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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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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民失地问题日益突出。集中体现是农民土地权益损失背后的利益失衡问题。失地利益失衡问题折射了现行农地制度的缺陷─土地产权管制造成土地价格扭曲,进而带来社会福利损失。基于此,本文引入"产权公共域"思想,对失地农民利益失衡矛盾进行了理论机理剖析。在分析中指出,政府在产权分配中居于主导地位,但政府由于"私利"或认知的缺陷往往会使得法律产权偏离现实的经济产权结构。而现行农地产权制度有着较强的政府干预性,农民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在法律上受到一系列约束。典型的事实是农民建设用地增值收益权、土地生态产权的界定缺失。在土地产权管制下,农民不能根据土地用途进行机会成本定价,获得土地最优价格,产生土地"级差租金"利益的损失,这形成了租金供给不能满足租金需求的现实矛盾。着眼于此,基于租金供求视角对失地农民利益失衡的理论机理进行剖析。在模型分析中,结合中国现实失地的特点,将"租金"的意义一般化,除土地因素外,将人口因素也纳入租金供求均衡系统,在此基础上探讨了农地"产权公共域"下失地利益失衡的作用路径。通过理论演绎,本文指出租金供求失衡的三个主要原因:农民获得土地租金低,租金供给不能满足当代人及人口增长带来的基本需求、失地形成的劳动力"过剩"、租金供给不足对经济增长的约束的"反馈效应"。本文进一步提出失地补偿应以最优租金价格为准绳、多种渠道吸纳劳动力,促进劳动力有效配置和辩证看待政府在土地制度变迁中的作用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2.
退耕还林政策的激励机制缺陷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运用公共经济学中中央政府与地方职能划分的原则、土地竞租原理和产权经济学理论。分析了退耕还林中地方政府和农民承担的成本和收益损失。认为中央政府在退耕还林中忽视了地方政府的利益需求。不仅对地方政府在退耕还林中的生态贡献补偿不足。而且加重了地方政府的工作负担和财政负担。对地方政府缺乏激励;对农民的补偿较之于其在退耕还林中承担的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和林业经营的巨大风险。现有补偿数量不足。时间短;林地承包经营权限制性强、缺乏可交易性又使产权激励功能弱化。退耕还林要实现“退得下、稳得住、不返弹”的目标,必须加大对退耕还林地区地方政府和农民补偿额度。并建立长期、稳定、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  相似文献   

3.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转型,农民群体逐渐分化为不同职业的农民阶层,由于职业选择的不同以及生活环境的变化,农民在经济收入、产权偏好等方面都出现了巨大的差异,这导致他们对土地流转意愿与决策行为的选择也出现分化,因此,研究由于农民职业分化导致的产权偏好不同及对土地流转的影响就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本文利用笔者对江苏省实地问卷调查所得的数据,在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的基础上,运用Lagistic模型对农民职业分化、产权偏好与农村土地流转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结果表明:文化程度、职业类别、非农收入比重、是否具有非农就业技能、是否拥有转让权、地权稳定性、地区虚拟变量对土地流转有正向影响,年龄则对土地流转有负向影响,而农业劳动力人数、土地的养老保障作用和是否具有抵押权则对土地流转决策没有显著影响.基于上述研究结论,本文提出了应强化土地产权、完善产权结构、大力发展非农产业和提供非农就业机会、提高农村劳动力职业技术素质、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等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4.
丹江口库区化肥施用控制与农田生态补偿标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为保护丹江口水库水质,减少氮、磷流入水体,可考虑以生态补偿方式鼓励农民将部分土地休耕或退耕。利用样本调查的农户微观数据,估计了丹江口库区主要农作物小麦、玉米、水稻产量与化肥施用量的经验函数,计算了库区农田平均生态补偿标准。结果是:基于2008年的生产条件、技术水平和市场价格,种植小麦须补偿259.69元/亩,玉米须补偿331.64元/亩,水稻须补偿567.31元/亩。为减少补偿过程中的政府强制行为和信息租金,可考虑将农户土地按历年产量进行评估后分成多个等级,每一等级支付该等级土地最高净收益。本文将每亩作物净收益即每亩劳动收入和地租作为农田生态补偿标准,这一计算标准是基于农民遭受的损失,属于保留效用,是农民谈判的起点。如果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是有利可图的,可进一步将工程的部分净收益分配给维护生态系统、保护水质的库区农民,具体分配的份额则取决于当地农民的谈判力。  相似文献   

