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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9 毫秒
1.
作为确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劳动关系的重要凭证,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主要法律依据。在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劳动用工很不规范而劳动执法监察又往往难以到位的现实环境下,劳动合同的立法引起了法学界和社会有关方面的高度关注。2005年10月21至23日,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年会暨劳动合同立法理论研讨会在上海举办,来自劳动保障部门、工会、企联等部门机构的专家和全国30多所院校的劳动法学学者参加了会议。会议代表们就劳动合同立法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会议主要探讨了九个方面问题: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与原则、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的主体、劳动合同的效力、商业秘密与竞业限制、劳动合同的期限研究、解雇保护制度研究、劳动派遣的法律规制、非全日制就业的法律制度探讨、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编者按]  相似文献   

2.
《中国劳动科学》2004,(1):53-55
也许很多劳动者并没有想过这样的问题,但是也有很多劳动者在现实的工作中遇到了这样的问题。对此,目前国家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各地对这类问题的司法判决也有所不同,专家们各持己见。因此,我们特别采集了上海法院对劳动合同担保作出了肯定判决和哈尔滨法院作出否定判决的两个案例,给读者提供一个参考。  相似文献   

3.
《中国劳动科学》2005,(12):18-21
我国《劳动法》颁布已经10余年了,这部法律的出台对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在这10余年的执行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劳动合同的立法为完善劳动法律制度提供了契机,劳动合同法应当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调整劳动关系,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因此,劳动合同立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我们着重研究了当前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形成研究报告。  相似文献   

4.
在当前《劳动合同法》的制定过程中,对劳动合同期限如何立法成为一个难点.学界对此问题也存在不同的认识.焦点在于《劳动合同法》是否应当对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加以限制.笔者较早提出对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进行限制;也有学者认为,对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必要限制,应由当事人协商,限制反而会加强“合同期限短期化”现象,等等.  相似文献   

5.
《中国劳动科学》2006,(4):64-64
当前,我国劳动合同立法进入了关键时期,作为继《劳动法》之后又一次高级别立法而引起了各方的关注。  相似文献   

6.
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而解除劳动合同的,为协商解除。由于此种解除基于双方当事人共同的行为所致,故又称双方解除。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以双方当事人就解除合同达成共同的意思表示为前提,就性质而言,属于成立一个新合同从而使原劳动合同失去效力。因此,从实体上看,双方当事人就解除合同问题所约定的内容应当合法;从程序上看,协商解除应遵循合同订立的程序,即必须经过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关于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以下几个问题值得探讨。  相似文献   

7.
当前,企业与员工在劳动合同签约阶段存在着很多问题,不规范、不合理的劳动合同大量存在,不向员工介绍本企业的规章制度却强制员工遵守,对需要鉴证的合同不履行鉴证手续,致使员工权益受损。本文结合劳动合同签约时企业应遵循的一些原则,提出了相应的策略.规避企业因不规范操作带来的风险。  相似文献   

8.
北京市某投资公司在网上招聘职工,要求应聘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徐某到该公司应聘后,因该公司实行录用职工先签订劳动合同,开展工作,然后公司审查个人资料,如果发现不符合要求,就会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为此,投资公司先与徐某签订了《试用期劳动合同》。两个月试用期后,该公司与徐某签定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第3条约定:徐某应具有证券、基金执业资格证书,  相似文献   

9.
劳动合同是劳动法律体系中一项基础的法律制度。但在我国国家层面的立法中,仅有1994年通过的《劳动法》第三章对“劳动合同”进行过初步的规定。在当前市场经济体制基本建立,企业自主用人、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机制日臻完善的情况下,《劳动法》中关于劳动合同的规定显然已不能满足调整劳动关系的需要。此外,各省市自行出台的有关地方性法规,虽有其积极意义,但也造成劳动合同法律规范地位的降低,易引发不同地域在法律规定与适用上的冲突与混乱。因此,制定一部具有国家级权威性、统一性和时效性的《劳动合同法》,不仅是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调整基础性劳动关系的需要,而且也为《集体合同法》、《劳动争议处理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等专门法的立法工作提供宝贵经验,从而为整个劳动法律体系的完善做出积极的贡献。  相似文献   

10.
3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佘厅向社会公布了《劳动合同法(草案)》,征求公众意见。作为我国第一部对劳动合同进行规范的法律,《劳动合同法(草案)》,涉及亿万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因而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法律的适用范围、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后果、劳动合同短期化、试用期期限、经济补偿金标准、解雇条件、劳动力派遣的法律规范等成为备受关注的焦点。对一些反映强烈的问题,本刊邀请了有关专家学者进行分析和探讨。[编者按]  相似文献   

