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 毫秒
1.
2.
3.
4.
5.
7.
刘某是某私营纺织厂的一名梳棉工,2006年3月的一天,他在梳棉机上操作时,在刚切断电源、机器因惯性尚未停稳的情况下,急于用手指去扣拿嵌入机器的废棉花,结果右手除拇指外的其他四指被转动着的滚桶滚齿轧烂、轧断。经住院手术处理后,被鉴定为重伤7级伤残。安监部门对该厂处予3000元的行政处罚。 相似文献
8.
9.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03,(4)
第一条 为规范煤矿安全监察罚款管理工作,依法实施煤矿安全监察,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和财政部关于做好煤矿安全监察罚没收入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财政部《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照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煤矿安全违法行为依法实施罚款,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按照财政部《通知》的规定,统一到省级财政部门和 相似文献
10.
《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19,(3)
为遏制屡罚屡犯的超速违法惯犯,探究重复超速违法行为罚款模式及其适用条件。搜集德阳市2015—2017年机动车超速违法记录,划分超速违法车辆类型,量化超速违法行为收益,构建交通违法行为低额单一罚款、递增罚款、高额单一罚款模式,提出超速违法行为产生的社会福利计算方法,比较可接受收益和非法收益均不变、可接受收益可变而非法收益不变2种情况下3种罚款模式对应的社会福利大小,确定各罚款模式的适用条件,并进行算例分析。结果表明:若超速违法行为导致的社会损失较大,则递增罚款模式比低额单一罚款模式更优,但不如高额单一罚款模式;反之,则相反;递增罚款模式是一个比较折中的方案。 相似文献
11.
企业员工犯了错误接受惩罚理所应当,但如何施以合理适度的处罚,则是一门学问。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往往简化成罚款,一罚了之。虽然企业的出发点是想对员工的行为进行纠偏,但是以罚为主的制度设计必然会给员工带来消极和抵触心理,缺乏人性化。 相似文献
12.
13.
14.
15.
编辑同志:某矿在反“三违”整治活动中,对“三违”人员进行经济惩罚,少则一二百元,多则五六百元。然而在工资结算时,有些区队长和班组长把本区队或本班组的罚款全部平摊到每个职工身上。当笔者了解此事时,他们解释说:“为工作受到罚款,且罚款过多,若集中到某个人身上,这样会造成个人负担太大,挫伤这些同志的工作积极性,平摊就可以减轻其负担”。 相似文献
16.
经国会两院激烈争论,美国终于在1970年通过《职业安全卫生法》(OSHAct)。OSHAct是美国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工作的核心。OSHAct共34节,它不但提出了立法适用条件和要求,还指明了执法监察工作的组织和程序,规定了违反法律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即判裁条款,体现出美国法制的强制作用。 相似文献
17.
18.
GB6441-86《企业职工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自1986年制定以来,对完善我国企业伤亡事故的统计、调查和处理,增强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经济观念,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然而施行22年至今,该标准中的一些不足之处也显现出来。获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国家标准委员会拟对该标准进行修改,并向笔者所在单位征求意见。笔者认为事故赔偿和罚款不应列入事故直接损失范围。 相似文献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