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21 毫秒
1.
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是对水污染物排放在浓度控制的基础上实行总量控制,对排污单位发放排污许可证。运用行政手段,强化对水环境的管理,促进水环境管理由定性化向定量化转变,实行重点污染源重点控制,重点水域重点保护,加速环境目标实现的一种有效管理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注入企业管理机制,给环保工作带来生机。企业有了排污总量指标的自我约束和目标追求,推动环境管理从局部、零星的随机管理,转向系统化管理。把生产工艺、污染治理、控制排污有机的结合起来,克服生产、环保“两张皮”的现象,有利于提高企业“三个效益”。  相似文献   

2.
城市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方法的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下载免费PDF全文
排污总量管理的首要任务是确定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针对我国的水污染监测管理系统的现状,本文提出了一种“系统特征值核定排污总量方法”。该法以城市或城市某排污区的排污干管(或河道)输出的污染物总量实测值为基本依据,对各种排污总量的申报统计值进行正误的识别、校核与调整,汇总综合评价结果,核定排污总量及各个分量。该方法既使核定的排污总量增加科学性和准确性,又减少了核定的工作量;即使缺乏排污申报数据,也能迅速可靠地掌握城市的排污总量。该方法的有效性已在济南市应用中得到证实  相似文献   

3.
所谓总量排污收费就是对每个排污口排放的各项污染物的总量进行的收费。由于总量排污收费实现了排污收费工作由单因子收费的“粗放”型向多因子收费的“集约”型的转变,达到了排污收费高于治理成本的效果,使收费工作真正起到了促使排污单位积极治理污染的作用,所以总量排污收费是目前我国环保排污收费工作所必须采取的有效措施。但是,由于排污总量收费是目前我国环保排污收费工作中的新事物,各地区都在进行探索和尝试,笔者想通过几年来的学习和工作实践,就如何做好总量排污收费工作谈几点浅见。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总量排污收费的认…  相似文献   

4.
《环境保护科学》2015,(5):86-89
为进一步从全新角度探索实现污染物总量控制的思路和实现方法,文章从江苏省排污许可证制度、刷卡排污和排污权有偿使用、交易等的实施现状情况,分析了总量控制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刷卡排污与排污权有偿使用、交易之间的关系,剖析了江苏省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并结合江苏省实际情况,提出了总量综合管理系统构建、排污许可量确定、总量核定和监管体系等下一步工作措施。  相似文献   

5.
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清洁生产的实施是控制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使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量降为最低,对环境的影响降为最小,促进排污单位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对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清洁生产之间相关性的分析,将三者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各项制度和法规的最大效应,可使环境管理上一个新台阶。  相似文献   

6.
排污许可权交易的市场化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必要措施是在总量确定之后 ,遵循一定的规则将排污总量分解到企业 ,全面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本文将从许可排污量的产权化、资源化入手 ,论述排污许可权交易的市场化  相似文献   

7.
中国环境报讯 辽宁省大连市环保局近日发布《2011年清洁生产审核市控以上重点企业排污状况表》、《2011年清洁生产审核企业排污状况表》,公布了98家企业的名称、生产地址、主要产品名称、主要污染物名称和上年度的排放浓度、排放总量、排污去向等问题,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相似文献   

8.
一、“九五”期间我省环境保护工作的基本情况(一 )“一控双达标”任务基本完成。省政府批准实施了严于国家指标的全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将其纳入了国民经济发展规划 ,并逐级分解到区域、重点流域和点源。各级环保部门不断规范、逐步完善排污总量控制体系 ,开展了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和总量监测工作 ,每月发布水质监测公报 ,建立了重点流域断面监督管理责任制。国家下达给我省的污染物总量控制任务提前 2年完成 ,省政府下达的全省污染物总量控制任务提前 1年完成。各级政府对超标排污企业全面下达了限期治理计划 ,加强了组织领导和检查…  相似文献   

9.
《环境保护》2005,(4):44-44
近日,国家环保总局污染控制司副司长刘鸿志就淮河水利委员会发布所谓“第一个流域限制排污总量意见”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淮河水利委员会无视国家法律规定,违背国务院确定的“十五”淮河流域限制排污总量,擅自发布限制排污总量意见,扰乱视听,干扰了国家排污总量控制工作的正常进行。  相似文献   

