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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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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由于环境技术创新的外部性及其将给企业带来额外成本的增加,因此,只有通过环境政策的激励,才能够有效地促进企业进行环境技术创新。目前,已有文献对我国环境技术创新的研究缺乏计量经济学的证据,尤其缺乏对政府环境政策影响效应的研究与分析,政策针对性不强。本文以我国环境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工业企业为研究对象,采用工业环境技术专利申请量指标来表征工业企业的环境技术创新水平,在对中国30个省份2006-2013年的面板数据进行单位根检验以及Hausman检验的基础上,构建固定效应的面板数据模型,探讨了环境政策力度、环境规制强度、技术创新投入等因素对我国工业企业环境技术创新的影响。研究结果显示,滞后1年的工业污染治理投资每增加1%,工业企业环境技术创新增加6.45%,表明我国的环境政策力度,即对环境改善的投入对工业企业的环境技术创新有明显的促进作用,同时这种激励作用存在一定的滞后性;而单位工业生产总值的污染排放量与环境技术专利的申请量之间为负相关关系,表明政府增大环境规制的强度,有利于激励企业增加对环境技术创新的供给。此外,工业企业技术投入、市场需求、国际技术外溢效应和工业企业行业规模与企业环境技术创新均为正相关关系;其中,工业企业的技术投入是企业环境技术创新的核心驱动力。为了扭转我国工业企业的传统发展模式、促进国民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政府应建立节能减排政策规制的长效机制,加大减排科技资金投入,并加速形成环境技术创新的市场需求机制。  相似文献   

2.
本文以1998-2012年的省际面板数据为样本,研究了环境规制对工业企业RD投入的影响。结果表明,我国环境规制对RD投入影响显著,以工业污染治理投资完成额和工业废气排放密度表示的环境规制强度增加有助于促进企业增加RD投入;同时,RD投入呈现明显的区域效应。  相似文献   

3.
政府环境信息公开评价是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探索,是强化城市污染减排的关键。鉴于此,作者利用中国2008年开始在113个城市实施的环境信息公开评价制度这一准自然实验,基于2004—2017年中国278个地级市的面板数据,在分析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实施的背景及其影响城市环境的理论机制基础上,采用双重差分法检验了政府环境信息公开评价对城市污染排放的影响。研究发现:环境信息公开评价制度具有显著的污染减排作用,能使工业SO_2和工业废水排放总量分别降低约13.32%和11.13%,此污染减排效应在平行趋势检验、安慰剂检验及政策干扰排除等一系列稳健性检验中依然成立。进一步分析表明:环境信息公开评价会增加当地人大和政协有关环境问题提案数、社会公众环保问题来信数量以及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数;通过提高政府环境执法力度和公众环保参与度两条途径促进了城市污染减排;环境信息公开评价的污染减排效应受到城市资源禀赋及各地规制强度的异质性影响,相比于资源型城市,非资源型城市的环境信息公开评价具有更显著的污染减排作用,地区环境规制与环境信息公开评价之间起到了协同作用,在环境规制强度高的地区,环境信息公开评价能有效地降低城市污染排放。因此,各地政府和企业应进一步明确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和形式,同时推进环境信息发布平台建设,优化环境管制工具组合,加大环境信息公开评价宣传力度。  相似文献   

4.
波特假说提出后,引发了大量关于环境规制对企业技术创新影响的实证研究,但是少有文献提及不同类型环境规制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且较少涉及环境规制对企业技术创新的非线性作用。本文基于费用型环境规制与投资型环境规制两种类型,利用我国30个省份在2003-2012年间的面板数据,实证研究了不同类型环境规制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费用型环境规制对企业技术创新产生了显著的"挤出效应",排污费的征收增加了企业的生产成本,但是并不能促进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投资型环境规制总体上对企业技术创新产生了"激励效应",这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波特假说"。投资型环境规制通过降低企业技术创新的风险,增强企业的信心和预期水平,提升了企业的竞争力。在三类环境投资中,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对企业技术创新的促进作用最为显著;建设项目"三同时"环保投资对技术创新的正向作用难以确定;而工业污染源治理投资则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企业的技术创新。门限回归分析表明,费用型环境规制与投资型环境规制均存在门限效应,即环境规制程度的不同,对技术创新的影响也有所差异。因此,在制定环境规制政策时,要考虑不同环境规制政策的效果差异,有所侧重地制定和实施环境规制政策。  相似文献   

