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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田生态补偿横向财政转移支付是调整农田保护和农地发展之间利益关系的重要环境经济政策,对于实现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之间的相协调具有重要意义。以武汉城市圈为例证,基于生态外溢的视角,运用选择实验法计算基于市民支付意愿的农田生态补偿标准,并修正得到武汉城市圈42个县(市、区)的农田生态补偿横向财政转移支付标准介于683.10~6 169.60元/hm~2之间。进一步依据粮食安全法将武汉城市圈42个县(市、区)划分为17个支付区和25个受偿区,得到各县(市、区)的农田生态补偿横向财政转移支付面积。最后依据农田生态补偿横向财政转移支付标准和农田生态补偿横向财政转移支付面积计算出武汉城市圈地方政府县(市、区)间农田生态补偿横向财政转移支付额度的绝对值总和为44.03亿元。研究结果可为农田生态补偿横向财政转移支付体系的构建提供初步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2.
关于我国区域生态补偿财政政策局限性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生态环境的公共物品属性决定了政府介入生态补偿的必然性和必要性。近年来,我国的财政政策(尤其是财政转移支付)对生态环境建设和改善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就目前而言,我国的财政政策工具在解决生态补偿问题中,也存在着自身的局限性:一是财政体制基本上还是"建设财政",地方政府把更多的精力放到地区经济总量和财政收入的增加上,而环境保护等公共服务的投入明显不足;二是尽管在财政理论上提出了平级区域之间的财政转移支付,但是存在理论缺陷:①存在区域产权,区域产权规定了区域的公共财政收入只来源于本区域(经济),因此区域财政所提供的公共服务严格限定在本行政区域之内。②生态服务具有"俱乐部物品"性质,或者具有"全国性公共物品"性质,现有的公共财政理论不支持一个区域为其他区域的生态服务提供财政转移支付;三是分税制体制使得基层政府履行事权所需财力与其可用财力高度不对称,成为现在的突出矛盾,导致其进行生态补偿的动力和能力不足。本文就上述问题进行了深入地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3.
随着我国用水矛盾日益突出,流域上下游间用水关系和用水利益的平衡成为稳定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研究完善流域政府间生态补偿机制,对促进我国流域水资源环境保护、协调流域用水主体用水关系、平衡流域用水利益矛盾具有重要意义。流域生态补偿涉及上游政府、下游政府等多个政府机关,上下游政府因存在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目标和利益上的不一致,甚至矛盾冲突,使流域上下游政府生态补偿具有典型的博弈特征。本文通过构建基于成本收益的博弈模型,系统研究我国上下游政府间生态补偿存在的问题、深层次原因及应对策略,为完善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缓解流域水资源环境利用关系和平衡流域上下游政府用水利益提供科学依据。研究显示,流域上下游保护与补偿的博弈中,地方政府生态补偿的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对流域上游水环境保护处于失效状态,必须通过地方政府间有约束力的协议及与中央纵向财政转移支付相结合的模式,实现生态补偿的最大效用。所以,完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应从流域整体利益出发,视情形将国家和地方政府作为共同的生态补偿主体,并通过流域地方政府间有约束力的生态补偿协议规范政府保护与补偿行为,以上游政府保护成本和下游政府收益为参照确定生态补偿标准和国家与地方政府生态补偿分担比例,完善生态补偿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推进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的顺利实施。  相似文献   

4.
现有文献认为生态转移支付具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提升地方生态环境质量双目标,而目标的多样性会影响地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效果及目标的实现。文章基于环保支出和农林水支出的中介与调节效应,对生态转移支付的生态环境目标进行了理论分析,利用2010—2018年甘肃、贵州、湖北及河南四省的199个县的面板数据进行实证检验。实证研究表明:在样本期内,生态转移支付促进了地方生态环境质量的提升,中介效应和调节效应模型的结果表明,中国地方生态转移支付资金对辖区环境保护效果中,环境保护支出起到部分中介效应,农林水支出不仅调节了生态转移支付的地方环境保护支出效果,而且调节了环境保护支出对地方环境质量的影响。因此,由于地方政府具有环境治理信息优势,省以下制度目标更能体现辖区生态需求,省对县生态转移支付制度会有效促进地方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环保激励效应较为明显。同时,县级地方政府应该逐步摆脱"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径依赖,逐步转向经济与环境"双目标协同发展"模式。为了协同生态转移支付的双目标,"自下而上参与式决策"可以作为环境治理的有益补充,通过地方政府多元化实践改善环境质量。  相似文献   

