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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河长制由江苏省无锡市首创。河长制的发展经历了个别首创、局部扩散和全面推进等三个阶段。河长制的诞生源于水资源危机、水环境危机、水生态危机等水危机,而水危机的根源在于水体制失灵、水机制失灵和水制度失灵。河长制的实质是对现有河流管理制度的统筹,是对现有河流管理权威的加强,是对现有河流管理职责的监管。河长制的环境绩效是单一的正面效应,而河长制的经济绩效和社会绩效则具有双重性。从实施河长制的地区观察,河流的水环境质量显著改善。河长制的实施,倒逼经济转型升级,出现经济生态化和生态经济化的趋势,但是,也呈现出"不惜代价治水"的高成本问题。河长制的实施,强化了政府主体的作用,弱化了市场主体的作用;强化了政府机制的功能,弱化了社会机制的功能;强化了河长的职能,弱化了原治水部门的职能。在水危机和水制度危机十分严峻的背景下,即使存在河长制的负面影响,只要正面效应大于负面效应,河长制依然是值得肯定的。分析已有治水机构及治水机制可知,河长制的职能定位应该是调查研究、综合协调、考核评价、监督检查。河长制的可能模式包括政府主导型模式——党政领导担任河长、社会主导型模式——社会贤达担任河长和市场主导型模式——企业家担任河长,在一定的时期也许是三种模式同时并存。从历史长河来观察,河长制是特定历史阶段的产物。随着现代水治理体系和水治理机制的完善,河长制最终将退出历史舞台。  相似文献   

2.
探究河长制在跨界污染伴生的搭便车问题中的作用,对于破解流域水污染环境治理难题具有重要意义。基于2004—2019年国控监测点水质数据和河长制演进数据,该研究通过构建上下游水质模型全面考察了上游地方政府实施河长制的污染治理效应。研究结果表明:①上游地方政府实施河长制能够有效改善下游水质,然而,这种水污染治理的激励作用仅限于省内上游区域。②在确立了省级河长的地区,省内上游地区实施河长制的污染治理效应更为明显,这可能得益于省级河长在省内带来的良性环境治理互动。③相比之下,上游外省地区的地方政府实施河长制反而加剧了下游区域的水污染,“以邻为壑”的发展模式依然存在。综上,尽管河长制可以通过强化本地环境绩效考核对地方官员环境治理产生激励作用,但并未扭转跨界污染会伴生搭便车问题的本质。因此,在水污染治理过程中,依据行政边界划分落实治水责任的河长制对于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是治标不治本的政策调整。据此,该研究建议在坚持环境分权的同时,将下游特别是跨省下游地区水质纳入地方官员考核内容,从流域整体层面确立总河长,加强流域内省际间的治污协作。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化解污染治理的搭便车问题,提高环境治理效率,实现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相似文献   

3.
基于新制度经济学视角的“河长制”评析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我国频发的水危机既是水环境作为居住地、供应站功能而引发的生态破坏问题,也是作为废物库功能而引发的环境污染问题.河长制是地方政府为了重新恢复环境三大功能协调运行而发明的一项有效的实用制度.河长制因其简单易行,很快在全国形成扩散效应.河长制是源于地方政府的制度创新,本文运用新制度经济学分析了河长制的优缺点:优点是职责归属明确,权责清晰;是合理的路径依赖基础上的制度创薪;铁腕治污提高治污效率;创新扩散机制值得提倡.河长制本身存在制度缺陷:无法根除委托-代理问题;缺乏透明的监督机制;容易出现利益合谋;忽视了社会力量;行政问责很难落实.河长制综合考虑了地方权力结构与环境现实,充分利用行政长官手中的权力带动地方政府职能转变,推动了具有中国本土特色环境制度变迁的步伐.但河长制具有应急的过渡性,应在发展中扬长避短,不断完善,应通过它形成全社会参与环境管理的机制,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环境治理制度.  相似文献   