5.
探寻合理的环境规制手段与适宜的环境规制强度促进绿色技术创新,引领绿色经济转型是未来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本文将市场激励型和命令控制型两种环境规制手段、绿色技术创新与绿色经济纳入同一分析框架,基于动态面板平滑转移模型和中介效应模型,以2006—2016年中国30个省区市面板数据为样本,探讨双重环境规制手段对绿色技术创新和绿色经济的非线性影响以及转移机制,并对其传导效应进行深入剖析。研究发现:①推动绿色技术创新,不仅取决于环境规制强度,也取决于环境规制类型。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在超过阈值时呈现出线性向非线性转换的特征,并对绿色技术创新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而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对绿色技术创新的促进作用并不显著。②两种环境规制手段均在超过一定的阈值后推动绿色经济发展,且环境规制强度与绿色经济发展在高、低体制转换中呈现非线性关系;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对绿色经济的推动作用显著大于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且在东部地区市场激励型规制手段已跨越阈值且对绿色经济的推动作用最为显著。③传导机制分析表明,环境规制手段与绿色技术创新是推动绿色经济的两大推手,且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政策通过激发绿色技术创新从而促进绿色经济发展。因此,本文提出根据不同的规制手段设计差异化环境规制强度,发挥市场激励手段对绿色经济转型的推动作用,从而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本研究为完善绿色技术创新驱动的环境规制政策研究框架、推动绿色经济转型提供理论支撑。  相似文献   

6.
环境规制对区域技术创新影响的门槛效应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实现环境规制和经济增长之间"双赢"的关键在于环境规制能否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本文在环境规制强度和企业技术创新之间构建了数理模型,并基于区域异质性假定检验了我国环境规制与技术创新的非线性关系并确定了环境规制的最优规制水平。研究表明:环境规制强度与技术创新是非线性的。在强度维度上,环境规制强度和企业技术创新之间符合"U"型关系,即随着环境规制强度的由弱变强,对企业技术创新产生先降低后提高的影响。环境规制的创新效应还取决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变量。经济发展水平则存在双门槛,经济发展水平跨越的门槛值越高,环境规制对技术创新的促进作用越显著。本文政策涵义明显:政府切忌走入盲目提高环境规制强度的误区,应根据各区域现实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差异化的环境规制强度和标准,并注重滚动修订,及时调整至最优水平。  相似文献   

