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50 毫秒
1.
《劳动保护》2004,(10):i002-i003
~~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  相似文献   

2.
安监管人〔2 0 0 2〕1 2 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各煤矿安全监察局及北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监察办事处 :  为规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及安全资格认证工作 ,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素质 ,促进安全生产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 ,现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  一、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  相似文献   

3.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关于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规定,原建设部于2004年制定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以下简称原《办法》)。原《办法》的颁布实施,对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监管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随着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不断发展,原《办法》中部分条款巳不适应安全生产形势的发展需要。为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原(《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专家对原《办法》进行了修订。在修订过程中,通过问卷调查、组织调研、召开会议及全国发文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广泛地征求了各地区建设主管部门、施工企业和安全管理人员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新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191号,以下简称新《办法》),于2008年5月13日发布并实施。与原《办法》相比,新《办法》主要从4个方面进行了调整和修改。  相似文献   

4.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已经第13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2014年6月25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合称"安管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根据《中华  相似文献   

5.
本刊讯 4月9日~10日,按照《江苏省安全生产培训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要求,仪征市举办了砖瓦生产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复训班,全市有36家从事砖瓦生产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共72人按要求积极参加了这次培训学习。  相似文献   

6.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明确建筑施工企业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相似文献   

7.
本刊讯 为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专业技能,江苏省安监部门将从今年开始至2010年.对全省近90万各级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以及操作员工开展安全生产培训。  相似文献   

8.
建筑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状调查与分析   总被引:2,自引:2,他引:2  
建筑业是我国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近年来,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频频发生,影响了我国建筑业的发展和行业形象。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建筑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因此,笔者5年来通过对三省一市多家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基本情况的调查和分析,发现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队伍在专业构成、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和人员数量等诸多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剖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其目的在于提醒建筑企业负责人加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队伍建设,避免人为因素导致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  相似文献   

9.
面对全省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这一重任,省安监局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花力气,组织力量研究制定了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在全省广泛听取各方建议,经过从上到下,从下到上几个回合的修改完善,省安监局下发了《关于规范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苏安监[2007]96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下发后,全省各地区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关实施细则,认真开展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全省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基本平稳。 为期三年的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第一年集中整顿、淘汰各类违法违规化工生产企业的任务已经基本完成,2008年和2009年是要在继续深化集中整治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化工企业入园进区和改造提升工作。在集中整治阶段,全省各级安监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执法、主动思考、超前谋划,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全省大部分化工业对照整治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集中整治期间,基层安监管理人员努力工作的同时,积极思考化工行业安全生产的治本之策,形成了自己的看法;化工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响应政府号召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同时,积极献言做好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现本刊选登一组旨在做好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的系列文章,供大家参考。[编者按]  相似文献   

10.
我国企业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我国法律对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要求 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在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已有体现,例如在《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及一些相关的安全法律和法规等对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均有一些要求,其中《安全生产法》特别对政府部门和企业内部实施企业级的监督检查提出具体要求。如《安全生产法》中第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负有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职责。《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  相似文献   

11.
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措施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建筑施工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在全部事故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仅次于矿山。《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对建筑施工单位的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任职等都做了较明确的规定,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科学化、系统化和法制化提供了依据。笔者就十几年的安全工作实践,介绍几点建筑安全管理措施。  相似文献   

12.
金湖县印发文件,将11月定为新安法宣传月,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一是组织各镇、各部门及各生产经营单位悬挂或张贴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横幅(标语),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二是邀请专家为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及重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举办新安法知识讲座;三是在县内主要媒体设立专版(栏),宣传新安法的主要内容和特色亮点;四是在“金湖安全生产网”设立专栏,选登新《安全生产法》权威解读和全县宣贯工作动态等;五是举办不同层级的新安法学习辅导班;六是购置新安法学习辅导资料和视频讲座课件,通过“金湖安全生产网”进行网络宣传和播放;七是组织重点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新安法知识考试;八是督促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将新安法的学习列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内容。  相似文献   

13.
在生产经营单位,管理者、员工等有不同层次,就有不同的安全生产培训内容。本文主要谈谈对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等)、管理人员(中层干部、专职管理人员等)的安全生产培训。  相似文献   

14.
近日,柳州市安监局下发《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详细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内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履行的职责等,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物质保障;建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应急救制度等作了要求。《意见》还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并对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导致的后果负责,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全国、全区安全生产事故呈逐步上升的态势,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极大的损失,对构建和谐社会产生重大不良影响。安全生产是企业的生命线。作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能力,掌握管理的基本方法,是新形势下企业管理者的基本要求,也是法律法规赋予的责任。努力探求新形势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新办法和有效途径,对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6.
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的主体,要实现企业安全生产长治久安,就必须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企业的“一把手”,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具有重要的领导作用,必须亲自抓、负总责。[编者按]  相似文献   

17.
《江苏劳动保护》2014,(8):32-32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67号令,《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中,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企业的规定如下:1.必须证照齐全有效.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到位。  相似文献   

18.
近日,扬州市维扬区下发《关于建立新投产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淡话制度的意见》,要求在企业投产前后20日内。安排一次安全生产专题谈话。  相似文献   

19.
《江苏劳动保护》2008,(12):33-33
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3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日前震泽镇安监所组织该镇第六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管理资格培训。这次培训的重点是该镇经营单位的负责人,通过培训增强了他们的安全监管、消防等安全知识,提升了业务水平,对预防安全事故发生起了积极作用。培训结束后,  相似文献   

20.
编辑同志: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给我们日常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带来了新的问题。如安监总局3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的第6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