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00 毫秒
1.
1997年12月,河南省温县祥云镇关召村郑某受同村王某雇佣,到其开办的煤球厂工作,当时双方订立劳动合同。1998年3月23日,郑某上班时,发现煤球机后下煤孔不通,在未关停机器的情况下,即用一小木板去掏煤孔,不料右臂被卷入机器。郑某当即被送往县医院治疗,因右臂重度损伤被行截肢术,王某为其支付了医疗费3987元。后双方为赔偿问题发生争议,郑某向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王某赔偿损失97681.09元。王某则称,煤球厂有厂纪和劳动安全规定,煤孔通与不通并不影响正常生产,郑某的伤害后果应由其自行负担。1998年5月29日,仲…  相似文献   

2.
职工胡某原系某县水上乐园聘任的大堂经理。2000年12月25日凌晨2:40分左右,胡为维护水上乐园的利益被刘某、王某当场杀害。胡某爱人和水上乐园负责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于2001年6月7日发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判决刘某、王某死刑,并赔偿刘某等经济损失100000元(未兑现)。胡某的家属在律师的指导下,于同年6月20日向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水上乐园赔偿。仲裁委员会委托县劳动保障局认定是否因工死亡。县劳动保障局于同年7月24日认定胡某为工死亡。水上乐园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市劳动保障局于同年9月3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维持了县劳动保障局认定胡某被害属于因工死亡的决定。县劳动争议仲裁委于同年9月17日下达《仲裁裁决书》,裁决水上乐园支付胡某丧葬费1490元(已扣2000元)、工亡补助金27920元,胡之女抚恤金17624元,共计47034元。  相似文献   

3.
王某于2005年12月被聘为某型材公司职工,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未参加工伤保险。2004年6月车间停工检修期间,王某在车间二号轧机顶部打扫卫生期间被开过来的行车撞下当场昏迷。某区劳动保障局2005年1月18日作出工伤认定。5月25日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王某为三级伤残,部分护理依赖。王某与某型材公司就工伤待遇协商不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仲裁委支持了王某的请求。  相似文献   

4.
案情简介 王某于2011年2月到陈某投资经营的某电器制造公司(该公司未依法登记备案)从事操作工作,月工资2000元。2011年8月,王某在操作中致左手受伤,同年12月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判定符合工伤情形,2012年1月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六级伤残。王某因工伤待遇等与某电器制造公司协商未果,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请求裁决某电器制造公司一次性支付赔偿金和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仲裁委支持了王某一次性赔偿金的请求,驳回了王某二倍工资的请求。  相似文献   

5.
问:王某等10人于2010年3月1日到某塑料加工厂工作,每天按厂方规定上下班,每月中旬支取上月工资。由于该厂未办理营业执照,于2011年9月50日被取缔。王某等10人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塑料加工厂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厂方代理律师称某塑料加工厂属非法用工单位,与王某等10人形成的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请问: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是否应当支付已提供了劳动的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  相似文献   

6.
案情简介 王某于2011年11月申请仲裁,称于2007年7月21日进入某销售公司,从事财务工作,后因工作出色,于2010年8月1日被任命为公司财务总监并重新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却于2011年3月1日无任何理由解除了劳动合同,现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并支付恢复之日起的工资。  相似文献   

7.
封面说明     
《江苏劳动保护》2010,(7):51-51
[案例] 2003年9月的一天,陕西安康某机械厂职工王某在工作中突发高血压,虽及时送往医院抢救,但终因病情严重,于当日下午医治无效死亡。王某死亡后,其遗属在与企业就工亡待遇一事协商未果后,于2004年6月起诉至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依法享受工亡职工待遇。当地劳仲委受案后,依法委托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王某是否属于工伤进行认定。  相似文献   

8.
案情简介王某于2010年2月28日进入某机械公司工作,从事车工工作。双方签订了期限至2013年3月1日的劳动合同。2012年5月11日,王某在公司工作期间,因车床发生设备故障导致其受伤。之后,公司为王某申报了工伤。王某在伤情相对稳定后于2012年11月申请了劳动能力鉴定,鉴定为七级伤残。2013年3月1日,公司以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订为由与王某终止劳动合同,公司依据有关规定向王某支付了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经济补偿以及相应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工伤待遇。  相似文献   

9.
2006年12月31日下午,王某在为某水产品加工厂加工海带时不慎被压菜机压伤。2007年1月29日,王某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但未提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有某水产品加工厂法定代表人韦某在医院手术通知书上单位领导一栏的签字)。5月28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调查了加工厂法定代表人韦某、某水产品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次日,  相似文献   