5.
从农户满意度绩效出发,在理论分析基础上提出相关研究假说,并基于全国率先探索耕地保护基金的成都市的实地调研数据,利用ordered probit模型,实证检验了耕地保护补贴流向对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政策农户满意度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1)转出土地的农户比转入土地或未流转土地的农户对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政策有更高的满意度。土地转出行为使农民对补偿政策"非常不满意"、"不满意"和"一般"的概率分别下降0.3%、4.8%和11%,并使农民对补偿政策"满意"和"非常满意"的概率分别上升14.4%和1.7%。(2)土地转入行为则使农民对补偿政策"非常不满意"、"不满意"和"一般"的概率分别上升9.3%、35.4%和0.7%,并使农民对补偿政策"满意"和"非常满意"的概率分别下降42.9%和2.6%。为提高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政策农户满意度绩效,政府应合理分配有限的耕地保护补贴资金,补贴资金应优先向土地转入户倾斜,提高实际上在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的土地转入户保护耕地的积极性。  相似文献   

6.
在统筹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及用途管制的背景下,揭示土地发展权受限的数量及其价值,对于完善中国空间治理体系、解决不平衡不充分发展尤其是区域差异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文章以湖北省为"生态资源优势区"代表性省份,首先运用柯布-道格拉斯(C-D)生产函数模型测算各生产要素在农业与非农业部门中对经济增长的弹性以及土地资源在两部门的边际收益,揭示土地发展权受限的客观现实和成因;然后基于缩小湖北省与"经济发展优势区"经济发展差距的不同情景,测度2009—2018年湖北因处于生态资源优势区而使土地发展权受限的数量与价值。结果显示:(1)土地要素投入对湖北省经济增长具有重要影响。2009—2018年,湖北省非农部门经济增长仍依赖土地要素投入,且土地要素对经济增长的贡献难以被其他生产要素替代。(2)高额的机会成本是土地资源由农业部门向非农部门转移的重要潜在驱动力。2009—2018年,湖北省非农部门的土地边际收益是农业部门的17.03~44.14倍,且呈逐年递增趋势,规划管制的存在导致了土地发展权受限。(3)规划管制背景下,对受限的土地发展权进行补偿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在经济发展水平差距缩小10%~100%的不同情景下,2009—2018年湖北省土地发展权受限数量处于0.53×104~5.35×104hm2之间,对应的价值量占同时期"经济发展优势区"总GDP的比重较低,为0.02%~0.19%。基于此,应开展土地发展权受限补偿的制度建设,从土地发展权产权确认和利益分配机制改革两方面量化和落实土地发展权,并以对土地发展权的底线补偿情景为起点逐步提高土地发展权补偿水平,直至实现完全补偿。  相似文献   

7.
农地整理项目实施涉及众多的利益相关者,尤其是项目区的广大农民。农民对农地整理项目的支持、关注和参与行动都会对农地整理项目的实施效果产生重要影响,研究农民参与行为具有重要的政策含义和现实意义。基于湖北省5个县区7个农地整理项目农民参与问卷调查数据,本文利用计划行为理论和结构方程模型构建了农地整理项目农民参与行为的理论模型,并分析了农地整理项目农民参与行为的影响因素及其影响路径。研究结果表明,行为态度、主观规范、行为控制知觉都对农地整理项目农民参与行为意向有显著影响;行为控制知觉对行为态度有显著影响;主观规范对行为控制知觉有显著影响;行为态度在行为控制知觉对行为意向影响过程中起中介作用;行为控制知觉在主观规范对行为意向影响过程中起中介作用。因此,要加强对农民的农地整理政策和相关知识培训;制定农民参与农地整理的程序化政策,使参与活动有制度保障;营造农民积极参与的氛围;实行项目信息全公开制度,减少农民参与的障碍。  相似文献   

