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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为使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能够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83条和劳动保障部《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作出了相关规定。然而从以下两个案例可以看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和法院在处理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争议案件时还存在一些问题。如非法用工单位与其职工建立的是否劳动关系问题;在处理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争议中是否需要工伤认定问题;非法用工行为的法律责任问题。等等。如何解决存在的问题更好地落实法规政策.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本刊在此组织讨论。[编者按]  相似文献   

2.
在劳务派遣争议处理中,恢复劳动关系好处理,恢复用工关系难处理。仅处理恢复劳动关系,不处理恢复用工关系,将导致退回机制极容易被用工单位所滥用,伤害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有必要明确在用工单位随意退回下如何处理劳动者恢复用工关系的相关规定,从而真正发挥劳务派遣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3.
建筑业外包行业由于其特殊历史原因,确认劳动关系的案件占据了很大比例。究竟以何种标准作为确认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无论是理论层面还是实践层面,都有不同的看法。通过梳理我国劳动关系立法及司法实践的相关沿革和规定,笔者认为,应当以人格从属性和经济从属性作为主要标准进行劳动关系的认定,不应当过分强调组织从属性。并建议明确个人雇用中表见代理的认定原则,加强建筑业外包用工的行业管理。  相似文献   

4.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用工关系的现象屡见不鲜,他们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等能否适用工伤保险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认定为工伤?  相似文献   

5.
《劳动合同法》实施3年来,改变了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的弱势地位,增强了企业的社会责任,特别是在劳动合同订立、解除方面,增大了对劳动者的权利保护力度。该法第四十八条和第八十七条,赋予了劳动者针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两项权利,即继续履行权和要求赔偿权。但实践中,不少私营企业,特别是一些小型的加工制造、劳务用工企业,管理不规范,用工随意性大的弊端仍然非常突出。老板的一句话往往就可以决定劳动者在企业的命运。  相似文献   

6.
一、员工要认识劳动合同的重要性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对于未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人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而满1年仍未签订的,则视为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对签订劳动合同的规定是明确的,然而在现实中,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却大量存在.究其原因,从企业方面讲,无非是为避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风险、社会保险的缴纳等法律义务;从员工方面看,却是不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  相似文献   

7.
<正>工伤事故的认定涉及到伤亡人员及亲属权益以及事故单位法律责任的归属,笔者作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就事故处理实践中通常会遇到的几个较为常见的问题分享认识。问题1工伤性质的认定是否受当事人事故责任大小的影响?处理工伤事故赔偿责任纠纷,最首要的就是进行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认定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使工伤认定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工伤认定取决于单位与劳动者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凡是与用人单位有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认定其有劳动关  相似文献   

8.
《劳动法》第16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第98条规定.对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此通过国家法律将书面劳动合同作为建立正常劳动关系的惟一合法表现形式。  相似文献   

9.
劳动者违纪赔偿责任泛指劳动者因违反各项劳动规章制度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而应承担的一种赔偿责任。用人单位追究劳动者违纪赔偿责任属于其行使惩戒权的行为,不同于追究纯粹的民事赔偿责任。为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责令赔偿权,我国劳动立法应细化劳动者违纪赔偿责任的归责要件并完善相关程序机制,以确保被惩戒劳动者的权利能获得法律救济。对于劳动者违纪赔偿责任的具体金额,则应通过适用“比例原则”加以确定。  相似文献   

10.
<正>工伤赔偿是指劳动者在经营活动中或在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下所遭受的意外伤害、职业病,以及因两种情况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及其遗属能够从国家、社会得到的必要的物质  相似文献   

11.
《中国劳动科学》2005,(10):37-37
在工伤赔偿上,经历了劳动者个人责任时期,雇主过失赔偿时期,最后确立了无过错赔偿原则,即劳动者受到工业伤害负伤、致残、死亡,不管过错出自何人,雇主均有义务赔偿劳动者的经济损失。该原则从工伤责任认定的责任归属上否定了过错责任原则,已成为工伤保险法律制度公认的原则。  相似文献   

12.
对《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次性赔偿办法》第三条“事故伤害”的理解。  相似文献   

13.
2007年第12期《中国劳动》刊登了一篇案例分析——《第三人侵权损失应该谁赔偿》。像伍某这样因履行职务行为时具有过失导致公司财务损失的案例并不鲜见,劳动者要不要承担责任,承担多大的责任,由于《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对此均未予以规定,故处理此类案件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而实践中有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由于劳动者原因导致公司财务损失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条款,  相似文献   

14.
现代工业社会,职业伤害和用工责任风险发生的频率和损失程度都有加大的趋势,给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带来了潜在隐患。实践中,对职业伤害的保障关注较多,其中工伤保险发挥了主要作用。但工伤保险不能承担用工责任及部分职业伤害风险,需要商业责任保险补充。现行责任保险应当在险种名称、保险责任范围和期限设计等方面进一步创新及完善,与工伤保险共同构筑对职业伤害和用工责任风险的全面保障。  相似文献   

15.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的规定实质上属于工伤待遇的范畴,当事故发生时非法用工单位的职工应与合法用工单位的职工享受同样的待遇。但是,目前《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高于《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规定的一次性赔偿,所以,应在立法层面上缩小两者的差距,完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赔偿制度,以达到社会公平的目的。  相似文献   

16.
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对于缓解社会就业压力,解决劳动者再就业问题,降低企业的人工成本,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2003年原劳动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一些地方也相继制定了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对非全日制用工给予了更为具体的规定。但是,这些规范性文件的法律位阶都比较低,实践中又不是完全统一。2007年《劳动合同法》的出台,首次以法律的形式对非全日制用工制度作了系统的完整的规定,并对原有的规定作了相应修改。这对于完善我国的劳动法律体系,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拟对目前法律规定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对策加以分析。  相似文献   

17.
在交通事故中负全责也能认定工伤在交通事故伤害中承担主要甚至是全部责任,仍然可以认定为工伤,肇事者自己造成的伤害却要由社保机构或者用人单位负责赔偿,这让不少人觉得不可思议。《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恰恰作了这样的规定。《条例》一改1996年《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才可能认定工伤的规定,明确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按照《条例》,无论受到伤害的职工在机动车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次要责任,还是承担全部责任、根本不承担责…  相似文献   

18.
2004年1月1日生效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非法用工单位向伤亡人员赔偿的标准和争议解决的程序,但是非法用工单位不属于法律上合法的主体,劳动仲裁机关和法院不能对不存在的主体作出裁定和判决,就算作出裁判,也不可能得到执行,从而使得该条例规定的对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的赔偿成为一纸空文。为此,笔者从劳动争议和诉讼主体认定,程序保障和伤亡人员及时得到救助三个方面提出建议,以确保条例得到执行。  相似文献   

19.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以下简称《条例》)对劳动者工伤认定管辖权的确定作出了明确规定。《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相似文献   

20.
第二讲 工伤保险的现状与发展2 .1 工伤保险的发展过程早期的工伤保险属于雇主责任制 ,从雇主责任保险到社会保险经历了近百年的发展。劳动者从工伤无助、得到补偿到工伤保险走过了一个艰难的历史进程。在工作中受到伤害的情形并不是工业化以后才出现的。事实上它是与劳动相伴随的 ,劳动中总是存在着受伤害的风险。在工业化以前 ,生产以手工作坊式生产为主 ,雇主也要和他的雇员一起从事劳动 ,在当时的环境中 ,事故的预防、处理和赔偿由公民之间私下进行 ,完全指望个人的怜悯和同情。劳动者得到赔偿是很难的 ,常常处于无助的地步。工伤后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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