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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履行职业病预防义务,职业病诊断难、鉴定难、获赔难……从张海超"开胸验肺"到"毒苹果",从云南水富"怪病"到深圳农民工尘肺,一桩桩沉痛的事件一次次触及我国职业病防治之殇,也使得6月27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的《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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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职业病诊断机构,为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本行政区域职业病防治工作制定设置规划,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和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依据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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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3日,国务院法制办就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诊断鉴定制度条文(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予以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草案规定,在可能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保护职业病患者的合法权益,并进一步明确用人单位在职业病诊断中的责任。河南工人张海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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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在职业病诊断与鉴定过程中的责任,为劳动者顺利进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程序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会出现许多问题和争议,本文结合2007—2018年南京市近500例职业病鉴定案例,对其中存在的问题和争议进行梳理分析,提出了相应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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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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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如果没有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材料,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应当参考监管信息,如果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所提供的材料存在异议的,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应依法提请监管部门调查,而无权自行直接作出判断。基本案情杨斯同(化名)是一名土建监理工程师,工作中需要长时间在施工工地打桩设备旁监测(俗称"旁站")。2016年1月入职广州某大型地产公司,随即被派往海南某地产项目工地,由于该项目使用柴油冲压驱动的打桩机,工作现场存在较大噪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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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14,(11)
<正>2014年11月13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为指导和规范用人单位做好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等法律规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以下简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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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劳动保护》2013,(4)
根据2001年公布的《职业病防治法》,卫生部制定了《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卫生部令第24号),并于2002年5月1日施行.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对社会高度关注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制度作了比较大的调整和完善,明确了相关部门在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中的协调配合职责,解决了因诊断资料不全而无法进行职业病诊断的问题.这些充分体现了方便劳动者、简化程序、制度设置向保护劳动者权益倾斜等特点.为进一步规范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根据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卫生部组织对《办法》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办法》已于2013年2月19日公布,于2013年4月10日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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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已于2013年1月9日经卫生部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4月10日起施行。部长:陈竺2013年2月19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加强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应当按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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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履行职业病预防义务,职业病诊断难、鉴定难、获赔难……从张海超"开胸验肺"到"毒苹果",从云南水富"怪病"到深圳农民工尘肺,一桩桩沉痛的事件一次次触及我国职业病防治之殇,也使得6月27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的<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草案备受关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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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权 ,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做了限制性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1 劳动者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和因工负伤都是在工作中 ,并且大多是由于用人单位劳动条件不完善而给职工身体造成的损害 ,用人单位当然有责任、有义务对造成损害劳动者的生活和工作予以照顾 ,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因工负伤的职工只有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的鉴定 ,并被确定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才享有用人单位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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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月3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了市政府规章《广州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明确,用人单位应当把职业卫生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内容范围,如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将被处以2万至3万元的罚款。2万多家企业存在职业病危害2011年底至2012年初,白云、荔湾两区发生了"毒胶水"事件,导致39人疑似中毒,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据了解,广州当前职业病防控形势颇为严峻,并呈现出几个特点。职业病危害本底基数大。全市存在不同程度职业病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