8.
退耕还林政策交替期是首轮退耕补偿到期、延长期退耕成果巩固以及新一轮退耕规模扩大的关键时期。本文以土地依赖为视角,基于补偿到期农户农林业生计分析,探究土地依赖对农户复耕意愿的影响。利用西安交通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所课题组2015年11月陕西延安吴起县所收集的农户调查数据,建立内生样本选择三阶段模型,从农林业收入和劳动力投入两方面分析了退耕补偿到期农户的土地依赖程度,及其对农户复耕意愿和计划复耕程度的影响。研究表明,退耕还林政策交替期退耕补偿收入及退耕地上相关收益较少,不足以支持补偿到期农户发展替代生计和保障口粮安全,农户对土地生产的需求会构成其复耕或不愿退耕的重要原因。农户对土地的依赖与退耕还林的可持续性之间并非简单的冲突对立关系,补偿到期农户对土地的收入依赖程度越强,其复耕的可能性越低,计划复耕程度越低,可见,一定程度的土地依赖为其发展多样化生计提供生存基础和粮食安全保障,反而会促使农户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相反,补偿到期农户对土地生产投入越多的劳动力,其复耕的意愿越强,计划复耕程度越高。因此,保障退耕还林成果的可持续性重点在于提升农户农林生产效率,发展劳动集约型土地生产,优化农村劳动力配置。此外,以农村扶贫与发展为目标的移民搬迁工程在促进新型城镇化的同时,对农户退耕还林行为的可持续性也有重要、积极的影响。退耕还林工程与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等农村扶贫与发展项目相结合,更有助于实现贫困山区生态保护与发展的双赢目标。  相似文献   

9.
农地城市流转中不同利益集团的福利状况韭已成为学者和政策制定者关注的焦点.农民集体作为影响最为深刻的利益集团之一,其福利在农地城市流转中能否实现以及如何实现均衡成为本文研究的核心内容.本文首先介绍了农民集体福利的概念及其测度方法,然后论述福利均衡的概念,提出农民集体福利均衡分析的三个假设,在此基础上,对农地城市流转中的农民集体福利进行分析,提出实现农民集体福利均衡的条件,结果表明农地城市流转中农民集体福利均衡的必要条件为农民集体获得的经济补偿大于或等于其福利损失.然后通过比较分析发现当前土地征收中农民集体获得的福利补偿不能弥补其福利损失,农地城市流转前后农民集体福利呈现不均衡状态.最后提出农地城市流转中要尊重农民集体的土地产权,进一步提高农地征收的补偿标准,使农民集体获得的货币补偿能够弥补其由于土地财产损失造成的福利损失,以实现农民集体福利的均衡;政府应当通过改善农村交通、通讯、电力、饮水、居住等条件,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等措施提高农民集体的福利水平,以弥补农民集体土地发展权受限造成的二次福利损失.  相似文献   

10.
在城乡二元经济体制下,农民城镇化进程中户籍非农化是必要环节之一。然而,征地补偿收益分配的成员资格标准依赖与农民户籍非农化所引致的成员资格瑕疵,征地补偿内容构成与农地权利体系的不对称性,以及征地补偿费用分配方案确定方式"村民自治为主,司法救济为辅"的内部依据标准冲突,致使在征地补偿收益分配中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转非"成员处于劣势地位,并诱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各产权主体间的利益冲突。通过构建博弈模型分析发现,在征地补偿收益分配过程中,"农转非"成员要维护自身土地的合法权益,就应克服成员间原子化个体分布的特征,组建土地权益维护联盟,政府应重视并积极应对"农转非"人员的维权行为。同时,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与土地制度改革关联互动,规范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征地补偿收益分配关系,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补偿收益分配以"地权"为依据,土地所有权补偿收益分配以"成员权"为依据。  相似文献   

