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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欠发达地区农民宅基地流转意愿影响因素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宅基地流转被认为是城乡建设用地资源优化配置和农民财产性收入增加的重要渠道,应以尊重农民意愿为前提。由"农民理性"、"政策激励"、"隐形市场"假设可知,农民宅基地流转取决于在政策和市场等外部环境变化的情况下,其宅基地的资产实现程度和社会保障替代程度之间的"理性"权衡。基于"农户-政策-市场"三维特征视角,利用新疆四地州(市)340户农民的调查数据,采用Probit模型,探讨欠发达地区农民宅基地流转意愿的影响因素。结果表明:新疆农户特征、相关政策与市场特征对农民宅基地流入和流出意愿具有不同程度和不同方向上的影响;与相关研究结果相比,既有相同之处,更有显著的地区特点。其相同之处主要表现在:宅基地流转范围的限制,阻碍宅基地流转;流转收入越高,农民流出宅基地的意愿就越强烈;流转花费时间越多,流入宅基地的意愿就越弱。其地区特点主要表现在:家庭人均收入与流出意愿关系不显著;农民非农化程度对农民流转宅基地意愿的影响并不显著;与少数民族农民相比,汉族农民并没有表现更强的宅基地流转意愿;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比重越大,农民流入宅基地的意愿越强,但对流出意愿影响并不显著;农民家庭参加农村养老保险比重越高,农民宅基地流入和流出的意愿并非越强;流入费用对流入意愿的影响并不显著;流转方式对农民流入意愿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流转花费时间对流出意愿影响并不显著。因此,今后要在充分考虑农户特征和偏好的情况下,完善政策和市场环境,因地制宜地引导、推进农民宅基地流转,切实保障不同农民群体在城乡统筹发展中有更多的自主权、参与权与利益共享权等。  相似文献   

2.
通过对湖北省二县市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的抽样调查,采用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与区位条件、农户家庭属性特征及经济发展水平等的关系,找出影响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的主要因素。研究结果表明:目前愿意将自家宅基地进行流转的农户所占比例略高于50%。按作用程度排序,影响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的因素依次为非农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距县城距离、对政策了解程度、户主年龄、户主学龄;其中,距县城距离和户主年龄的影响方向为负,其它因素的作用方向为正。从区域角度来看,经济较发达地区农户非农收入已占据主导地位,农户的流动性较强,愿意流转的农户所占比例高于社会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比例;影响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的因素及其作用程度也存在一定的区域差异。  相似文献   

3.
基于农户调查的农村居民点整理意愿及影响因素分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农村居民点整理是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举措。以抽样调查获取的424份调查问卷为基础,构建了包括农户个人特征、家庭经济状况、家庭住房状况、其它因素在内的Logistic模型,分析了农户居民点整理意愿及影响因素。研究显示:(1)研究区域农村居民点整理意愿不强烈,仅41.5%的农户愿意居民点整理,其主要原因是担心生活成本增加、失去生活保障以及恋土情结等;(2)农户住房套数、与邻居血缘关系、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家庭收入、农户职业类型等都是影响农村居民点整理意愿的主要因素,其中家庭住房套数越多、收入越高、与邻居血缘关系越远的农户整理意愿越强烈,而年龄越大、家庭人口越多、以农业为主的农户则越不愿意整理搬迁;(3)为有效推进居民点整理工作,应切实从农民利益角度出发,努力提高拆迁补偿标准,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机制,同时加大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探索。  相似文献   

4.
已有农民宅基地置换意愿影响因素分析主要基于单一水平,忽略了影响因素的多尺度效应。对此,引入多水平回归模型,基于对地处经济发达地区的苏州和常州的17个村394个农户的调查,研究多水平影响因素对农民宅基地置换意愿的作用机理。结果显示:(1)苏州地区农户宅基地置换意愿较常州地区低,各村农户置换意愿存在显著差异,且这一差异中75.12%的份额由村庄差异造成;(2)农户层次的年龄、文化程度、家庭主要收入来源对农民宅基地置换意愿具有显著正向作用,家庭人数具有负向作用;(3)村级户均收入、环境水平对家庭主要收入来源影响置换意愿起着弱化作用,而村经济发展水平、到最近城镇的距离具有强化作用;村级因素解释了95.69%的主要收入来源与置换意愿间的相关关系。研究表明,村级因素通过改变农户层次因素的影响程度,进而导致了村级间农户置换意愿的差异。因此,需综合考虑农户及村级层次的因素,并从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及保障体系、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优化宅基地布局、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加大环境治理、提升农户增收能力等方面推动宅基地置换工作。  相似文献   