10.
现行的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难以适应我国污染物排放日益复杂多样的需要。新的一轮环境管理体制改革将排污许可制度作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研究总量控制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的衔接是改革工作的重要内容,有待学界探索和实践。有效整合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融入排污许可制度,将会极大提升环境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从而进一步推进海南省排污许可制度改革的试点工作,对于全国的环境管理改革工作也有借鉴作用。基于海南省排污许可制度改革的实际情况,结合总量控制与排污许可的相关关系,本文研究提出海南省排污许可制度融合总量控制管理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1.
山西省排污权交易体系的设计与实践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赵英煚  杜斌  彭林  杨花  成娜 《环境工程》2014,32(5):138-141
山西省排污权交易体系采用总量控制模式,利用总量核算法,核定分配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量,为企业发放排污许可证并对其排放量进行动态管理。基于总量控制和全周期管理原则,开发了排污许可证总量核定管理系统和排污权交易在线管理系统,实现了初始指标分配、排污许可证管理、总量动态管理、在线交易、交易监管等一系列连续而又互相支持的功能,为排污权交易提供了支持平台和交易保障。  相似文献   

12.
本文在回顾我国排污收费制度和江苏省试行水排污总量收费的情况,提出了排污总量收费对企业的影响及其对策。  相似文献   

13.
为适应污染物总量控制,必须改革现行排污收费制度,开展污染物总量排污收费,本文探讨了总量收费制度下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监测办法。  相似文献   

14.
大型钢铁企业尘污染总量控制优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毛峰  王华聪  孟庆文 《环境科学》1999,20(4):100-103
以我国某大钢企业为实例,综合考虑产品产量,治理费用,除尘技术,排污总量,建立了大型钢铁企业尘污染总量控制制优化模型。模型的求解结果提供了不同排污总量限值下的除尘类型优化组合方案,并揭示了排污总量与投资费用之间的定量关系。  相似文献   

15.
作为落实《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改革和完善现行排污收费制度,促进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一个重大步骤,国家环保局于1996年底向全国各地提出《总量排污收费新标准试点方案》。总量排污收费新标准是世界银行和国家环保局组织的《中国排污收费制度设计及其实施研究》课题的研究成果,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显著特点,体现了高于污染治理成本的原则;体现了总量收费的原则,对各类污染物统一按污染当量计征排污费;体现了动态收费的原则,考虑了地区调整系数、环境功能区调整系数和资金时间价值调整系数;覆盖面大,可操作性强。国家环保局为总量排污收费新标准试点工作,专门发了873号、298号文。模拟测算分析试点工作是总量排污收费新标准试点工  相似文献   

16.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要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制度。文章指出法律约束力不强、制度定位不明确、许可量核定方法不统一是现行排污许可制度未发挥效用的主要原因,进而对许可条件、许可内容、许可量核定等关键问题进行了分析。根据前述分析,文章提出推进排污许可制度改革的建议,应当构建基于排污许可的点源污染管理体系,以排放量核算为重点,结合总量控制制度、排污权交易制度,强调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严格执法与处罚。  相似文献   

17.
本文就观行排污总量核定中存在的废水量不准,污染物均值浓度代表性不强问题,提出采用72小时连续监测的方式确定排污系数和日排水量与均值浓度的方法核定排污总量。研究表明,其结果与国家统计规定一致,均值浓度与市站监督性监测数据均值接近。用该方法核定排污总量科学准确,实用性强。  相似文献   

18.
总量控制可以分为三个环节,即基数核实,总量分解,排污监控,其关键是排污监控。如果没有有效的监控措施和方法来保护,各项指标的核实与分解将会落空。1环境监测管理工作的核心是总量控制的排污监控我国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环境管理体系。在实施总量控制之后,各项环境...  相似文献   

19.
自动采样器应用的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问题的提出能否顺利地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取决于能否获得排污情况的可靠信息。而这项信息的可信程度除了人为因素外,主要取决于监测技术。由于污染物的排污总量等于污染物浓度与排水量的乘积,欲求排放总量  相似文献   

20.
中国排污收费标准体系的改革设计   总被引:15,自引:1,他引:14  
排污收费标准是中国排污收费制度的核心。设计一个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的排污收费标准,是改革中国排污收费制度的重要前提条件。本文在分析现行的排污收费标准基础上,提出了满足不同政策需求的若干种排污收费标准方案,并进行了多方案比较。作者建议,为确保国家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的实现,应尽快试点和推行污染物总量收费标准。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