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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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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截止1999年12月底,江苏省共办理了危险废物跨省、市交换、转移审批手续41家,通过审批交换、转移的危险废物共15类、计46000余吨,共涉及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南通、盐城、扬州、镇江、泰州等10个市62家单位(其中跨省转移的8家),绝大多数危险废物得到了资源化利用。江苏省通过办理审批手续,对企业危险废物的交换、转移行为进行规范,使企业提高了环境意识;通过填报危险废物交换、转移联单,使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的全过程都得到有效监督,大大减少了二次污染的可能性。今年江苏省各地将全面实施危险废物交换转移制度,填报危险废物交换转…  相似文献   

2.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浙江省环境保护局: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推荐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申报ISO14000国家示范区的请示》(苏环科[2005]26号)及浙江省环境保护局《关于推荐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申报ISO14000国家示范区的报告》(浙环[2005347号)收悉。  相似文献   

3.
5月21日,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召开部分省辖市环保局长座谈会,专题研究发展循环经济、推进建设生态省的具体思路。与会代表深入探讨了循环经济的理念,分析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可行性。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史振华厅长首先提出,传统经济是一种由“资源一产  相似文献   

4.
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包括国际间转移和国内跨省转移。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形成了全面而严厉的监管体系。但危险废物跨国走私和跨省转移引发的污染事件仍时有发生,相关部门仍需进一步提升监管能力。危险废物的越境转移是一个全球性的环境问题,发达国家的危险废物向发展中国家的非法转移问题尤为突出。由于发展中国家缺乏有效的固体废物  相似文献   

5.
《环境工作通讯》2008,(1):I0032-I0032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你厅《关于钢铁及焦炭生产企业污染物排放量核定问题的请示》(苏环监察[2007]83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相似文献   

6.
为进一步加大危险废物监管力度,江苏省实施了危险废物市内转移网上报告试点工作,开发了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利用信息技术加强环境监管,简化审批环节,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管理.通过分析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的主要结构和应用,阐述申报登记、经营台账、查询统计、信息预警、网上转移、日常监督等模块内容,针对系统在危险废物转移实时监控方面的不足之处,提出了开发电子联单的二维码标签和系统的手机操作软件,并共享交通部门GPS监控数据的优化建议.优化后的系统有助于降低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的环境风险,真正实现危险废物的全过程安全监控与管理.  相似文献   

7.
《环境导报》2003,(18):33-33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一、现状监测与评价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测工作的决定》、《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2.3-93,HJ/T2.4-95,HJ/T19-1997),以及苏环办犤2003犦15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管理的通知》。二、现状监测与评价工作范围与内容在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承担和组织承担省管建设项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工作,并对所采用的现有历史数据进行审核。1.根据委托方提供的“环评大…  相似文献   

8.
5月21日,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召开部分省辖市环保局长座谈会。专题研究发展循环经济、推进建设生态省的具体思路。与会代表深入探讨了循环经济的理念,分析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可行性。  相似文献   

9.
资讯     
《环境保护》2012,(4):4-7
要闻2月1日,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主持召开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全国主要行业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原则通过江苏省句容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审核意见,以及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申请上市或再融资公司的环保核查意见。  相似文献   

10.
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 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察工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危险废物会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构成严重危害,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以及《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使危险废物的环境监察工作步入新常态。当前环境监察工作面临危险废物环境违法事件集中式爆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偏低、危险废物大量堆积等问题,本文从技术支撑缺乏、执法监管缺位、执法队伍能力建设薄弱等方面分析了危险废物环境监察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危险废物环境监察能力建设、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危险废物环境监察机制创新、强化宣传培训等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1.
《环境导报》2003,(6):22
春风送暖,艳阳普照,由江苏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召开的“循环经济报告会”于2003年2月24日在南京隆重召开。江苏省环境保护厅的主要领导、省各相关部门的代表、各省辖市计委、经委、环保局的代表以及来自联合国环境署、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日本地球产业文化研究所、中国清华大学、东北大学、同济大学环境方面的专家,约200余人参加了报告会。报告会由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赵挺主持,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李一宁到会并致辞。专家报告充满激情,与会代表聚神而专注,并不时给予阵阵掌声,报告会气氛非常热烈。李一宁副秘书长首先在致辞中指出,发展…  相似文献   

