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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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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劳动者的单方解除权因行使方式和条件的不同,可分为预告解除权与即时解除权,两者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有很大差异。《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虽规定了劳动者的即时解除权,但因立法条文体例的安排,可能导致司法实践中的错误理解。通过对单方解除权的梳理分析和比较法考察,可以明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内容均是劳动者即时解除权的行使条件。当用人单位出现此条款规定的情形时,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通知,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相似文献   

2.
《中国劳动科学》2009,(10):39-41
《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颁布实施以来,经济补偿金的适用和支付一直是企业和劳动者关注的焦点。由于新法较之前的《劳动法》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中有关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有较大的区别,导致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在适用上述法律规定时易产生混淆,极大地增加了企业的法律风险。本期圆桌谈话将结合有关经济补偿金的法律规定,明确经济补偿金的适用范围以及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区别和适用关系,以期为企业提供有益的参考。  相似文献   

3.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第九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相似文献   

4.
《中国劳动科学》2009,(11):43-45
《劳动合同法》对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的规定与《劳动法》及其相关配套文件相比,有了较大的变化。实践中,有一部分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工作者对于相关法条的理解和执行存在困惑。本次圆桌谈话将主要围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及其相关配套文件对于经济补偿金计算的不同规定,详细阐述两者的适用关系,以期为企业在计算员工的经济补偿金时提供有益的参考。  相似文献   

5.
《中国劳动科学》2014,(3):61-6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劳务派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6.
<正>主持人,你好:退休返聘人员上下班路遇车祸,不承担主要责任,能算工伤吗?易安网友易安网友,你好: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2008年9月18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按照原劳动部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其与单位的劳动关系视为终止,  相似文献   

7.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维持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容易理解和把握,但何为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则是一个需要探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8.
《安全与健康》2016,(2):36-37
正一、为什么要出台《意见》?《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劳动合同法》规定,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  相似文献   

9.
多重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定多重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同时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我国司法实务界并不承认多重劳动关系的存在,多将兼职等一重劳动关系之外的雇用关系按照民事关系看待。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首次从法律上肯定了劳动关系的多重性。该法第三十九条第四款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相似文献   

10.
关于合同终止、解除 在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从企业获得的利益主要包括工作机会、薪酬福利、发展空间等,如果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合同,则会从根本上剥夺劳动者获得这些利益的可能性,产生争议的机率较高。本次劳动合同立法过程中,关于终止解除的规定在终止解除条件、终止解除通知、经济补偿等各方面均存在争论,本文将《劳动合同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规定与各地关于劳动合同终止,解除现行规定进行比较分析。  相似文献   

11.
第一条 为保证《劳动法》的贯彻实施,依法对违反《劳动法》行为进行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人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的行为的行政处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应给予通报批评。 第四条 用人单位未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按每名劳动者每延长工作时间一小时罚款一百元以下的标准处罚。 第五条 用人单位每日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超过三小时或每月延长工作时间超过三十六小时的,应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按每名劳动者每超过工作一小时罚款一百元以下的标准处罚。 第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之一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相似文献   

12.
《劳动合同法》生效前订立、生效后继续履行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条款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是否有效?《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该如何理解?本期“以案论法”即对上述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探讨。  相似文献   

13.
何为劳动者是个十分重要的问题,是否属于《劳动合同法》适用的劳动者的范围,不仅关系到当事人主体资格认定的问题,也关系到享有哪些实体权利义务,以及发生争议后通过何种渠道处理等。但我国的劳动就业统计相关指标与界定不能用于确定适用《劳动合同法》的劳动者,劳动立法也缺乏对适用对象的科学界定,导致了实践中对劳动者概念的模糊。因此,有必要对劳动者主体资格,对劳动者的内涵与边界界定进行统一规范,应尽可能从宽认定劳动者,加快劳动标准立法,并分层次、精细化地进行劳动法律规定的调整。  相似文献   

14.
汤淳 《劳动保护》2006,(7):29-29
本人阅读了《劳动合同法(草案)》之后,感到这个法律草案总体上是比较好的,会对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调节劳动关系,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起到良好作用。但是,作为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规范劳动关系的重要手段——订立“劳动合同”的法律,应该考虑到“劳动合同”要将构成劳动关系的主要要素都包括在内。而现在的《劳动合同法(草案)》,没有将构成劳动关系基本要素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规定为《劳动合同法(草案)》的必备内容条款,这不能不说是个缺陷。《劳动合同法(草案)》第十一条内容如下:第十一条劳动合同文本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用人…  相似文献   

15.
长期以来,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时常因用人单位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遭遇维权无门的尴尬。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作出了许多与劳动者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新规定,该法至少从以下10个方面给劳动者带来福音。  相似文献   

16.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协商一致是变更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然而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或医疗期满的情况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劳动合同变更又有其特殊规则,也有具体的条件。用人单位在适用这一条款的时候,会承担着一定的法律风险,在用工管理中关注并防范这种风险.对用人单位来说有着现实的意义。  相似文献   

17.
一、员工要认识劳动合同的重要性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对于未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人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而满1年仍未签订的,则视为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律对签订劳动合同的规定是明确的,然而在现实中,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却大量存在.究其原因,从企业方面讲,无非是为避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风险、社会保险的缴纳等法律义务;从员工方面看,却是不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  相似文献   

18.
劳动者连续工作满10年,企业是否一定要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连续订立的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企业是否一定要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实务中,由于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关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的理解不同,导致裁审机构对该类纠纷的处理不一。本文认为,应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提出订立劳动合同的请求即可。不管是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还是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都应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相似文献   

19.
我国《劳动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调整劳动者的岗位实际是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内容,属于劳动合同的重大变更行为。  相似文献   

20.
2007年第12期《中国劳动》刊登了一篇案例分析——《第三人侵权损失应该谁赔偿》。像伍某这样因履行职务行为时具有过失导致公司财务损失的案例并不鲜见,劳动者要不要承担责任,承担多大的责任,由于《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对此均未予以规定,故处理此类案件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而实践中有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由于劳动者原因导致公司财务损失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条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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