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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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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法修正案(十一)》修订呈现出刑事立法对于预防与从严惩处犯罪理念的贯彻,在回应风险社会诉求的同时,立法价值观、犯罪观、刑罚观层面客观存在的二律背反现象,引发了学界对于刑罚介入边界的激烈争论。本文基于648份污染环境罪判决书,利用回归分析对污染环境罪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缓刑在内的多个判决结果与影响因素间的内在机理进行实证分析。研究表明,污染环境罪刑罚存在刑罚力度整体轻缓,金钱类环境责任序位混乱,将环境修复作为量刑情节考量指引效果较弱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一方面通过宽严相济纾解刑罚适用“轻刑化”之困,并重新区分以危险犯和实害犯为基准的刑罚结构;另一方面通过生态修复规范化建立积极的司法导向,并以此重构罚金刑体系。从而达到犯罪控制与生态恢复双重目的,为污染环境罪刑罚研究添砖加瓦,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犯罪刑罚治理体系。  相似文献   

2.
《刑法》第338条表面上规定污染环境罪需要以环境行政法及其相关国家规定为前置条件,行为的刑事可罚性依赖于环境行政法律规范的规定,因而污染环境罪具有完全行政从属性,属于行政犯,"违反国家规定"即为从属性标志。然而,陆续出台的环境犯罪司法解释确立了污染环境罪的自然犯特征,本罪并非纯正的行政犯,在部分情形下即使没有违反国家规定也应当将行为纳入刑罚的处罚范围。因此,本罪中"违反国家规定"应作分类解释,以便合理规制不同类型的污染环境行为,避免刑法过早介入或滞后惩罚。  相似文献   

3.
论我国保护森林资源刑事立法的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前我国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仍处于高发阶段,且形式多样.虽然我国刑法确立了非法采伐、毁坏正规林木罪等罪名,但不足以遏制此类犯罪的发展势头,因此,进一步完善此类犯罪的刑罚体系及其相关制度应成为刑事立法的重点.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我国环境污染日益严重,要防止环境进一步恶化,仅靠行政法规打击环境污染行为收效甚微。通过借助刑法来遏制污染环境行为,增设污染环境犯罪危险犯,完善环境监管失职罪,具体细分环境犯罪以及完善环境犯罪中的罚金刑,充分发挥刑罚的威慑力,可以有效地规制环境污染行为,实现环境保护。但通过刑法来规制环境污染行为时,应反对无限扩大处罚污染环境犯罪行为和设立资格刑。  相似文献   

5.
政策法规     
刑法修正案(八)草案降低环境犯罪定罪门槛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8月25日分组审议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刑法修正案(八)草案规定了严重环境污染罪,建议修改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法律规定,降低犯罪构成条件,增强可操作性。本次修正案将“危险废物”改为“有害物质”,扩大了犯罪行为类型;不再将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等作为犯罪要件,只要“严重污染环境”就构成犯罪。  相似文献   

6.
正治污用重典从环境保护立法及法律责任制度的发展趋势来看,各国都在积极倡导危害环境行为的"犯罪化"和"刑罚化",强化刑事司法措施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我国1997年《刑法》设立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但规定了"致使公私财产遭受  相似文献   

7.
为了更好地惩治环境犯罪,我国《刑法》在第六章第六节中规定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但现有单位环境犯罪刑事责任在司法实践中体现出主体范围不确定、是否适用严格责任原则、刑事责任实现方式不足等问题。可通过确定"双罚制"中的责任人员,提高司法效率;引入严格责任原则,减少主观方面认定的困难;增加单位资格刑设置,完善非刑罚措施等解决上述问题,最大限度促进单位环境犯罪的刑事责任的实现。  相似文献   

8.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论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刑法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一章中增加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一节,将散见于各种祛律中的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的犯罪纳入刑法典的体系之中。这~举措开创了环境刑事立法的新纪元。本文拟就增设“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专节的意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犯罪构成、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与其他类罪的区别等问题展开讨论。一、在刑法典中增设“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专节的意义在刑法典中增设某一在能有个小节,这一看似乎常的举动。对于环境刑事立法而言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其意义在于为我国的环境刑事立法找到了一条适合我国具体情况的立…  相似文献   

9.
污染环境罪司法适用争议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修正案(八)》颁布实施后,污染环境罪适用已经一年有余,然而一些争议问题仍未厘清,尤其是主观罪过形态以及严格责任问题,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还存在不同的认识。笔者认为,将污染环境罪认定为过失犯罪不存在理论上的不恰切,相反更符合刑法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同时严格责任在我国刑法中没有适用的空间。  相似文献   

10.
污染环境罪作为最严厉的制裁手段,应当发挥其预防和惩罚犯罪的功效。但理论上该罪的主观方面却陷入了过失、故意抑或均可成立的理论之争。由于本罪的罪过形式不明,法官在裁判中几乎不指明该罪的罪过形式,造成模糊司法。破解司法模糊化应当在解释论上坚持生态法益理念,坚定故意说,在立法论上考量适当扩大刑罚幅度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11.
应对气候变化法的立法探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下载免费PDF全文
为了实现碳排放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明确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地位、工作目标和法律要求,规定部门职责及温室气体排放权的法律属性与交易机制,分解工作目标并开展评价考核,彰显国家应对气候的法治决心,亟须制定综合性基础法律——应对气候变化法。该法的制定已具备充足的研究起草基础和下位法支撑,建议尽快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并启动《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的修改。本文建议,将低碳发展和碳排放达峰、碳中和等纳入立法目的,设立总则、规划与标准、气候变化减缓、气候变化适应、管理和监督、国际合作、法律责任、附则八章,合理设立规范重点。健全统一监管与部门分工负责的体制和基金筹集、市场交易、社会共治等机制,全面构建国内应对气候变化管理制度体系,部署国际协商与合作措施,设置地方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对违法行为规定罚则。  相似文献   