11.
基于土地优化配置模型的耕地生态补偿框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耕地资源外部性和公共产品的属性决定了耕地利用的私人最优决策与社会最优决策存在不一致,难以达到土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通过土地优化配置模型分析,可知目前经济发展中缺乏考虑难以量化的生态非使用价值,解决外部性问题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有效手段是建立政府干预的耕地生态补偿机制,把生态非使用价值的部分价值补偿给农民。耕地生态补偿的核心是如何把生态非使用价值进行合理量化和确定合理补偿标准,而合理补偿标准确定能更好解决生态服务的最优的供给问题,真正使生态补偿起到对正外部供给的激励和对负外部性释放的约束作用。本文从土地资源优化配置角度探讨耕地生态补偿必要性和尝试建立耕地生态补偿的核算基本理论框架,认为耕地提供净生态效益是核算补偿的基础,但同时需要考虑地块特征、空间特征、个体特征对生态补偿影响,不断修正补偿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切实可行、现实有效的标准,确保补偿标准更能揭示个人的偏好和效用,为耕地资源的保护和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提供科学保障。  相似文献   

12.
农地产权演进:完整化、完全化与个人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基于对农地产权演进脉络的梳理,本文探讨了农村改革以来我国农地产权演进的路径、动力机制、演进趋向和今后产权建构的原则。认为: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个人享有的土地权利经历了从无到有、权利期限从短期到长久、产权权能从残缺到趋于完整的不断扩展过程。在对农地产权演进的动力机制从经济、政治以及社会等三个方面予以解构之后,分析了动力变化及其对产权演进的影响,总结了农地产权演进的趋势——产权的完整化和完全化,即农地产权的个人化程度不断提高。然后,本文提出了适合现阶段社会经济发展背景的农地产权建构的原则:"按份共有、有序流转"。最后,以土地股份合作为例,验证了农地产权演进所遵循的产权完整化、完全化与个人化逻辑。  相似文献   

13.
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设立在一定程度上使管制区域内土地发展权受到限制及影响,给农民等相关群体带来机会及利益损失。本文以武汉市城乡交错区五里界镇基本农田保护区为例证,实地调研分析农民对于基本农田规划管制下土地发展权受限的认知、态度及差异,运用期望值函数测算出禁止农田建房、建坟、发展林果业、挖塘养鱼及闲置等土地用途管制对农民土地发展权所带来的受限损失。研究表明:①尽管基本农田保护政策在我国已施行近二十年,但仍多停留在制度层面,农民的规划知情权及参与程度不够,存在农户不知情被动参与、缺乏经济激励机制的现实状况。②规划管制对于农民土地发展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土地用途的管制和生产自主性的限制上,从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建房、建坟、改园、取土、挖塘、闲置等土地用途管制出发,测算出规划管制给农民土地发展权带来的平均机会损失为20 680元/hm2;以农户认识相对淡薄、日常管制工作中发生频率较高的禁止农田发展林果业、挖塘养鱼及闲置荒芜活动的限制性损失为依据,农民土地发展权的年均机会损失在3 763.35-5 426.47元/hm2,为确定基本农田保护的经济补偿标准提供直接的参考依据。  相似文献   

14.
如何既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又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利用的要求,成为当前我国不少地区土地利用中的一个重大课题。位于太湖流域和钱塘江流域源头的浙北天目山区,在土地利用与生态保护之间存在着多种矛盾。通过对浙北天目山地区生态保护与其他土地利用冲突及其协调的机理分析,试图寻找太湖流域上游山区生态保护与土地利用相协调的可选途径,探索自然保护区有效管护与当地经济发展、农民增收相结合的良性发展机制,并提出解决这些冲突的办法:修正保护目标,调整保护政策;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在不同的功能区施行不同的土地政策;把生态旅游作为解决土地利用冲突的突破口;探索社区共管模式,力争在扩大社区参与的前提下,实现保护区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相似文献   