10.
《中国劳动科学》2008,(1):46-51
1997年8月,32岁的王某经人介绍到某管理局(以下简称管理局)所属劳动服务企业即某机械厂(以下简称机械厂)从事卫生清扫等临时性岗位工作,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000年1月,管理局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实行政企分离,将机关及所属单位原有经营职能、经营性资产及其相关工作人员成建制从管理局剥离,成立A有限公司。王某等原管理局及其所属的临时聘用人员直接划转到A有限公司及其下属部门,  相似文献   

11.
2003年5月10日,某水管站职工王某在抢修高压线路时,被高压电电击致全身重度烧伤,左肢膝关节以下被截肢,鉴定为5级伤残,并经劳动局认定为工伤。后因落实工伤待遇王某与水管站发生争议,于2004年6月30日经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由水管站一次性支付王某工伤待遇12.5万余元及后期更换假肢费用。  相似文献   

12.
有问有答     
《中国劳动科学》2011,(2):58-58
问:2010年3月,王某到一家私营企业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该企业亦未为其参加社会保险。2010年6月,王某在工作中被机器砸断右手食指,住院7天,医药费、生活费及护理费均由该企业支付。出院后,该企业负责人主动找到了王某协商其伤残待遇,最终因赔偿数额问题双方未能达成协议。于是,王某要求该企业为其进行伤认定及伤残等级鉴定,却遭到了该企业领导的拒绝。王某遂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工伤认定,  相似文献   

13.
【案情】:2003年5月10日,某水管站职工王某在抢修高压线路时,被高压电电击致全身重度烧伤,左肢膝关节以下被截肢,鉴定为5级伤残,并经劳动局认定为工伤。后因落实工伤待遇王某与水管站发生争议,于2004年6月30日经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由水管站  相似文献   

14.
事件经过现年42岁的王某于1989年1月至2001年10月期间在北京市某玉器厂工作,但与玉器厂上级单位北京市某农场(成立于1993年2月18日)建立劳动关系。2001年10月之后,玉器厂通知其回家待岗。2002年9月玉器厂营业执照被吊销。  相似文献   

15.
案情简介:陆某是伤残转业军人,1978年在部队因公负伤,等级为三等乙级。1980年,陆某被安排进入上海某机械有限公司的前身某机械厂工作。2006年10月20日,陆某与某机械有限公司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协议。协议约定,双方同意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劳动关系即告解除,某机械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陆某经济补偿金约10万元。  相似文献   

16.
有问有答     
《中国劳动科学》2007,(7):53-54
问:王某经人介绍于2004年12月到某研究所工作,双方口头约定月工资700元,未签订劳动合同。2005年2月20日,研究所为了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决定与王某协商签订劳动合同。在协商过程中,研究所提出合同书中王某的月工资仍按700元约定,王某不同意,要求月工资按800元约定,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随后,研究所告诉王某,如果同意单位的意见,就于2月25日签订劳动合同,逾期不签将按其不同意签订劳动合同处理,双方的劳动关系于2月25日解除。  相似文献   

17.
王某是某公司职工,双方签有劳动合同。2008年4月,单位以王某违纪为由口头告知王某停止工作,让王某回家等待通知,王某遂离开工作岗位。其后,用人单位电话通知王某回单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王某一直未回单位办理,也一直未向单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2009年8月,王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因未出具解除劳动通知书致使其不能合法就业造成的工资损失3万余元。  相似文献   

18.
钱某为某机械厂工人,在操作车床时左腿不慎被车床绞入,致使左腿断裂。经医院治疗出院后,钱某与该机械厂就赔偿问题签订协议,约定机械厂承担各项费用共计4万元。请问,这种情况下钱某能再申请工伤认定吗?  相似文献   

19.
[案情]: 2003年5月10日,某水管站职工王某在抢修高压线路时,被高压电电击致全身重度烧伤,左肢膝关节以下被截肢,鉴定为5级伤残,并经劳动局认定为工伤.后因落实工伤待遇王某与水管站发生争议,于2004年6月30日经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由水管站一次性支付王某工伤待遇12.5万余元及后期更换假肢费用.  相似文献   

20.
保险合同条款规定:“驾驶证已过有效期,保险人不予赔偿”,但保险公司因未向投保人说明这一免责条款,仍然要承担赔偿责任。近日,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判令某保险公司福州分公司(下简称“保险公司”)赔偿投保人王某4.5万元。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