5.
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补偿以《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为指导,空间上划分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范围并对其进行旨在生态补偿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现阶段对转移支付的生态保护效应研究大多集中于政策解读和理论分析,实证研究相对不足,该制度2009年实施以来已有七八年时间,具备了开展实证研究的基础。文章以陕西省33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为研究样本,在按各县级政府财政收入高低进行分组之后,实证分析了整体样本、高财政收入样本和低财政收入样本的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对生态环境质量指数的促进效应。整体回归结果显示,转移支付对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影响系数显著为正,陕西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所在县级政府的生态环境质量自2009年以来,呈现"基本稳定,逐渐好转"的趋势,与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的激励作用密不可分,同时,财政收入水平对生态环境质量具有显著的影响,且财政收入水平越高,转移支付对生态效益产出的促进作用越大。分组回归结果显示,高财政收入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影响系数要大于低财政收入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的影响系数,这表明将转移支付拨付给高财政收入组更有效率。因此从效率角度看,现阶段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的标准即县级政府财政收支缺口符合公平原则,但相对缺乏效率,以财政收支缺口为补偿标准的方式不利于转移支付效率提升,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作用有待进一步挖掘。最后文章基于兼顾效率与公平视角提出了充分发挥转移支付生态保护激励效应,提高生态环境质量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6.
中央政府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所在县级政府提供转移支付是解决生态环境保护成本与生态效益的区域错配问题的重要措施。转移支付制度的实施实质上体现了中央政府和县级政府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中央政府作为委托人和作为代理人的县级政府签订一个长期的生态保护与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契约。中央政府可以依据县级政府生态保护的努力程度和生态环境的质量状况对县级政府进行考核和奖罚,以激励县级政府对生态保护投入更多的努力。文章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实施为例,通过引入上一期的生态效益产出,构建了中央政府和县级政府生态保护的动态委托代理模型,对生态保护中的中央政府和县级政府行为选择进行理论分析,求出县级政府的最优努力程度、中央政府的最优激励支付比率和相应的生态效益产出水平。理论分析结果表明:一是转移支付能够有效激励县级政府的生态环境努力,对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起到了显著的作用;二是县级政府风险规避程度的增加提高了其生态环境保护的努力投入,同样能够促进生态环境质量的提高;三是中央政府应重视对县级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的长效激励,制定合理的激励方式和激励水平,将生态效益产出和生态环境质量统一纳入县级政府的生态保护政绩考核体系中。最后,根据本文的研究,提出了三个针对性的政策建议:一是完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激励考核与监督机制;二是增强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级政府的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和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增加县级政府财政收入;三是改进以GDP为核心的政绩考核制度,明确县级政府社会福利包含经济增长和生态环境保护两部分,并逐步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的比重。本文的研究不仅有利于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实施成果的巩固及持续推进,还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  相似文献   

7.
中国的雾霾大爆发与过去30多年粗放型发展方式密切相关,而财政分权体制是这一发展模式的核心。本文以分权体制下的辖区竞争与策略性财政政策为切入点,实证探索财政体制对雾霾污染的影响机理。基于2007—2015年26个省市的面板数据研究发现:首先,建立空间滞后模型从税收与财政支出两个方面检验了辖区竞争,结果证明我国辖区间已经存在激烈的标杆竞争,并且竞争的手段已经逐渐从粗放式的税收竞争发展为多样化的财政支出策略竞争。地理位置相邻、经济发展水平与资本流动的相似性是辖区政府选择竞争对象的关键因素。其次,利用分位数回归刻画了财政支出偏好的动态形成过程,证明了分权体制是引致地方政府财政支出结构失调的重要因素。最后,利用分位数回归揭示了分权体制下策略财政政策对雾霾污染的引发机制主要是通过分权体制-财政支出-雾霾污染的传导通道。因此,面对我国雾霾大爆发的严峻形势,应理顺各级政府间的纵向财政关系,促进环境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建立稳定、可预见的支出分担标准;同时可以通过建立雾霾污染专项转移支付体系对分权体制下地方政府承担过多的事权进行财权补偿;推行离任环境审计制度也极其重要,通过改变政绩考核标准阻断地方官员对经济数量型增长的狂热追求,以避免财政支出偏好与环境管制标准制定上的机会主义倾向,打破晋升锦标下的短期行为,为辖区提供高效的异质性环境公共服务,从而改善雾霾污染。  相似文献   

