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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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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化工环保》2016,(4):453-453
(二十一)明确治理与修复主体。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要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责任主体发生变更的,由变更后继承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或个人承担相关责任;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或双方约定的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责任主体灭失或责任主体不明确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相似文献   

2.
《化工环保》2016,(4):380-380
(一)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在现有相关调查基础上,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制定详查总体方案和技术规定,开展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和成果审核。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开展1次。(环境保护部牵头,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参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相似文献   

3.
《化工环保》2016,(4):448-448
(十五)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管理。按照科学有序原则开发利用未利用地,防止造成土壤污染。拟开发为农用地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不符合相应标准的,不得种植食用农产品。各地要加强纳入耕地后备资源的未利用地保护,定期开展巡查。依法严查向沙漠、滩涂、盐碱地、沼泽地等非法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矿山、油田等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影响区域内未利用地的环境监管,发现土壤污染问题的,要及时督促有关企业采取防治措施。推动盐碱地土壤改良,自2017年起,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地开展利用燃煤电厂脱硫石膏改良盐碱地试点。  相似文献   

4.
《化工环保》2016,(4):427-427
(四)加快推进立法进程。配合完成土壤污染防治法起草工作。适时修订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增加土壤污染防治有关内容。2016年底前,完成农药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发布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2017年底前,出台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等部门规章。到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建立。各地可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土壤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  相似文献   

5.
正2016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质量基础(NQI)的共性技术研究与应用"专项项目"典型产业链资源循环利用关键技术标准研究"项目中关于《聚乙烯(PE)塑料再生料的表征》国家标准的研制任务,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天津再生资源研究所负责承担,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联合行业骨干企业共同组成标准编制小组,合作完成这项标准的编制工作。本次调查问卷旨在开展相关企业聚乙烯再生料回收利用及性能检测相关内容调查,希望企业认真填写。本次调查问卷中的  相似文献   

6.
《化工环保》2004,24(5):388-388
4月5日,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发出《关于撤销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产品登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拟分阶段撤销含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5种有机磷农药(以下简称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产品登记,并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在农业上使用。  相似文献   

7.
为加强廉政建设、提高办公效率、使废物进口审批工作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家环保总局就加强废物进口审批工作监督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审批原则 1禁止进口危险废物及有关法律法规禁止进口的废物;限制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物; 2对工艺落后,无污染防治设施和能力的企业以及国家明令关停的企业,不得批准进口废物; 3实行总量核准,一次性审批原则。对正常经营的企业,在核定企业年加工利用能力的基础上,每年一次性给予审批;对一次申请进口数量大的,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要求,予以一次性审批,分批发证。 二、审批权限及程序 1废物进口申请经加工利用利用单位所在地的地(市)级环境保护局、省级环境保护局(厅)两级预审后,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以下简称 " 总局 " )审批;省级环境保护局根据总局授权审批的,审批后需及时报总局备案。 2总局内部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制度。 ( 1)对环境风险较小的废物,以及延期、换证(包括更换进口单位、更换口岸)的申请,经授权,可由污染控制司审批。 ( 2)除( 1)款外所有进口废物的申请,经处、司两级审核后,报总局主管领导审批。 ( 3)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废物进口审批专用章 " 由污控司专人负责保管。用章必须符合规定的手续。 3《进口废物批准证书》及其申请材料等原始档案由总局废物进口登记管理中心(以下简称 " 登记中心 " )负责存档保管。原始档案保存期为三年。 4登记中心只受理各省级环境保护局(厅)报送的申请材料,不得受理企业和市(地)级环境保护局直接报送的进口废物的申请。 5进口废物环境保护审查登记费(以下简称 " 审查登记费 " )由申请企业按财政部、国家计委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指定银行账号交费。登记中心不得直接收取现金。 所收取审查登记费必须按规定及时上缴中央金库。 三、监督措施 1废物进口审批实行责任制。下级对上级负责,审批过程中,非主管人员不得干预审批事务。 2废物进口审批实行集体讨论制度。办理所有进口废物申请,首先由经办人提出初审意见,经主管处室讨论通过后方可报上级部门或领导审批。 3建立审批人员轮岗制度。在废物进口审批岗位的司、处级及处以下工作人员,要按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定期轮岗。 4各级废物进口审批工作人员要依法审批,科学决策,并严格遵守规定的审批时限,不得刁难企业。 5各级环境保护局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从事进口废物环境风险评价工作。 6各级废物进口审批人员在审批过程中,对进口废物利用单位进行现场核查时,必须同时由二人以上参加。 7发现违反本通知和其他有关廉政建设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投诉或举报。总局举报受理电话:监察部驻总局监察局,电话号: 010- 66111415;各省(区、市)环保局举报部门为纪检组监察室。 8具有废物进口审批职责的地方环境保护局要参照本通知制定废物进口审批工作程序、监督管理措施,并公布于众,接受监督。  相似文献   

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自2006年起,我部开展了两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促进了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为贯彻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进一步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在总结前两批试点经验的基础上,  相似文献   

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1]49号)等文件要求,做好2013年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工作机制,明确重点任务 (一)健全工作机制.各地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抓紧建立由商务主管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废旧商品回收工作机制(以下简称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已经建立工作机制的地区,要充分发挥工作机制作用,加强部门协调,建立完善政策保障和行业管理等各项制度,有重点地开展工作.  相似文献   

10.
近日,由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主办的“中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及综合利用行业现状与展望行业研究白皮书(2011)”在京发布,本行业研究自皮书是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电器循环技术研究所在《2010年行业研究白皮书》的基础上,结合2011年处理企业现场调研、企业访谈、问卷调研、国内外文献调研等,获得行业一手的数据和信息,整理、总结和分析完成。  相似文献   

