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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18,(1)
正近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出台《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2号,以下简称《规定》),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规定》要求,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完善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制定计划、明确机构、配备人员,用于安全培训的资金不得低于教育培训经费总额的百分之四十。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煤矿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进行安全培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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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神华集团公司、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
为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责任,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监督检查制度,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4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制定了《煤矿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并及时将执行过程遇到的问题反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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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内容涵盖"七个必须、七个严禁",只要做到了,就会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2013年1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以下简称《七条规定》),将其作为煤矿安全生产的强制性措施,并于2013年1月29日颁布施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黄毅就《七条规定》的相关内容接受了本刊记者的采访,对《七条规定》的具体内容及特点进行了解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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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11件规章的决定》已经2013年8月1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3年8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11件规章的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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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组织修订了《煤矿安全培训规定》(总局令第92号,以下简称《规定》)。本《规定》与之前的有哪些变化?一、理顺了煤矿安全培训管理体制目前部分省份煤矿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分别由两个部门负责,给煤矿企业造成了负担,为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理顺煤矿安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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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定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经2011年12月3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2年1月17日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3号)公布,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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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定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经2011年12月3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2年1月17日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3号)公布,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一、制定《规定》的背景
制定本规定是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管道)生产安全事故的迫切需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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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2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骆琳签署总局第29号令,颁布了《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部分条款的决定》,自2010年3月1日起实施。为了了解这次《煤矿安全规程》修订的原则、背景及主要内容,记者采访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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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个体防护装备》2001,(2):5-6
2000年12月31日,国务院批准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督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正式成立。这是加强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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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12,(2):169-169
2012年1月3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第45号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1月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4月1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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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及深化“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要求,适应政府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职责的调整和变化,国家卫生健康委对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2年4月27日公布实施的《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以下简称《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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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护》2005,(5):i041-i04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机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05]4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办发[2005]11号)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办发[2005]12号)(以下一并简称“三定”规定),现予转发。为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强化监督执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国务院决定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调整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正部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是国务院主管安全生产综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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