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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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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欧盟农业生态补偿支付机制对我国的启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农业生态补偿方面,我国一直以来都是采取固定额度的支付方式,财政资金使用率与效益都未达到应有效果。本文通过对欧盟农业生态补偿支付机制的政策基础、理论依据、意义以及拍卖工具在欧盟农业生态补偿支付机制中的应用进行分析,吸取经验,为完善我国现行农业生态补偿支付机制找到方向。  相似文献   

2.
成波  李怀恩 《自然资源学报》2017,32(12):2055-2064
针对西北干旱和半干旱地区流域非汛期农业需水和生态基流间的矛盾问题,论文提出了基于河道生态基流保障的农业生态补偿量计算方法。从生态基流得到保障后农业灌溉用水受到影响的角度出发,通过引入作物需水系数建立河道生态基流保障造成的农业用水短缺量与产量损失间的关系,定量计算农业生态补偿量。以宝鸡峡灌区为实例,计算了河道生态基流保障的农业生态补偿量,确定宝鸡峡灌区不同情形下的补偿上、下限,分别为5.25 亿元和0.37 亿元。生态补偿对象为宝鸡峡灌区因河道生态基流保障导致产量受损的农户,补偿的主体为流域的相关管理部门,生态补偿标准的实施也不应只局限于现金发放,也可以用投资建设等形式进行补偿,以提高宝鸡峡灌区的农业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3.
农业生态补偿的国际经验及启示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于长期的粗放型农业经营模式,中国农业生态系统遭到了极大破坏.根据农业发达国家经验,农业生态补偿是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对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家的农业生态补偿做法进行经验总结,包括土地休耕计划、农业环境补贴、生态农业认证等.基于国际先进经验,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包括健全农业生态补偿法律法规、完善农业生态补偿的投融资模式、明晰自然资源产权关系、因地制宜制定补偿标准等.  相似文献   

4.
关于生态补偿涵义的探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郭峰 《环境保护》2008,(10):18-20
本文将前人界定的生态补偿概念归纳为四种观点,在分析生态系统与生态系统服务、生态效益与生态价值、补偿与补贴等相关概念的基础上,将生态补偿界定为"生态服务消费者通过公共支付、市场交易等方式给与生态服务提供者补偿的经济活动";同时提出生态补偿主要是对社会主体的补偿、是对生态效益而非生态价值的补偿,生态补偿不同于补贴等观点.  相似文献   

5.
2014年通过的《环境保护法》第31条规定:国家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紧随其后,2014年5月苏州市人大常委会正式批准了《苏州市生态补偿条例》,彰显了国家和地方政府对于生态补偿这一法律制度的重视.农业生态补偿作为生态补偿的一个具体分支,法律制度的建设,将对当前中国日趋严重的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提供一个现实的解决路径.文中找出农业生态补偿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体的建设意见,为中国农业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建设提供理论上的支撑.  相似文献   

6.
生态补偿是通过经济手段促进生态保护与受益地区利益共享的制度设计,是促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秦岭是我国重点生态功能区,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生态补偿作为协调秦岭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制度安排,有助于推动该区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对实现秦岭地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具有重要意义。本文系统梳理了秦岭生态补偿相关理论研究与实践,主要包括秦岭在区域调水、森林生态效益、生物多样性保护、矿产资源开发等方面的生态补偿研究,以及秦岭生态补偿相关政策法规制定、南水北调、退耕还林(草)以及生态移民搬迁等具体生态保护工程补偿实践,并从补偿对象、补偿标准、公众参与、补偿方式几个角度探讨了秦岭生态补偿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秦岭生态补偿研究的建议与对策。  相似文献   

7.
当前我国政策、法律尚未规定贯通流域—海域的生态补偿制度,分立的流域生态补偿制度和海洋生态补偿制度无法弥补流域—海域生态补偿制度的缺失。基于科学考虑海陆连贯性、创新传统海洋行政管理模式、响应社会需求而提出的流域—海域生态补偿,其实质是以海定陆,对各种入海污染物以区域联动方式在各流域加以管制。遵循流域—海域具有的"海陆过渡相"生态规律,制定与之相适应的生态补偿制度;确立制度的构建主体和立法基本原则,明确补偿主体、补偿对象、补偿标准、补偿方式、补偿资金来源,解决流域—海域生态补偿制度入法的基本问题。  相似文献   

