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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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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众参与是我国环境治理中的热门话题,尤其是近年来环保事故频出和极端天气频现后,社会各界对公众参与寄予厚望,因此对公众参与环境治理效果的研究具有适时性和重要性。本文基于新制度经济学中有关监督和激励理论,对公众参与环境治理构建了P-S-A(委托人政府;监察者公众;代理人企业)三层委托代理分析模型,对我国环境治理中没有公众参与、公众事后参与、公众事前参与和赋予公众环境损害赔偿权等不同参与模式的治理效果进行了对比分析。研究结果表明:灵活的激励制度和治理技术水平的提升是提高环境治理效能的必要条件;公众事后对企业实施低技术类型的监督,如举报企业偷排漏排行为等,反而会产生对政府监督的挤出效应,最终社会整体的环境治理效果不一定最佳;公众事前参与对企业或项目环境决策实施高技术类型的监督,如公众参与环评等举措,则会更有效地提高社会整体环境治理效果;而赋予公众环境损害索赔权,则是改变目前我国环境"软治理"约束的根本性举措。  相似文献   

2.
当前,我国农村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如何实现农村环境的有效治理,学者从不同角度进行了探讨。无论学者如何强调PPP模式的意义、如何强调社会公众以及社会组织的作用,研究最后基本都会指向政府责任。本论文的创新之处就在于重新强调农村环境治理中的政府责任,特别是将其置于元治理视域下进行论析。元治理即治理的治理,元治理并不排斥治理主体的多元化,但更加重视和强调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性。根据元治理理论,政府在农村环境治理中的责任可以界定为:农村环境治理成本的承担者和多元治理体系的构建者,PPP模式的设计和监督者,社会组织参与治理的支持者和农民参与治理的引导者。当前,农村环境治理中政府责任担当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政府农村环境治理投入不足和治理体系不完善、PPP模式中政府监督责任弱化、对社会组织参与治理的支持不足以及对农民参与治理的引导不够。元治理视域下农村环境治理中政府责任的实现,不仅需要政府承担起最主要治理主体责任,而且需要政府积极引领其他主体参与到农村环境治理中来,形成治理合力。具体而言,应以财政投入增加和多元治理体系构建实现政府最主要主体责任,同时,政府应以监督责任强化为重点保障PPP模式实施,以发展能力提升积极支持社会组织参与,以环境意识和制度信任水平提高等引导农民参与。  相似文献   

3.
环境治理已成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众对环境治理效果的评价对于环境治理的理论与实践都具有重要意义。在PPP改革项目中,政府和企业同为提供服务的主体,谁的工作更能得到信任,谁的工作更能提升公众对环境治理效果的评价,这在已有的研究中尚未得到一致的回答。本文采用调查实验的方法,以H市环卫改革为例,探究在PPP改革项目中,不同治理主体对环境治理评价的影响,并且基于KHB分解法验证治理主体影响公众评价环境治理效果的中介机制。研究发现:首先,在PPP项目中,企业治理主体会使得公众对环境治理效果的评价更高。接受企业治理文本干预的受访者与接受政府治理文本干预的受访者相比,前者比后者对环境治理的评价高0.110 5分。其次,企业信任在治理主体和环境治理评价中起到中介效应,25.48%的贡献来源于企业信任的中介影响。再次,公众治理效能感知也在治理主体和环境治理评价中起到了中介作用,其中17.98%的贡献来源于公众的治理效能感知。最后,媒体介入在治理主体与公众对环境治理评价中起到正向作用。实证分析结果表明,PPP改革项目作为合作治理的模式之一,若想提高公众对环境治理效果的评价需要充分发挥企业在城市环境治理中的作用。在PPP项目运营过程中,作为环境公共服务供给的最终责任主体,政府在财政融资、项目招标、运营管理、行业监管等环节应不断改进,并同时注重信息公开和媒体宣传。  相似文献   