7.
环境污染已成为当前制约中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关键问题,由于其公共品特性,难以通过市场手段有效解决,而环境规制虽能弥补市场失灵问题,却会对企业短期绩效产生负效应,影响经济持续增长。理论与实践表明,创新特别是技术创新是企业能否兼顾环境保护与自身发展的关键,然而内部资金有限性与外部融资约束,掣肘企业技术持续创新,政府补助成为企业破除创新资源相对不足的重要途径。文章在构建双重环境规制、政府补助与企业创新产出三者间关系模型基础上,以2009—2015年中国工业企业数据为样本,计量检验了双重环境规制对企业创新产出的影响以及政府补助的调节效应,并对该效应的传导机制做了进一步探讨。研究结果显示:一是正式环境规制与企业创新产出之间存在"U型"关系,其强度仍未能刺激企业创新。二是非正式环境规制与企业创新产出之间存在"倒U型"关系,其强度已达阻碍企业创新的程度。三是政府补助强化了正式环境规制对企业创新产出的促进作用,但对非正式环境规制与企业创新产出间的非线性关系却表现出负向调节效应。四是政府补助的调节效应通过影响企业研发投入产生作用。因此,制定与完善环境规制政策、维持适度非正式环境规制强度以及优化政府补助政策,对于提高企业创新产出,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8.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是国家为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国家水安全而制定的法规。为检验“水十条”的政策影响效应,文章利用2012—2017年全国269个地级市的数据,结合工业化程度、对外开放水平、技术进步、人口规模、水资源禀赋等控制变量,运用双重差分法对“水十条”政策实施是否有助于减轻工业水污染强度进行研究。研究发现:我国中西部地区由于产业结构、技术水平等原因,工业水污染强度显著高于其他地区,“水十条”政策实施显著降低了中西部地区工业水污染强度。通过改变政策实施时间、剔除中心城市、增加控制变量以及剔除严重污染等方式进行重新回归,检验结果依然具有较强稳健性。进一步分析中,文章研究了产业结构以及技术创新的作用机制,发现第一产业比重显著降低,而第三产业显著提升,产业结构得到优化,并且技术创新效应显著加强。结果表明,产业结构升级以及技术创新均为“水十条”政策改善工业水污染强度的有效途径。在空间异质性方面,在环境规制强度较高的地区“水十条”政策对工业水污染强度的影响相对较小;而在环境规制强度较低地区却呈现出较强的抑制作用,主要原因在于环境规制强度高的地区水污染情况原本较好,因此污染强度降低幅度较小。因此,文章认为“水十条”政策能够显著改善工业水污染强度,并且加上环境规制、技术创新以及产业结构优化等手段的辅助能够更好地发挥政策效果。文章的发现为中国水污染防治行动提供了有益的政策启示。  相似文献   

9.
行业异质性导致出口企业在面对环境规制时采取不同的企业行为:被动型的"制度管理"或主动型的"技术创新",从而对行业出口技术复杂度产生不同的调整效应。本文将环境规制的"抵消效应"与"补偿效应"参数引入Hausman模型中构建环境约束下出口技术复杂度调整的理论模型,并在测算1995-2012年三位编码下27个工业行业的出口技术复杂度的基础上,用固定效应模型和系统GMM估计方法实证检验了环境规制对我国工业行业出口技术复杂度的直接及间接影响。此外,本文还利用门槛面板模型考察人力资本作为企业吸收能力的替代变量在环境规制的出口技术调整机制中的门槛效应,进而估计出我国工业行业人力资本的最优"门槛阀值"。研究结论显示:在"补偿效应"与"抵消效应"的共同作用下,环境规制强度与出口技术复杂度之间表现出先负向抑制、后正向促进的U型特征;行业异质性导致环境规制对出口技术复杂度的调整效应不仅取决于环境规制的强度,还取决于行业自身的物质资本、人力资本、研发投入等要素禀赋。其中,行业人力资本的吸收能力是环境规制技术调整效应的门槛条件,即当行业人力资本水平跨越门槛阀值(行业员工人均受教育年限为11.49年)时,对企业实行严格的环境管制将促使企业选择主动性的"技术创新",从而对行业出口技术复杂度的提升产生较强的"补偿效应";反之,即使在适度的环境管制之下,企业在行业吸收能力及调整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容易选择被动性的"制度管理",从而对行业出口技术复杂度的提升产生较强的"抵消效应"。  相似文献   