8.
约束性指标管控是我国土地管理领域的一项重要公共政策,但其实际执行过程却偏离原定政策目标。传统"央地纵向委托代理困境"视角的解释认为,地方政府追求土地财政和土地引资的动机是导致产生政策执行偏差的根源,但其忽略了地方政府行为所具有的空间关联性而存在解释力不足的缺陷。为此,本文立足于地方政府横向竞争的视角,分析了地方政府间的财政竞争、引资竞争对土地约束性指标管控政策执行的影响;在此基础上,通过2010—2014年间的省级面板数据,构建空间杜宾模型对相应理论假说进行了检验。研究发现:(1)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土地引资行为会加剧本地区的政策执行偏差程度。(2)地方政府间存在"相互模仿"的土地财政和土地引资竞争策略,这使其土地财政和土地引资行为会产生正向的空间溢出,即在加剧本地区政策执行偏差程度的同时,还会同步加剧相邻地区的政策执行偏差程度。(3)土地引资的直接效应和间接效应无论在范围上还是强度上都要强于土地财政,这表明地方政府间的土地引资竞争是导致政策执行偏差的更重要因素。本研究的政策启示在于,为了促进土地约束性指标管控政策的良好执行,不仅要通过财税体制改革来弱化地方政府间的土地财政竞争,更要通过政府绩效考核改革来遏制它们之间的土地引资竞争。  相似文献   

9.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是构建促进流域上下游之间协同维护生态环境安全的重要制度保障,是实现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的重要途径。文章基于微分博弈理论,构建了集中式生态补偿模型、无成本分担的分散式生态补偿模型以及引入成本分担契约的分散式生态补偿模型,讨论中央政府参与补贴与上下游选择分担污染治理成本行为之间的互动博弈策略,得出以上策略中流域上下游各自相应的最优反馈策略和污染治理量随时间变化的最优轨迹并加以比较。得出以下结论:(1)在有成本分担下的分散式决策中,由于上下游的博弈地位不同,两者所能获得的中央政府补贴系数也不同,处于领导者地位的将获得更大的治污减排补贴系数;中央政府的治污减排补贴政策改变了传统的三种博弈形式下流域成员的最优治污投入和流域经济收益大小关系,即中央政府的规制会使流域上下游地方政府采取不同的博弈形式来最大化自身的效益。(2)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补贴使得上下游地方政府各自的治污减排投入水平、污染治理量、经济增长量达到三种策略里面的最高并与集中式策略相当,有效实现了流域生态补偿策略的协调。(3)在中央政府的协调下下游对上游给予合理的成本分担,才能使流域的经济增长实现帕累托改善,并且认为完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重点是完善横向与纵向相结合的财政转移支付机制。最后,通过具体的算例对相关参数进行了分析,验证了结论的有效性,为流域上下游长期开展协同生态补偿活动以及中央政府制定补贴政策提供了科学依据。  相似文献   

10.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机制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具有实施保护生态环境和改善民生的政策目标。由于财力较弱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既缺乏改善民生的资金,又缺乏生态环境保护的资金;生态环境质量较差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因保护生态环境成本较大需要更多的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因此,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须通过平衡不同区域之间的差异以提高所有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环境质量与民生水平。为了验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机制是否具有向财力较弱与生态环境质量较差地区倾斜的特性,本文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公式进行了推导,并以陕西省为例对资金的分配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结果显示:①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公式中的"标准财政收支缺口"项含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属性,剩余各项含有生态环境保护属性,公式包含向财力较弱和生态环境质量较差的地区倾斜的政策目标;②与其政策目标相违背,实践中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并没有向财力较弱和生态环境质量较差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倾斜,反而与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财力水平、生态环境质量呈正相关。究其原因,以"标准财政收支缺口"为核心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公式是导致违背"两个倾斜"的症结所在。要扭转实际分配中的"两个倾斜"偏差,促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政策目标的实现,必须改变公式计算要件"标准财政收支缺口",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改善民生。  相似文献   