4.
从漠视环境污染到建设生态环境、实现经济增长与污染治理的共赢,公众对于环境生态问题的认知转变代表了国家生态文明程度的提升。将公众认知概括为两种:(1)清洁环境具有正外部性,个体无法因其社会贡献获得满意的经济回报,作为公共物品数量的接受者而导致政府是整治环境污染副产品的责任者;(2)清洁环境不再只是经济增长的副产品,个体既是环境公共物品的享用者,也是环境治理进程中的直接参与者和监督者,由公众联合提供环境公共物品,成为公共物品数量的决定者而导致合作治理是环境污染的一条有效解决之道。进而用个体偏好及效用函数的不同,来表征两种认知状态下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态度与行为差异,在可比场景中推导环境公共物品的治理均衡。结果表明:前一种公众认知状态下,环境治理效果与参与合作的公众相对规模之间呈正相关关系,公众的环保认识和参与环保活动的总体水平较低,往往以环境公共物品数量接受者的身份观望,等待他人推进环境治理进程,政府此时发挥环境公共物品供给责任主体的作用,将有效提升环境治理的质量和效率。后一种公众认知状态下,环境治理效果与参与合作的公众绝对规模之间密切相关,一个适中比例的群体规模,就可以实现环境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群体规模不是制约环境治理效果的障碍,公众认知状态及环境治理的成本投入才是影响环境治理均衡的关键因素。基于此,提出加强环保相关科学知识传播,使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采取差异化的政策措施,使绿色发展投入与公众参与能力相契合;创新环境综合整治举措,使绿色发展制度体系得以健全和完善等对策建议,以期为中国实现绿色发展指明方向与路径。  相似文献   

5.
为探讨在数字经济时代背景下,作为中国环境规制政策体系中极富特色的地方环境目标约束将如何驱动企业绿色创新质量提升?文章利用2011—2018年中国上市公司专利申请信息与专利被引数据,并根据历年各地市《政府工作报告》,实证检验不同类型地方环境目标约束强度对企业绿色创新质量的影响机制,以及数字经济在二者之间发挥的调节效应。研究发现:(1)以具体污染物减排为核心的直接环境目标约束强度提升对企业绿色创新质量存在负向影响,且数字经济在二者之间并不存在显著的调节作用;(2)尽管由于企业预期净收益下降,间接环境目标约束强度对企业绿色创新质量的正向影响呈边际递减规律,致使间接环境目标约束强度与企业绿色创新质量呈倒“U”型曲线关系,但当前间接环境目标约束强度对企业绿色创新质量的影响仍以促进为主;(3)数字经济在间接环境目标约束强度与企业绿色创新质量之间存在显著的正向调节效应,数字经济促使二者之间的倒“U”型关系曲线更加陡峭,也进一步提前了倒“U”型关系曲线“顶点”临界值的到来;(4)进一步分析发现,低碳转型政策的实施,特别是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将有效缓解直接环境目标约束强度对企业绿色创新质量的负向影响,扩大间接环境目标约束强度的正向影响与数字经济的正向调节作用。因此,地方政府应健全完善以间接环境约束目标为主,直接环境约束目标为辅的环境目标约束体系制度,重视考核间接环境目标的具体完成情况并在下一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公开报告,结合当地环境目标约束制定更灵活的创新“提质”激励政策机制,健全完善市场型环境规制手段及其应用,借助数字信息化技术加强精细化环境监管,深化数字经济与企业绿色科研的互动融合。  相似文献   

6.
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履行一直是空气污染防范治理的重要一环,但空气污染是否会反过来影响企业社会责任履行?面对严峻的空气污染,微观企业是会"知耻后勇"强化社会责任履行还是"放任自流"降低社会责任履行?迄今没有文献就上述议题做出探讨。考虑到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原因之一是为了缓解自身面临的融资约束,金融机构绿色金融理念的践行对于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影响巨大。那么,地方金融发展是否真正以绿色为导向呢?探讨上述议题,对于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推动空气污染防范治理具有重大意义。文章基于2014—2017年A股上市公司数据研究城市空气污染、金融发展与当地企业社会责任履行三者之间的关系。实证结果表明:空气污染会对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履行产生显著的负向影响;在通过断点回归解决内生性问题后,该负向影响仍然显著。在分别以金融深度和金融宽度刻画城市金融发展水平的基础上,发现城市金融发展水平的边际改进在提高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资金实力的同时,会强化空气污染对于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负向影响。这意味着,城市金融发展并非绿色导向的金融发展,由此导致高污染地区的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更倾向于"放任自流"而非"知耻后勇"。考虑到企业融资约束差异性后,我们发现,对于融资约束越严重的企业而言,金融发展水平的调节效应更为明显。根据研究,政府需要充分认识到空气污染减少企业就社会责任方面投入进而损害企业长期价值实现的可能性,防止出现空气污染加剧和企业环保投入萎缩之间的恶性循环;在提高城市金融发展水平的同时应推动金融机构积极实践绿色金融理念,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正向激励机制,夯实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微观基础。  相似文献   

