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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在我国环境侵权领域引入惩罚性赔偿具有必要性和正当性。当前,我国民法典编纂工作的开展为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提供了契机。我国应在民法典中扩大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构建环境侵权惩罚性制度,明确赔偿的适用范围、判断标准、赔偿金的额度等内容。  相似文献   

2.
在新时代中国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生态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实现了生态环境经济价值的事后修补,该制度及其司法解释明确了要在贯彻最严密的法治观基础上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民法典》中规定生态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是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中法治体系发展的必然要求和必经之路,要实现生态文明的建设就必须对生态环境惩罚性赔偿制度进行功能定位,对适用要件的模糊性进行明晰,并提出完善的惩罚性赔偿数额确定以及合理的归属管理。  相似文献   

3.
冯嘉 《环境保护》2022,50(9):28-32
对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中能否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法释〔2022〕1号司法解释规定为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环境侵权损害惩罚性赔偿制度的规定处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可以参照”意为法官享有自由裁量权以决定是否适用惩罚性赔偿。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中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有其合理性,但将惩罚性赔偿运用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有可能使生产型企业承担过重的赔偿责任,从而对实体经济发展和国民经济稳定运行造成妨碍,这与我国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不相适应。因而对惩罚性赔偿能否适用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问题,应持高度谨慎的态度,由法官根据案情并结合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经济政策综合考量。  相似文献   

4.
田洋 《环境保护》2023,(4):60-62
民法典中首次提出了环境损害的惩罚性赔偿条款,为环境健康损害惩罚性赔偿提供了依据。在司法实践中,要对其具体的适用进行探讨以指导包括公益诉讼在内的司法行为。本文从公众健康损害预防、健康损害赔偿补充、健康损害维权监督三个方面分析了惩罚性赔偿适用的必然性与意义,按照主体身份与客体要件的维度对具体适用范围边界进行了阐释,并从被侵害人民事诉讼、公益诉讼、行政救济三种路径分析了该条款在司法与执法实践中的适用路径,以期为后续的落实与执行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5.
惩罚性赔偿救济制度是英美法系国家的一项民事制度,最早适用于侵权行为领域.惩罚性赔偿一般是指法庭判定的损害赔偿数额超过受害方实际损害数额,以此对加害方予以惩罚,是一种集补偿、惩罚、遏制等功能于一体的制度.  相似文献   

6.
惩罚性赔偿是指由法庭所作出的赔偿数额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惩罚性赔偿旨在针对被告故意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进行填补之外,对被告加以额外的赔偿责任以防止将来重犯,同时也达到惩戒他人的目的。确立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制度是彰显社会正义的需要,有助于增强公众的维权意识,增加企业违法成本并有效遏制环境损害违法行为的发生。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的构成要件包括:主观上存在故意和重大过失、行为违反了环境行政法律法规、产生了环境损害的后果、损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环境侵权领域,需要在以下三类案件中引入惩罚性赔偿:一是加害人故意违法污染环境导致人身损害;二是加害人故意违法损害了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的财产;三是加害人故意违法导致生态环境受到损害。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应采取弹性金额模式确定赔偿数额,并规定赔偿金的最高限值。  相似文献   

7.
由于环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制度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造成环境侵权的受害人不能及时、充分、有效的获得赔偿,而且污染企业难于承受金额巨大的损害赔偿责任,借鉴国外有关环境侵权损害赔偿立法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应实行一系列环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社会化的方式,建立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和环境损害补偿基金等制度来解决环境污染受害人需要赔偿而巨额赔偿使污染企业难以承受的问题,从而使环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真正得以实现。  相似文献   

8.
美国环境健康损害赔偿立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美国尚未制定专门的环境健康损害赔偿立法。由环境保护法律中的相关规定、涉及环境侵权赔偿或者补偿的相关立法以及环境健康损害赔偿典型判例构成的法规体系,为环境健康保护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从《超级基金法》、《詹姆斯.扎德加9.11健康与赔偿法案》、《联邦侵权赔偿法》和《联邦雇员补偿法》等立法以及Sterling诉Velsicol化学公司案、普莱斯诉美国海军案等判例中总结的美国经验主要包括:适时制定专门立法;建立损害赔偿社会化机制;适用惩罚性赔偿机制;科学确定赔偿范围和数额;明确公职人员的法律责任。我国应当基于自身国情,充分借鉴美国的成熟经验,加快环境健康损害赔偿立法进程。  相似文献   

9.
在环境污染致人体健康损害问题日益突出的形势下,健康损害赔偿立法显得尤为迫切.该文通过分析环境污染健康损害案例的特点、中国目前环境污染致人身健康损害案例赔偿情况现状及环境污染健康损害赔偿内容及其标准、赔偿过程存在的难点等,提出了完善环境污染健康损害赔偿方面的建议,包括建立环境健康法规体系、建立环境污染导致健康损害专门鉴定机构及制度、保证赔偿金来源等,为新形势下环境污染导致健康损害赔偿立法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0.
环境侵权损害赔偿社会化的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风险社会中,建立在传统社会下的一般侵权损害赔偿原理已经不能妥善应对更为复杂的环境侵权赔偿问题。这是因为环境侵权较传统侵权有三个方面的特殊性。环境侵权中需要适用无过错原则、因果关系推定结果给加害方以及不将违法性作为侵权的必要条件。鉴于此,传统侵权损害赔偿私人化的理论不能完全适用于环境侵权之中,笔者认为应当将环境侵权损害的赔偿进行社会化改良。我国环境侵权损害赔偿社会化制度的构建,需要建立与完善环境责任保险与环境损害赔偿基金两项制度。环境责任保险与环境损害赔偿基金虽然在目的和功能上有些相似,但两者在责任人的归属、法律的范畴上有着明显的区别。  相似文献   