11.
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博弈是当前中国转型发展的必然表现,政府作为环境保护主体行为的博弈性是现阶段中国式分权的必然结果。本文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源雾霾治理为研究对象,提出中国式分权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委托代理框架下雾霾治理的基本假设,尝试从环境规制执行视角对中央指导、地方响应和企业执行的理想化"合作"博弈提出解决方案。以此构建了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与污染企业三方非合作演化博弈模型,借助数值模拟技术对中央政府调控地方政府和污染企业实现理想演化博弈均衡的政策工具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中央环保督查行政管制、"奖优罚劣"的专项转移支付、环保履责不力的政治处罚和环境保护税收留地,这些环境规制政策工具能够解决地方政府和污染企业在雾霾治理集体行动中存在的目标不一致性问题。具体来看,中央环保督查强化了地方政府和污染企业在专项转移支付和环境税收收入"奖优罚劣"的规制刚性。三种政策工具的组合使用使得污染企业走向执行减排的演化稳定策略,而地方政府的演化稳定策略是不监管。将环保履责不力的政治损失纳入地方政府效用函数,震慑于中央政府政治处罚,监管成为地方政府的演化稳定策略,而环境保护税收收入全部留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摊薄地方政府政治损失。进一步研究表明,对于治理成本的预期是地方政府和污染企业以利益最大化原则作出治理决策的重要依据。因此,为了实现雾霾治理理想演化稳定均衡的帕累托改进,中央政府需要增强中央环境管理集权,避免地方环境规制失灵;扩大中央环保支出范围,建立地方减排补偿机制;强化地方政府环保履责,提高环境税征收标准;支持企业环境技术创新,引导公众第三方监管。  相似文献   

12.
政府环境监管与企业污染的博弈分析及对策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企业不考虑环境成本追求利润造成了严重环境污染,利用市场机制很难解决此类外部性问题,政府规制介入成为必然. 政府环境管制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实际上是相关主体之间的博弈过程,可以用博弈方法来研究政府环境管制政策的效果.现有博弈分析中存在忽视环境污染给政府和企业分别带来政治成本与声誉成本的重大缺陷,造成理论不能解释现实世界.本文在引入上述成本的基础上运用博弈分析方法对政府环境监管与企业污染治理的互动决策进行深入探讨,结果表明: 减少政府因企业污染带来的收益、降低政府监管成本、加大对企业污染的处罚等有助于环境质量的改善.而且,建立以增加企业污染的声誉成本以及提高地方政府纵容污染的政治成本等非物质成本的制度建设是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方向.  相似文献   

13.
作为支持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的政府行为,财政偏袒是否会导致地区陷入低经济增长陷阱尚未得以揭示。本文借助中央政府划定资源枯竭型城市这一准自然实验,采用双重差分法识别了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研究结果显示:①针对资源枯竭型城市的财力性转移支付会引发"激励陷阱"问题,从而导致城市经济增长放缓,这一结论在考虑了DID识别假设条件、PSM-DID及安慰剂检验、外生事件冲击后依然稳健。②影响机制检验表明,"激励陷阱"的出现与政策引致型扭曲、制度环境以及资源路径依赖有关。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引发了地方财政支出的粘蝇纸效应、劳动市场价格扭曲的配置效应、产业结构偏离度加深和产业结构高级化程度下降的结构效应。但是如果能改善制度环境和摆脱资源路径依赖,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对经济增长的阻碍问题将会得到解决。③财政偏袒性政策对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增长的影响具有显著的异质性。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会阻碍煤炭城市和有色金属城市的经济增长,但对森工城市没有明显的影响;人力资本水平高、财政压力小、金融发展程度高和互联网普及程度高的城市能够减轻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的负面效应。据此本文认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加强软环境建设、重视人力资本积累是帮助资源型城市跨越财政偏袒"激励陷阱"的有效举措。  相似文献   

14.
耕地保护区地方政府很难获取土地财政,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积累,损害了地方政府的经济利益,打击了地方政府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因此,基于地方政府经济福利视角,构建耕地保护跨区域财政转移机制迫在眉睫。本文采用中国1999-2008年省际面板数据和动态面板GMM估计方法,考察了土地财政与耕地保护之间的定量关系,从地方政府经济福利视角测算了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标准。研究结果发现,土地财政不利于耕地保护,土地财政每增加1亿元,耕地面积相应减少约91.5 hm2;进一步由转换关系可知,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标准约为109万元/hm2。并在此基础上,结合粮食安全法下各省份的耕地赤字/盈余量,探讨耕地保护省际跨区域财政转移支付。结果表明,11个耕地赤字区共需支付补偿款757.500亿元,其中赤字最严重的广东省需支付高达158.481亿元的补偿款;10个耕地盈余区共可获取补偿款523.856亿元,其中盈余量最多的黑龙江省可获得高达132.787亿元的补偿款;10个耕地平衡区不参与财政转移支付过程。另外,分析转移支付额与当年地方财政收入之间的关系可知,各支付区的支付额占当年地方财政收入的比例约为1.30%-12.26%,均未超出当地政府的承受范围,表明财政转移支付行为具有一定的现实可操作性。研究成果能为均衡我国区域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参考依据。  相似文献   