7.
企业环境污染行为能否在根本上得到遏制,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地方政府对环境政策的执行力度。以往研究更多地关注了地方政府放松环境管制对企业污染行为的影响,而尚未关注地方政府环境管制动机增强后会对企业绿色创新产生什么影响。文章以《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为外生政策冲击,研究了空气质量新标准实施引致的地方政府治理动机变化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基于2004—2018年中国A股上市公司数据,运用三重差分(DDD)分析法,通过比较新标准实施前后、试点城市相对于非试点城市、重污染行业相对于轻污染行业,企业绿色发明申请量是否变化来检验地方政府环境治理压力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研究发现:(1)2012年新标准第一阶段方案实施后,74个试点城市地方政府环境治理压力对重污染企业绿色创新的“挤出”效应显著高于轻污染企业,并且经过稳健性检验结果依然稳健。(2)经异质性分析发现,2013年新标准第二阶段方案在190个试点城市实施后上述“挤出”效应不再显著;相对于非国有企业,地方政府环境治理压力对国有重污染企业产生的“挤出”效应更为显著;将第一和第二阶段实施方案引入同一模型进行整体分析后上述研究结论依然稳健。(3)从影响机制来看,新标准实施引致的地方政府环境治理压力增大对企业绿色创新产生的“挤出”效应是因试点城市重污染企业大幅增加环保投资而挤占了绿色创新资源而导致的,在第二实施阶段,试点城市重污染企业不再大幅增加环保投资后,对绿色创新的“挤出”效应也不再显著。这意味着,中央政府制定合理的环境规制可以有效激发地方政府环境治理动机。因此,地方政府需要加大对污染企业的环保补助和绿色创新资源支持,以有效缓解因企业大幅增加的环保投资而挤占的绿色创新资源。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自上而下的环境问责和自下而上的环境投诉之间的良性互动已成为中国当前环境治理创新的显著特征。这种良性互动不仅改善了环境治理的客观绩效,还影响了公众环境满意度,提升了环境治理的主观绩效。文章利用CGSS(2015)调查数据实证检验了社会公众对环境问责是否有力和环境投诉是否有效的认知或判断,对其环境治理满意度的影响,并运用中介效应模型,检验了公众对环境问责的认知是否强化了其对环境投诉的判断,从而进一步提升了环境治理满意度。研究发现:①公众认为环境问责越是有力,环境治理满意度越高,认为环境投诉越是有效,环境治理满意度也越高。②公众对环境投诉是否有效的判断,还在其对环境问责是否有力的认知与环境治理满意度之间发挥着部分中介效应。③进一步的分析还发现,前述中介效应在城乡居民间存在差异性。相对于城市居民而言,农村居民的环境治理满意度更直接依赖于政府的环境问责机制,环境投诉有效性的判断未发挥中介作用,这或许与农村居民环境投诉经验不足有关。文章建议在提升环境治理客观绩效、加强环境问责力度的同时,还应引进柔性治理技术,推进公众环境参与。特别是在农村地区,进一步增强国家监督与社会监督的良性互动,提升公众环境满意度,改善环境治理主观绩效。文章还建议,中国在环境治理、反腐败斗争等领域探索出的国家监督与社会监督良性互动的经验,还可以推广至社会治理的其他领域,实现共商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  相似文献   

