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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制度是对涉及煤矿安全生产及矿工安全健康的产品所采取的强制性管理制度。安全标志是生产单位生产、销售及使用单位采购、使用的标识,凡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煤矿矿用产品,未取得安全标志,不得进入煤矿井下。我国自1990年开始推行这一制度,10多年来这一重要制度的实施,在大大减少由于矿用产品安全性能缺陷所引发的事故,提高煤矿本质安全程度,保证煤矿安全生产和矿工安全健康等方面,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的必要性与重要性1.煤矿特殊作业环境的客观要求煤矿作业环境是人工开凿的半封闭空间,不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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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标志申办程序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办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办程序〉等11个安全标志管理文件的通知》(安监管规划字〔2004〕107号)规定的程序。安全标志申办包括5个基本步骤:(1)资质审查:矿用产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有足够的注册资金和技术力量,质量管理体系完善,产品技术文件完整。(2)技术审查。包括对技术标准、图纸、说明书等技术文件的审查。生产单位生产的矿用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矿山安全的有关规定,能够有效指导矿用产品生产,名称和说明书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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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标志管理的基本特点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是确认矿用产品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行业安全标准和煤矿安全规定,准许生产单位出售和使用单位使用的凭证。生产单位生产的产品要取得安全标志,需要经过以下4个环节:1.资质审查鉴于煤矿生产对其所用产品的特殊要求,煤矿矿用产品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有足够的注册资金和技术力量的专业生产单位生产。2.技术审查包括技术标准、图纸、说明书等技术文件的审查。生产单位生产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煤矿安全的有关规定,名称和说明书应规范。3.现场评审从软件和硬件两方面,审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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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12,(10):196-196
2012年10月15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安全防护网生产企业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安监总厅规划〔2012〕141号印发,以下简称《通报》),撤销了抽检不合格的18家生产企业部分产品的安全标志。2012年6月至9月,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对河北、辽宁等10个省的32家企业生产的安全防护网产品(密目式安全立网)进行了抽查,对产品耐贯穿性、耐冲击性、阻燃性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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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素艳 《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11,21(5)
为有效加强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发放后的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安全标志的有效性及公信力,应积极探索、合理借鉴其他产品认证的成功经验与做法。对比分析我国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监督管理与UL认证跟踪检验在监督频次、监督重点、实施方式等诸多方面的异同,提出完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监督管理的措施和建议:紧密结合我国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的文件精神,有效利用监督管理资源,对获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生产单位实行科学、动态的管理,建立畅通的信息反馈渠道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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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15,(7)
<正>2015年7月1日,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发布《关于继续开展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的公告》。自2005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施安全标志管理以来,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安标中心)受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委托承担了安全标志的具体管理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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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达 《中国个体防护装备》2005,(6):25-25
为了实施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安全与健康,2005年10月1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印发了安监总规划字[2005]149号,正式颁布《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不仅规定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的申请、审核、检验、颁发、使用和管理办法,而且详细列出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并对安全标志标识进行了详细介绍(本刊下期将刊登实施细则全文)。该实施细则的出台,对进一步规范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市场,指导企业和使用单位的生产和应用,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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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个体防护装备》2000,(3)
国家经贸委3月6日发出印发《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的通知:为了指导用人单位合理配备、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安全生产,国家经贸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组织制定了《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现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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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德云 《中国个体防护装备》2000,(4)
按照国家经贸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通知》(国经贸安全[1999]451号)“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必须取得国家经贸委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生产、销售,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必须取得省级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的资格证后方可经营”的要求,安徽省劳动厅及时下达了《关于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进行资格证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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