的附则,曾几度推迟生效。其原因之一是附则Ⅱ要求过于复杂,使船员负担过重,致使船员不愿意执行。二是过于依靠港口接收设备。而由于散装有毒液物质种类繁多,港口接收设备技术复杂,投资大,使用效率低,港方不愿意建  相似文献   

10.
《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简称“MARPOL73/78”)附则Ⅴ防止船舶垃圾污染规则。据最新消息,美国政府于1987年12月30日向国际海事组织提交了接受MARPOL73/78附则Ⅴ的文件。使参加附则Ⅴ的国家达31个。其拥有商船吨位占世界商船位吨的53.33%,达到生效条件。根据公约第15条的规定,附则Ⅴ将于12个月后生效,即1988年12月31日起生效。  相似文献   

11.
根据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1978年议定书的规定,73/78防污公约附则Ⅱ在附则Ⅰ生效后推迟三年执行,在试执行中发现,要实施目前的排放程序与布置标准(P&A标准)是相当困难的,主要原因是: 1)程序太复杂,船员负担过重,不愿 接受。 2)缺乏必要的岸上接收实施,扫舱废 液方法处理。 为解决这些问题,散化分委会在去年9月10日—14日召开的会间工作组会议上拟定了一份附则Ⅱ修正草案,经去年12月召开的  相似文献   

12.
劳辉 《交通环保》1998,(6):42-45
编者按MARPOL73/78是IMO最重要的防止污染海洋公约,共包括6个技术附则。自1983年10月2日生效以来,已有4个附则生效,我国均已加入。MARPOL73/78历年进行了一系列的修正。为此,本刊请劳辉先生整理了这个《纲要》,以供有关人员参考。1984年(附则I)修正案(1984.9通过,19861.7生效)修正要点Reg.10(特殊区域及排放规定15PPP)Reg.13(货油轮压载有关规定)Reg.14(首尖舱内载油规定)Reg.15(“将油类留存在船上”,sloptanks能力2%-3%CBT、SBT、COW监控排放,50里内航程油轮的规定)Reg.16(监控装置和油水…  相似文献   

13.
国际海事组织制定的《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简称MARPOL73/78),包括5个技术附则:附则Ⅰ防止油污规则,附则Ⅱ控制散装有毒液体物质污染规则,附则Ⅲ防止海运包装或集装箱、可移动罐柜或公路及铁路槽罐车装有害物质污染规则,附则Ⅳ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规则,附则V防止船舶垃圾污染规则。其中附则Ⅰ和Ⅱ为强制性附则,缔约国加入MARPOL73/78吋,必须加人附则Ⅰ和Ⅱ;附则Ⅲ、Ⅳ和Ⅴ为任选附则,缔国可以选  相似文献   

14.
劳辉 《交通环保》2005,26(1):49-51
介绍了MARPOL73/78公约附则Ⅵ的生效及其相关问题。  相似文献   

15.
MARPOL73/78公约现状便览据国际海事组织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第35届会议(94年3月7日至11日在伦敦总部举行)秘书处提交的有关MARPOL73/78公约五个附则An入和生效的现状的报告,73卢8防污公约已生效的附则I、B、见和V的...  相似文献   

16.
船舶造成大气污染的控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根据MARPOL 73/ 78公约附则Ⅵ《防止船舶造成空气污染规则》 ,结合陆上有关大气污染防治技术 ,对船舶造成大气污染控制的现状进行讨论 ,并对中国在该附则生效前应做工作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7.
刘昭青 《交通环保》2005,26(1):54-54
随着西班牙于 2 0 0 4年 12月 3日批准《2 0 0 3年建立国际油污染赔偿补充基金的议定书》 ,对油轮污染事故受害者的增加赔偿额将生效。西班牙的批准意味着该议定书现在已达到生效标准 ,即获得至少已总共收到 4亿 5千万吨摊款油的 8个国家批准的3个月后生效。该新基金将于 2 0 0 5年 3月 3日生效。国际油污染赔偿补充基金将生效@刘昭青  相似文献   

18.
国际海事组织(IMO)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于1997年9月18日至25日召开了其第40届会议。会议通过了MARPOL73/78的1997年(附则I)修正案;以及环保会议决议:MEPC.75(40)《关于附则I第10条修正和新增第25A条的决议》并原预定于1999年2月1日生效。在1998年3月30日至4月3日的第41届海保会上,对西北水域沿岸国提交“足够”的港口接收设施问题审议,经讨论,委员会决定,要求秘书处散发通函:该修正案以默认程序接受,截止日期是1998年8月1日,预定生效日期是1999年8月1日。MRP0I73/78的1997年(附则1)修正案全文如下:…  相似文献   

19.
国际海事组织海上环保会第37届会议,于1995年9月14日,以MEPC.65(37)号决议,通过了MARPOL73/78的1995年修正案(附则V:防止船舶垃圾污染规则的第2条和新增第9条的修正案)。该修正案于1997年7月1日生效。附则v新增第9条“标牌公告、船舶垃圾管理计划和船舶垃圾记录”,其中关于“船舶垃圾管理计划”的条文是:“(2)400总吨及以上和经核定可载运15人或以上的船舶,应制定船员须遵守的一个船舶垃圾管理计划。该计划应用书面形式,包括使用船上设备在内的收集、贮存、加工和处理船舶垃圾的程序,而且须指定一专人负责执行该计划…  相似文献   

20.
刘昭青 《交通环保》2004,25(3):53-54
为期一周的IMO海环会(MEPC)第51次会议已于2004年4月2日在伦敦总部结束,会议通过MARPOL附则Ⅳ防止船舶垃圾污染规则修正案。MEPC还原则批准指定3个特别敏感海域(PSSAs)。其他重要议项还包括为实施压载水管理公约制定指南的准备行动计划、为解决拆船再循环和船舶排放温室气体问题事宜的进一步工作等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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