10.
地区差异化环境税政策为污染企业通过跨区转移回避环境成本提供了空间,由此带来了污染与绿色技术创新的空间溢出。显然这种空间溢出效应增加了环境税激励绿色技术创新的难度。不仅如此,地方政府环境监管强度也会影响环境税的绿色创新效应,忽略政府环境监管因素,有可能对污染减排政策与技术创新之间关系作出不恰当的推断。文章构建政府环境监管、环境税与地区绿色创新的理论分析框架,利用2005—2019年省际面板数据,运用空间面板杜宾模型实证分析环境税对绿色创新的空间溢出效应及政府环境监管的调节作用,并进一步考察了环境税对邻地绿色创新的影响机制。研究发现:环境税的“本地-邻地”绿色创新效应均呈现倒“U”型特征,且政府环境监管通过提升环境税的创新补偿效应、降低政府官员的环境规制俘获概率,进一步增强了环境税对绿色创新的影响;环境税绿色创新效应的地区异质性明显,本地环境税绿色创新的非线性特征及环境监管调节作用只适用于东部地区。而邻地效应中,政府环境监管调节作用只在中部地区显著,而且显著增强了环境税的绿色创新效果;人力资本跨区流动与污染产业跨区转移是造成环境税“本地-邻地”绿色创新效应空间特征的重要因素。环境税高税率地...  相似文献   

11.
从环境规制对碳排放影响这一基本问题出发,针对可能发生的绿色悖论与倒逼减排两种结果进行理论阐释,认为环境规制不仅会对碳排放产生直接影响,而且会通过能源消费结构、产业结构、技术创新和FDI四条传导渠道间接影响碳排放。在此基础上,本文利用2000-2011年中国省级面板数据,采用两步GMM法实证分析了环境规制对碳排放影响的双重效应。具体而言,通过引入环境规制的平方项考察环境规制与碳排放之间非线性的直接关系,并且构造环境规制与能源消费结构、产业结构、技术创新和FDI的交叉项探求环境规制影响碳排放的间接效应。研究结果表明:环境规制对碳排放的直接影响轨迹呈倒U型曲线,随着环境规制强度由弱变强,影响效应由"绿色悖论"效应转变为"倒逼减排"效应。就中国的实际情况而言,现阶段环境规制有效遏制碳排放,达到预期效果。无论是否具有环境规制约束,能源消费结构均是显著增加碳排放的重要诱因,蕴含环境规制尚未低碳化能源消费结构。环境规制倒逼产业结构高级化和刺激技术创新,扭转了产业结构和技术创新对碳排放的作用方向。令人遗憾的是,环境规制同时抑制了FDI的环境溢出效应和资本累积效应以及削弱本国企业的技术吸收能力,致使FDI表现为"污染避难所"效应。因此,政府应该适度加强环境规制强度和合理选择环境规制工具,使得倒U型曲线的下降阶段更加显著与持久。同时,改革能源价格、提高环保技术以及优化FDI的引资和用资策略,从而充分发挥环境规制的碳减排效应。  相似文献   