15.
投资主体、建设主体与受益主体不一致是导致我国农地整治项目效率偏低的根本原因,公私合作(PPP)模式是从制度层面提升我国农地整治项目效率的理想模式。本文首先界定了农地整治项目PPP模式,分析了PPP模式下农地整治项目的运行机制及其博弈关系,建立了农地整治项目投资的成本收益函数;然后以政府与农业产业化企业间的博弈为例,在探讨他们博弈要素的基础上构建了投资博弈模型,提出了二者理想的投资决策边界;最后用一个典型案例论证了本文的分析结果。研究结果表明,新增耕地面积和项目建设成本是影响农地整治项目效益发挥的主要因素。农地整治项目PPP模式顺利实施的条件是:当项目政府补贴较低时,企业投入高建设成本得到的支付不低于其保留支付。项目高效运行的条件是:当项目政府补贴较高时,企业投入低建设成本得到的支付不高于其保留支付;与投入低建设成本相比,企业选择高建设成本得到农地经营收益的增加值不小于其增加的成本值。  相似文献   

16.
在中国经济高增长的背后,环境污染问题愈发凸显,不利于经济的可持续增长。税收竞争是影响环境污染的主要因素之一,但是学术界研究税收竞争对环境污染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的较少。本文按照污染物属性将其划分为外溢性污染物和非外溢性污染物,通过构建一个包含生产者、消费者、地方政府及中央政府的一般均衡模型,刻画了在税收竞争的背景下,地方政府的税收征管效率对不同属性污染物的影响及其传导机制。结果发现当污染物具有外溢性属性时,税收征管效率对该地环境污染的影响通过改变本地及周边地区资本存量渠道实现;当污染物具有非外溢性属性时,降低税收征管效率通过增加该地区资本存量而提高了环境污染。文章首先使用随机前沿模型测算了2007—2014年中国28个省份企业所得税的税收征管效率,并将其作为税收竞争的衡量指标,然后运用系统GMM法证实了所提的假说。研究显示:地方政府的税收竞争增加了本地区的资本存量;税收竞争是将本地资本存量作为其推高外溢性污染物(二氧化硫)及非外溢性污染物(固体废弃物)排放量的一个主要渠道,邻近地区资本存量则是推高外溢性污染物(二氧化硫)的次要渠道。这意味着,要想改善环境质量,中央政府应规范地方政府的税收竞争行为,尽快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绿色GDP评价体系;完善地方转移支付制度;应针对各个地区的污染及经济发展情况利用财政激励手段引入环保、绿色的资本项目;地方政府应减少不利于环境改善的地方财政支出,增加环保投入比重。  相似文献   

17.
我国的环境规制政策由地方政府负责执行,地方政府的环境规制策略直接影响着整个国家的环境质量状况。由于区域环境污染具有跨界性,在环境规制的执行过程中,地方政府之间存在博弈关系。根据地方政府间环境规制博弈呈现出的长期性和动态性,基于演化博弈理论探讨了地方政府环境规制决策的演化过程。建立了地方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演化博弈模型,分别研究了未引入约束机制和约束机制下的地方政府环境规制策略及其影响因素,根据复制动态方程得到了地方政府的行为演化规律和演化稳定策略。研究结果表明,地方政府的环境规制策略不会受到政府间外部效应的影响,地方政府的环境规制成本、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不执行环境规制行为的处罚力度、政绩考核体系中环境质量指标的权重系数、地方政府执行环境规制的污染排放削减量以及不执行环境规制的污染排放增加量,是影响地方政府环境规制决策的重要因素。在未引入约束机制的情况下,地方政府会通过权衡环境规制收益和环境规制成本进行策略选择,当环境规制净收益为正时,选择执行环境规制的地方政府数量会逐渐增加;当环境规制净收益为负时,选择执行环境规制的地方政府数量会逐渐降低。缺乏约束的地方政府很可能陷入环境规制决策的"囚徒困境"。而约束机制的引入可以引导地方政府的环境规制决策向"帕累托改进"的方向演化,通过降低环境规制成本、加大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处罚力度以及提高政绩考核体系中环境质量指标的权重系数,可以促进地方政府环境规制的高效执行。  相似文献   