8.
生态补偿概念探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实施生态补偿,有利于加强对生态保护区、欠发达地区、资源开发区的扶持力度,促进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维护社会公平,优化发展环境,实现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协调可持续发展。科学、准确地理解生态补偿概念,有利于解决实施生态补偿制度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本文在分析以往生态补偿概念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个包括生态补偿的目的、主体、对象、范围、手段和形式等主要内涵的生态补偿新概念,期望为业界进一步认识生态补偿内涵、早日就生态补偿概念达成共识提供参考依据。  相似文献   

9.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已成为社会共识,各级政府就开展生态补偿进行了多种形式的探索与实践,流域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予以适当经济补偿作为解决区域之间社会经济失衡、保护流域水资源生态安全问题的重要手段和迫切需要。本文综述了杭州市生态补偿机制,主要分析了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的实践效果及现存问题,并提出进一步完善的对策措施,旨在对中国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0.
责任不清、心理准备不足、资金物质储备不足,派生出利益不协调、社会动员不顺、环境投入不足等,造成生态差的地方无力解决生态问题,生态好的地方突然出现许多生态问题.生态储蓄、生态储备和生态补偿税将使生态差的地方迅速培育解决生态问题的能力和条件,生态好的地方高度警惕潜在的生态问题.生态储蓄、生态储备和生态补偿税是人类思想史和文明史的重要转变,引发深刻的环境革命.  相似文献   

11.
摘要:社会经济与自然资源协调发展、人类与环境和谐相处是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志之一。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是构建和谐生态之根本。为探索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不少地区积极开展相关工作,研究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政策,已经初步取得了一些成效。然而,生态补偿牵涉到环境、资源、人口等众多系统内多个部门间的关系协调。当前对生态补偿理论性的研究较多,针对重点地区和流域的实践探索较少,通过实践检验的政策体系和方法技术更少。我国的生态补偿与我国特有的生态环境和社会管理体制相适应,与国际生态服务付费有所区别。本文经过认真分析和总结提出如下初步认识与建议。  相似文献   

12.
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机制探讨   总被引:11,自引:3,他引:8  
李浩  黄薇  刘陶  彭智敏 《自然资源学报》2011,26(9):1506-1512
跨流域调水工程已经成为解决我国缺水地区水问题的重要手段之一,而由跨流域调水引发的生态补偿问题是制约调水工程社会、经济效益发挥的关键因素。目前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机制设计主要是沿用流域内生态补偿的一般理论与方法,导致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主体缺失、补偿对象不全面、补偿标准不合理、补偿方式单一,极大地限制了跨流域生态补偿实践的开展。通过比较分析流域内生态调水与跨流域调水在受工程影响、水权转移形式、涉及的利益主体关系、生态补偿主导部门、生态补偿核算标准等方面的特征,提出了以区域水权为理论基础,以生态补偿客体、补偿标准、补偿形式以及补偿保障体系为主要内容的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机制框架。  相似文献   

13.
煤炭开采区生态损害补偿评估模型的构建与应用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煤炭开采区的生态补偿包括对生态损害的补偿、对厂商与居民负担的外部成本补偿以及对新资源和替代能源的开发补偿三部分.将煤炭开采区的生态损害补偿过程分为生态修复、生态恢复和生态平衡3个阶段.通过确定煤炭开采区生态损害补偿3个阶段的生态补偿目标,构建各阶段土地、植被和水环境生态损害补偿的评估模型,分别测算了完成生态修复、生态恢复和生态平衡3个阶段补偿目标所需的生态损害补偿总量和每t煤所需提取的生态损害补偿金额.   相似文献   