9.
环境规制改革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环境监管领域的着力点,对于全面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有效改善地方环境规制失灵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原环境保护部于2014年对上市环保核查制度进行改革调整。该研究以此为准自然实验,基于2012—2017年我国沪深A股上市公司数据,采用双重差分模型验证新环境规制能否提升重污染企业环境责任表现,并从地方环境监管主体的角度运用三重差分模型探究影响改革效果的因素。研究发现:环保核查制度改革后,相比其他企业,重污染企业的环境表现显著改善。通过促使重污染企业承担环境责任,该制度也推动了当地环境质量的好转,体现为省份工业废水化学需氧量、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和PM_(2.5)年均浓度分别下降1 290、12 170 t和0.848μg/m~3。进一步分析发现:在地方政府更重视环境保护、对环保配置更多资源的地区,以及在法制环境和媒体发展更健全完善的地区,制度改革效果更好。研究结论表明,地方政府能否履行环境监管职责取决于规制机构的目标偏好和行为逻辑以及第三方监督机制。重视可持续发展的地方政府能够促进当地企业环境治理责任意识的增强,而正式的环境规制能否发挥作用,与当地法制建设和媒体发展等非正式制度环境紧密相关。这为我国环境规制体系变革的有效性提供了经验证据,也为进一步增强地方政府环境监管职能提供有益启示。据此,从提高企业对绿色发展的认识和实践、提高地方政府的环保偏好和监管水平、提高公民的环境意识和参与能力三个方面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0.
地方政府的经济预期目标决定了地方政府的经济行为,进而影响地区的绿色发展效率。受晋升锦标赛和同群效应的影响,地方政府易制定过高的经济预期目标,高速增长的压力造成地方政府的短视行为,降低了绿色发展效率。文章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使用超效率SBM模型对中国地级市的绿色发展效率进行了测算,进而运用2003—2018年238个地级市的经济发展目标与绿色发展效率,实证检验了二者之间的关系,并研究了地方政府经济预期目标对绿色发展效率的内在影响机制。研究结果显示:①地方政府经济预期目标显著抑制了地区绿色发展效率的提升,过高的经济增长目标导致了地方政府过度追求经济快速增长而忽略绿色转型。②地方政府经济预期目标通过缩小政府的科技支出、减少污染治理投资、干扰市场的要素配置、集中发展高污染和高耗能的第二产业的内在机制影响了政府行为,抑制了绿色发展效率的提高。③地方政府经济预期目标在2014年后显著提升了绿色发展效率,说明“新常态”提出后,在绿色发展理念指导下地方政府不再单一追求经济高速增长,更注重经济增长与生态保护的协调发展;相较于中、西部,东部地区政府经济增长目标对绿色发展效率的抑制作用更强。基于此提出:①应为地方政府制定更多元化的目标;②同时调整晋升与考核机制,促进地方政府官员重视地区的长期高质量发展;③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以充分利用绿色生态技术的扩散效应。文章为国家提升绿色发展效率与完善政府经济目标管理提供了重要的经验证据,对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1.
水环境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国长期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如何有效治理水环境问题已引起全社会的普遍关注.本文在全面分析水环境公共物品属性以及水环境问题的客观现实的基础上,论证了政府承担治理水环境责任的必要性.进而对现阶段政府承担的水环境治理责任进行研究,归纳出其环境治理责任主要有财政责任、制度责任、监管责任和社会整合责任.然后对水环境治理中政府责任存在的现实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揭示其问题主要表现为:责任主体边界模糊、责任分布以“行政”为主导、责任履行中“越位”与“缺位”并存、责任种类中重直接投入轻间接引导.最后,提出水环境治理中的政府责任应该在坚持财权与事权统一、政府主导与责任分担统一、制度设计、监管与实施合理分离、政府引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基础上,按照分类、分项、分级来构建转型期水环境治理中政府的应然责任框架体系.  相似文献   

