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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15 毫秒
1.
本文结合山东省地方环境立法的实践,对地方环境立法的含义、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立法的关键环节和程序进行了详细论述。强调了地方环境立法应达到的目的及其在环保实践中的作用,对地方立法中涉及的行政处罚、收费、行政许可设定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探讨。通过论述立法人员整体素质对地方环境立法的影响,提出了对法案起草人员、论证人员及审查人员的基本要求。突出了建立立法听证制度和坚持立法民主性原则对提高立法质量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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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一01 950065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环境立法/兰建洪(北京大学法律系)//上海环境科学/上海市环保局一1994,13(8)一王~4环信X一100 文章提出了在世界环发大会之后公布的我国环境与发展的十大对策要求环保工作的重点转向法制化,建立科学、完善、协调、高效的环境法律体系,为我国社会丰义市场的持续发展提供法律保障。首先是应加强环境立法,填补原有的立法空白,包括持续发展立法、环保组织立法和环保行政执法程序立法。其次是要对现行环境法中不适应新形势的内容加以修改完善。以现行排污收费为例,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欠量的环境补偿形式;排污…  相似文献   

3.
<正>2019年8月21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了全省垃圾分类立法工作座谈会。会议明确,四川生活垃圾分类将列入明年人大立法计划,立法后将正式实施,并且成都、德阳、广元也将率先出台垃圾分类专门地方性法规。由此可见,四川省通过立法推行强制垃圾分类已势在必行。在民众环保素质、理念短板尚未完全补齐前,采用立法手段强制推进垃圾分类不失为一  相似文献   

4.
随着经济建设的持续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法制建设与依法治理城市的重要性,越益突出。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立法工作的要求,本市环保立法工作已被确定为1994年环保工作的重点。日前,市环保局政策法规室召开了立法工作会议,专题研究环保立法起草项目工作。局系统有关单位、部门的负责人,各起草  相似文献   

5.
环保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中,应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行使自由裁量权应体现立法的目的精神,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  相似文献   

6.
在依据新设路径设置跨地区环保机构时,需要明确三个问题:首先,在机构定位上,应将跨地区环保机构作为具有实体职权的政府部门进行设置;其次,在关系处理上,应通过明确跨地区环保机构和传统地方环保机构的职责及其各自隶属来理顺二者之间的关系;最后,在设置层级上,可按照生态环保部、跨省级环保机构以及跨市级环保机构三个层级对跨地区环保...  相似文献   

7.
本文通过对国内,国外环保政策历史延革的阐述和对我国环境立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的分析,提出了市场机制下环境立法的有关对策,为地方环境立法工作提供了可借鉴的内容。  相似文献   

8.
黄军根 《交通环保》2003,24(Z1):28-30
文中浅析了海域污染防治中地方立法的必要性、立法中应注意的问题和执法中应注意的事项,并从颁布实施<深圳经济特区海域污染防治条例>这一地方立法实践出发,建议海事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海域污染防治的地方立法工作.  相似文献   

9.
《广州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定》即将于6月1日施行。至此,在国家立法的环保法律领域中,广州市已全部完成了地方法规的配套立法工作。在5月18日召开的广州市首次固废管理专题工作会议上,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对照国家固废法,介  相似文献   

10.
政策创新是开拓环保事业新局面的主要动力和持续源泉,创新一小步,工作有可能迈进一大步。在各省区中,江苏人口密度最大、人均环境容量最小、单位面积污染负荷最高,特殊的省情决定了江苏在率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必须确立环保优先的方针。2004年,江苏省在地方环境立法上率先取得突破,明确了生态环境优先的原则。2005年,江苏省委将环保优先正式列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2006年,江苏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坚持环保优先促进科学发展的意见》,对环保优先作了10个方面的系统阐述:在制定法律法规时,优先进行环保立法;在编制发展规划时,优先编制环保规划;在作出发展决策时,优先考虑环保影响;在调整经济结构时,优先发展清洁产业;在利用有限资源时,优先节约环境资源;在新上投资项目时,优先进行环保评估;在增加公共财政支出时,优先增加环保开支;在建设公共设施时,优先安排环保设施;在进行技术改造时,优先采用环保型技术;在考核发展政绩时,优先考核环保指标。“十一五”期间,江苏省委已明确提出,要坚持经济建设与生态建设一起推进,产业竞争力与环境竞争力一起提升,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一起考核,物质文明与生态文明一起发展,将生态环境作为“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4大类指标体系之一,实行“一票否决”,努力实现经济持续发展、污染持续下降、环境持续改善。在环保优先方针的指导下,我们主要完善了以下5个方面的环保政策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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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总书记在十四大报告中强调指出:“高度重视法制建设,加强立法工作,特别是抓紧制定与完善保障开放,加强宏观经济管理、规范微观经济行为的法律、法规,这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迫切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环保立法步伐逐步加快,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相继出台,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法律保障。从本质上讲,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在市场经济中,法律成为社会配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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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探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环境法的发展问题.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环境法也应随之相应发展.一方面填补原有的立法空缺,诸如特级发展立法、环保组织立法、环保行政执法程序立法等,显得更加迫切了;另一方面现行环境法中一些不能与新形势相适应的内容也须加以修改完善.  相似文献   