11.
环境侵权民事责任诉讼时效制度对于保障环境侵权受害人的利益有着重要作用。对我国现行环境侵权民事责任诉讼时效制度作出分析 ,指出其不足 ,并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2.
审理环境行政诉讼案件,既涉及实体法又涉及程序法的应用。鉴于环境污染的潜伏性、流动性、交叉性等特征,应确认环境行政诉讼专属地域管辖和共同上级指定管辖,应正确界定行政补偿与行政侵权赔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能作为行政诉讼第三人,应对举证责任另作特别法律规定。  相似文献   

13.
晋海 《环境导报》2001,(1):15-17
环境侵权民事责任诉讼时效制度对于保障环境侵权受害人的利益有着重要作用,对我国现行环境侵权民事责任诉讼时效制度作出分析,指出其不足,并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4.
陆幽诉黄健翔案,范冰冰诉黔讯网及毕成功案使得不具名新闻侵权受到人们关注。不具名新闻侵权报道是指在文中虽未指名道姓,却以影射的方式侵害了特定对象权益的报道。不具名侵权报道一般通过典型描述或排他性描述、背景事实联系、缩小范围等方式影射受害人,其对被影射的受害人的伤害并不亚于指名道姓的报道,却由于其报道对象有表面上的隐匿性,给受害人维权带来困难。当务之急是通过明确影射的认定标准、完善举证规则来规制不具名新闻侵权。  相似文献   

15.
环境责任保险的内涵排污企业造成的环境污染往往会给周围环境以及他人人身、财产造成重大损害。因此,排污企业常常需要支付巨额资金赔偿受害人。而如此巨大的赔偿金和治理费用对企业来说往往是难以承受的,于是环境责任保险应运而生。环境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因污染环境而应承担的损害赔偿和治理责任为标的的责任保险。它要求投保人依据保险合同按一定的保险费率向保险机构交纳保险费,当被保险人因污染环境而应承担损害赔偿和治理责任时,就由保险公司代为支付法定数额的保险金。环境责任保险的意义重大环境责任保险对企业主要有三点意义…  相似文献   

16.
我国环境侵权法定免责事由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鉴于环境污染侵害的特殊性,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的环境侵权的法定免责事由主要有三种:不可抗力、受害人过错和第三人过错,特殊情况下,相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过失也可以作为侵权人免责的理由.学术界、实务界对环境侵权的免责事由尚有不同看法,对这几种法定免责事由在理解和适用中也存在诸多分歧.本文在分析环境侵权法定免责事由内容的基础上,对我国环境侵权免责事由法律适用中存在的问题作了探讨.  相似文献   

17.
环境侵权与民事救济——兼论环境立法中存在的问题   总被引:33,自引:0,他引:33       下载免费PDF全文
随着中国环境污染与破坏的加剧,因公害而产生的环境侵权与民事救济将成为中国的一大社会问题。本文分析了传统民事侵权的区别,讨论了环境侵权的归责原则、因果关系推定与举证责任等问题,并提出环境侵权的民事救济应实行预防性的排除侵害与损害、赔偿并重的救济制度,实行利益衡量原则与公害赔偿社会化。最后,作者就如何完善中国环境侵权与民事救济立法提出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18.
本文选取农业环境领域作为研究对象,提出运用环境保险机制解决农业环境侵权和赔偿问题,填补了农业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理论研究的空白。  相似文献   

19.
本文分析我国环境侵权案件中因果关系认定不确定的原因以及暴露出来的问题,就解决我国环境侵权因果关系不确定问题提出建议,旨在对环境侵权因果关系认定理论以及立法的发展提供借鉴和参考。研究指出,环境侵权因果关系不确定的原因:一是立法关于因果关系认定的证明标准不够明确;二是科学认识不足造成因果关系的不确定。环境侵权因果关系不确定情况下的问题主要包括污染者是否存在赔偿责任和污染者承担的责任应该是多少。为此本研究就解决环境侵权因果关系不确定情况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将因果关系具体化;二是建立统一的证据审查机制。  相似文献   

20.
环境侵权行为对受害人的侵害一般具有间接性,因而适用传统法律规定便阻却受害人诉讼途径。许多国家为制裁这一现代社会的新型侵权行为,在法律上放宽起诉资格和扩大被诉对象。我国现行法律仍表现出对环境侵权受害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制裁环境侵权行为人违法行为的司法请求限制过多和有关规定条文含义模糊而难以实施,因而我国亦应适当放宽起诉资格要件和扩大被诉对象范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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