12.
基于集体行动逻辑的京津冀雾霾合作治理演化博弈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京津冀地区在雾霾问题上面临环境外部性困扰和集体行动困境,其根源在于地方政府作为雾霾合作治理集体成员的收益是不对称的,而割裂集体行动中收益与损失之间的联系是一种纠正环境外部性市场失灵的政府失灵。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在京津冀三地政府执行雾霾合作治理规制行为上表现为私人理性与集体理性的动态重复博弈。针对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执行状况,基于集体行动的逻辑视角,借助演化经济学研究工具,构建京津冀三地政府在雾霾合作治理执行策略的猎鹿模型、拓展模型的演化、随机和动态的博弈过程,探究地方政府执行雾霾合作治理集体行动的行为特征及其影响因素。根据复制动态方程探讨博弈主体行为演化特征和演化稳定策略,采用数值仿真方法分析不同情形下系统演化轨迹及演化均衡状态,考察随机因素对系统演化均衡状态的影响以及实现区域环境合作联盟的动态演化均衡机制。研究发现,京津冀三地政府在雾霾合作治理执行过程中的动态演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本地区在区域整体中的环境偏好系数和搭便车收益与集体行动收益的比值。因此,中央政府要健全跨区域环境治理的制度建设,为京津冀地区建立一致的区域环境质量标准,有效降低地方政府在合作治理雾霾集体行动中的搭便车收益,以立法的形式对约束地方政府承担环境治理责任的强制和选择性激励措施加以确定。此外,将雾霾造成的经济损失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地方官员政绩考核体系,加强对地方政府雾霾治理执行情况的监管力度,实现合作治理雾霾集体行动责任落实的帕累托改进。  相似文献   

13.
绿色信贷政策是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的有效工具,但绿色信贷限制了商业银行对高污染产业的融资额度,而高污染产业是地方产业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绿色信贷政策会导致地方政府在实施环境管制时陷入产业经济发展与环境政策要求之间的权衡取舍,进而影响绿色信贷的发展水平。在绿色信贷政策的实施背景下,文章首先运用演化博弈模型,通过剖析地方政府和高污染企业之间的博弈,理论分析地方政府环境管制强度对绿色信贷发展水平的影响;其次基于2007—2019年中国30个省(区、市)的面板数据,实证检验环境管制强度对绿色信贷发展的影响;最后在此基础之上,进一步探讨其影响机制和区域异质性。研究结果表明:(1)地方政府环境管制与绿色信贷发展之间呈显著的倒“U”型关系。其中,公众监督存在一定的调节作用。(2)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融资约束、政府补贴和税收水平是其主要的影响机制。(3)进一步异质性检验结果表明,当地区以高耗能产业为主导时,环境管制无法有效提升绿色信贷发展水平,东部地区相对于中、西部地区而言,环境管制对绿色信贷发展的影响更为显著。因此为进一步推进绿色信贷发展,应当适当加强地方政府环境管制强度,进一步发挥政府导向性政策在...  相似文献   

14.
区域环境治理既是环境保护的重要形态,也是环境保护的难点。在重大环境污染事件、重要赛会和重大战略决策推动下,我国区域环境治理开始摒弃以行政区划为基础、各地自行其是、条块分割的碎片化治理方式,在特定时段内采取了各方参与的运动协作方式。这一方式具有高规格政治动员、受政策驱动和追求"短、平、快"的目标等特点。尽管能取得暂时性的较好效果,但区域环境治理运动式协作的缺陷也非常明显,主要表现为:监管难以常态化;协而不作,作而不同;治理效果容易反弹。这些缺陷产生的原因在于:环境治理利益不一致带来治理动机不足;环境治理能力参差不齐带来治理难以协同;治理方法单一;缺乏协同责任追究机制。我国部分区域内环境协作治理实践的效果表明,协同治理是破解环境污染外溢效应的一剂良方,也是中国区域环境治理的发展方向。为实现区域环境治理从运动式协作发展到常态化协同,减少污染物质的排放,维护良好生态环境,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和机制,具体表现为:培养生态共同体意识,增强区域内各地政府、企业与民众参与环境协同治理的动机;提升区域内各地政府环境协同治理能力,特别是环境信息监测、采集和共享能力,提高环境执法效率;健全环境资源分配、治理成本共担、生态补偿制度,保证环境协同治理成本与利益的公平分配;建立区域环境协同治理绩效考核制度,提高政府环境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完善区域环境协同治理责任追究制度,以责任督促官员履行环境保护的职责。  相似文献   

