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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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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作为新环保法实施后首例大气污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中华环保联合会诉振华公司大气污染责任纠纷一案受到了各方的广泛关注。回顾该案,可以发现其在因果关系认定、生态损害赔偿费用确定、责任承担方式等方面可圈可点,推动了环境公益诉讼的再发展;同时也就惩罚性赔偿、公益诉讼律师费承担等问题在理论界和实务界引发了诸多讨论。  相似文献   

2.
张宝 《环境》2011,(5):32-34
自2009年9月开始,昆明三农农牧公司和羊甫联合牧业公司在未按环评批复要求建成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情况下,陆续允许养殖户进入养殖小区养猪,导致废水渗入地下水系统,造成千米之遥的大龙潭水质变坏,两个月后出现发黑发臭现象,致使人畜均无法饮用。  相似文献   

3.
本期话题:2008年底,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挂牌。然而,在接下来的两年时间里,却遭遇环境公益诉讼案件"零"的尴尬。2010年6月21日,昆明市环保局作为原告,正式向昆明中院环保审判庭递交诉状,状告辖区内两家养猪企业污染地下水源,致使附近上千村民出现饮用水危机。这起云南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引发了社会的关注,目前原告方的出庭应诉人昆明市环保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张永军正在认真准备二审应诉。环保行政管理部门以公益诉讼人的身份出庭跟企业打官司的确是个新鲜事。张永军要面对的不仅是应诉的准备工作,还有社会各界的各种疑惑……--《人民日报》  相似文献   

4.
环境问题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具有社会稳定风险,直接影响社会和谐。环境立法应当充分认识我国社会转型期和环境敏感期共存、环境风险高发期与环境意识升级期叠加的严峻形势,妥善应对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公众维权意识日益增强的新挑战,并有所创新,积极探寻保障公共环境权益的新机制。环境公益诉讼,是公众通过合法程序,化解重大环境纷争的有效途径,应予大力推进。  相似文献   

5.
2015年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决了近十几年来学者们普遍关注的问题,但尚未解决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根本问题.环境公益本质上属于公共物品的范畴,受制于集体行动的逻辑,加之高昂的诉讼成本,"理性人"一般不愿参与.因此,原告胜诉奖励制度、法律援助制度以及专项基金制度成为现阶段打破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僵局的重要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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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浙江省开化县检察院以原告的身份将衢州瑞力杰化工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这是浙江省人民检察院首次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参与诉讼,也是浙江省首例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本案中,确立检察机关环境"公益诉讼人"的原告地位丰富了检察机关参与环境司法的诉讼实践,同时开启了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新模式。履行诉前程序是检察机关行使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权利的重要前提,证明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事实是检察机关行使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权利的实质要件,环境生态污染损害赔偿的认定与赔偿金额的确定是检察机关行使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权利的技术要求。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可以从诉讼主体权限、诉讼成本、赔偿金使用与监督以及扩展诉讼请求类型等方面予以考察。  相似文献   

8.
从我国的司法制度和环境行政现状来看,环境行政机关在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方面比检察机关更加合适。此外,一些具有影响力的环境公益组织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相似文献   

9.
李玲 《环境保护》2013,(Z1):74-76
案情简介2011年6月,云南省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良化工)非法在麒麟区倾倒5000多吨剧毒工业废料铬渣的行为引发社会关注。经调查发现,陆良化工在南盘江边不仅外排废渣,而且已经堆放了近15万吨的铬渣。更为严重的是,在该铬渣堆放场下游几十米的珠江水源南盘江边有一泵房从该段南盘江抽水灌溉铬渣堆放场周边的农田。经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珠江委)调查  相似文献   

