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主持人:上期"以案论法"我们着重讨论了竞业限制约定的有效条件、劳动合同解除与竞业限制义务履行之间的关系,以及竞业限制经济补偿与竞业限制违约责任承担之间的关系等问题,本期我们将继续就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和违约金数额的合理性以及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的发放周期与竞业限制义务履行之间的关系等问题,作进一步的讨论。  相似文献   

2.
《劳动合同法》确立了竞业限制制度,允许用人单位与相关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但该制度规定得不够具体,导致劳动合同实务中存在一些误区。有效的离职竞业限制条款须具备以下要素:适格的限制对象(即劳动者);合法的限制范围、地域和期限;约定的经济补偿等。这三个要素缺一不可,否则离职竞业限制条款无效。  相似文献   

3.
在1897年,德国的《商法典》中就规定了离职竞业禁止制度,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发展,已建立起比较系统完善的相关制度。对主体适用范围,签订竞业限制条款的形式要件,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经济补偿,违约金都作了具体且明确的规定,甚至对瑕疵的竞业限制约定也规定了相应的法律后果。德国的竞业限制制度,对我国《劳动合同法》的适用与解释以及日后离职竞业禁止制度的完善是有着借鉴参考作用的。  相似文献   

4.
竞业限制问题是公司劳动人事管理中的一个难点问题,其与保护公司商业秘密、劳动者择业权与用人单位利益、保护商业秘密的环境等交织在一起,加之各级法律规定不一致,使企业在竞业限制合同管理中感到困惑。现行法律中并无完整的竞业限制概念。笔者认为,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签订协议,约定劳动者离职后一定条件下不得从事与用人单位竞争的行业,  相似文献   

5.
当今社会.劳动者“兼职”、“跳槽”等现象非常普遍,由此引发的竞业限制纠纷日益增多。由于竞业限制条款作为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义务一方面属于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另一方面.又常常伴随着侵犯(原)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并形成同类业务竞争,产生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导致不少HR管理部门在代表用人单位维权时走了弯路,浪费了人力和财力。本文通过分析竞业限制行为的表现形式及其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联系与区别.对不同类型的竞业限制纠纷给出不同的司法救济途径,以资HR管理部门在处理竞业限制纠纷时参考。  相似文献   

6.
案情简介 2003年8月2日,原告高某到被告某财产保险公司的预算考核岗位任职,2004年9月50日,双方签订两年期限劳动合同,至2006年9月50日终止,同时签订了《保密协议》,并约定作为劳动合同书的附件。协议第五条规定:“(一)乙方(原告)自终止或解除合同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到与甲方(被告)经营业务类似的其他公司从事类似的工作内容或担任职务;(二)甲方应当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竞业限制补偿费,竞业限制补偿费按乙方  相似文献   

7.
《中国劳动科学》2009,(7):36-39
在企业保护商业秘密的种种方式里,竞业限制是其中强而有力的举措之一。但从当前企业的实践来看,许多企业虽然与员工订立了竞业限制协议,但一旦就此与员工发生纠纷,将员工诉诸劳动仲裁、诉讼后,企业的主张往往难以得到劳动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的支持。这一现象反映了在当前法律背景下,不少企业对竞业限制的法律规定在理解上仍存在误区。本期圆桌谈话将就竞业限制的法律规定及适用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8.
美国当代的“禁止雇佣歧视”制度始于1964年制定的《民权法案》第七章,该法禁止雇主基于种族、肤色、宗教、性别或国籍实施歧视。随后美国联邦政府又先后出台了《反对就业年龄歧视法》(ADEA)、《美国残疾人法》(ADA)、《公平报酬法》(EPA)等禁止歧视的法案。在州的层面上,许多州将“禁止歧视”的范围扩大到了婚姻状况、政治背景以及性取向。  相似文献   

9.
问:2008年1月,某高校毕业生王某与某咨询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签订了期限为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王某从事留学咨询顾问工作,年薪不低于3万元。同时双方又签订了一份竞业限制协议,协议约定王某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公司离职,  相似文献   