13.
环境行政诉讼制度作为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对推动我国环境法制建设,促进环保领域依法行政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分析了我国和西方环保先进国家在环境行政诉讼原告资格方面的立法现状,并进行比较研究,指出应借鉴了国外的相关立法及实践经验,以完善我国环境行政诉讼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4.
虽然近年来政府在立法上做了许多工作,但相对于越来严重的畜禽养殖污染而言,制度建设还是滞后,我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法律体系还很不完善。这与我国过去环保工作重视工业和城市污染、忽视农业和农村污染的历史背景有关。  相似文献   

15.
2005年10月28日,上海市十二届人大2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修订案)(以下简称<环保条例>),标志着上海市<环保条例>的修订工作,经过两年的努力圆满完成.为保证<环保条例>的修订质量,自2004年以来,在上海市人大法制委、法工委和市政府法制办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开展了大量的调研工作,在合理开拓立法空间方面也做了一些探索和尝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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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环境立法的误区及对策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目前的环境立法存在一些不足,有些具有“部门立法”、“主体立法”的特征,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而言又多表现为“义务本位”立法;某些法律与另一些法律之间存在着矛盾,一些法律制度和措施还不够完善。要改变这种状况,环境立法工作应当实现以下几点转变:一是政府部门应由“权力主体”向“义务主体”转变,二是由“主体立法” 向“行为立法”转变,三是行政管理相对人由“义务本位”向“权利义务一致”转变,四是环境法律制度应由行政性制度向经济性制度转变,五是在立法技术上由强调速度和数量向强调质量转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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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改后,所有“设区的市”都获得了地方环保立法权。在拥有地方环保立法权后,广西地方环保立法取得了不错的成效,但仍存在立法地方特色不足,不同地区立法同质化,立法时间成本投入不足,立法公众参与度不足,立法内容原则化、抽象化,立法偏重事后惩罚,没有做到以预防为主等问题。新时代地方环保立法的完善,应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完善地方环保立法须牢固树立生态红线观念,优化民主立法机制,加强公众参与,加强立法队伍建设,提高立法技术,并在立法之后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环境守法意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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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环保战线上的新兵,通过工作的实践和学习各种有关资料使我认识到保护和改善环境,求得生态平衡,使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实现优良循环,避免国家经济发展而出现种种弊端和社会公害,应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一个重要的战略指导思想,也应是我们环保战线上每一个战士的思想指南。在提高我对环境保护这门新兴的综合性的边缘学科的认识和理论知识水平上,《环境保护》真是我的良师益友。我衷心感谢《环境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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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洪平  谢昳 《环境保护》2011,(20):62-63
在环保地方立法工作中,重庆市秉承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发展、注重地方特色的指导思想,创新立法方式,形成了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立法工作机制。立法是依法行政的基础、核心和关键。近年来,重庆市根据国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提出了在西部率先建成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将法治建设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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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1、环保立法存在缺陷,影响执法质量。我国环保立法长期以来贯彻执行的“宜粗不宜细”原则,造成立法的相对滞后性和欠缺可操作性。主要表现在:一是缺乏有关环境行政程序的专门性、系统性的立法。我国现行环保法律以实体法为主,程序法较少且多分散于各环保法律法规之中,使得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过大,同时又得不到法律和社会的有效监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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