15.
生态补偿的范围或资源在经济活动和生态维护的利用边界应是边际上经济收益与生态收益相等之处,生态补偿的最低标准便是资源用于经济活动产生的边际收益。如果东江湖库区生态保护主要是防止水土流失,提高森林覆盖率,最先应该退耕的是玉米,然后是板栗、水稻、茶叶,最后是柑橘和生姜;如果生态保护主要是提高水质,减少氮磷总量流入水库,则最先退耕的应是生姜,其次是柑橘、茶叶和玉米,最后是水稻和板栗。生态补偿采取行政强制方式时,可能导致信息租金或交易成本太高。这时,生态补偿可考虑谈判交易的方式。在东江湖库区,化肥对柑橘收入、产量和种植业及林业收入增加的作用已不明显,如果氮、磷超标不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就勿须进行大规模退耕还林,政府只需要提供测土配方的技术和相应的肥料配送便可以改善水质。东江湖库区越来越多的农民正离开土地放弃农业,部分生产力低的坡地将被撂荒。所以,东江湖生态补偿工程过后几年推进可能更加有利。  相似文献   

16.
土地登记与土地可持续利用--以农地为例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产权是影响农地可持续利用的重要因素,土地登记是确保产权安全的正式制度安排。本文建立了一个理论框架来分析土地登记与农地可持续利用的关系。在微观层次上,土地登记保障土地产权的安全,从而激发农民投资的积极性,使农民能够获得必须的信贷资金。而土地市场的发育又提高了土地资产的流动性,进一步增强了农民的投资积极性。在宏观层次上,土地登记所提供的信息是政府规划控制和用途管制的基础。文章分析了我国农村土地登记制度存在的问题,并以作者在江西省鹰潭、上饶地区的调查数据验证了土地登记对农户土地保护行为的积极影响。作者认为为发挥土地登记的效益,我国应尽快设立统一机构开展农村土地登记,并促进农村土地市场和土地抵押贷款市场的发展。  相似文献   

17.
在征地制度改革中,农民作为重要的利益相关者,他们对征地制度的满意与否是评价征地制度是否完善的重要参考依据,但在实际征地过程中,被征地农民的意愿常常被忽视,导致农民对征地制度的不满.本文通过对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南京市、鹰潭市两地问卷调查得到相关数据,并作描述性统计分析,在此基础上,采用Logistic回归模型对农户被征地意愿及其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研究结果表明:受教育程度、是否具有非农就业技能、非农收入比重、被征地在养老保障中的作用、地区变量等都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作用.而年龄、老人及儿童在家庭中的比重、土地所有权归谁所有和征地权由谁决定等因素都具有明显的负向影响作用.农户在征地过程中是否具有谈判权则没有明显的影响作用.基于上述结论,本文提出了征地改革仍需努力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多渠道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增强征地后农户可持续生计能力、帮助农民积极融入市民生活、考虑到农民的土地产权认知等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8.
以城市融入为主导的城镇化学术主张,不断成为国家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然而伴随城市户籍改革的持续深化与相关障碍的逐步扫清,"半城镇化"问题依然没有得到实质性解决。因此,重新审视半城镇化问题的发生机制,是一个值得关切的议题。中国的城镇化发展存在两个典型事实:城市建设的规模偏向、农村人口的永久性迁移与制度性迁移分化,均明确指向现行的土地制度安排。基于文献研究,本文凝练概括了两大经验假说:农村地权退出与土地财政冲动,并力图统一于一个土地制度的分析框架内,以寻求半城镇化的发生机制。现行土地制度以城市征用地制度为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行为提供制度庇护,同时,以村集体所有权配置土地权利,无法为农村人口的土地财产权实现提供制度通道。当前,关于土地制度与半城镇化关系及改革方向,出现了三类分歧:土地制度优势论认为半城镇化是制度运行的理想结果,土地制度扭曲论认为要重构土地私权;稳健的改革论认为关键是提防城镇化中的土地私有化陷阱与重构利益分配机制。本文分析认为,在现行土地制度框架内,"半城镇化"问题是农村人口微观行动策略与地方政府宏观政策选择共同的合意均衡。半城镇化向彻底城镇化的转型建设,不能以互相割裂的改革方案替代。土地制度改革的核心议题是农地制度改革,国家关于农地制度改革的基本取向是,公权之上重塑私权,即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基础地位不动摇,并逐渐向追求效率的经济功能与赋予权利的保护功能让渡,将人地依附关系转向人地保障关系。制度建设要允许偏远农村人口将退地后新增的建设用地指标作为流动资产,可以有偿进行转让;要探索带"地标"城镇化方案,以构建建设用地指标物权化机制。一则纠正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冲动与错配支持,二则赋予进城农民的土地退出权或市场化收益权。改革理想状态是,地方政府与非属地进城农民建立起激励相容机制,以走出地方政府增长选择与农民损失厌恶的博弈困局,实现半城镇化到完全城镇化的转型。  相似文献   

