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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园环评听证会不仅提升了国家环保总局公正形象,还对提高民众环保知识和意识具有难以替代的作用。但不可否认,环评听证会还有一些地方需要改进。首先,改进听证代表产生的程序。听证代表产生程序及其构成,是听证会能否准确反映民意的关键。此次听证以专家为主,是否完全代表民众的呼声是值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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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上午,由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圆明园湖底防渗工程环评听证会如期举行。新华网、人民网、新浪网、搜狐网等国内著名网络媒体进行了现场直播。笔者观看了全程直播,众多的环境、园林和生态方面的专家学者的发言,给公众上了一堂生动的环保教育课,对于提高公民的环保意识是一个很好的推动作用。但是,圆明园整治听证会存在6大缺憾,直接影响了听证的社会效果。--时间太仓促。73人在一个上午全部发言,留给每个人的平均时间只有几分钟,表达自己观点难免蜻蜓点水,走马观花,对关键问题说不清楚。如果能够有一天或者两天的时间来让代表充分阐述观点,效果一定会更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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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全国各地的听证会如雨后春笋般纷纷出现。尽管听证制度的推行在全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毋庸讳言,我国的听证制度还很不规范、不完善,存在很多漏洞。由于一些部门不能充分尊重民意,使得不少听证会流于形式、走了过场,有的听证会则被一些利益集团所利用,他们假借听证的名义,使某些违背民意的行政决定披上了"民意"的色彩,获得了虚假的正当性,严重损害了听证制度的严肃性。当前必须尽快完善听证会的意见听取和反馈机制,增强听证会在决策过程中的效力。在近年来举行的多次听证会上,我们可以见到代表们慷慨激昂的陈词以及闪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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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园听证会能否跳出"一听了之"的怪圈还有待观察。暂且抛开它不谈,近年来各种听证会在刚刚萌发的同时就迅速变质,其公信力直线下降,为什么会这样?"听证会之痒"症结究竟何在?我认为其目前身上至少潜伏着如下四大疾患:一、听证发起者严重错位。一场听证,由不同的行政机关发起,结果可能会截然不同。其要害在于发起者本身是否处于相对"中立"的位置。我们可以看到,去年故宫等世界遗产景点涨价听证会,是由北京市发改委(尽管其统辖当地物价部门)发起的。而黄山、九寨沟等世界遗产景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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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要更加注重实效,避免形式化。在公众参与过程中,无论是程序的设计,还是参与方式方法的运用,都要从实效原则出发。公众参与是我国环保立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但在工作实践中我们发现,除了《环境影响评价法》外,我国现行环境保护法和其他单项法律、法规等,至今还没有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公众参与理论起源于英国普通法上的"自然公正原则",即"任何权力必须公正行使,对当事人不利的决定必须听取他们的意见"。公众参与是指社会群众、社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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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园环评听证既是一件好事,又是对环保主管部门的一次严峻考验。之所以这样说,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经过听证,圆明园防渗工程如果过不了环评这一关,就意味着防渗工程必须得拆;二是圆明园湖底防渗工程毕竟是马上要竣工的工程,如果宣布这个工程拆除,那么工程中已经投进的巨额的工程费怎么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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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圆明园环评听证会并没有得出一个令全社会满意的最终结论,其本身也存在着诸多的缺憾和不足,然而,此次听证会,为不同的社会群体提供了一个平台,使得他们能够合理、合法地表达自身利益要求,使得政府在作出重大决策时有了一个更为广泛的参考。从这个角度来讲,圆明园环评听证,对推动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进而落实科学发展观,有着示范性的意义。" --清华大学国情研究中心研究员康晓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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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园听证会是有史以来我国环保领域规模最大、影响最大的环境问题听证会,也是一次生态知识普及的社会大讲堂。圆明园事件暴露出的最大问题是管理者、决策者、甚至相当一部分专家对生态学不甚了解,没有认识到圆明园防渗膜隔离的不是水,而是生态活力;拆除物理上隔离水与土地的防渗膜容易,但拆除思想上隔离人与自然联系的膜却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有人认为这是舆论炒作、小题大做,其实,这种舆论有利于生态知识的普及和全民族生态意识的提高,应大炒特炒;这类小题关系到规划管理、体制法规、山形水系、国计民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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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在近10年间迅速深入到我国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听证制度在设计和执行上的种种缺憾也越来越多地受到社会舆论的关注和批评。反思那些受到批评的听证会,可以看出,当前听证会普遍存在三大"软肋":一是听证会代表的遴选不够科学。不言而喻,只有听证会代表具有足够的广泛性、代表性.听证会才能在政策的制订中真正起到沟通政府民众的"桥梁"作用。在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等一系列法规规章中,国家有关部门对此也再三强调。但是,迄今为止,听证会代表究竟该按什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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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圆明园事件”过程中,一个细节引人深思。在此次“圆明园事件”中,媒体的跟进始终非常及时,国家环保总局也予以了积极的配合,不仅将环评的进展随时向媒体公开,还利用互联网等新的传播方式,将听证内容、环评结果等向社会公开。围绕圆明园的讨论也多是在报纸、杂志等媒体上展开的。对于这样有重大影响的公共事件,媒体报道的深入和透明可谓前所未有。长期以来,一些政府部门有这样一种观念,那就是对于某些涉及多重利益诉求的公共项目,如果其决策过程全部向社会公开,便容易影响决策执行,甚至影响安定稳定。然而,在“圆明园事件”的过程中,我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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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园事件:尘埃落地 7月7日,国家环保总局正式批复圆明园管理处提交的《圆明园东部湖底防渗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指出:“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 原工程方案存在严重缺陷,在工程设计和建设过程中缺乏全面有效的生态保护措施,造成了水生生态系统的严重破坏,必须进行全面综合整改。”批复还明确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包括全部撤除绮春园湖底已经铺设的复合膜。环保总局还告知圆明园管理处,如对该许可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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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各界期待已久的《圆明园东部湖底防渗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环评报告)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于7月5日在国家环保总局网站上公诸于众。7月7日,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向媒体宣布,经专家组认真审查,环保总局对清华大学提交的环评报告表示认可,并依据该报告要求圆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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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前!向前!向前!一年又呼啸着过去了,仿佛白驹过隙,扯也扯不住,留给我们的,似乎只有回味。对于环保界而言,更是如此。2005年,有太多的事情值得我们回顾和深思:1月18日,“环保问责”引发一场“环保地震”,30个违法开工项目被责令停建;3月22日,圆明园湖底一层防渗膜搅动了湖底几百年的淤泥,掀起了社会上对该工程可能破坏生态环境、有碍文物保护的一片质疑声。为此,国家环保总局特别邀请各方专家学者举行听证会,对圆明园防渗膜一事进行环评;11月13日,中石油吉化101厂大爆炸,污染松花江,导致整个哈尔滨市停水四天……回首这一年,有不安,有欣慰,有苦恼,更有欢乐。当我们向前走时,千万不要忘了向后看看。挥别2005年,历史又翻开了新的一年,让我们带着新的期待迈入2006年的门槛。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