4.
河长制是中国应对水污染“自下而上”的地方环境规制政策创新,全面梳理河长制的扩散机理、实证检验河长制的推行效果与影响机制研究,对于改善水污染、保护水环境、建设绿水青山生态文明具备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基于工业企业数据库与绿色发展数据库匹配而来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微观企业数据,使用双重差分模型评价河长制对水污染产生的冲击效应时,发现不满足共同趋势假设,进而使用多期三重差分模型更为准确地识别河长制的推行对于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量的影响,并检验河长制影响污染排放的传导机制。研究结果显示:(1)从河长制在长三角地区的实施效果来看,其对水污染行业企业水污染物减排效果显著,能显著改善长三角地区的水污染。(2)推行河长制使得企业通过加大环保创新投入并减少生产来提高企业环境绩效,同时短期内使得企业全要素生产率降低。(3)河长制的推行效果具备所有权异质性和政策动机异质性,对私有企业具备更强的规制效果,环保意识更强的国企具备更大的减排自驱力,对国有企业规制效果较弱;主动推行河长制地区企业减排治污效果更好,在上级政府要求下推行河长制会削弱河长制政策效果。因此,在全面推行河长制的进程中,地方政府应继续坚持全面推行河长制...  相似文献   

5.
公众参与对河长制从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具有重要推动作用。随着新一轮信息技术革命的发展,以治水投诉微信公众号、河长制APP、河长制信息管理系统等为代表的技术治理模式凭借其交互性、便捷性、开放性等优势,赋予了公众更加广泛、自主、充分的参与权,被认为拥有增进公众治水参与的巨大潜力,但这一潜力如何在河长制政策执行中得以兑现是一个有待深入探讨的问题。文章从嵌入性理论和公众参与理论出发,聚焦数字化与河长制背景下的公众治水参与,将公众参与划分为侧重于前端治理的建言献策和后端治理的举报投诉两类,利用江苏、湖北、陕西、河南、宁夏5省份1635个流域居民的微观调查数据,采用Probit模型实证检验了技术嵌入对公众治水参与的影响及机制,并进一步运用条件混合估计法(CMP)和倾向得分匹配法(PSM)进行内生性处理及稳健性检验。研究发现:①河长制视域下技术嵌入对公众治水参与具有显著正向影响,不仅能够促进前端公众建言献策,还能够增强后端公众举报投诉,即使采用不同样本、不同方法重新估计后,这一实证结果依然显著成立。②技术嵌入对公众治水参与的促进作用依公众技术使用权限、河长制推行时间、东中西地区的差异而存在异质性。③进一步的机制分析发现,政府治水形象在技术嵌入与公众治水参与之间发挥部分中介作用;同时,技术嵌入也能够通过改变公众预期水平这一机制变量,进而促进公众举报投诉,但对公众建言献策未能有显著影响。上述研究发现为理解和推动公众治水参与和智慧水利建设提供了理论解释和经验证据,也为增强河长制治理效能提供了政策启示。  相似文献   

6.
政策转移中的建构状况影响着政策创新外溢效应的发挥,构成新时代国家治理效能的影响变量。文章以河长制这一典型条块互嵌型政策为例,基于江苏省河长制政策转移的过程追踪,研究了“条”“块”核心行动者网络的动态演变及其对政策转移过程的建构作用。河长制政策转移嵌入于“块”“核心条”“参与条”构成的核心行动者网络中,随着发源地危机情境向移入地常规情境的转换,呈现出“地方党政领导权力介入的强中心网络-条块多中心网络-牵头部门主导的弱中心网络”的动态演进,与之相对应的是河长制在生成、传播、应用三个环节所经历的三重建构:(1)水危机情境触发了地方党政领导权力的介入,推动了条块责任共同体的生成,塑造危机情境下的河长制条块职责体系;(2)在属地创新政绩和部门履职绩效的双重激励下,条块共同推动了河长制去危机情境化,河长制被塑造为可以转移到常规治理情境的“最佳实践”品牌;(3)在移入地的应用阶段,受常态化考核悖论、领导注意力转移等因素影响,河长制常态化运作职能让渡到牵头部门——水利部门,随着河湖治理常规性任务的嵌入和地方技术型治理知识的注入,河长制实现了常规情境下的政策再生产。政策创新转移中的政策建构空间是政策知识...  相似文献   

