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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有因伤病而停止工作以致其可以休息和就医的权利,同时用人单位也享有病假管理权。虽然,劳动者的病休权具有优先地位,是应当予以倾斜保障的,但仍受单位病假管理权的一定限制。为便于管理,有必要通过立法确立劳动者病休权行使的底线标准,以及合理确定单位病假管理权的范围,一方面优先保障劳动者这一基本权利,另一方面也维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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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与健康》1995,(3)
第一条 为保证《劳动法》的贯彻实施,依法对违反《劳动法》行为进行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人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的行为的行政处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应给予通报批评。 第四条 用人单位未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按每名劳动者每延长工作时间一小时罚款一百元以下的标准处罚。 第五条 用人单位每日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超过三小时或每月延长工作时间超过三十六小时的,应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按每名劳动者每超过工作一小时罚款一百元以下的标准处罚。 第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之一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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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定额管理是一项技术性很强、实施中讲求艺术的基础管理工作,它是一项循环的动态的标准化工作,也是一项需要各部门协同作业的系统工程。我国劳动定额管理的未来发展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明确劳动定额管理在国家行政部门、行业协会及企业管理工作中的职责;推动劳动定额管理职业化建设;鼓励和扶持提供劳动定额服务的中介机构的发展;坚持对劳动定额管理的基础研究,并不断创新工作内容和研究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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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特殊情况下因重要私人事务需要请事假时,劳动者是否享有请假的权利,我国劳动法没有规定,这导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协调工作和处理私人事务时常出现时间上的冲突。请假权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内因重要私人事务需要请假时,用人单位无权拒绝、必须批准的权利。法律上确立请假权制度有利于此类冲突的化解,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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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劳动者的工作条件、待遇标准等通过集体协商谈判,以签订集体合同的形式给以确定,由此作为劳动合同的准据。这在我国劳动法中已做为一种法律制度确定下来。法律赋予职工的这项极为重要的权利,是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劳动制度的新机制需要。 近些年来,工会在劳动关系的新机制中积极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已取得明显的成效。广大职工通过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进一步增强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促使其切身利益同企业的生产发展、效益提高相联系,使职工更加关心企业经营管理,进一步增强了主人翁的责任感。同时通过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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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休息休假制度应逐步向企业自治、具有弹性化、人性化方向发展。主要措施是健全完善现行休息休假制度,包括修订、合并、转换、取消和增加相应内容,形成科学合理的休息休假制度体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休息休假权利落实,同时兼顾各方利益,促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关系和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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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不是在上班,就是在上班的路上。"加班,似乎是每个职场人无法回避的问题。在日前的全国两会上,有政协工会界委员呼吁,要遏制过度加班现象,在企业层面建立健全工时协商机制,在行业层面科学制定劳动定额,在立法层面明确界定"过劳死"标准,在政府层面加大执法惩处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这些年,我国城市经济社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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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享有休息的权利。相应的,我国《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都对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工作需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那么所谓的“休息权”之下到底是“带薪休假”还是“不带薪休假”,由于牵涉到加班工资的计算,成了各方争论的焦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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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醒:劳动者违反竞业禁止规定也要付出代价,利用工余时间打工,不但能够发挥自己的特长,而且还会给自己增加点额外收入,但这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享有的权利。劳动者如果是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违反单位规定在工作之余打工,将引起对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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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关系所做的约定,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也是对劳动关系的规定。尽管劳动合同主要是对特定的个别劳动关系的约定,主要涉及特定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而企业的规章制度则是对整个企业内部劳动关系的管理,但是两者在很多情况下都会出现重合。也有可能出现,或者劳动合同签订在前,规章制度制定、变更在后;或规章制度制定在前,而劳动合同签订在后等情况。两者的效力如何确定,又如何协调呢?而效力的确定,将直接影响到劳动争议的审理结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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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6年开始,辽宁省抚顺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企业联合会三方,在每年4月份都会联合开展以签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为主要内容的“双合同月”活动。今年,集体合同的协商重点放在了行业内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分配形式、岗位工资最低标准、工资调整幅度、劳动定额、工时工价标准,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等关键环节,其中重中之重是在行业特征明显的地区建立行业劳动定额或者工时工价等工资基本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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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违纪赔偿责任泛指劳动者因违反各项劳动规章制度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而应承担的一种赔偿责任。用人单位追究劳动者违纪赔偿责任属于其行使惩戒权的行为,不同于追究纯粹的民事赔偿责任。为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责令赔偿权,我国劳动立法应细化劳动者违纪赔偿责任的归责要件并完善相关程序机制,以确保被惩戒劳动者的权利能获得法律救济。对于劳动者违纪赔偿责任的具体金额,则应通过适用“比例原则”加以确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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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个体防护装备》1995,(4)
第一条 为了合理安排职工的工作和休息时间,维护职工的休息权利,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根据宪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职工。 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