12.
科技创新作为经济社会低碳化转型的重要引擎,环境规制作为填补环境方面市场失灵的重要方法,一直是学术界研究的热点,以双重环境规制为视角能为此研究提供新思路。文章选取2004—2019年的面板数据考察技术创新约束下双重环境规制对碳排放强度的门槛效应和空间溢出效应。结果表明:(1)在中、低技术创新水平区时,正式环境规制的"绿色悖论效应"占主导地位。在高技术创新水平区时,正式环境规制的"倒逼减排效应"开始凸显,逐渐抵消正式环境规制的"绿色悖论效应"负面影响,但不显著,具有进一步提升的潜力。此时,正式环境规制对碳排放强度的影响呈现出倒"U"型双重门槛特征。(2)在中、低技术创新水平区时,非正式环境规制也表现出"绿色悖论效应"。在高技术创新水平区时,非正式环境规制作为正式环境规制的重要补充对碳减排效应发挥着重要作用。此时,非正式环境规制对碳排放强度的影响呈现出倒"U"型双重门槛特征。(3)随着技术创新水平的逐渐提高,正式环境规制与非正式环境规制之间的相互作用对碳排放强度的影响逐渐增大,表现出强制减排效应,呈现出倒"V"型单一门槛特征。(4)中国区域碳排放强度存在一定的"时间惯性",呈现出"雪球效应",且在邻近地区表现出明显的空间集聚性。(5)正式、非正式环境规制及其交互项在不同技术创新水平下呈现出空间极化现象。因此,政府在推进正式环境规制方法创新以及规制执行力度的同时需要加强非正式环境规制实施力度,建立高效的沟通机制以及反馈渠道。构建区域协调机制,形成地区间共同发展、协同管理的联合控污治污格局。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随着我国环境规制力度的不断强化,如何兼顾环境规制与就业稳步增长已成为理论研究者与决策者共同关注的问题。本文借鉴了AK模型中引入环境污染强度的方法,将环境污染强度作为环境要素引入C-D函数,通过生产者均衡条件推导出就业的影响因素模型,并运用我国1995-2012年省级动态面板数据实证检验了加强环境规制对劳动力就业的影响,最后基于劳动力收入、受教育程度异质性视角考察了环境规制影响劳动力就业的差异性。研究发现:环境规制与我国就业之间的关系并不冲突。总体来看,环境规制与我国就业之间存在U型曲线的动态关系,即呈现先抑制后促进的作用;从不同劳动力收入水平地区来看,高收入地区环境规制对就业的影响表现为先抑制后促进的作用,中等收入地区环境规制的就业效应不显著,低收入地区环境规制会明显促进就业增长,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与不同收入水平地区的产业结构差异有关;从不同劳动力受教育程度地区来看,高教育和中等教育程度地区环境规制的就业效应呈现先抑制后增长的作用,低教育程度地区环境规制对就业产生显著的正面效应,造成这一差异的原因与受规制企业和不同受教育程度劳动力的匹配程度有关。本文认为,我国政府应切实提高环境规制力度,避免出现财政分权下地方政府竞争导致的环境规制软化现象,同时,地方政府在制定环境政策时应体现差异性:高收入水平地区和高教育程度地区可实施较高水平的环境规制力度,充分发挥环境规制高成本对该地区就业增长的积极效应;中低收入水平地区关键应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升级,适度提高第三产业产值占GDP的比重;中低教育程度地区应扩大环境领域教育投入,并通过构建产学研用平台以避免环境技术成果与市场需求的脱节,有效促进环境技术成果的市场转化率。  相似文献   

14.
绿色已成为新时代矿业发展的主基调,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矿业提出了新要求,环境规制强度影响矿业绿色水平的短期效应,环境规制结构决定矿业绿色发展的长效机制。基于2001—2015年我国省级面板数据,采用EBM模型定义的方向性距离出数(EBM-DDF)方法构建GML指数来衡量矿业绿色水平。采用动态面板模型和系统GMM估计方法,检验环境规制对矿业绿色发展的直接和间接效应及其传导机制,并重点考察不同类型、不同地区环境规制对矿业绿色发展的异质效应,探索构建矿业绿色发展的长效机制。研究发现:(1)环境规制强度与矿业绿色水平之间存在"U"型非线性关系,命令控制型和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对矿业绿色发展表现出先抑制后促进的直接效应。(2)技术创新和能源消费结构对矿业绿色水平具有"U"形间接调节效应,技术创新仅在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越过拐点后促进矿业绿色发展,能源消费结构对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的倒逼作用显著。经济发展水平学矿业绿色水平之间存在"U"形关系,只有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后,提高环境规制强度才有利于改善地区环境质量。(3)东南沿海地区的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对矿业绿色水平存先抑制后促进的作用,而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的影响不显著;中西部内陆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滞后,环境规制并不能促进矿业绿色发展。因此,政府要合理选择环境规制类型,因地制宜地设定环境规制强度,增强绿色技术创新能力,推动能源消费结构升级,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和绿色矿业发展,实现矿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  相似文献   