7.
智慧治水是一种“智慧+合作治理”的新型管理模式,由于公众参与缺失,智慧治水服务与社会公众诉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尚未达到水环境治理的预期效果,公众参与意愿与实际行为还存在着明显的差异。研究基于浙江“五水共治”的社会调查,运用多元Logistic模型从个人、家庭、职业和社区四个行为环境特征,实证分析了智慧治水背景下的社会公众参与水环境治理的意愿、行为及影响因素,通过智慧治水和公众参与的有效融合,来全面实现水环境智慧治理的共享机制。结果表明:(1)公众文化程度越高,对智慧治水信息化平台建设支持率越高,参与水环境治理的意愿也会越强烈,公众参与度也会增加;(2)家庭用水依赖度、家庭信息服务消费指数对公众参与水环境治理的影响成正比,而家庭居住环境与公众参与意愿却成反比;(3)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及水务行业等网络化程度更高的职业是公众参与智慧治水的主要社会力量;(4)社区经济水平与公众参与成反比,社区智慧治水的信息传播方式对公众参与意愿的影响较大,但实际参与行为并不明显。在此结论基础上提出了政府主导的智慧治水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公众参与模式,加大政府激励政策,努力开发公众参与意愿,全面推进智慧治水平台建设...  相似文献   

8.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诠释了“中国之治”的制度密码,由此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研究显得更加重要。河长制是一项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流域治理制度,但现有研究对河长制何以形成这一前置性问题却缺乏深入系统研究。基于此,作者构建了以功能、深层结构与机制条件为主的制度解释框架来对该问题展开深入研究。研究表明:①在功能方面,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中国流域治理体制逐渐难以适应水治理系统性的要求,产生了“九龙治水”等问题,在此背景下,河长制作为一种联结性机制应运而生,它有助于应对流域跨域治理困境。②在深层结构方面,中国国家治理结构的特征是“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分级管理、部门分工”,出于降低横向间合作成本和整合各方力量的需要,长期以来形成了“领导挂帅、高位协调”的问题解决机制和政治文化传统,这在很大程度上形塑了河长制“治污先治人、治人先治官”的制度设计理念。③在机制条件方面,河长制的出台是太湖蓝藻爆发这个焦点事件压力驱动的结果,党政科层结构以及干部目标管理责任制为其产生、运行分别提供了组织协调优势以及管理控制基础。总体而言,河长制既是流域治理体制应对不足的结果,也是传统体制优势与绿色发展理念汇融的结果。由于河长制诞生于危机情境之下,较为依赖地方党政领导的重视,因此,在其常规化以后,需要完善相关激励制度,以形成长效机制。  相似文献   

9.
"河长制"是水环境治理的一项制度创新。目前"河长制"处于制度建设初期,仍存在诸多问题,学术界对其所做的研究尚不充分。为此,该研究通过文献搜集和调研走访等途径,总结了"河长制"实施现状,研究表明:"河长制"制度体系、组织结构尚不成熟,如何保证其科学实施、有效评估、实现区域协调和长久治理等依然是其实施中的难点。治理评估指标体系缺失、责任人主观因素难以掌控、河流治理运作机制不成熟、流域综合治理缺失、产业发展状况亟待改善等都是导致其实施难的重要因素。据此,提出以下建议:进行专业培训,形成"学、研、治"结合的合作模式,指导科学实施;健全贯穿控源、治理和后期维护等过程的系统化运作机制,促进有效治理和评估;努力从制度机制、法律约束和技术创新等方面探索流域综合治理模式,实现区域协调;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从根本上缓解环境压力。  相似文献   