18.
立足于新时代环境政策的一系列变革举措,聚焦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抓手和基础支撑―财政分权体制,深入研究多元主体背景下有效环境治理体系运行机制,为建立新时代背景下稳定高效的环境治理体系提供理论基础。创新性地将中央政府策略集合与财税体制发生关联,运用演化博弈模型,探讨了在(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企业)交互作用下,中央政府的财税体制选择与其余主体策略选择间的作用机理和演化过程,并通过均衡点稳定条件求解,分析了不同政策取向下环境规制体系的作用效率与演化路径。结论显示:环境治理体系三方演化博弈模型存在多重演化稳定策略,且存在相应的演化稳定条件。其中,在中央政府选择高财政分权度、地方政府选择积极治理、企业选择治污达标情景下,中央政府以更快的速度到达均衡;在中央政府选择低财政分权度、地方政府选择积极治理、企业选择治污达标情景下,地方政府以更快的速度到达均衡,而企业在两种情景下均呈现最为缓慢的演化速度。总体来看,三方主体在(低财政分权度、积极治理、治污达标)情境下以最快速度达成有效的稳定均衡解。通过对混合策略均衡进行参数敏感性分析得出结论:扩大地方环保财政支出、提高企业减排补贴以及强化官员政治约束,同时调整中央转移支付额度与结构、适度使用行政罚款类手段将有助于构建三方主体协同联动治理模式。进而提出央地间财权事权合理划分、提高环保财政支出、强化政约束等政策建议,推进环境治理体系稳定高效运行。  相似文献   

19.
打赢蓝天保卫战是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任务,是破解新时代主要矛盾的重要抓手,是倒逼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优化、增长动力转换的重要途径。由于雾霾污染具有更强的空间溢出性和空间关联性,依靠单边治霾和局部治霾难以从整体上、根本上解决区域性雾霾污染问题。积极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协同治理体系,加快形成"以地区联动为要义、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公众与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雾霾污染区域协同治理格局成为彻底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根本路径与必然选择。本文在集体行动理论和地方政府竞争理论的分析框架下,结合中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探究了雾霾污染区域协同治理中集体行动困境和逐底竞争困境的形成根源与破解思路。研究发现,在雾霾污染区域协同治理困境的形成根源层面,地方政府的自利性、空气质量的公共物品属性与治霾集团的规模是造成集体行动困境的根本原因,而经济利益的推动作用和雾霾污染的空间溢出效应是逐底竞争困境产生的根本原因,逐底竞争困境是集体行动困境的进一步恶化。在雾霾污染区域协同治理困境的破解思路层面,本文提出需要解决区域边界设定、区域协同治理机制和协同防控政策三个突出问题。具体而言,一是建立贯穿南北、联通东西的八大治霾联动区,打造八区联动的雾霾污染区域协同治理网络;二是构建全民共治格局,不断创新雾霾污染区域协同治理机制体系;三是制定和实施因地制宜的协同防控政策,将责任和考核"向上落实一级",将环境执法权和监管权"横向隔离一级"。  相似文献   

20.
农村水环境治理行动的演化博弈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常态下,我国环境承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上限,农村水环境也存在着"边治理、边污染"和地方政府监管乏力问题,究其根源是缺乏农村水环境治理的内生机制,在中央政府投入大量精力、财力的同时,其他利益相关主体却存在不同利益诉求和行为导向冲突,因而厘清农村水环境治理行动中的主体博弈关系有助于突破此现实困境,形成良好的行动机制。本文利用演化博弈模型,分析了地方政府、企业和农户三方博弈主体在农村水环境治理行动中的演化过程。研究结果表明,系统演化具有多重复杂情景,在良好的演化情景下,只要农户参与治理的意愿高,地方政府最终将趋向于引导行动,企业也相应选择净化策略,三方实现共同治理,农村水环境质量将得到显著改善;相反地,在不良演化情景下,即使农户愿意参与治理、或企业愿意采取净化策略,都无法得到地方政府的支持和系统中其他主体的响应,系统将锁定于不良状态,最终造成农村水环境治理的"公地悲剧";在一般情景下,通过调节各方策略的参数值,发现只要地方政府和企业联合起来致力于通过一系列引导和扶持策略保障农户从参与农村水环境治理中获得切实利益,可使系统跳出不良状态,形成三方共同治理的良好局面。实例分析结果进一步验证了只要政府和企业联合行动以切实保障农户的利益,就有利于促进农村水环境质量提升。据此提出促进三方共同参与、保障农户利益的农村水环境治理行动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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