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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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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宝 《绿色视野》2010,(10):39-41
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侵权责任法》因应环境时代法律的"绿化"需求,首次专章规定了"环境污染责任",对现行立法和司法解释中有关环境污染侵权的特殊规则如归责原则、举证责任、责任分担、第三人过错等做出了确认。该法第65条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沿袭既有做法将环境侵权的原因行为限定为环境污染行为。这种做法在实践中的困境,我们通过一个案例来加以分析。  相似文献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自2010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确立的环境污染侵权责任规则继承了以往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精神并适时增加了环境污染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制度的内容。深刻理解并熟练运用环境污染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规则对保护合法环境权益,制裁环境侵权行为,具有重要意义。法律虽然规定了环境侵权人的举证责任倒置规则,但是这在实际中并没有排除受害人的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3.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12月26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这部法律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相似文献   

4.
我国已经是世界上环境污染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环境污染给人们造成了巨大的侵害,环境污染侵权有不同于传统侵权行为的特征,针对这些特征来设计我国的环境污染侵权诉讼制度,对于防止环境污染的进行和环境污染侵权赔偿具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5.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于2008年12月22日在京开幕。在审议的侵权责任法草案中,首次对环境污染责任做了专章规定。  相似文献   

6.
民法典对于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的相关规定凸显了时代价值,也说明民法典由原来的私益保护,逐渐转向公益保护.同时,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规定也为环境公益诉讼奠定了理论基础.惩罚性赔偿规则的建立,体现了环境保护的预防性.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的规定,使得受到污染的环境能够通过修复最终得以恢复.在责任承担方式上谋求创新,体现了保护生态...  相似文献   

7.
竺效 《绿叶》2010,(9):99-106
2007年松花江水污染事故.看似“顶破天”的最高额罚款却使得法律陷入了“便宜责任企业”、“放纵污染”、“鼓励污染”的尴尬。面对频发的环境污染事故,环境行政罚款机制难以威慑和遏制违法行为。对此,应综合发挥行政处罚责任制度、环境侵权损害赔偿民事责任制度和生态损害填补责任制度的作用.令责任人得不偿失。而在罚款行政处罚已经封顶、侵权损害赔偿诉讼可能但尚未被受理的情况下,探讨建立生态损害填补责任制度以为补充.尤显必要。  相似文献   

8.
我国环境侵权规范分散于相关立法,存在体系性不足和制度性缺陷等问题,因此,必须出台环境侵权专门立法。在构成要件方面,必须构建环境侵权二元规则,即人身损害适用无过错责任,财产损失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在责任承担方面,故意违法排污应当引入惩罚性赔偿。《侵权责任法》第67条适用于环境共同侵权内部责任份额的确定。环境侵权专门立法应当规定环境公益诉讼。  相似文献   

9.
环境侵权行为具有社会妥当性、间接性、公害性等诸多特性,致使传统侵权责任法在面对环境污染案件时常常功能失灵,捉襟见肘。为了突破困境,传统侵权责任法转型向社会化的方向发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应运而生,并对侵权责任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以侵权责任法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适用基础,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为侵权责任法的实施补充,侵权责任法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相互影响、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环境侵权的救济体系。  相似文献   

10.
随着现代工业和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因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而侵害他人权益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解决环境侵权及其法律救济问题是现代各国法律所面临的新问题和新挑战。  相似文献   

11.
我国有关光污染的立法几乎近于苍白,法院缺乏处理光污染侵害的法律依据,不能充分地维护受侵害人的利益。光污染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一定的特殊之处,亟需立法规范。防治光污染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有关部门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环境建设,从源头防治光污染;采取有利于光环境保护的技术手段;加强对光污染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光污染源;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  相似文献   

12.
董斌 《中国环境管理》2019,11(5):121-126
"防患于未然"是环境民事公益诉讼预防性责任应对环境风险的价值诉求。预防性责任是在有危害之虞或损害已经发生且侵害处于持续状态时采取的积极预防性的救济措施,面向的是抽象不确定性。预防性责任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以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为主。但在环境司法实践中,预防性责任呈现出环境侵害标准不明和责任形式单调等问题,掣肘环境司法良序发展。鉴于此,需对环境民事公益诉讼预防性责任适用规则进行系统性优化,在遵循预防原则的前提下,明晰环境侵害标准,增设责任承担方式,建构举证责任转换规则以及设置预防性执行措施等,进而发挥预防性责任的前瞻性预防功能,以促进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满足实践需求。  相似文献   

