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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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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部委     
《环境》2014,(12)
正五部委:车企油耗不达标将停产限产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近日发布《关于加强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从11月1日起,将对"达不到车型燃料消耗量目标值车型停产、限产"等五项处罚措施。《通知》明确,对于不达标企业,除了通报批评外,有"真刀真枪"的措施以刺激车企实现燃油总体达标。其中包括对于上一年度平均燃料消耗量不达标的乘用车企业,暂停其受理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不达标车型的申报等等。  相似文献   

2.
<正>工信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起草了《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近日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拟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等建立积分形式奖惩机制,对积分为负的企业采取暂停部分车型公告等处罚。  相似文献   

3.
《交通环保》2004,25(6):12-12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4年10月28日在京联合发布了《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将于2005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该标准按照整车整备质量对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提出了要求,并制定了分段实施方案:新开发车型从2005年7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阶段限值要求,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二阶段限值要求;在生产车型比新开发车型推迟一年实施。  相似文献   

4.
1文号文件标题苏环委38关于转发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十五”期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苏环控48关于转发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发布轻型汽车和柴油车限期停产车型名录的通知》和《关于发布2001年轻型汽车和重型柴油车(发动机)排放达标车型名录的通知》的通知苏环控52关于加强新建、扩建危险废物综合性集中处置设施管理的通知苏环控54关于印发《“十五”期间江苏省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苏环控55关于对吴江市盛泽镇印染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理意见苏环控57关于严肃查处非法…  相似文献   

5.
<正>《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正式实施,意味着新增的30条罚则即将生效。重污染日企业拒不停产或限产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机动车违规排放最高罚3000元。此外,未来屡次违法处罚将"上不封顶"。不停产罚款高限由10万升至50万即将实施的大气条例规定,空气重污染日启动应急预案时,有关排污单位拒不执行市人民政府责令停产、限产决定的,北京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查封排  相似文献   

6.
资讯     
正要闻近日,环境保护部联合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印发《关于联合开展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废旧衣服、废家电拆解等再生利用行业清理整顿的通知》。A再生利用行业问题重重近年来,环境执法检查中发现,不少固体废物再生利用企业规模小、污染治理水平低下,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环境违法行为突出,部分地方对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企  相似文献   

7.
据报道 ,国家环保总局不久前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机动车污染排放监督管理的通知》 ,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 (厅 )和 113个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环境保护局 ,加强对本辖区内销售新车环保达标的管理 ,开展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定期检测委托工作 ,加强对化油器车、柴油车、摩托车、农用车污染排放的监督管理 ,加强本辖区机动车污染的信息管理 ,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辖区生产、销售的车用燃料和油品添加剂进行监督检查。“通知”要求 ,要加强对本辖区内销售新车环保达标的管理 ,各城市环保部门应与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配合 ,依据国…  相似文献   

8.
张泽 《环境》2006,(2):65-67
“不得以缓解交通拥堵等为由,专门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采取交通管理限制措施。”前不久,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出了《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在今年3月底前,取消一切针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在行驶线路和出租汽车运营等方面的限制。此前,国家发改委还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其中节能环保和小排量经济型乘用车被列入了鼓励发展类目录。而较早前,鼓励小排量汽车亦被写进了我国“十一五”规划中。  相似文献   

9.
江苏省太仓市把认真实施太湖流域限期治理作为今年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并确定整治达标进入“倒计时”。截止4月中旬,太仓市限期整治企业已有10家停产、两家减少了污水排放量、4家完成污水治理,约占总数的43%。地处太湖与长江泄水尾间的太仓,共有太湖流域限期治理企业37个。根据达标排放要求,太仓市需新增和完善污水处理能力约2万t/d,预计投入资金约4000万元。任务重、时间急、资金紧,为此太仓市专门成立了限期治理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将限期治理工作写进政府工作报告;太仓市政府还结合限期治理工作专门下发了《关于在企…  相似文献   

10.
国内     
《环境保护》2014,(21):10-11
环保部:《环境保护按日连续处罚暂行办法》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了增强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确立的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信息公开等规定的操作性,环境保护部正在抓紧制订一系列符合实际、程序完备、便于操作的实施细则,并将于年内印发。日前,环境保护部将正在制订中的《环境保护按日连续处罚暂行办法》、《实施环境保护查封、扣押暂行办法》、《环境保护限  相似文献   

11.
近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与国家经贸委就部分国有大型企业工业污染源实现达标排放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经研究 ,就国家重点企业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的有关问题发出通知 ,通知如下 :一、各地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的要求 ,认真做好辖区内国家重点工业污染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达标工作 ,切实作到一厂一策 ,实施分类指导 ,分类管理。1、对已经达标或依法关闭停产的企业 ,要加大现场监督力度 ,防止超标反弹或死灰复燃 ,确保企业稳定达标。2、对治污设施已经进入调试阶段的企业 ,要抓紧作好达标验收的前期…  相似文献   

12.
《河北环境保护》2007,(10):43-43
近日,商务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出口企业环境监管的通知》,明确商务部可视情况,中止环保违法违规企业1年以上3年以下期限内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这对环保违法违规企业特别是出口大户的效用将等同于强制停产。[第一段]  相似文献   

1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精神,加快高效节能产品的推广使用,近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信息化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1.6升及以下乘用车)推广实施细则的通知》,  相似文献   