10.
2007年6月29日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加强了对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的保护,这体现在第23条、第24条、第90条所设立的竞业限制条款中。但是,由于这些规定较为粗疏,需要对其进行法条之外的解读,以便司法实践中切中肯綮地理解和适用。  相似文献   

11.
案情简介 李某于2008年1月1日与一家外交人员人事服务公司(以下简称外交人员人事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双方约定:该外交人员人事公司同意某国驻华大使馆雇用李某为门卫。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依照《劳动合同法》、  相似文献   

12.
要完善劳务派遣中的工伤损害赔偿责任问题,就要确立要派单位的雇主地位,建立派遣单位与要派单位的雇主连带责任。在工伤保险责任的分担上,既从劳动法的角度以强制约定防止责任逃避,也要在民事协议上放宽两方雇主的任意约定比例,从而达到收放自如的法律调整目标。  相似文献   

13.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间的竞争日趋充分和激烈,而竞争陔心是人才的争夺,由此带来的高层管理及技术人员流动将日趋频繁。企业为了防止商业秘密随着人员流动而泄露,往往求助于竞业限制条款来限制企业人员流向其它企业。而一个人的知识范围、事业高峰期有限.竞业限制过度必然造成人才浪费。因此,在实践中.如何运用好竞业限制规则,避免产生争议,建立起良性的人才流动机制,是一项值得研究探讨的课题。  相似文献   

1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征求意见稿)》的第八至十一条对劳动合同领域的竞业限制进行了规制。但从法、理、情三重视角来审视,这·规定存在缺陷,原因在于其混淆了“经济补偿”与“经济补偿条款”、合同履行与合同效力的概念,其对于劳动者的倾斜保护,很可能导致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失衡。  相似文献   

15.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属民事合同性质;雇主在雇用活动中以及承包、租用、借用期间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雇主及发包、出租、出借人应承担连带民事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可以成为民事诉讼活动的第三人;农村居民到农村居民到城镇务工、经商,已连续居住、生活满一年的,应按城镇居民的计算标准赔偿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  相似文献   

16.
问江苏省兴化市某化工颜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2年改制成私有企业,原职工徐某被留用后继续在销售科上班,双方订立了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在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的两年内,王某不得到其他企业、或与本公司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上班,也不得自行经营与本公司有竞争关系的行业,  相似文献   

17.
2008年2月6日,孙某与浙江某市A科技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孙某担任该公司技术研发部主管职务,主持研发X网络产品,每月工资1万元,合同期限两年。同时,双方另行签订竞业限制协议,该协议约定:孙某在A公司工作期间及离职后两年内,必须保守X网络产品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商业秘密;  相似文献   

18.
编辑同志: 2007年12月,我进入某公司从事电脑软件开发工作并签订了5年期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约定,本人在受雇该公司期间及解除劳动合同关系2年内不得自营或到同类竞争企业中工作,否则需向公司支付违约金20万元,并赔偿公司损失。前不久,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公司宣布大规模裁员,我被列入了裁员行列。请问,被裁员后还应遵守竞业限制吗?  相似文献   

19.
商场如战场,商业秘密一旦泄露,后果不堪设想。据公开资料显示,我国商业秘密刑事案件中,60%与人才跳槽有关,而在商业秘密侵权的民事案件中,90%与人才流动有关。为限制员工流动中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发生,企业最常用的手段是与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但在实践中,有90%企业的竞业限制协议经不起“法律的考验”,  相似文献   

20.
因谈判成本高而将保障矿工安全与健康的权利留在劳动合同的约定之外,如果严守这个不完全性合同,则因合同的剩余控制权在雇主而很难保护矿工的安全与健康。必须在劳动关系中设置与劳动合同并列的侵权责任,强制雇主承担保护矿工安全与健康的严格责任,因此应制定《矿业安全与健康法》。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