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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法律责任的几种违法行为进行了分析,并研究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应负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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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应当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并对因资金投入不足而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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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前不久.笔应邀参加了一家建筑单位的事故分析会。在这次会议上.该单位负责人在对事故原因作“全面”分析时说:“首先。我们领导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对职工安全教育力度不够.对安全设施更新不够……”这位领导一口气说了十多个不够。乍听其态度可谓诚恳,可仔细一研究,并不尽然,甚至有的仅在作应付而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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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信息     
《安全与健康》2007,(8):23-24
安监总局: 事故单位影响调查罚款上限为500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17日公布,对事故发生单位和主要负责人如何处以罚款进行了细化。  相似文献   

7.
黑榜     
《安全与健康》2013,(9):14-17
在"安全生产大检查及重点整治百日行动"中,我省、各设区市(县)领导迅速行动,深入一线,进行明察暗访,发现了一些企业(单位)的好做法,也查出了部分企业存在的问题。本期继续就部分单位进行曝光。  相似文献   

8.
本刊讯 发生特大事故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处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对主要负责人可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这是贵州省日前通过的《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的。该《条例》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9.
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是2002年4月莆田市区划调整后新组建的街道,辖区面积20.6平方公里,下辖龙桥、太平、北磨、下磨、兴安五个社区居委会和泗华、延寿、洋西三个村委会,常住人口5.9万,市区主干道文献路、梅园路、东园路、荔城大道、学园路贯穿全境,街区市场繁荣,第三产业发达.  相似文献   

10.
《江苏劳动保护》2006,(9):18-19
第四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的,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法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  相似文献   

11.
2005年12月30日晚20:00时.海安县县委书记张爱军和县长章树山带领政府办、发改委、公安局、质监局、文化局、教育局、工商局、卫生局、总工会、粮食局、安监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员对麦喀隆超市、城西中学、飞亚化工有限公司、巾帼加油站和万丰宾馆等单位进行了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了一批事故隐患。  相似文献   

12.
近日.无锡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市长毛小平向二市(县)七区的主要负责人颁发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向40家市重点生产经营单位下达了安全生产告知承诺书,全面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相似文献   

13.
本刊讯 为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专业技能,江苏省安监部门将从今年开始至2010年.对全省近90万各级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以及操作员工开展安全生产培训。  相似文献   

14.
日前,记者从沈阳市安监局获悉,《沈阳市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暂行规定》已经出台,于今年2月1日起实施。这部规范单位"一把手"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将安全考核的业绩与单位负责人的薪酬和任免挂上了钩。(1月24日《渤海早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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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们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加强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同时要求操作员工进一步加强岗位操作规程的学习,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从细节做起,从自身做起,确保安全生产。也希望在场的各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引以为戒。” 6月5日,记者跟随“安全生产八桂行”采访团来到柳州采访隐患整改情况时,在全区危化企业安全生产隐患剖析现场会上,听到柳州市粤港平安气体有限公司安全总监作了上述隐患整改汇报。  相似文献   

16.
《江苏劳动保护》2008,(12):33-33
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3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日前震泽镇安监所组织该镇第六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管理资格培训。这次培训的重点是该镇经营单位的负责人,通过培训增强了他们的安全监管、消防等安全知识,提升了业务水平,对预防安全事故发生起了积极作用。培训结束后,  相似文献   

17.
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的主体,要实现企业安全生产长治久安,就必须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企业的“一把手”,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具有重要的领导作用,必须亲自抓、负总责。[编者按]  相似文献   

18.
编辑同志: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给我们日常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带来了新的问题。如安监总局3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的第6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相似文献   

19.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核心是依法确定的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法定职责的有关负责人及其安全生产责任。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谁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这是《安全生产法》制定过程中讨论最多也是必须明确的问题。《安全生产法》使用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  相似文献   

20.
日前,盐城某工业园区主要负责人由于未按规定上报安全生产事故,被取消晋升副处级领导干部资格。这是《盐城市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实施办法》出台后,因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被取消晋职晋级资格的第一位领导干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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