5.
通过丹阳市4个村320户农户实地问卷调查,分析了丹阳市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意愿的影响因素,由Logistic回归分析模型,给出了影响因素的驱动力、贡献率的数学表达。结果表明:文化程度、宅基地个数、家庭总收入等影响因素对流转意愿呈正相关;户主年龄、家庭人口数量等影响因素对流转意愿呈负相关。同一农户的影响因素在不同阶段对流转意愿度的贡献率不同,家庭收入和户主年龄是影响宅基地流转的主要因素,他们对宅基地流转分别起着推力和阻力作用,在相互作用过程中,两者之间彼此消长。实地抽样结果分析表明,丹阳农村户主文化程度若为初中且年龄在35岁时,家庭收入能达到34 000元的话,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意愿度超过50%。以后每年家庭收入能有一定增速的话,农户流转意愿度将持续保持在50%以上。  相似文献   

6.
现行的户籍制度黏附着城乡差别化的入学、住房、养老保障等权利配置功能,严重制约着农村宅基地的社保功能向资产功能转化,是影响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关键因素。文章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两个基本假设,并运用加入控制变量的"双差"分析法,以重庆(实验地区)和武汉(控制地区)的农户调查数据为基础,定量分析和实证检验了户籍制度对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影响。回归结果显示,时间哑变量和地区哑变量的交叉项(即户籍制度改革效应)通过了1%的正显著性检验,说明户籍制度改革对实验地区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产生了显著的影响,使得愿意退出宅基地的农户比例增加了37%;而且在户籍改革力度较大的地区,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相对较大。另外,"人均住房面积、小康村、城镇郊区村"与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呈显著负相关关系,而"家庭人均非农就业收入、补偿标准"与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呈显著正相关关系。鉴于此,建议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进行户籍制度改革的制度构造与功能分配,构建农业转移人口退出宅基地与在城镇落户享有城镇居民公共服务之间的衔接和转换机制,协调户籍制度与社会保障制度;在此基础上,制定农村宅基地退出程序和补偿标准,设计与城镇住宅用地管理制度统一的农村宅基地复垦整理、收回储备、市场供应与使用监管的政策框架体系,确保退出后的宅基地得到有效利用,从而提高农村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相似文献   

7.
向区外转移一定数量的过载人口是三峡生态屏障区土地生态功能建设的前提。基于农户访谈与问卷调查,对三峡库区典型生态屏障区内的涪陵、奉节、秭归、夷陵4区县的农户转移意愿进行了抽样调查,并采用Logistic回归模型对影响农户转移意愿的因素进行了分析。结果显示:613%的被调查户愿意转移,影响农户转移意愿的主要因素为户主文化水平、家庭非农收入比重、人均耕地面积、村社距集镇距离和村社环境,户主的文化水平越高、家庭非农收入比重越大、人均耕地面积越多,所处村社距集镇的距离越远、环境越差,则农户向外转移的意愿就越强烈。另外,地区因素对农户的转移意愿也存在一定影响,4个样本区县中农户转移意愿强度从大到小依次排列为秭归、涪陵、夷陵和奉节,其愿意转移的发生比率(Odds Ratio)为5047∶1637∶1166∶1。为了激励屏障区农户实行自愿转移,促进三峡后续工作规划的顺利实施,建议政府根据影响因素分析结果选择目标转移人群,并制定完善的人口转移政策以加强农户对转移后的经济收入、生产生活环境改善的预期,从而增强转移意愿  相似文献   