14.
建立东江源生态补偿机制的探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东江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和珠江三角洲地区的重要水源.保护建设好东江源生态环境意义重大,而建立东江源生态补偿机制是保护建设好源区生态环境、促进流域和谐发展的重要保证.本文从东江源区自然、社会经济状况,生态保护投入与发展机会损失、未来生态保护投入需求与资金瓶颈、源区生态补偿需求、生态补偿的政策渊源和环境经济学基础、典型示范意义等方面论述了建立东江源生态补偿机制的必要性.根据国内外生态补偿实践及源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和上下游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从生态补偿责任主体、标准、方式、途径等方面探讨了源区的生态补偿机制设计,并提出了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5.
针对中国经济发展中出现的“反溢出效应”,有学者认为占用外省市自然资源的地区应给予输出自然资源的地区一定的经济补偿,也是生态转移支付的一种形式,试图以此实现社会经济发展的公平性。文章基于生态足迹理论,建立这种补偿的理论基础并尝试确定补偿的标准。结果显示:有13个省市需要向其他地区支付一定的生态补偿。应支付生态补偿的地区多为东部沿海的经济发达地区,应接受补偿的地区多为较落后的中西部地区。  相似文献   

16.
通过对农户开展的问卷调查分析了锡林郭勒盟草原生态补偿绩效,结果表明生态补偿绩效不容乐观,农户感受到的生态环境状况仅有小幅度的改善,消除经济激励之后农户表现出较低的参与积极性.基于结构方程模型,以农户自我发展能力和生态保护能力为中介,构建社会资本对生态补偿绩效的影响机制模型.结果表明社会资本对经济效应表现出显著负影响;对生态效应表现出显著正影响.社会网络、普遍信任、机构信任、互助倾向和惩罚程度对于经济效应影响系数分别为-0.05、-0.05、-0.01、-0.06和-0.03;对于社会效应影响系数分别为0.11、0.10、0.03、0.12和0.06;对于生态效应影响系数分别为0.36、0.33、0.09、0.38和0.19.在社会资本5项维度中互助倾向反映度最高,机构信任最低,因子载荷分别为0.77和0.19.农户自我发展能力和生态保护能力在社会资本对生态补偿绩效影响中表现出显著中介作用.  相似文献   

17.
生态补偿机制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的内在要求,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就是要共担责任,共享发展成果和优质生态产品,走出一条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相互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绿色发展新路。文章分析总结我国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的背景、条件,流域生态补偿试点中存在的经验、做法以及问题,为我国生态补偿机制的落实、完善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8.
王社坤 《环境保护》2014,(13):38-41
制定《生态补偿条例》是建设生态文明和法治中国战略决策的具体实施之一。生态补偿概念的界定是生态补偿立法的理论前提。《生态补偿条例》的结构安排应当满足我国生态补偿实践的制度需求,对生态补偿领域、标准、方式、资金等问题进行规范。  相似文献   

19.
国家公园生态补偿主体的建构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家公园生态补偿对于国家公园建设、管理与保护有着十分重大的影响,而对于国家公园生态补偿主体的建构是建立国家公园生态补偿制度的重要环节。在分析各种补偿理论的基础上,通过特别牺牲说的扩大解释对国家公园生态补偿的内涵进行探讨,并引入利益相关者理论对国家公园生态补偿主体进行识别,认为国家公园生态补偿的补偿主体应当包括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消费者、受益地区、获益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者以及其余相关社会主体,受偿主体应当包括国家公园(以国家公园管理机构为具体对象)、原住民、学术团体以及环保机构或个人、利益受损或者利于国家公园建设的开发利用者;通过对我国现有的关于国家公园生态补偿主体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实践进行分析,指出我国现有的国家公园生态补偿主体构建中存在国家公园并未作为单独的受偿主体、社会及市场多元主体难以参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生态补偿主体的职责难以划分、生态补偿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关系难以明确以及受益地区横向生态补偿制度难以建立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路径与方法,即将国家公园作为单独的受偿主体、促进国家公园生态补偿主体及方式的多样化、厘清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生态补偿主体的职责、完善自然资源的确权登记和建立国家公园的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等。  相似文献   

20.
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就是用立法、计划、市场等手段解决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开发地区对保护地区、受益地区对受损地区的利益补偿。水源地生态补偿制度是解决生态问题的有效途径,在国内外已有许多成功的实践。而在中国,水源地生态补偿制度处于刚刚起步阶段,分析生态补偿制度的立法现状,吸取国内外在实践中的经验和教训,通过明确生态补偿的权利义务主体、补偿方式和制度实施等内容,探讨水源地生态补偿制度在中国的构建,为解决水源地生态污染问题提供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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