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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道路交通安全法》将“交通事故认定书”纳为证据,交通事故认定的救济渠道因此被阻隔,导致交通事故实践中,当事人合法权益主张的困难,与和谐社会构建原旨冲突颇多,因此,有必要设立时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救济渠道  相似文献   

2.
《道路交通安全法》取消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公安交管部门给当事人送达的不再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而是"交通事故认定书",虽是二个字之差,但这却是交通事故处理的重大改革。 所谓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公安交管部门根据事故的基本事实和形成原因而对当事人之间的责任承担问题作出的判断性结论。在  相似文献   

3.
范律师说法     
交警是否超出时限作出责任认定书?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然而,我从《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注意到,制作日期和事故日期相距往往不止十日。请问,交警是否超出时限作出责任认定书?读者:柯喜法  相似文献   

4.
《安全与健康》2010,(3):47-47
问我驾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认定我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我极为不服,一怒之下将认定书扔还给交警。请问:我不服事故认定.不签收认定书会有什么后果?  相似文献   

5.
普通案件影响深远 5月5日晚8时20分,朱中秋和弟弟朱宗东驾驶一辆货车,行驶在渝涪高速公路上。在距离重庆市大约20公里处,和一辆同向而行的小货车发生刮擦.由于均超载严重.两车侧翻在公路上。朱中秋的弟弟朱宗东当场死亡。 随后,重庆市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总队第二大队的事故调查人员赶到现场勘查。5月31日,该大队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朱中秋对事故负全部责任。朱中秋不服,向重庆市汀北区法院递交了行政诉状,认为执法总队第二大队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属超越职权.要求法院撤销这份《交通事故认定书》。  相似文献   

6.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一项政策法规性强、技术含量高的职责,与当事人的权益有重大利害关系。继1991年我国发布第一部交通事故处理行政法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之后,2004年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重新修订发布了《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但是,当前的法律法规规章都只是对交通事故的责任确定做了原则性的规定,并未制定具体的确定规则。  相似文献   

7.
正主持人,你好!由于我公司未设立哺乳室,一名女员工骑电动自行车回家给孩子哺乳,途中被出租车撞伤,《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出租车司机负全责,当事人无责任。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易安网友易安网友,你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第九条规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  相似文献   

8.
我的一个亲戚驾驶小货车与小轿车相撞.造成车辆损坏、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交警认定他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他心中不服气。我记得以前,当事人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申请重新认定的,也有提起行政诉讼的,可在《交通安全法》实施后都不可以了,麻烦介绍一下原委。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有何切实可行的救济途径?  相似文献   

9.
2011年10月7日,某钢球公司职工荣某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当场死亡。2012年1月31日,钢球公司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审查,钢球公司提出的申请材料中有两份有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材料:一份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另一份是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  相似文献   

10.
7月1日正式施行的《福建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通过对交通事故责任的法定化,将当事人造成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与其应承担的事故责任直接挂钩。办案民警根据查明的交通事故事实,按照《规则》对交通过错行为的分类,直接确定事故责任。同时,事故当事人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其违法行为后,可依《规则》预判自己可能承担的事故责任。  相似文献   

11.
7月1日正式施行的《福建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通过对交通事故责任的法定化,将当事人造成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与其应承担的事故责任直接挂钩。办案民警根据查明的交通事故事实,按照《规则》对交通过错行为的分类,直接确定事故责任。同时,事故当事人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其违法行为后,可依《规则》预判自己可能承担的事故责任。  相似文献   

12.
施倚 《劳动保护》2020,(2):95-95
主持人,你好!我职工下雪天骑摩托车上班,因路面积雪看不清被路上石块绊倒受伤,摔倒后该职工及时报警,交警大队依法作出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其负此次事故同等责任。其能否被认定为工伤?  相似文献   

13.
《劳动保护》2009,(1):I0001-I0006
第一条为了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保护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14.
正主持人,你好!我单位职工下雪天骑摩托车上班,因路面积雪看不清被路上石块绊倒受伤,摔倒后该职工及时报警,交警大队依法作出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其负此次事故同等责任。其能否被认定为工伤?易安网友  相似文献   

15.
《安全与健康》2008,(6):9-13
第一条 为规范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工作,促进执法公正,提高执法效率,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相似文献   

16.
交警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认定,以交通事故认定书为结论。鉴于交通事故认定书在民事诉讼中起着证据的作用,交通事故认定行为并不是行政行为,因而具有不可诉性。笔者就此阐述如下:其一,主体不适格。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虽然是国家行政主体,并依职权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从形式上看很符合行政行为的基本要件。但深入分析可以发现,交通事故认定行为是查明交通事故基本情况,通过科学分析与计算,判定高速运动的物体间发生碰  相似文献   

17.
当事人擅自转院治疗、购药的费用,对方当事人是否承担?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 39条规定,交通事故的伤者和残者需住院、转院、护理的,应当有医院证明, 并经公安机关同意。擅自转院的,其费用由伤者和残者自己承担。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医疗费  相似文献   

18.
正主持人,你好!我公司一名员工未经请假,提前2小时下班,在回家路过交叉路口时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经交警部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其在本次交通事故中无责。请问这位员工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工伤?易安网友  相似文献   

19.
在交通事故处理中,一些事故当事人对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出于法律知识的缺乏,往往不知到哪里申诉。在此,笔者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办案实践,就这一问题予以解答。 一、对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依法申请重新认定  相似文献   

20.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原则上发生了重大的变革,由此产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各方面的变化,这里谈谈新产生的赔偿标准和方式。在赔偿标准上,新法的规定体现了统一性。旧法的事故处理,规定项目的赔偿标准,而当事人提出未规定的赔偿项目和要求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予调解:而人民法院对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除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外,还引用《民法通则》及最高法院的有关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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