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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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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解答两个工伤问题编辑同志:在实际工作中遇到些疑难问题,特此咨询。我公司某职工于1987年5月28日检修锅炉时,头部被坠落物砸伤。2004年12月20日对该职工进行了劳动能力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结果为:伤残四级。市医疗保险局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因此,市医疗保险局“提出,该职工所享受的伤残津贴应由用人单位负责支付。请问:1.该职工所享受的伤残津贴,是市医疗保险局支付,还是我公司自己负责支付?2《.工伤…  相似文献   

2.
案情简介 某公司职工缪某在检查施工质量时,被一滑下的钢梁砸中胸部倒地受伤致残,经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评定为六级伤残,公司在收到有关缪某伤残等级鉴定书后,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起再次鉴定中请和复查鉴定要求。公司未为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缪某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起中诉,要求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的规定,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关系,由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就医的交通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共计20万元。  相似文献   

3.
<正>劳动能力鉴定是我国社会保险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完善劳动能力鉴定制度,公正、准确地实施劳动能力鉴定是工伤职工享受正当的伤残等待遇的前提,也是完善我国基本养老等社会保险制度的必然要求,对化解和协调与人身损害有关的劳动争议、民事损害赔偿争议也具有重要意义。《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施行,对于我国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制  相似文献   

4.
<正>主持人,你好:工作中,我的小指断了一截,应该是几级伤残?能赔多少钱?目前还没做鉴定。易安网友bird易安网友bird,你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相似文献   

5.
向春华 《劳动保护》2006,(10):60-61
3种模式并存工伤保险与养老保险的衔接,是对伤残等级为一级至四级的工伤职工而言的。伤残等级为一级至四级的工伤职工,在法律上已不具有劳动能力,其生活通过伤残津贴而非工资予以保障,因而产生是否需要缴纳养老保险费,他们到达退休年龄后是继续享受伤残津贴,还是转而享受养老金的问题。其他类型的工伤职工,仍具有部分或全部劳动能力,主要仍以工资收入保障其生活,属于应当缴纳包括养老保险在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法定对象。工伤保险对这些工伤职工的老年生活也不提供保障,他们的老年生活只能通过养老保险予以保障,故他们不存在工伤保险与养老…  相似文献   

6.
编辑同志 :我的一位朋友是某企业的职工 ,在一次带车外出采购货物时 ,所乘的本单位汽车由于司机违章驾驶 ,发生了严重的交通事故 ,造成了车毁人重伤的严重后果 ,其中 ,我朋友是受伤最重的一位。医疗终结后 ,报市劳动局的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鉴定 ,劳动鉴定委员会给他评定为伤残4级。我要替朋友问如下两个问题 :一、由于当时我的朋友车祸受伤非常严重 ,流血较多 ,因此输了大量血液。在工伤治疗期间 ,病情又有了新的变化 ,发现肝功异常 ,经医生确诊为输血后丙肝。值得一提的是 ,我的朋友曾因病情严重 ,不得不转院治疗 ,所以 ,他先后在两所…  相似文献   

7.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以及患病后,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根据用人单位、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申请,组织劳动能力鉴定专家,依照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确定劳动者伤残程度、丧失劳动能力程度及生活自理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它是给予受伤害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也是解决工伤保险纠纷的关键. 在司法实践中,人们对"劳动能力鉴定"的认识却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误区.  相似文献   

8.
案情简介:聊城某机械公司职工耿某2002年干12月21日在工作中受伤,因医治问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干去年5月15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仲裁委受理后认为,耿某应先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再根据伤残鉴定结论裁定医疗费用和相关待遇。9月18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耿某和某机械公司的申请,依法进行了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结论为伤残二级、大部分护理依赖。12月17日仲裁委和耿某同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相似文献   

9.
本刊讯3月9日,劳动部、卫生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颁发《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结束了我国长期以来劳动鉴定无统一标准的状况,为准确评定残情等级提供了科学依据。 这个标准是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提出的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为适应工伤保险制度改革的需要,由劳动部、卫生部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制定的。制定过程中,吸收了有关科研、医疗单位的十余个临床学科的数千名专家参加。 新颁发的标准规定,职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分为十级,其中一、二、三、四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五…  相似文献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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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至四级伤残,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部分谁来缴纳主持人,你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如果员工以丧失劳动能力了没有收入为由,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请问员工部分怎么缴纳?易安网友易安网友,你好:伤残津贴就是员工的收入,基  相似文献   