13.
关于完善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法律救济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环境污染的现象日益严重。目前我国解决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纠纷的方式包括两种,即行政处理和诉讼解决。我国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制度尚不完善。本文就完善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法律救济提出具体建议,即修改、完善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相关法律制度,使其适应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相似文献   

14.
环境风险评估是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实施和应用的重要环节,是一种为投保人和承保人量化环境风险的方法,量化结果是保险公司厘定保费的重要参考依据。随着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发展和推广,构建适用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环境风险评估体系逐渐成为当前的研究热点之一,但目前针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环境风险评估缺乏深入系统的研究与总结。在已有研究基础上,本文进一步明确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环境风险评估内涵及特征,并对其评估体系进行科学界定,简要评述当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环境风险评估的相关研究主题,并在已有模型和方法基础上构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环境风险评估的理论框架,最后在总结当前研究不足的前提下,探讨未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环境风险评估的研究趋势,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实施和应用提供思路和参考。  相似文献   

15.
通过对淄博市环境质量变化趋势的分析,指出结构性污染和区域性污染是淄博市环境污染存在的最突出问题,既影响了环境质量状况的持续改善,也制约了环境容量和环境承载能力。提出应科学调整产业结构,加快结构性污染治理,并对加快淄博市工业结构调整提出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16.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一种基于市场手段的环境风险管理方法,通过为具有环境污染风险的企业提供商业保险,从而为被保企业的环境污染及治理责任提供一定的保障,同时促进企业主动降低其环境风险。环责险在我国经过了多年的试点和推广,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也面临许多困难。本文借鉴环责险在美国发展的经验,识别环责险市场发展的条件,同时评价我国环责险市场发展是否具备这些条件,并为进一步促进环责险发展提供建议。  相似文献   

17.
龙铁宏 《四川环境》2006,25(5):91-94,126
娱乐及餐饮业近年来发展迅速,开展这类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首先应确保其环保审批手续的前置性。环评单位应在项目筹划初期介入,工作中应以项目合理选址和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污染防治措施这两个侧重面开展工作,作出准确的评价结论,给出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及方案。只有这样,才能编制出较为完善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才能达到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最终目的。  相似文献   

18.
"十四五"时期是进一步巩固和提升环境质量改善成果、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生存环境的关键时期。展望"十四五",应从发展的视角看总量控制与环境质量控制所面临的问题与困难,在考虑历史因素的基础上兼顾地区间的公平与效率,切实发挥环境管理对高质量发展的推动作用,迈向"环境质量导向的总量控制"。要落实改进总量控制和质量控制效果的新举措,进一步推动建立环境质量与总量控制的量化联动关系,推动城市—单元—行业的精细化总量控制管理,丰富总量控制要素,强化服务于总量控制的能力建设,建立总量控制目标下公平的环境责任划分制度。  相似文献   

19.
本研究以北京市海淀区和通州区1320份居民家庭水—能消费行为调查问卷为样本,采用参数估算方法,核算了家庭洗澡、做饭、清洁、制冷供暖四类主要水—能消费行为的人均用水量、用电量、用气量和碳排放量,运用统计检验识别了不同人群的主要消费行为、碳排放特征,利用回归分析方法分析了不同人群的各种消费行为碳排放量的影响因素。研究结果显示,北京市居民家庭水—能耦合行为相关的人均用水量为26.9 m~3/a、电耗为254.1 k W·h/a、燃气消耗量为27.8 m~3/a,分别约占家庭全年消耗/排放总量的65.6%、31.8%和50.4%。水—能耦合行为相关总碳排放量包括居民家庭能耗直接碳排放量和水耗的水资源生产和处理过程间接碳排放量。案例地区居民家庭水—能耦合相关总碳排放量为376.7 kg CO_2/a,占家庭总量的40.1%,其中间接碳排放量为36.1kg CO_2/a,远低于直接碳排放量。这一结果说明城市水、能资源和碳排放协同管理需要重点关注消费端。从消费行为来看,家庭用水量中洗澡和做饭占比最高;用电量中不同季节行为差异较大,冬季洗澡用电占比最高,夏季制冷用电占比最高;各个行为的碳排放量在不同季节也有显著差异,其中冬季和春秋季洗澡碳排放量较高,夏季制冷碳排放量较高;高用水量人群洗澡和做饭行为的用水量绝对量和占比均较高,高碳排放人群的洗澡碳排放绝对量和占比均较高。从影响因素来看,洗澡行为变量对总碳排放量的影响作用高于做饭和清洁行为。研究表明,关注不同类型居民家庭的水—能耦合关系及相应的碳排放,尤其是洗澡和制冷行为,是家庭碳减排高关注度的优先领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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