11.
事实劳动关系在我国的产生,与《劳动法》第19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的规定密切相关。尽管《劳动法》对此未明确规定,但随着学界将法条中的“应当”理解为“必须”、将书面形式理解为成立或生效要件,及原劳动部若干规范性文件对此概念的不断重复,事实劳动关系成为劳动法中常见概念之一。然而,迄今为止不仅没有任何劳动法律或文件明确界定其概念,相关规定还时有抵触。((劳动合同法》的制定能否结束对事实劳动关系的理论争议及实务中的困惑,直接涉及劳动合同形式与效力问题。本文就此进行系统分析,拟为《劳动合同法》的制定提供参考意见。  相似文献   

12.
在劳动保障行政管理工作中,劳动合同签订率低一直是困扰劳动保障部门的一个工作难点,因此问题导致劳动关系不稳定而引发的劳动争议在处理过程当中也因为缺乏书面劳动合同的约定出现很多问题,其中,劳动关系短期化、劳动者举证障碍、用人单位恶意缠讼、执行障碍等问题尤其突出.近日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再次明确劳动合同为要式合同,强化了用人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过程中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  相似文献   

13.
事实劳动关系在我国目前较为普遍存在。理论与实际部门所称的事实劳动关系主要指四种类型:第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时,未按国家有关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第二,当事人履行无效劳动合同而产生劳动关系;第三,劳动合同期满既没有续订书面合同,又没有终止合同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第四,由  相似文献   

14.
作为劳动报酬主要表现形式的工资,是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中最主要的内容之一。工资的标准都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劳动合同加以约定的,即便在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当事人双方也会就此作出口头的约定。无论是口头约定还是书面约定.依诚实信用原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得对此作随意的变更。《劳动法》第17条第二款所作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这一规定.就是诚实信用原则的体现。  相似文献   

15.
一份劳动合同订立之后,可能要履行数年乃至数10年,《劳动法》虽对劳动合同进行了专章规定,但对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仅仅在第17条做了原则性的规定。在缺乏法律统一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各地各部门结合各自实际,根据对劳动合同履行和变更的基本认识,建立了各自的劳动合同履行变更机制。本次劳动合同立法对于建立最适合现代劳资关系的劳动合同履行变更机制而言是一个极好的的机会。  相似文献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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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科学》2004,(11):74-75
问:小王与某公司的劳动合同逾期后,某公司可以随时无条件辞退小王吗?答:劳动合同期限届满,该合同即行失效。若双方当事人在该合同期满时均无终止,逾期后仍继续维系劳动关系,则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形成。也就是说上述问题中的小王与某公司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相似文献   

17.
申诉人曹某在被诉人深圳市某食品有限公司连续工作10年零1个月,最近一份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为2004年5月113至2005年4月3013。被诉人拖欠申诉人2004年12月份工资865元,拖欠2005年1月113至3月3113共5个月的加班工资1570元。被诉人拖欠工资期间,曹某曾到劳动保障局信访部门投诉被诉人拖欠加班工资等。2005年4月113被诉人书面通知申诉人劳动合同将于2005年4月3013到期满,并决定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签收栏有事先打印好的“本人已收到此份通知”字样,申诉人在签收栏签名处签名。之后申诉人于4月413以被诉人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为由书面向被诉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4月513,申诉人曹某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诉,要求被诉人支付申诉人2004年12月的工资、2005年1月113至5月51日的加班工资、拖欠工资和加班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额外经济补偿金、被诉人承担本案仲裁处理费等。  相似文献   

18.
劳动合同立法活动已经进入提交全国人大审议阶段。作为从事劳动争议审判的司法工作者,对《劳动法》的缺陷深有感触。如果说10多年前制定的《劳动法》存在诸多缺陷尚有因历史局限和认识局限等情有可原之处,那么今天的劳动合同立法无论是在理论准备还是在市场化的经验方面,都已经是今非昔比,应当也能够避免立法的失误。根据以往审判活动的经历,笔者认为,至少在以下几个方面,劳动合同立法应当体现出其尊重客观现实、顺应客观规律的态度。  相似文献   

19.
《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前,部分企业虽然与员工依法订立了劳动合同,但并未就劳动合同的管理制定清晰的制度。细究起来,原因有二:一是《劳动法》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解除等程序的规定较为概括,各种类型劳动合同之间的衔接相对简单,没有出现类似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须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的技术性规定;  相似文献   

20.
有这样一个案例:安徽省某市一家国企改制过程中,由于拖欠职工下岗期间生活费、欠缴社会保险费,以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一律为3年为由而拒绝老职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请求等问题,职工张某等30多人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申诉,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以超过时效为由不予受理。张某等30多人又向法院起诉,法院认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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