15.
依据"元治理"理论构建大气污染防治政策框架,将政策工具分为政府直接和间接调整责任主体行为两大类。其中,政府直接调整责任主体行为包括调整自身行为、直接调整企业行为、直接调整公众行为三小类;政府间接调整责任主体行为包括引导企业公众自治和促进多方主体协作两小类。在政策框架基础上,设计了2个被解释变量、13个解释变量、4个控制变量,应用中国2013—2016年4个直辖市和27个省会城市的面板数据,分析元治理视域下大气污染防治政策工具的实施效果。结果显示:2013—2016年,政府调整自身行为中,产业结构、生活能源消费的策略调整取得成效,但工业能源结构、交运系统、绿化建设的策略调整有待改善。政府直接调整企业行为中,命令控制型政策工具优于经济激励型政策工具的效果。政府直接调整公众行为,以交通限行管制为代表,取得显著成效。政府引导企业公众自治中,引导企业自治的政策工具无效,引导公众自治的政策工具仅能提升环境意识而不能有效减少大气污染。政府促进多方主体协作中,促进公众与企业协商未取得降低大气污染的效果,促进企业与公众协作成效显著。总体来看,政府直接调整责任主体行为的政策工具优于间接调整的政策工具;政府关于产业结构的策略调整和限行管制的公众行为调整最为有效;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方面的企业与公众协作较为有效。基于分析结果提出建议:以能源结构、交运系统、绿化建设为重点进一步优化发展策略;充分发挥经济激励型政策工具作用,建立直接调整企业与公众行为的长效机制;继续促进企业与公众协作以推广更多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的产品;尽快完善引导企业公众自治、促进公众与企业协商的政策体系。  相似文献   

16.
本文构建了多主体参与环境治理的动态一般均衡模型,进行了政府环境规制下的企业内生治理动机研究与公众参与外部性的分析,模拟结果显示,企业内生治理动机、社会福利等不同目标下对应的最优环境税率存在明显差异。随着政府环境税率的不断上升,企业环境技术研发投入会先上升后下降,当环境研发投入水平达到最大时,政府所征收的环境税完全激发了企业的内生治理动机。在环境税率提高的初期,研发引致的环境技术进步使得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得以提高,经济产出不断增加,社会福利水平得到增进。当环境税率上升到一定数值之后,环境税带来的资源配置扭曲效应高于环境负外部性的改善效应,对于经济而言,环境税成为扭曲性税收,并会降低社会福利水平。因此,应在保证经济增长和社会福利增进的同时有效激励企业内在治理动机,将环境税率设定在适当水平。本文还模拟了政府与公众参与的组合对于社会福利的影响情况,与仅考虑政府环境规制政策的情形相对比,政府征收环境税和社会组织参与的共同作用可以使得社会福利提高,充分表明了公众参与环境治理存在着正外部性。环境社会组织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政府信息不对称等因素,改善环境治理状况。环境组织的参与还能够使得环境税所带来的环境治理改善和生产效率提高的双重红利逐渐释放。因此,在发挥政府规制与市场调节功能的同时,充分发挥环境社会组织和公众在环境治理中的作用,是改善环境质量、提高公众福利的重要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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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环境治理满意度是衡量政府环境治理客观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影响我国公众环境治理满意度的因素是什么?既有研究多聚焦个体层面的特征,或者宏观绩效的作用,鲜有研究注意到政府的形象因素对环境治理满意度的影响。文章使用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2015)数据,主要采用Ordered Probit、 Ordered Logit以及OLS模型实证考察了政府环保形象和互联网使用以及两者交互作用对公众环境治理满意度的影响。研究表明:(1)政府环保形象与公众环境治理满意度间显著正相关,在短期内难以改善客观环境质量的情况下,提升政府环保形象有助于环境治理满意度的提升。(2)在现阶段,互联网的使用与公众环境治理满意度之间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关系。(3)政府环保形象与互联网使用间存在交互作用。提升互联网使用水平,政府环保形象对环境治理满意度的边际作用不断递增。理论上,提出了"政府环保形象"概念,并利用指标对其测量,进一步拓展了公众环境治理满意度的研究视野。该文蕴含的政策启示在于,我国各地政府在继续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努力提升环境治理客观绩效、改善客观环境质量的同时,需要重视对良好政府环保形象的塑造和建设。此外,在大数据时代,还需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促进政府良好环保形象的传播。通过不断加强对环境污染的治理,改善自然环境状况,积极打造和传播良好的政府环保形象,公众环境治理满意度能显著得到提升,最终有助于实现人民安居乐业、国家长治久安的局面。  相似文献   