11.
施倚 《劳动保护》2009,(5):114-114
编辑同志:我是广东一家企业的职工,2001年入厂,2005年发生工伤,被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鉴定为伤残七级。去年以来,企业经营发生问题,没有生产任务,我们准备重新去找工作。我作为一名工伤职工,请问离职时有哪些工伤待遇,向哪些部门申请?  相似文献   

12.
正主持人,你好:我公司(矿山企业)一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先后在地方医院、省级医院进行了治疗,经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医疗基本终结后,在省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了伤残等级鉴定,最终鉴定结果为"捌级无护理依赖"。但该职工现具体身体状况是:行走、躺卧不便,实际情况为已无法从事原工作岗位(钳工)。我公司鉴于其身体状况拟调整  相似文献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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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科学》2005,(1):44-45
问:邹某系某机械厂职工,因在工作中违章操作,造成了右手粉碎性骨折,经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六级。工伤职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诉享受工伤待遇。劳动争议仲裁委依法裁决机械厂承担邹某的工伤保险待遇。机械厂不服上诉到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该机械厂承拒邹某的工伤待遇。机械厂服从了判决,接着按照企业制定的《企业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对邹某进行了处罚。邹某不服,认为既然对工伤职工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企业就不可以对其进行处罚。那么用人单位能对工伤职工的违章操作行为进行处罚吗?  相似文献   

14.
施倚 《劳动保护》2007,(5):106-106
编辑同志: 我公司一名职工于2005年1月在作业过程中发生工伤(右肘受伤),经当地劳动鉴定部门鉴定为十级工伤。同年11月,该职工再次发生工伤(右脚受伤),经劳动鉴定部门鉴定为九级工伤。2007年1月,该职工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其两次工伤的一次性医疗补助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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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倚 《劳动保护》2014,(5):118-118
<正>主持人:我单位除名职工李某,现年69岁,1974年11月14日在劳动中受伤,1985年6月13日转为正式职工,1988年6月30日因旷工被单位除名。2004年11月,李某找到单位,要求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2006年12月15日经统筹地区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十级伤残。  相似文献   

16.
刘某等22人系某皮革制品公司职工。2006年5月中旬,刘某等22人出现四肢麻木、肌肉酸痛等症状。4月10日至15日公司先后组织他们到省职业病防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职业性慢性轻度正已烷中毒。8月15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刘某等22人职业性慢性轻度正已烷中毒认定为工伤。9月15日,劳动鉴定康复管理办公室对刘某等22人分别评定伤残等级为八级、九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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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于2014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司负责人就《办法》出台的意义、主要内容、实施办法等进行了解读。2014年2月2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贯彻《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一项重要举措,对规范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加强劳动能力鉴定管理,为工伤职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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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是西飞公司一名技安工作管理人员。我公司在劳部发[1996]266号文出台之前、就组织部分工伤职工进行了伤残等级鉴定,至今维持原状,还是“企业保险”。公司根据上级文件已拟定了工伤保险实施方案,几经讨论,尚未推出。最近,部分评残职工提出,要享受新待遇。请问:对这些1996年10月1日前的伤残职工,特别是1—4级的伤残职工,究竟是执行新政策,还是老办法?如果实行工伤社会保险,这部分伤残职工是否由社会支付工伤待遇?西飞公司技安室: 1.原劳动部劳部发[1996]266号文所规定的伤残待遇只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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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8月的一天,某私营针织有限公司员工沈某在车间进行机械操作时,右手大拇指被同事不慎砸伤造成骨折.经市第二人民医院采用内固定术治疗和三个多月的养伤,在治疗终结后手指不能弯屈.功能明显受阻。他在等待劳动能力鉴定时方才得知。自己的拇指伤残被所在单位申报为轻伤事故。而用人单位对工伤职工申报为轻伤的,则不属于劳动能力鉴定的范围和对象,这对要求进行伤残程度鉴定的沈某来说,无疑带来了麻烦。据笔者调查了解,目前尽管许多个私人企业普遍参加了工伤保险.但一旦职工遭受意外工伤事故伤害,在报告事故和申请工伤认定时,把重伤申报为轻伤的并非个别。这种“避重就轻”的现象,除了部分用人单位分不清轻、重伤事故的界限以外,多数是出于企业的自身利益考虑。生怕报了重伤事故会受到安监部门的处理和罚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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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主持人,你好:我本人因工伤被鉴定为六级伤残,怎么做才能退出岗位领取伤残津贴?易安网友易安网友,你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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