8.
在征地制度改革中,农民作为重要的利益相关者,他们对征地制度的满意与否是评价征地制度是否完善的重要参考依据,但在实际征地过程中,被征地农民的意愿常常被忽视,导致农民对征地制度的不满.本文通过对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南京市、鹰潭市两地问卷调查得到相关数据,并作描述性统计分析,在此基础上,采用Logistic回归模型对农户被征地意愿及其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研究结果表明:受教育程度、是否具有非农就业技能、非农收入比重、被征地在养老保障中的作用、地区变量等都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作用.而年龄、老人及儿童在家庭中的比重、土地所有权归谁所有和征地权由谁决定等因素都具有明显的负向影响作用.农户在征地过程中是否具有谈判权则没有明显的影响作用.基于上述结论,本文提出了征地改革仍需努力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多渠道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增强征地后农户可持续生计能力、帮助农民积极融入市民生活、考虑到农民的土地产权认知等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9.
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可以促进农业节本增效,提高农户科学施肥水平,改善农业生产环境。然而,目前存在农户认知不明确、政府推广机制不健全、配套服务不完善等问题,使得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的入户采纳率有待提高。为更有效地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以江西省277个农户调查数据为依据,通过农户采纳意愿、感知有用性、感知易用性、主观规范、便利条件、结果展示、农户特征为潜变量,利用结构方程模型(SEM)定量化地探究农户主观意识及环境背景对农户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采纳意愿的影响。结果表明:感知有用性、感知易用性与主观规范是影响农户采纳意愿的关键因素,影响程度排序为感知易用性(0.431)>感知有用性(0.325)>主观规范(0.266);结果展示和农户特征对感知有用性与感知易用性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便利条件对感知易用性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基于上述研究结果,本文从农户引导、政府扶持、技术创新与评价体系构建这四方面提出进一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的建议。  相似文献   

10.
不同类型农户对宅基地退出的响应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利用重庆市梁平县农户的调查数据,运用Logistic模型,探讨了户籍制度改革下不同类型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及其影响因素。结果表明:(1)在现有退地补偿政策下农户意愿普遍偏低,不同类型农户退地意愿存在一定的差异性;(2)影响纯农户宅基地退出的因素有户主年龄、家庭拥有的房屋数量、对政策的支持度和退地收益;影响Ⅰ兼业户宅基地退出的因素有家庭宅基地面积大小、对政策的支持度和退地收益;影响Ⅱ兼业户宅基地退出的因素有家庭小孩数、对政策的支持度和退地收益;影响非农户宅基地退出的因素有户主年龄、户主文化程度、家庭人口数、宅基地面积和退地收益;其中,退地收益是影响各类农户退地决策最显著的因素,对政策的支持度是农户退地决策影响力最大的因素。研究认为,影响各类农户退地决策的因素存在差异,其核心问题还在于退地政策。政府应根据不同类型农户的特征完善目前的农村宅基地退出政策,这有助于提高农户的参与意愿,顺利推进户籍制度和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  相似文献   

11.
基于2015年对天津市农民的调查数据,运用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在性别差异的视角下,分析了农民农地转出意愿的影响因素。研究发现:对男性和女性农地转出意愿均有显著影响的主要是年龄、家庭农业收入比重、家庭劳动人口数量、非农就业年工资水平、对农地的态度、对政府土地流转服务评价、对农民工子女入学政策的评价。只对男性农地转出意愿有显著影响的是农地经营成本、农地经营收益、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外出找工作途径、农地转出程序评价、对开展就业技能培训的评价、是否参与新农保、对新农保保障能力评价。只对女性农地转出意愿有显著影响的是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对非农就业工作生活环境的感知、所在地区。基于上述结论,提出了相关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2.
农民分化对农户农地流转意愿的影响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农地使用权流转是解决当前我国农村土地利用细碎化及撂荒的有效途径,对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具有重要作用。农户是农地流转中主要的土地供给者,他们的意愿和行为直接影响农地使用权的流转。然而,当前农民已经分化为不同阶层,有其各自的阶层属性与认知,这对农地流转意愿必然会产生影响。因此,本文利用农户调查数据,运用有序Probit模型和结构方程模型(SEM)实证分析了农民分化对农地流转意愿的影响。结果表明:农民分化特征对农地流转意愿的影响在5%水平上显著,而且农民分化特征每提高一个单位,农户农地流转意愿就会增加0.634个单位。在反映农民分化程度的两个可观测变量中,职业分化程度和经济分化程度每提高一个单位,农户进行农地流转的概率就会分别增加21.7%和36.4%。此外,反映其它潜变量的可观测变量中,年龄、文化程度、是否具有非农就业技能、家庭农业劳动力人数、对农地产权稳定性的认知、流转地在养老保障中的作用和是否参加社会养老保障等变量对农地流转意愿具有显著影响效应。在此基础上,得出相应的政策启示。  相似文献   