10.
以劳动力转移为主要内容的城镇化、政府投资与民间投资是发展中国家的重要内生变量,文章首次将三者结合起来,将政府投资与民间投资置于城镇化的分析框架,研究城镇化进程中政府投资与民间投资的相互关系以及城镇化进程对两者的差异性影响。通过单位根检验、协整检验、建立滞后一期和滞后二期的误差修正模型及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后发现:城镇化对政府投资与民间投资的影响存在显著差异,城镇化与政府投资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而与民间投资不存在这种关系,城镇化进程中政府投资对民间投资具有一定程度上的挤出效应;从城镇化与政府投资关系的动态演化看,城镇化并没有引起政府投资的变化而是相反,因此我国的城镇化推进采取的是政府主导型模式而非市场主导型,作为主要投资主体的政府以大规模财政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进而推动了城镇化进程,政府投资是我国城镇化进程的重要导因;政府投资对城镇化的推进具有滞后效应,政府投资存在绩效损失。我国现有的城镇化模式是一种典型的政府主导型模式,是我国政府主导型经济发展模式在城镇化问题上的延伸,政府政治人的角色决定了其具有不计成本实现施政目标的特性,从长期看,政府投资由于效率低下而应让位于民间投资,当前政府主导型的城镇化模式必须转变为市场主导型模式。为此应界定城镇化推进中政府投资的边界和范围,削弱不符合经济规律的直接干预、全力打造服务性政府,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城镇化投资,并提高城镇化推进中政府投资的效率。  相似文献   

11.
我国水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依据我国法律法规(宪法、水法)中“水流”/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的规定,国家将承担水管理与保护职责。目前,政府机构的水管理职责被分配在几个国务院部委内,形成了“九龙管水”局面,多部门多重管理造成部门间的职能交叉与重叠,各部门的政策效力在分歧与冲突中相互削弱,是水环境不断恶化的重要原因。但是,由于水管理的复杂性与水资源的多重价值与稀缺性,水管理不可能完全实现由唯一部门负责进行全权管理,而必须实现多部门的协作管理,提高管理效率,为此,必须强化水环境的统一协调管理,加强流域管理、规划职能,剥离水环境管理权与监督权,确定相关水环境管理部门的合作义务。  相似文献   

12.
生态环境部指出“十四五”期间要在治水目标设置上有所突破,推动地方政府在水环境治理中实现科学合理的目标演化,而协作治理逐渐成为地方政府治理水环境问题的主要模式,因此分析协作治理中的目标演化问题具有必要性以及较强的现实意义。然而现有关于协作治理目标的研究侧重于探讨目标的结构性分类,因此难以有效解释协作治理目标如何演化这一理论问题。基于此,该研究以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南明河和杞麓湖治理中协作治理目标演化过程为研究对象,系统描述了协作治理目标演化的微观过程,尝试通过案例研究的方法探究棘手问题、外部压力、协作过程以及阶段性绩效如何影响协作治理目标的演化以及目标演化为什么会出现差异等问题。研究结果表明:(1)协作治理目标演化是一个包括目标确立、调适、强化、重塑的过程,其中,棘手问题和外部压力驱动协作目标的确立和重塑,而协作过程以及阶段性绩效推动个体目标的调适和强化。(2)“个体-协作”目标一致性影响协作治理目标演化的方向,而阶段性绩效外反馈最终决定协作治理目标演化的差异。(3)进一步揭示中国情境下协作治理目标演化的独特性,即控制力和回应力的差异化匹配以及目标演化的制度情景嵌入。该研究为协作治理目标管理...  相似文献   