18.
加快能源消费结构低碳转型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的重要途径。鉴于中国资源禀赋的特殊性和区域能源分布差异,各地区对煤炭的依赖程度有很大差别。煤炭资源依赖程度对能源结构低碳转型的差异性影响值得高度关注。为系统评估环境目标约束对煤炭资源依赖地区能源消费结构低碳转型的影响,该研究在理论分析环境目标约束对各地区能源消费结构的内在影响机理,以及经济增长压力和绿色金融在其中发挥的调节作用基础上,以中国特色环境目标约束制度为准自然实验,中国30个省份2003—2020年面板数据为样本,采用广义双重差分模型实证检验环境目标约束对地区能源消费结构低碳转型的影响,并讨论了经济增长压力与绿色金融对该影响的调节作用。研究结果表明:(1)环境目标约束制度实施后,相比非煤炭资源依赖地区,煤炭资源依赖地区能源消费结构低碳转型受阻,说明存在“绿色悖论”效应。该结论在考虑相关政策影响、运用合成工具变量等方法处理内生性问题后依然稳健。(2)影响机制检验表明,在煤炭资源依赖地区,地方政府在环境目标约束和经济增长目标“双目标”压力下,更有动力推动能源消费结构低碳转型;受金融监管水平和企业“洗绿”行为影响,绿色金融加剧了煤炭资源依...  相似文献   

19.
探究河长制在跨界污染伴生的搭便车问题中的作用,对于破解流域水污染环境治理难题具有重要意义。基于2004—2019年国控监测点水质数据和河长制演进数据,该研究通过构建上下游水质模型全面考察了上游地方政府实施河长制的污染治理效应。研究结果表明:①上游地方政府实施河长制能够有效改善下游水质,然而,这种水污染治理的激励作用仅限于省内上游区域。②在确立了省级河长的地区,省内上游地区实施河长制的污染治理效应更为明显,这可能得益于省级河长在省内带来的良性环境治理互动。③相比之下,上游外省地区的地方政府实施河长制反而加剧了下游区域的水污染,“以邻为壑”的发展模式依然存在。综上,尽管河长制可以通过强化本地环境绩效考核对地方官员环境治理产生激励作用,但并未扭转跨界污染会伴生搭便车问题的本质。因此,在水污染治理过程中,依据行政边界划分落实治水责任的河长制对于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是治标不治本的政策调整。据此,该研究建议在坚持环境分权的同时,将下游特别是跨省下游地区水质纳入地方官员考核内容,从流域整体层面确立总河长,加强流域内省际间的治污协作。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化解污染治理的搭便车问题,提高环境治理效率,实现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相似文献   

20.
针对当今社会提出的解决复杂性问题的需求,元治理理论主张简化模式和实践,以减少处理问题的复杂性,重视各种治理模式的相互协调配合;同时,要重视稳定关键角色的取向、期望以及行为准则。政府、市场、社会网络由于参与的身份和角度不同,必然会倾向于各自的偏好,但是对于环境治理这一复杂性问题,单一的治理模式均不足以解决环境问题。我国环境治理在传统模式下,政府以"统领"而非"治理"的姿态出现,各种治理模式、市场和社会网络机制无法有效运作。发展元治理理论,强化自治理,强调与政府权力相对应的责任,即政府运用手中的权力,承担起有效选择和协调各种治理模式"共振",防止治理模式之间的互相倾轧,通过保持必要的多样性增加治理的弹性以应对环境治理这个复杂系统的责任。首先,将政府定位在"同辈中的长者",意指政府的层级治理与市场治理和社会网络治理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政府不能也不可能介入环境治理的全部环节;在平等的基础上政府要起到带头作用,运用法律法规,通过强制力达成环境治理模式的共振。其次,强调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政府要加强制度建设,为市场经济运行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维护市场运行秩序,促进竞争,使市场的成本-收益机制得以有效运行,以此引导资源和技术在市场中的流向。第三,政府在促进公众参与的同时要适当鉴别和明确利益相关者,避免参与对象缺乏代表性和广泛性,同时注意杜绝环境相关政策的利益集团主导以及"一言堂"现象,畅通诉求表达机制和完善矛盾化解调处机制。第四,环境治理的政策制定要科学、明确、具体、细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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