14.
针对太湖等重点湖泊流域水污染严重的状况,环保总局将采取“高限处罚”等措施,进一步加大重点湖泊流域工业污染防治力度。据介绍,“高限处罚”措施包括:对恶意排污行为实行重罚,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对长期超标排污的、私设暗管偷排偷放的、污染直排的、存在重大污染隐患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对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未经验收擅自投产的,一律停产停建;对治理无望的企业和落后生产能力,一律关闭取缔;对基层政府出台的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土政策”,一律取消;对于违法排污造成严重损失、触犯刑法的企业,一律追究刑事责任。环保总局还将在重点湖…  相似文献   

15.
《河北环境保护》2008,(5):30-31
今年廊坊市将从四个方面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一是推进生态市建设。落实《廊坊市生态市建设规划》,三河和霸州建成省级环保模范城市,东沽港等一批城镇建成环境优美城镇带。二是狠抓综合整治。抓好“三个一批”,淘汰一批污染严重、高耗能、高耗水的企业;限期治理一批排放不达标的企业,到期不达标的吊销营业执照;  相似文献   

16.
一曲感人的生存之歌──章丘造纸厂停产治理污染纪实●本刊记者孟凡模1995年9月20日,章丘造纸厂给章丘市经委写了一个报告:“我厂因污染问题,按照章丘市人民政府府7月25日《通知》精神,于7月29日全面停产。停产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关怀下,各部门共同...  相似文献   

17.
发展氢燃料电池汽车是我国实现“双碳”战略的重要路径之一,目前我国多个区域正在推广应用包括乘用车、客车以及重卡在内的氢燃料电池汽车,如何量化研究未来不同车型和不同区域的氢燃料电池汽车减碳潜力成为如今的研究热点之一.基于全生命周期的评价方法,考虑了未来的汽车燃油经济性、电力碳排放因子、氢能碳排放因子和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规模及制氢方式的区域差异,量化评价了不同类型的氢燃料电池汽车(FCV)、传统燃油汽车(ICEV)和纯电动汽车(BEV)的全生命周期碳排放量(以CO2当量计),对比分析了氢燃料电池汽车在不同时间及不同区域的减碳潜力,并对百公里氢耗量进行了不确定性分析.结果发现,到2025年氢燃料电池客车的全生命周期碳排放比传统燃油客车降低36.0%,而氢燃料电池重卡相较于传统燃油重卡并没有减碳效益.随着未来我国氢能来源结构的不断优化,到2035年氢燃料电池重卡的全生命周期碳排放比传统燃油重卡降低36.5%,相较于乘用车和客车两种车型,其减碳效益是最明显的.以2035年京津冀示范群为例,随着百公里氢耗量降低20%,FCV乘用车、客车和重卡的减碳规模分别增加了7.29%、9.93%和19.57%.因此建议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短期以客车为主,长期以重卡为主,乘用车推广作为补充.分区域和分阶段推广氢燃料电池汽车更有助于推进我国汽车领域的低碳化进程.  相似文献   

18.
夏楚瑜  马冬  蔡博峰  陈彬  刘惠  杨璐  吕晨 《环境工程》2021,39(10):50-56,63
道路交通作为交通部门碳排放的重要来源,将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过程中承担重任。碳减排技术成本的研究有利于平衡道路交通机动化发展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是实现道路交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为此,基于乘用车、商用客车、轻型商用货车和重型商用货车等车型,结合发动机技术、变速器技术、辅助系统技术和整车技术和新能源车应用等16种关键节能减排技术的减排潜力和成本,建立了2020-2035年我国道路交通碳排放的边际减排成本(MAC)曲线,评估了通过推广车辆节能技术和新能源车等措施来实现减排目标的累积成本。主要得到以下结论:1)相同的车辆节能减排技术,应用在重型商用货车的单位减排成本远小于其他车型,新能源车在乘用车的应用具有很大的减排潜力,但是与其他车型相比并不具有成本优势。2)燃料电池新能源车的单位减排成本远高于纯电动和插电混合动力新能源车,未来需降低燃料电池的生产成本以及氢气的制备、储存和运输成本。3)2020-2035年的减排总成本曲线显示总减排成本先增加后下降的趋势,这表明随着节能减排技术的合理推广,该部门减排阻力在不断下降。  相似文献   

19.
《环境导报》2003,(18):26-27
按照国家六部委《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行动的通知》要求,江苏省环保厅、省计委、省经贸委、省监察厅、省工商局、省司法厅、省安监局七部门从7月份起,集中三个月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展开全面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整个行动分为三个阶段,7月~8月为清查摸底披露阶段,8月~9月为全面整顿督办阶段,9月底为巩固总结提升阶段。在第一阶段行动中,江苏省共查处不法排污企业324家,其中属于未依法办理环评手续、违反“三同时”、擅自改建扩建项目105家,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死灰复燃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46家,严重违法排污和设暗管偷排污染物、长期超标排污企业137家,其他36家。有关地方和部门依法对324家违法企业做出了严肃处理:取缔57家,停产40家,限产4家,罚款63家,限期治理39家,关闭29家,搬迁4家,其他补办手续等88家。这次行动中,有十大重大环境违法案件被查处。  相似文献   

20.
《环境保护》2015,43(6)
2015年是新《环境保护法》的“实施年”,这部号称“史上最严格”的环保法从修订开始,就被寄予极大的期望.据初步统计,在新《环境保护法》生效的两个多月里,已实施按日计罚案共15件,实施查封、扣押案共136件,实施限产、停产案共122件,移送行政拘留共107起.在3月15日的记者招待会上,李克强总理提到“环保法的执行不是棉花棒,是杀手锏!”陈吉宁部长在环保部工作会议中强调,如果今年《环境保护法》执行不好,以后环保工作的开展就会非常被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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