13.
农户分化、土地退出意愿与农民的选择偏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工业化城镇化的提速发展加快了我国农户的分化。分化产生的异质性农户对土地有不同的依赖程度、价值认知和产权偏好,也就必然具有不同的土地退出意愿。本文立足于农户人口分化、职业分化和经济分化的现实背景,运用全国23个省(市、区)647户农户的调查数据,把农户退出农村土地的方式分为长期出租、政府征用、宅基地换城镇房和承包地换养老保险等四种,在多重共线性和模型适当性检验的基础上,通过构建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计量分析人口、职业和经济因素对农户土地退出意愿及方式选择偏好的影响。研究发现:除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和耕地亩均收入外,劳动供养率、脱离农业的程度、成员在城镇定居、参与土地流转等因素,都会显著影响农户的土地退出意愿,而且不同类型农户有不同的土地退出方式偏好。具体来看,年龄越大的受访者,越愿意以承包地换养老保险;受教育程度和兼业化程度较高的受访者,更愿意以宅基地换城镇房;有成员在城镇定居的农户,对除政府征用之外的其他三种退出方式都比较支持;与流出土地的农户相比,没有参与土地流转和流入土地的农户,对任何方式的土地退出都更为排斥。结论表明,为了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政府要根据异质性农户的不同需求,为农户有偿退出农村宅基地和承包地提供差异化的制度安排。  相似文献   

14.
本文旨在用统计的方法 ,分析影响北京市居民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而付费的支付意愿的主要社会经济因素。分析结果表明 ,对被调查者支付意愿影响最显著的因素是家庭收入 ,其次是年龄、家庭人口数和教育水平。其中 ,收入和教育水平对支付意愿的影响为正 ,年龄和家庭人口数的影响为负。对调查范围内八个行政区被调查者的支付意愿均值比较显示 ,这八个区居民的支付意愿没有显著性差异。本文的结论是 ,提高收入水平和环境意识水平 ,是提高公众为改善环境质量而付费的支付意愿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15.
乡村企业入城是实现我国城镇化发展的基本路径。利用浙江、河南、四川三省193家乡村企业的实地调查数据,运用多元有序Logistic回归模型进行相关验证,实证分析我国东中西部三个省份的乡村企业入城意愿及其影响因素。通过对调研数据的描述统计发现:有58.55%的乡村企业主有入城意愿,仅有21.24%的乡村企业主不愿意或非常不愿意搬迁,集群环境、土地价格、运输成本等是企业愿意搬迁的主要原因,土地价格政策、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产品产销信息、集群环境是影响企业搬迁方向的重要因素,当地的土地、税收和融资等政府政策对于企业是否入城产生重要影响。通过多元有序Logistic回归模型估计结果表明:企业总资产、土地价格、运输成本、集群环境、与政府关系对入城意愿有显著负向影响,税收政策有显著正向影响,这些影响因素主要是通过影响企业的显性成本(土地价格、运输成本),以及企业的交易成本、寻租成本等隐性成本(集群环境、与政府关系和税收政策),进而影响企业的迁移意愿,且浙江、河南与四川三地计量结果差异显著。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本文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6.
基于WTA的湿地周边农户受偿意愿及影响因素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1  
为了实现鄱阳湖湿地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促进公平合理的湿地保护局面的形成,对鄱阳湖湿地周边农户家庭生产生活的基本情况、生态环境的认知、以及基于禁渔期、保护候鸟和封洲禁牧等保护措施的生态补偿意愿进行了深入调查。结果表明:(1)鄱阳湖周边农户的家庭收入与湿地紧密相关,湖区农户具有一定的湿地生态环境认知和生态保护意识;(2)193份有效问卷中愿意接受补偿的比例高达881%,农户户均生态补偿意愿为3399元/(a·户),由此估算出鄱阳湖湿地生态补偿额约为每年582亿元;(3)Tobit回归模型的计量分析结果表明,农户的受偿意愿受年龄、生态效益的认知及生态保护态度的显著影响,研究认为提高农户的生态保护意识、对湖区农户进行合理的生态补偿是解决湿地保护与可持续发展问题的关键。  相似文献   