11.
<正>2019年7月30日,四川省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联盟成立大会在成都市召开。会议由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主办,省科技、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管、能源等主管部门,绵阳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市州经信委,中国铁塔公司及新能源汽车生产、动力蓄电池生产、回收拆解、综合利用等企业,科研机构  相似文献   

12.
为了积极推进矿业领域循环经济的发展,开展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试点示范工作,2010年9月11—12日,由中国矿业联合会、国土资源部规划司联合主办的"2010年中国矿业循环经济论坛"在山西大同市召开,对矿业领域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工作进行了交流和部署。根据国土资源部明确要求,中国矿业联合会要加快研究完善绿色矿山建设具体标准和办法,会同有关行业协会组织做好国家级试点矿山的推荐和评估工作,积极搭建绿色矿山建设交流与合作平台,为试点矿山提供经验交流和技术咨询等服务,切实承担起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业务支撑。此次会议之后,本刊记者就矿业领域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绿色矿山等问题专访了中国矿业联合会会长、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李元。  相似文献   

13.
一、前言 日本政府为了贯彻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方针,针对本国资源短缺和废物填埋场地不足的特点学习德国通过颁布“循环经济法”促进资源合理循环利用的经验,于2000年正式颁布了“建设循环型社会基本法”的同时,又配套颁发了“资源有效利用法”(对原再生利用法的修订,再生利用对象有电脑、复印机等69种,办公用电脑从2001年4月起实施,家用电脑从2002年4月起实施)、“建设废物再生法”(从2002年4月起实施),加上以前已颁布的“包装容器再生法”(从2000年4日起实施)和“家电再生法”(于2001年4月实施)以及依据“废弃物处理法”颁布的“用毕汽车再生程序规定”(已由汽车行业协会从1998年纳入自主管理计划实施中),至此,日本分行业的废物再生法令已基本颁布完毕。此外,为开拓再生产品的布场,还同时颁布了“绿色采购法”,要求政府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在采购物资时必须优先采购再生产品等对环保有利的绿色产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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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 9年6月4日,提案天津市商务局召开城市垃圾分类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会,将从培育骨干企业、健全回收网络、强化资源利用等方面开展专项行动,提高重点品种的回收率和分拣回收加工水平,加快建设北辰区、滨海新区、静海区等4个全密闭再生资源回收分拣加工中心。据悉,天津市将引进第三方再生资源企业,负责或承包  相似文献   

15.
正2018年4月15日,由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与河北省定州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北方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协办的"2018全国生态文明与再生资源行业会议",在京津冀经济圈、毗邻雄安新区的河北省定州市隆重召开,会议围绕"建立城市废弃物处置与利用体系,助力新型城镇化发展"主题展开,来自全国行业主管部门、高校、科研机构及再生资源企业共计400多名代表汇聚历史古城定州,共同探讨在大力建设生态  相似文献   

16.
正2017年10月1日起,环保领域一项法规、一项指南、三项标准将正式施行,涉及环评、固废、机动车等多个领域。《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开启新环评时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明确,审批、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进行相关的技术评估,均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并要求环保部门推进政务电子化、信  相似文献   

17.
<正>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近日联合批复了2015年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第六批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同期,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批复了第五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在此次批复中,第六批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包括:江苏戴南科技园区,江西省丰城市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基地,湖北省大冶有色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园,陕西再生资源产业园。批复要求,各示范试点单位所在地省级或市级人民政府向国家有关部门签订承诺书,承诺采取措施确保示范试点建设目标的顺利完成,  相似文献   

18.
南京市物资回收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1957年,原隶属于南京市供销社,2004年改制后由南京苏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为南京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试点承建单位。公司现有直属、参股单位50多家,另有加盟连锁企业100多家,网点遍布南京城。2007年公司直属及参、控股企业实现销售20亿元,回收各类废旧物资近30万t,废金属(黑色、有色)及废纸等主要再生资源品种的回收量占南京市的50%以上。根据商务部《关于组织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2006年公司配合省、市有关部门制定了《南京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目前,该项工作正在实施中,并取得了相应成效。  相似文献   

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石化厅(局、公司),部分化工企业:自1984年以来,化工行业开展创建清洁文明工厂活动取得了显著成绩,对于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加强“三废”治理,改善企业环境面貌,促进化工生产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这项活动...  相似文献   

20.
在国内外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众多企业纷纷落马,甚至资力雄厚的大企业也不能力挽狂澜的今天,江苏春兴合金(集团)有限公司(原徐州有色金属合金厂)自1990年9月1日投产以来,产品走进市场,势如破竹,月产月销,连续十多年来,企业效益显著增长,累计产值达6亿元,上交税金5000万元,曾获“邳州市第一厂”、“徐州市乡镇企业第一厂”、“徐州市科技兴市先进单位”、“徐州市规模企业先进单位”、“徐州市外向型企业先进单位”、“江苏省明星企业”等荣誉称号。自1995年先后在泰国、广东顺德和吴川、江苏常熟和南京等地办起全资或控股公司。年产合金铅6万余吨,是国内最大的再生铅基地。被国家列为“八五”无污染再生铅攻关项目示范厂。原国家物资部副部长陆叙生视察江苏春兴集团后称赞道:“徐州有色金属合金厂在实现高技术研制与产业化同步发展、把科技成果迅速转化为生产力方面,为我国再生铅高新技术企业的建设和发展,建立了典范,再生铅行业的希望就掌握在你们的手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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