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2.
《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4)
正7月13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13日联合公布了《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明确了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公务用车"新能源化"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方案明确2014年至2016年,中央国家机关以及纳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的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 相似文献
3.
4.
"企业没激励、官员没动力、民众没能力",这是环保在现阶段遇到的困境。企业没激励,自不必说。地方官员为何没有动力治理污染?至少有两个原因:其一是官员"向上负责制"。当前的选拔机制使官员不可能产生动力去治污。其二,地方政府也是一个理性的行为主体。如果治理污染要耗费大量的地方财政,治污成本过高的 相似文献
5.
政府采购制度是约束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运用市场竞争机制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以实现公共职能的制度.政府采购制度作为公共财政体系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市场经济国家管理直接支出的一项基本手段.所谓"政府绿色采购",就是在政府采购中着意选择那些符合国家绿色标准的产品和服务. 相似文献
6.
正走进河北冀州焦阳村不到10步,一股恶臭扑鼻而来,胃里禁不住直冒酸水,恶心不止。一眼望去,呈现在眼前的是一片黑绿色的湖水,一条条的白色泡沫翻卷在黑绿色的湖面上,干枯的芦苇瘪瘪地扑倒在污水中。站在湖边,脚下踩着黑色的泥土,旁边凌乱地堆放着五颜六色的垃圾,各色废弃塑料袋、吃剩的盒饭、一次性纸杯、啤酒瓶以及焚烧垃圾留下的黑迹,比比皆是。近一个月,本刊记者接连收到关于河北冀州环境污染的来信。信中反映,焦阳村一带污水泛滥, 相似文献
7.
基本的环境质量是一种公共产品,是政府必须确保的公共服务。改革与发展成果并非只有经济的增长,更应包括让民众拥有蓝天、碧水、净土和身体的健康与生命的尊严。4月5日下午,河北沧县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免去邓连军环保局党组书记职务,建议免去其环保局局长职务,提交县人大常委会。此前,邓连军针对沧县张官屯乡小朱庄村红色井水事件,用"水煮红小豆"来解释, 相似文献
8.
9.
10.
11.
于涛 《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15(3):34-35,44
改革环境监测机制,将其推向社会,实行市场化运作.主要措施是:通过立法建立环境监测机构认证制度,打破行业部门的垄断;取消财政包养环境监测所需经费,实行政府、单位或个人有偿购买具有资质的监测机构提供的数据;制定政策,实行监测有偿服务、环境监测机构企业化经营;对"三同时"环评项目、污染治理验收项目、事故或纠纷监测等,实行委托方市场招标方式,建立有资质监测机构的市场平等竞争. 相似文献
12.
13.
在住房价格不断飙升的背景下,地方政府得益于土地财政收入的迅速增加,引发了土地财政是否推动房价上涨的探讨。基于乘数效应和简化的区域经济增长三部门模型,分析土地财政影响房价的机制;采用我国1999—2010年各省面板数据进行单位根检验、Hausman检验和协整检验,构建土地财政影响住房价格的长期均衡模型。理论与实证分析均发现,存在土地财政推高房价的循环效应,地方政府经济增长对土地财政的依赖程度与住房价格呈正相关关系。 相似文献
14.
15.
16.
《资源开发与市场》2019,(6)
为比较我国各区域不同类型的土地财政模式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动态关系,正确认识土地财政,运用协整分析和Granger因果检验,从土地出让金和土地税层面探讨不同类型的土地财政与经济增长的均衡关系。研究发现:①全国层面土地财政能促进经济增长,并存在着稳定的均衡关系,土地出让金与经济增长之间只存在单向的作用关系,而土地税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反馈关系,能互相促进;②各区域不同类型土地财政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存在着地域性差异。基于分析结果,为合理利用土地财政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降低地方政府对不可持续性土地财政的依赖,提出必须采取差别化政策调控我国各区域土地财政的建议。 相似文献
17.
《资源开发与市场》2016,(11)
以辽宁省2001—2014年14个地市的土地财政情况为例,分析了该省土地财政与经济增长、城镇化之间的关系。选取土地财政规模、国有土地出让面积、国有土地出让平均价格、土地财政对地方财政贡献率等指标,采用聚类分析方法,考虑地域临近与沿海地理位置等特征,将14个地市土地财政情况划分为三个阶段:土地财政旺盛阶段、发展阶段、起步阶段。借鉴国外土地财税管理实践与成功经验,从国家制度层面改革、征收物业税、发展海洋产业、推进农村建设用地入市、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废弃闲散土地复垦整理入市、赋予地方政府城市公共设施建设发行地方债券权利等方面,制定了辽宁省区域土地财政管控政策。 相似文献
18.
政府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理论基础是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的实质是政府作为公共环境的管理者和控制者对维护公共环境利益所负担的安全保障义务。根据政府的环境安全保障义务,政府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应以过错推定为归责原则,责任构成的核心是政府负有其职责范围内特定的环境安全保障义务,因未尽环境安全保障义务间接引发生态环境损害。由于政府未尽环境安全保障义务的行为并非直接也并不必然导致生态环境损害,所以政府一般仅根据自身行为的可责性及其程度对生态环境损害承担补充性的赔偿责任,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政府不负有特定环境安全保障义务的情况下政府不承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9.
近年来,因环境污染和破坏而引发的突发环境公共事件已成为社会热点,并造成政府管治危机。政府在事件媒介化过程中的种种不当反应,是造成危机形成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政府应改变管洽思维,尊重传播规律,以更坦诚、开放的态度面对媒体民意,科学、妥善地处置突发环境公共事件,并赢得民意的尊重。 相似文献
20.
随着自然保护地的整合优化和财政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对国家公园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进行明确划分、界定,对于建立健全国家公园领域资金保障机制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建立政府间权责明晰、协同有序的国家公园治理体系。本文在梳理我国国家公园领域财政事权清单、分析财政支出责任划分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根据中央有关国家公园事权的文件以及部门机构职责、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的制度特点,提出我国国家公园领域政府间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总体思路与政策建议,为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提供决策参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