13.
退耕还林政策的激励机制缺陷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运用公共经济学中中央政府与地方职能划分的原则、土地竞租原理和产权经济学理论。分析了退耕还林中地方政府和农民承担的成本和收益损失。认为中央政府在退耕还林中忽视了地方政府的利益需求。不仅对地方政府在退耕还林中的生态贡献补偿不足。而且加重了地方政府的工作负担和财政负担。对地方政府缺乏激励;对农民的补偿较之于其在退耕还林中承担的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和林业经营的巨大风险。现有补偿数量不足。时间短;林地承包经营权限制性强、缺乏可交易性又使产权激励功能弱化。退耕还林要实现“退得下、稳得住、不返弹”的目标,必须加大对退耕还林地区地方政府和农民补偿额度。并建立长期、稳定、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  相似文献   

14.
中国水资源管理博弈特征分析   总被引:12,自引:1,他引:11  
随着中国水资源匮乏和水污染态势日益严峻.建立一个面向效率和公平的水资源管理机制的需求日益凸现。本文在比较传统行政模式和市场模式下水权管理不同特征的基础上,分别从静态和动态两个角度.从水量和水质两个维度分析了两种模式下的水用户博弈特征。结果表明:政府管制会出现“政府失灵”。无法实现政府和水用户之间的激励相容;在完全市场机制配置情况下,由于个人和集体理性的不一致,会导致水资源被过度污染、治污的公共产品提供不足等“市场失灵”,基于不同模式下各自的利与弊,无论哪一种单纯的管理模式都不能满足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要求。认为中国水资源管理需要把水量和水质、政府管制与市场机制两种配置方式的优势相结合,提出了一种准市场水权交易机制分析框架。  相似文献   

15.
生态补偿是确保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生态环境安全的重要举措。分析了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现有的政府主导型生态补偿机制,为了探索在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生态补偿中引入市场化机制的实现方式,基于对理论与现实依据的分析,提出了四种水源地市场化生态补偿模式:(1)水权交易模式:提出水权的市场交易机制与拍卖机制构想;(2)发展权流转模式:受水区对水源区进行产业补偿,帮助水源区建立"飞地";(3)生态经济模式:依托水源地生态环境,实现生态产品市场效益;(4)公共物品市场购买模式:政府利用补偿资金购买私人部门提供的水源地生态建设服务或项目。最后就如何以政府为主导,在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引入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提出了相关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6.
该文旨在分析我国农地转用的制度软约束问题并提出改革建议。作者提出了一个以地方政府为主体的农地转用决策模型,在该模型中,农地价值、市地价值、不可逆风险和制度性约束是四个主要变量。聚焦农地转用的制度性约束:首先,农民自主转用农地存在法律限制和集体土地所有制内生的产权模糊性,导致农民自我维权能力的弱化,难以有效限制地方政府的农地转用;其次,虽然中央政府试图通过用途管制和指标计划纵向控制地方政府的农地转用行为,但由于其自身的多目标性,往往更加注重经济增长目标,纵向控制失灵问题长期存在;最后,现行政治架构和行政体制的局限,农地转用和征收公益性审查过程缺乏民主机制,征收补偿行为和强制执行行为缺乏独立的司法介入,导致对地方政府转用农地行为缺乏横向制衡。基本结论是:在中国,由于农民自我保护、中央纵向控制以及同级横向的权力制衡失灵,在地方政府的农地转用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制度软约束问题,这直接导致了农地过度转用所带来的土地资源低效利用和土地增值分配失衡。基于这一结论,提出了关于农地转用制度改革的三个方向性建议:一是增强农民自我维权的能力,这就需要建立清晰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特别是赋予农民自主转用农地的权利,提高农地转用的市场化程度;二是增强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转用农地的控制能力,以科学发展为导向,完善和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实行差异化的政绩考核机制,关键是实现不同地区土地发展权的均衡配置;三是强化立法和司法对行政的监督,有效发挥地方人大和法院的制衡作用。  相似文献   