17.
以推拉理论为视角,分别从农村宅基地作为资源和资产属性以及拥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农民迁移到城市这两个角度,重新梳理影响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因素,建立了农村宅基地退出影响因素的推拉分析框架。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利用在南京市栖霞区农村实地调查得到的数据,建立二元Logistic模型归纳主要影响农户退出意愿的推力和拉力因素。研究发现,受教育水平、农户年总收入、家庭居住人口数和农户是否参加农村养老保险是宅基地退出的主要推动因素;而非农业收入占比、外出务工人口数、是否参加城镇养老保险、是否拥有城镇住所、是否有宅基地产权证书以及宅基地抵押权认知情况是影响宅基地退出的主要拉力因素。基于以上的影响因素分析,提出完善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8.
中国已经在7个省市进行了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试点,并拟于2017年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随着碳市场政策的逐步完善,碳排放将成为企业的总量控制目标之一。在全国碳市场即将建立的背景下,研究企业对于全国碳市场政策的预期,分析企业的响应规律,估算企业对于碳信用的支付意愿,对于保障全国碳市场的顺利建立和有效运行具有重要的意义。基于此,本研究利用多边界离散选择的方式,调查了全国范围内29个省市的555家企业,对于由于全国碳市场建立而导致的能源价格提高的接受程度,并利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分析影响企业接受程度的因素,最后估算企业对于碳市场中碳信用的支付意愿。结果显示:(1)企业可接受的能源价格提高比例的平均值为8.3%,其中碳试点企业可接受的提高比例最高,达到10.2%,非碳试点企业可接受的提高比例最低,为7.5%;(2)对企业接受程度的影响因素分析显示,企业的能源价格压力,以及企业对于全国碳市场到来的时间预期与接受程度显著负相关;企业对于碳减排技术的了解程度,以及企业对于全国碳市场控制程度的预期与接受程度显著正相关;(3)对于全国碳市场中的碳信用,企业平均愿意支付的价格为79.6元/t CO_2,其中碳试点企业的支付意愿最高,为95.9元/t CO_2,非碳试点企业的支付意愿最低,为72.6元/t CO_2。据此,为保障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顺利建立,实现对企业碳排放的有效控制,政府应该注重降低企业的用能成本,引导与支持企业进行技术创新与升级,提高企业对于碳市场政策的认识和了解,并充分考虑不同地区的差异和不同企业的支付能力差别,合理设定碳价。  相似文献   

19.
在2011年天津市农民工调查数据的基础上,本文借鉴推拉理论重新梳理影响农民工城乡迁移与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因素,建立了农民工宅基地退出影响因素的推拉分析框架,并通过实证研究析出和显化在不同代际农民工城乡迁移和宅基地退出过程中起关键作用的因素。研究发现:在推力因素方面,对第一代农民工宅基地退出意愿产生较大影响的因素主要是年龄、受教育程度、宅基地在住房养老中的作用、供养系数和对农村基础设施满意程度;对新生代农民工宅基地退出意愿产生较大影响的因素主要有性别、教育程度、供养系数和对农村基础设施满意程度。在拉力因素方面,对第一代农民工宅基地退出意愿产生较大影响的因素主要是有无专业培训经历或证书、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区位、单位性质和外出务工时所利用的方式;对新生代农民工宅基地退出意愿产生较大影响的因素主要是有无专业培训经历或证书、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区位、单位性质、外出务工时所利用的方式和是否同城里的人交过朋友。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20.
开发区闲置土地治理是健全我国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必须重视的问题。以我国北方A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例,通过实地调查和典型剖析,探讨开发区闲置土地现状、成因,以及闲置土地治理的现实障碍和具体路径。结果表明,开发区闲置土地总量大,其中以征而未供土地、工矿仓储和商住用地为主,且政府规划调整、大量征地却出让不畅、用途争议、拆迁未完成等原因导致的土地闲置远远多于企业拖延开发、破产等原因导致的闲置;开发区科学发展机制缺失、土地财政强力驱动、土地价格偏离市场需求、违法成本较低等深层次原因则构成了开发区土地闲置的必然逻辑。总体上,开发区土地闲置与开发区建设由政府主导的特点紧密相关,土地闲置又给开发区建设带来资源浪费、环境脏乱等问题,对开发区后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同时,开发区闲置土地治理面临闲置土地认定法律依据不足、违法行为查处体制不畅和再利用机制缺失等现实障碍。因此,今后开发区闲置土地治理的路径是,创新开发区供地和用地机制,改革土地储备、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建立开发区用地企业综合审查机制,减少闲置土地来源;完善闲置土地处置法制体制,修改闲置土地认定标准,建立闲置土地查处的多部门联合执法模式及公众参与机制,增加闲置土地违法成本;健全和创新闲置土地处置机制,落实征而未供、供而未用的耕地恢复耕种的制度,建立企业闲置建设用地的流转机制和闲置土地利益纠纷协调解决机制,加速闲置土地再利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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