15.
有关环境规制与生产率的实证研究,大多集中在单向静态关系的检验上,忽视了生产率对环境规制的反向影响,即环境规制与生产率之间可能存在双向动态关系。基于此,本文采用SBM函数和Luenberger生产率指数对2003—2015年中国36个工业行业的绿色全要素生产率进行测度,同时为了表现环境规制带来的环境改善和成本负担的双重效应,分别构造污染排放强度指标和污染减排成本指标作为环境规制的代理变量,最后通过PVAR模型对"污染排放强度-污染减排成本-绿色全要素生产率"之间是否存在双向动态关系进行实证检验。研究结果显示:2003—2015年中国工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呈波动变化,总体没有上升或下降的趋势;但在2008年前后其波动幅度具有明显的阶段性特征,在2008年之前绿色全要素生产率波动剧烈,其后逐渐向前沿面收敛。此外,绿色全要素生产率与污染减排成本互为Granger因果,但与污染排放强度仅存在单向Granger因果关系。GMM估计结果和脉冲响应函数表明,短期而言,政府减排政策对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具有时效性,近期的环境政策确实能够促进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增长,同时绿色全要素生产率也有助于减少污染排放和补偿减排成本;但长期来看,由于政策滞后性等特点,陈旧的环境政策不仅无法促进绿色全要素生产率持续增长,而且还诱发企业为补偿污染减排成本而加速提高污染型经济产出的行为,进而恶化了环境状况。由此,为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质量改善的"双赢",中国政府应该在设计合理的环境政策和提高绿色技术创新补贴两方面发力。  相似文献   

16.
环境规制对长江经济带城市工业绿色发展效率的影响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基于2011~2016年长江经济带110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面板数据,从环境规制对工业绿色发展效率的作用机理出发,采用空间杜宾模型探究环境规制对长江经济带城市工业绿色发展效率的影响效应。研究发现:环境规制对长江经济带城市工业绿色发展效率影响整体呈先抑制后促进的"U型"特征,绿色引导效应凸显需经历一定时期;环境规制对工业绿色发展效率的促进作用具有显著的地区异质性,整体呈下游、上游、中游地区梯度递减格局,且中游地区始终以成本约束效应为主;环境规制会导致污染型产业在长江经济带内城市间扩散转移,以中下游地区尤为突出,上游地区环境治理力度较弱而不足以影响企业迁移决策。进一步提升长江经济带城市工业绿色生产能力,应强化工业污染协同治理,提升环境政策精准性,加快绿色技术创新研发应用。  相似文献   

17.
日趋紧张的水资源形式不断加剧对工业发展的束缚,而在当前新型工业化与创新驱动发展背景下,进一步提高工业技术创新力度,缓解资源要素约束已成为支撑工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驱动源。据此,科学评价工业用水变化与环境规制、技术进步的关系对于推动工业升级及其水资源利用具有重要参考意义。本文采用脱钩理论和Butterworth滤波技术对2002—2014年中国工业用水强度与环境规制、技术进步之间的脱钩状态变化趋势进行了定量分析,并通过构建误差修正、脉冲响应与预测方差分解模型,对上述要素之间的协整关系及内在作用机理进行集成研究。结果显示:(1)工业用水强度与环境规制、技术进步之间呈"非理想-理想-非理想"的周期性脱钩波动状态,而对其进行Butterworth滤波后,工业用水强度与环境规制之间呈现"相对稳定-震荡波动-脱钩持续"脱钩阶段,工业用水强度与技术进步之间则呈"波动调整-脱钩持续"的脱钩特征;(2)在环境规制、技术进步分别与工业用水强度具有协整关系,而环境规制与技术进步之间存在非协整关系的前提下,环境规制对工业用水强度引发的正向效应要大于负向效应,而技术进步对工业用水强度控制的支撑仍显薄弱;(3)后期环境规制与技术进步对工业用水强度的冲击虽然会产生短期的动态波动,但其长期效应则有助于实现工业用水强度的有效控制。这意味着,要想有效缓解工业用水强度,短期内要加强环境规制力度,对工业用水强度形成全面的"倒逼机制",并在加大技术创新投入的同时,提高工业节水降污技术成果的转化效率。  相似文献   

