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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2018,(10):1-2
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防治再生铝企业因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排放造成的环境污染,规范污染治理行为,推动再生铝行业污染防治技术进步,我部组织起草了《再生铝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征求意见稿)》。 相似文献
2.
《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2019,(10)
<正>为防治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保障公众健康,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组织起草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相似文献
3.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2018,(12):4-5
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防治黄金行业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排放造成环境污染,规范污染治理行为,推动行业污染防治技术进步,我部组织起草了《黄金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8年12月20日前反馈我部,逾期未反馈的将按无意见处理。相关资料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相似文献
4.
《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2016,(9):5-6
为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国务院关于修改(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及说明全文公布,向社会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16年10月19日前, 相似文献
5.
《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2017,(11)
正环办土壤函[2017]1607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70号)中"印发《进口废纸环境保护管理规定》,提高进口废纸加工利用企业规模要求",进一步加强进口废纸环境管理,防范环境污染风险,我部组织编制了《进口废纸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研究并于2017年11月6日前反馈我部(电子件请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相似文献
6.
《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2019,(6)
正为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起草了《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2.登陆商务部网站(网址:http://www.mofcom.gov.cn)进入"征求意见"点击"《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 相似文献
7.
《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2014,(1):5-6
为贯彻落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在总结《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第一批)》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委托有关单位研究提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调整重点(征求意见稿)》,现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具体意见和建议以信函邮寄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 相似文献
8.
《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2016,(9):5-5
一、修改的必要性与主要思路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以下称现行办法)自2001年6月16日施行以来,对加强报废汽车回收管理、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我国机动车快速进入家庭消费时代,保有量、报废量大幅增长,报废汽车回收领域面临的各方面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一是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许可制度需进一步完善,有关许可条件已经不完全符合实际;二是回收拆解过程中,固体废物、废油液等污染环境的情况比较突出,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三是现行办法有关拆解的“五大总成”(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只能作为废金属强制回炉冶炼的规定,在当时有一定的合理性,但随着汽车保有量、报废量的大幅增长,资源浪费越来越明显,不利于资源循环利用和机动车零部件再制造行业的发展。此外,近年来随着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细则相继出台,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价格改革等的进一步深化,现行办法中的部分规定也要相应进行调整。 相似文献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以下称现行办法)自2001年6月16日施行以来,对加强报废汽车回收管理、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我国机动车快速进入家庭消费时代,保有量、报废量大幅增长,报废汽车回收领域面临的各方面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一是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许可制度需进一步完善,有关许可条件已经不完全符合实际;二是回收拆解过程中,固体废物、废油液等污染环境的情况比较突出,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三是现行办法有关拆解的“五大总成”(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只能作为废金属强制回炉冶炼的规定,在当时有一定的合理性,但随着汽车保有量、报废量的大幅增长,资源浪费越来越明显,不利于资源循环利用和机动车零部件再制造行业的发展。此外,近年来随着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细则相继出台,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价格改革等的进一步深化,现行办法中的部分规定也要相应进行调整。 相似文献
9.
《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2015,(1):2
<正>为了进一步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生产作业活动,提升环境管理水平,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联合印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拆解处理作业及生产管理指南(2015年版)》(公告2014年第82号,以下简称《指南》)。据悉,自《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