17.
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工业化和城市化推动了城市经济的快速增长,但城市水环境破坏严重.政府部门曾采取一些措施来改善水环境,但并未有效解决污染问题.由于城市水环境治理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国家科技部在武汉市汉阳区启动"水专项"寻求有效的治理模式.由于采用新的制度安排,注重科学技术与管理制度的结合,明显改善了汉阳地区的水环境."武汉水专项"的试验显示出市场机制在城市水环境治理这类公益项目中同样是有效率的.构建更加有效的城市水环境治理运作机制既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构建城市水环境治理运作机制的核心是在确保水环境改善的公共目标的基础上,实现城市水环境治理投入的外部效应内部化,城市水环境治理可以成为具有广阔市场和丰厚盈利的现代服务业.  相似文献   

18.
环境问题的信息经济学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1 导致环境问题的经济原因 :市场失灵和政府 失效资源经济学和环境经济学将造成资源退化和环境恶化的经济原因归为两类 :市场失灵和政府失效。认为导致市场失灵的原因有 :资源产权不清晰、公共物品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外部性、不完全竞争、短期行为和不确定性等 ;导致政府失效的原因有 :决策判断失误、利益集团的影响、决策信息不完全和体制不健全等。关于市场失灵和政府失效 ,主流经济学的解释是 :由于公共物品、外部性、市场竞争不充分、信息不完全和信息不对称的存在 ,使得市场不能依靠价格机制的调节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 ,因此 ,市…  相似文献   

19.
中国环保行政体制结构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环保行政体制结构是环保行政组织系统的基本框架,是实现环保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方式。我国长期以来的环保行政体制改革较为关注机构地位提升与管理职能强化,环保行政体制的结构较少得到关注。对环保行政体制结构的分析揭示了在机构地位提升与管理职能得到强化的前提下我国环保行政管理依然面临执法监督难、部门协调难等问难题的深层体制原因。本文首先根据组织行为学的基本原理,提出我国环保行政体制的矩阵结构模式,这一矩阵结构在纵向上存在双权威系统,横向上协调关系较为薄弱,从而造成环保监管权威弱化。其次,基于对我国地方环保行政体制改革效果的调查,指出我国环保行政体制结构出的了若干变化。最后,结合我国"十二五"时期落实国家环保意志的基本要求,提出改善我国环保行政体制结构的若干政策建议,即在基层改善体制结构中的双权威系统,并以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创新为大部门体制改革突破点,探索环境管理职能组织方式的优化途径。  相似文献   

20.
农业生产效率变化是地方政府干预流转政策效果的重要表现。本文依据江苏省六个市的调研数据,在运用数据包络分析法(DEA)分析农户生产效率的基础上,进一步采用Tobit回归模型对比地方政府是否干预以及不同干预角色对农户生产效率的影响差异,为完善地方政府农地流转服务决策提供参考。研究发现:(1)样本农户的综合效率在0.406和1之间,平均综合效率为0.737,具有较大的提升空间。(2)地方政府干预农地流转对农户生产效率有显著的负向作用,可能由于地方政府流转补贴以及大规模流转偏好,导致政府干预下农户经营规模过大,经营能力与规模不匹配导致了效率损失。(3)地方政府不同干预角色对农户生产效率均有显著的负效应,表明地方政府干预行为出现"政府失灵",同时,地方政府主导型对生产效率的负向影响小于中介型,说明政府主导型一定程度上纠正了中介型干预的"政策失灵",主要原因是地方政府较好地减少了农地流转违约风险,约束了经营主体生产行为。(4)其他变量中,土地投入、地块数量、技术指导对农业生产效率具有显著正向影响,增加劳动与资本投入、以及自然灾害会导致农业生产效率下降。基于以上分析,建议对政府的农地流转角色和行为进行限定,将政府权力限定在健全农地流转市场,强化监管服务功能,培育新型经营主体,防范风险等方面,逐渐退出"双重"角色,依靠市场主体发挥作用;同时,地方政府切忌盲目推动农地流转,应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以适度规模为前提,确立效率优先和家庭经营模式为基础的农地流转政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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