12.
70年的中国环境立法,总体上分为三个阶段,即起步阶段、发展阶段和进入生态文明新阶段。起步阶段是从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到1978年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前,发展阶段是从1979年到2012年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前,进入生态文明新阶段是从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召开至今。历史表明,在毛泽东主席和周恩来总理等老一辈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关心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的环境立法在新中国成立后已经提到工作日程,并取得一定成绩。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的环境法制建设取得历史性进步。在充分肯定成就的基础上,通过反思,发现我国环境立法依然存在立法质量不高、立法体制机制不够合理、实施效果不理想等问题。为此,应当根据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明确新时代环境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加快环境法律的立改废释工作,切实提高环境立法质量,补齐生态保护立法的短板,积极推进相关法律的生态化,加强配套环境法规和规章的制定,加快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实现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相似文献   

13.
陈倩 《中国环境管理》2022,14(1):123-129
我国2020年《能源法(征求意见稿)》的立法目的在结构层次、推演逻辑等方面均有不足,无法统摄整个能源立法实践,极大影响了能源法的立法质量。不同的立法目的产生不同的法律实效,我国能源法的立法目的不仅取决于能源法的位阶,而且必须以实现“双碳”目标为价值指引。能源法需要遵循从“理念”到“价值”再到“目的”的推导逻辑,从形式诉求和实质要义出发,设置逻辑严密、层次清晰的立法目的条款。  相似文献   

14.
通过对案例的梳理发现环境污染犯罪因果关系是认定犯罪的肯綮之处。梳理各类因果关系学说理论,对疫学因果关系、间接反证法、因果关系的推定理论等学说进行对比研究,结果表明应借鉴疫学上因果关系进行归因性条件基础判断。因果关系的本质不仅是一种事实性归因判断,更是一种规范性客观归责判断,因此可以借助客观归责理论作为规范性判断标准,应坚持刑法的必要性、辅助性和最后手段性的原则,允许一定的抗辩型理由。  相似文献   

15.
陈秀萍  李觅 《四川环境》2022,(1):264-271
环境要素已成为考量银行业发展的重要指标,为达到社会可持续发展目的 ,从立法的正当性和可行性出发,以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关系的视角分析绿色银行立法中的问题.通过规范分析方法发现我国绿色银行在立法层次、软法特征和制度保障方面的问题.对此,通过坚持绿色银行基本理念、推进绿色银行"硬法"和"软法"沟通协调、健全绿色银行制度保障等...  相似文献   

16.
"十五"以来,我国涉重行业高速发展,造成了严重的重金属污染和多起群体性污染事故。从2009年起,环保部等九部委连续四年对重金属排放企业违法排污行为进行环保专项行动。本文以2011年铅蓄电池行业环保专项行动为例,分析重金属污染治理的环境影响、经济影响和社会影响。专项行动对行业短期赢利能力和中小企业就业有一定负面影响,但是显著改善了行业产能利用率,提升了行业整体技术水平,提高了产业集中度,促进了空间布局向工业园区、向东部地区集中。总体来看,铅蓄电池行业环保专项行动达到了预期的环境和经济目标,行业发展从高增长、高代价的"非常态"模式进入相对可持续的中高速、低代价的"新常态"。"十三五"期间,要实现经济中高速增长和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的双重目标,必须加强对高污染行业的环境管理。将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紧密衔接,通过提高企业违法成本从源头遏制违法排污行为;根据污染企业的空间布局建设相应的环保机构,加强农村地区的环保能力;在欠发达地区要保持经济规划、城镇规划和环境规划的一致性,在区域协调发展过程中实现绿色发展。  相似文献   

17.
论环境刑事诉讼上诉期间生态修复行为的法律定性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下载免费PDF全文
环境刑事诉讼上诉期间的生态环境修复行为逐渐被一些地方法院在二审程序中作为从宽减刑的情节考察。虽然此举有益于激励环境刑事被告人积极履行环境恢复义务,然则在未有明文规定的先决条件下贸然将其纳入从宽量刑考量,也许会打破传统二审救济纠错的应然功能设计,使得环境刑事诉讼二审功能的实现存在矛盾偏差。由是对于上诉期间发生的生态修复行为的法律定性,应明确归属于判决后刑罚执行阶段的减刑情节予以考量,并且为配合化解此类矛盾,我国须及时制定相应的专门法规、适用原则和配套制度措施,从而最大限度发挥生态修复行为在环境刑事诉讼中的效用。  相似文献   

18.
森林资源在生态系统的保护中有着多方面的功能,保护森林资源对于环境保护、经济发展和科学研究有着重要意义。我国森林资源破坏严重,其中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有关森林资源保护法律中存在着许多不完善之处。本文指出我国《森林法》关于法律责任规定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违法砍伐林木者应当承担远期保护责任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9.
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如生态环境意识、环境立法、行政执法和司法缺陷、法律政策等,同时生态文明建设中面临诸多的难题,如公众参与、生态补偿、环境责任及环境纠纷等,应通过完善立法、执法及司法建设,以及完善公众参与机制、生态补偿机制、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等保障机制来解决这些问题。本文首先通过比较分析生态文明与环境法制的关系,结合我国生态法制建设困境,提出了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的环境法治保障措施,即从立法、执法、司法角度,从而实现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最终实现环境—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任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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