10.
2011年6月,云南省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良化工)非法在麒麟区倾倒5000多吨剧毒工业废料铬渣的行为引发社会关注.经调查发现,陆良化工在南盘江边不仅外排废渣,而且已经堆放了近15万吨的铬渣.更为严重的是,在该铬渣堆放场下游几十米的珠江水源南盘江边有一泵房,该泵房从该段南盘江抽水灌溉铬渣堆放场周边的农田.经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珠江委)调查取样分析,在黄泥堡水库、南盘江下桥闸下游等敏感点水体检出六价铬污染;该公司各堆渣场范围内,六价铬检出超标.因此,环保组织认为非法堆放铬渣与处置铬渣的行为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严重危害,且上述危害事实已经得到了当地政府确认.2011年9月,民间环保组织自然之友、重庆市绿色志愿者联合会(以下简称重庆绿联会)作为共同原告向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要求陆良化工、云南省陆良和平科技有限公司停止侵害、消除危险、赔偿因铬渣污染造成的环境损失.两家环保组织索赔数额高达1000万元人民币.  相似文献   

11.
自2012年《民事诉讼法》增设环境公益诉讼条款建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以来,环境民事公益诉讼逐渐走入公众视线,最近多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例中呈现出一些新的趋势。就如何协调环境行政机关监管职权与司法诉讼的互动关系、如何突破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资金瓶颈、如何协凋不同种类处罚之间的衔接关系以及索赔资金使用方案的俞理性等这些司法实践中的典型问题,本研究提出了解决之道,希冀为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健康发展带来一些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12.
《环境保护》2015,43(1)
近期,贵州省金沙县检察院以原告的身份把金沙县环保局告上法院,此案可以看作是我国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破冰之举。本文以该诉讼涉及的各个主体为基础,对此案例所反映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理论和实践方面的积极意义进行分析和阐述,并在此基础之上提出我国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今后发展中需要注意的问题,以使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在今后保障环境公益方面发挥更为积极之作用。  相似文献   

13.
高洁 《世界环境》2010,(2):37-41
<正>环境公益诉讼在中国的发展正在进入一个重要时期。随着专设环保法庭在贵州、江苏和云南相继成立,关于环境公益诉讼的研究和讨论已经不再仅仅停留在纸面上,而是进入了  相似文献   

14.
侯志强  王宏 《环境保护》2021,49(7):65-68
在现有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行政机关的角色地位并不明确,这给诉讼顺利展开带来了一定影响.行政机关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应当扮演多重角色,实现角色的多向度拓展.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行政机关应当被肯定为适格原告.作为拥有专业知识的代表,行政机关应当被明确为证人.作为强制力的代表,行政机关应当被视作为执行协助者.明确行政机关在环...  相似文献   

15.
欧恒  张琪 《环境保护》2020,48(16):30-34
环境侵害案件往往呈现出环境公私益相互交织的特点,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之间存在着分离救济、利益保障以及审理顺位的问题,无法对环境公私益进行整体有效维护。因此,需采取相应对策予以解决:一是探索环境民事公私益诉讼的融合审理模式,二是扩张环境民事公私益诉讼的原告主体范围,三是明确环境民事公私益诉讼的审理顺位选择。为了协调环境民事公私益诉讼间的关系,平衡环境公益和环境私益,笔者提出了环境民事公私益诉讼融合的具体实施方案,以最大限度兼顾环境公益和私益。  相似文献   

16.
目前在众多关于环境公益诉讼的讨论中,我们不难发现这些探讨如出一辙:国外环境公益诉讼状况及如何在借鉴的基础上构建我国的环境公益诉讼,环境公益诉讼的特点是什么等等。相较之下,对环境公益诉讼中的"公益"如何定位以及"公益"的表现何在却较少有人关注。  相似文献   

17.
南非的环境公益诉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宝 《世界环境》2010,(1):63-65
<正>废除种族隔离后,南非非常重视环境保护,建立了相当先进的环境法律体系,并辅以严格的环境执法和司法手段,其中作为环保利器的公益诉讼制度可以说居功至伟,在落实公众参与、监督政府和企业履行环境职责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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