12.
江苏省委、省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意见》,是江苏省贯彻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推进“两个率先”进程的重大举措。无锡市委、市政府经过认真学习,一致认为《意见》以创新的理念和思想,阐述了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的发展趋势,为解决一些长期困扰和制约环保工作发展的问题指明了方向。无锡市上下将贯彻落实《意见》精神,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转变观念,大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为争创“两个率先”先导区和示范区奠定可持续发展能力。  相似文献   

13.
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是环境管理的重要辅助性手段,江苏省在环境公开信息方面先后制定了《江苏省环境保护政务公开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全省环保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江苏省环保厅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试行)》等制度规定,并积极开展环境信息公开,在公众参与环境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许多有益经验。本文在对江苏省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的现实分析基础上,指出了在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方面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了具体的应对之策。  相似文献   

14.
介绍了上海市现行的危险废物转移申报及运输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建立了上海市危险废物转移申报及运输系统,系统包含了危险废物网络申报交换平台系统、危险废物集运系统、运输单位的招标与运费价格系统的设立;阐述了该系统的设置及运行模式;提出了危险废物"动态管理"模式,即对于不定时发生的危险废物流动源采用动态管理模式.  相似文献   

15.
李梦蛟 《环保科技》2014,20(5):23-25
危险废物非法转移是当前危险废物污染事件频发的主要原因,具有"发现难、取证难、认定难"的特点。本文总结了隐瞒危险废物非法转移的各种情况,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环境监察技巧,供环境保护执法部门参考。  相似文献   

16.
资讯     
《环境保护》2012,(11):4-7
要闻5月18日,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主持召开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草案)》、《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暂行办法》,原则通过部分公司申请上市环保核查意见、部分企业危险废物出口申请审核意见。  相似文献   

17.
为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活环境的需求,江苏省环保厅曾于2002年5月、10月分别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开展创建绿色社区活动的通知》、《关于环保进社区和创建绿色社区的实施意见》。通过开展创建省级绿色社区活动,树立一批环境管理优秀、生活环境优美的社区典范,以此进一步推动全省城市社区的环境保护工作,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而努力。日前,江苏省环保厅制定了《江苏省绿色社区考核指标(试行)》和《江苏省绿色社区考核指标实施细则》,现印发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本着自愿的原则,对照《江苏省绿色社区考核指标(试…  相似文献   

18.
<正>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就《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目标、环境监管体系如何建设、利用处置能力如何强化、环境风险如何防控等内容,回答了记者的提问。问:《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并将其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  相似文献   

19.
规范     
危险废物被“套牢”不按规定处理一次性医疗器具等危险废物将受重罚!南京市近日出台了地方性法规《南京市危险废物管理办法》,并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出台的《办法》共31条,针对南京的实际,对市域范围内危险废物的管理进行了详细规定,对医院临床废物和废电池这两类危险废物作了重点规范。《办法》还规定,无论是在本市内转移或是向市外转移废物,都必须由转移方和接收方分别向本地区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南京小赵霞)南通环境监测中心站通过实验室认可现场评审近日,南通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一次性通过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组织…  相似文献   

20.
李佳伟 《环境》2015,(3):55-57
<正>为实现因地制宜开放社会环境监测领域,《关于推进广东省环境监测社会化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中规定,除执法监测和国控企业监督性监测外,其他环境监测领域原则上均可向社会开放。2月3日,广东深化环保改革领域又落"一子"。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正式印发《关于推进广东省环境监测社会化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广东环境监测社会化改革的总体目标: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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