19.
农地非农化中不同利益主体博弈行为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的加剧扩张和建设用地需求的不断增长而带来的农地非农化在近年来表现得尤为突出,已经严重影响着我国的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因此,从决策主体行为出发,研究农地非农化问题,对于我国城市化的正常推进以及农地的有效保护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从博弈论的角度探讨农地非农化过程中相关利益主体的行为倾向和博弈关系.研究结果表明:(1)中央政府应该加大给予地方政府和农民进行耕地保护的奖励以及提高违规的惩罚力度,抑制农地非农化的速度,遏制违法占用,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减少耕地资源的闲置和浪费;(2)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应完善相关政策,缩小城乡土地价格差异,提高征地补偿标准,逐步建立公正的补偿机制和科学合理的补偿标准;(3)地方政府应进行土地利用制度和模式的创新,注重力拓土地后备资源,盘活存量资源,减少建设占用农地,不仅能有效地解决经济建设和耕地保护的两难困境,而且能有效地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合理利用.  相似文献   

20.
生态保护补偿激励约束机制是指以补偿资金为激励与约束工具,通过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分配与生态保护成效相挂钩实现激励与约束功能的一体化机制,是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具有激励和约束生态保护行为的直接目的,以及促进生态保护利益相关者责任、权利落实的间接目的。其在实施过程中,形成了不同的模式和结构。基于此,在对机制模式和结构进行规范分析的基础上,以其功能指向为准绳探究其结构和机制障碍,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研究表明:①激励约束结构的失衡诱致激励功能变异成约束功能,责权配置失衡;②激励约束对象的错位阻碍激励约束功能向具体生态保护主体的纵向传导;③挂钩依据以及挂钩强度的不足,制约对生态保护行为和责任的激励约束力度;④绩效评价机制对生态保护成效的偏离导致挂钩依据的不合理。结构失衡、对象错位,挂钩局限与绩效评价的偏离成为制约功能实效的关键因素。生态保护补偿激励约束机制的完善,是实现激励约束生态保护和建设行为,促进生态保护利益相关者责权落实的前提。因此,建议:①调整激励约束横向结构,实现激励约束功能的均衡配置;②贯通激励约束纵向结构,使激励约束对象和资金"纵向到底",落实生态保护主体的责任和权利;③调整挂钩依据和调节机制,科学合理地设置挂钩机制;④调整生态保护成效评价指标体系,建立整体和专项相结合的评价机制,切实反映生态保护的成效。从而,优化其结构、完善其机制,充分发挥其激励生态保护行为、约束生态保护责任承担的功能,实现其促进责权落实的目的。同时,在《环境保护法》《森林法》以及正在制定中的《生态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中作出相应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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