18.
煤炭发电是中国污染物排放的主要来源之一,"十一五"期间中国环保部门通过命令控制型的脱硫设施安装计划、经济激励型的脱硫电价补贴和排污费促进煤炭发电企业减排,大幅降低了中国煤炭发电企业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环境规制对企业生产决策行为形成约束,进而影响成本技术效率。研究不同类型环境规制政策对企业减排措施和成本技术效率的影响能够为未来制定有效、且对企业负面影响较小的环境规制政策提供参考。本文利用2007—2012年中国煤炭发电企业的微观数据,基于空间差异化的环境规制强度,运用双重差分法分析命令控制与经济激励型二氧化硫减排政策同时存在的情况下,中国煤炭发电企业减排行为和成本技术效率受到的影响。结果表明,环境规制强度较高地区的煤炭发电厂通过降低煤耗率、减少产出的行为降低二氧化硫排放。而脱硫设施的安装主要由命令控制型的规制政策决定,脱硫电价补贴和排污费征收的经济激励型政策造成的影响较小。此外,基于成本随机前沿模型的分析表明,重点减排地区煤炭发电企业成本技术效率相对于非重点减排地区受到环境规制的负面影响更大;发电企业降低煤耗率和产出的行为都显著降低了成本技术效率;但依据行政指令安装脱硫装置的行为对成本技术效率起初产生负面影响,随后转变为正面影响,最后影响消失,总体上促进效率提高。因此,安装脱硫装置相对于降低煤耗率、减少产出的行为对煤电企业经济效率的负面影响最小。命令控制型的脱硫设施安装计划不仅实现了二氧化硫减排目标,并且相对于征收排污费对企业成本技术效率的负面影响更小。  相似文献   

19.
在经典环境库兹涅兹模型基础上,构建包括环境相关税费在内的面板数据模型,以工业"三废"为例,实证分析了我国有关环境税费的污染减排效应。利用2001-2013年省际面板数据研究发现,除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减少了工业废水排放、消费税的征收减少工业废气排放、增值税的征收会减少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放量外,各税种并未有效起到减少工业"三废"排放量的作用,甚至是相反;排污费的征收没有减少工业"三废"排放,相反还引起了工业"三废"排放量的增加。分时期的研究结果显示,相对于2001-2007年而言,无论从工业企业税收总体来看,还是分税种来看,2008年后环境相关税收的污染减排效应整体上都有一定改善,近年的税制改革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我国税收污染减排的功能失效,但整体而言,我国税收的污染减排效应还不明显;与2008年之前相比,排污费的征收引起了工业"三废"排放量的增加。为促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应改革完善环境相关税收制度;同时,规范政府行为、改善公共服务供给,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和营商环境;并强化环境规制和问责。  相似文献   

20.
政府环境规制对绿色技术创新产出的影响作用,从企业层面来看属于微观经济的问题,但是,从整个社会经济的大环境来看也是宏观层面的问题。因此,有必要从宏微观经济视角,探索政府环境规制对绿色技术创新的影响。本文首先从微观视角,通过建立政府与企业间的环境规制博弈模型,运用数据模拟分析了不同企业选择各自绿色技术创新策略的内在机理,从理论上解决了绿色技术水平下限和环境规制系数阀值的问题,说明了如果政府不强化环境规制,企业通常不会主动采取措施进行环境保护、污染治理,承担其相应的环境责任。进一步探讨了政府如何根据经济发展和环境目标选择环境规制系数,以利于达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目的。进而从宏观视角,运用我国1995—2016年省际面板数据实证研究了环境规制对绿色技术创新的影响作用,证实了微观分析中环境规制对绿色技术创新产出的影响呈现"U"型关系的结论,且滞后一期的影响显著,并据此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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