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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经国务院审议通过,并初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修订力度之大,值得充分肯定。同时,草案还存在不少提升空间,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本文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出的加强立法统筹、立改废释并举要求,剖析了当前我国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及其立法修法中面临的挑战,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从明确固废污染防治立法原则、强化政府统筹管理、明确各部门职责、强化区域统筹、完善跨区域转移监管机制、统筹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等方面提出了完善草案的建议,以期为我国固废管理决策和草案修改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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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今年11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会议决定,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将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修订草案强调源头治理、全民参与,强化污染排放总量和浓度控制,增加了对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开展多污染物协同治理和区域联防联控的专门规定,明确了对无证、超标排放和监测数据作假等行为的处罚措施。将大气污染防治提高到单独立法高度,这对各地经济发展是个前所未有的考验。在那些以重化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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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今年是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大气十条")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保护规划》的考核节点。为了确保京津冀及周边区域大气污染治理达到预期目标,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能源局,以及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山东省、河南省人民政府3月印发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2017年工作方案》)。汲取2016年冬季大气污染突出的教训,《2017年工作方案》多项措施直指冬季大气污染控制,可以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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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容量资产的核算是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中的主要组成部分。本文基于环境容量提出京津冀地区环境资产负债表编制方法,阐明该地区环境资产负债表的编制内容、核算范围以及编制路径,对2013年该地区及13个城市的环境容量资产进行核算,并编制了实物量资产负债表。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京津冀地区降低环境资产负债的政策建议,指出我国环境资产负债核算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结果表明,京津冀地区大气及水环境容量均处于严重负债状态,其中,主要大气污染物SO2、NOx和PM2.5环境容量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35%、-263%和-316%,主要水污染物COD和NH3-N环境容量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14%和-850%。本文研究成果可为京津冀地区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决策提供科学基础,同时也可为其他地区开展环境资产核算研究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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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20(5):91-92
刑法修正案(八)草案降低环境犯罪定罪门槛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8月25日分组审议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刑法修正案(八)草案规定了严重环境污染罪,建议修改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法律规定,降低犯罪构成条件,增强可操作性。本次修正案将“危险废物”改为“有害物质”,扩大了犯罪行为类型;不再将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等作为犯罪要件,只要“严重污染环境”就构成犯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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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14日,我国台湾地区"环境教育法(草案)"经过多年的努力终于在其"行政院"获得通过,并提交其"立法院"审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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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教育》2009,(2)
《大气污染法(修订)》、《环境监测管理条例》等列入《国务院2009年立法计划》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2009年立法工作计划》(以下简称《工作计划》)。按照《工作计划》,今年,《大气污染法(修订)》、《环境监测管理条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与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有关的法律、法规将制定、修订,或提请全国人大委员会审议。按照《工作计划》,为了规范能源开发利用和管理行为,保障能源安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今年将提请审议《能源法(草案)》。为了加强对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今年将制定《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按照《工作计划》,国务院今年还将制定、修订一些与能源、资源和环境有关的法律、法规,或提请全国人大委员会审议。其中包括,《煤炭法(修订)》、《矿产资源法(修订)》、《节约用水条例》、《太湖管理条例》、《湿地保护条例》、《排污许可证条例》、《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条例》、《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和《极地活动管理条例》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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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5):92-92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7日首次审议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汪光焘在向会议作说明时表示,现行环境保护法关于政府责任仅有一条原则性规定,草案将其扩展增加为“监督检查”一章,强化监督检查措施,落实政府责任。草案指出,近些年,涉及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行政人员违法案件呈上升趋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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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水污染防治法》自1984年颁布实施以来,历经了1996年、2008年两次重大修订。2015年,全国人大将《水污染防治法》修订列入五年立法计划。2016年3月,环保部通过了《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初稿,4月征求工信部、财政部、发改委等31个国务院部委及各省市环保厅意见。6月12日,环保部公布《水污染防治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正式开启修订之路。2016年12月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提交的《水污染防治法(修正案草案)》。根据2017年3月印发的《国务院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今年国务院将配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继续审议《水污染防治法(修正案草案)》(二审)。2017年4月27日,以"水污染防治法修订"为主题的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在北京召开,这也是全国政协2017年唯一一次以立法协商为主要内容的双周协商座谈会。现将此次座谈会部分专家、委员发言集结刊登,以飨读者,希望推动水污染防治立法进步、为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发挥更大效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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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正在进行《水污染防治法》的修订工作,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在初次审议《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后,公开向社会征求了意见。修订草案第85条第1款规定,"水污染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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