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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域监管在国外已积累了丰富的成功经验,国内现行的跨区域监管机构尚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存在分工不明、职责不清晰,信息流通不畅顺,协调不力等问题。在研究我国流域管理机构职能的基础上,提出在我国的跨区域、流域环境管理机构中引入第三方服务,可为流域管理提供监测、民意调查和投资等服务功能,有利于打破行政区域的分割,减少跨区域环境质量数据的差异性,真实有效地反映流域的环境状况,减少不同行政部门之间在流域管理上的矛盾,有利于完善流域环境机构,建立事故发生通报机制、监测结果互通机制、共同监测机制和协调处置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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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以及完成污染减排约束性指标等要求的提出,环境保护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被提到了空前的高度,环保工作任务也愈加艰巨而紧迫。由于环境具有跨区域、跨流域的自然属性,如何完善我国的区域环境管理体制,是当前环保工作面临的一项严峻挑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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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的区域环境管理体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以及完成污染减排约束性指标等要求的提出,环境保护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被提到了空前的高度,环保工作任务也愈加艰巨而紧迫.由于环境具有跨区域、跨流域的自然属性,如何完善我国的区域环境管理体制,是当前环保工作面临的一项严峻挑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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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机制探讨 总被引:11,自引:3,他引:8
跨流域调水工程已经成为解决我国缺水地区水问题的重要手段之一,而由跨流域调水引发的生态补偿问题是制约调水工程社会、经济效益发挥的关键因素。目前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机制设计主要是沿用流域内生态补偿的一般理论与方法,导致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主体缺失、补偿对象不全面、补偿标准不合理、补偿方式单一,极大地限制了跨流域生态补偿实践的开展。通过比较分析流域内生态调水与跨流域调水在受工程影响、水权转移形式、涉及的利益主体关系、生态补偿主导部门、生态补偿核算标准等方面的特征,提出了以区域水权为理论基础,以生态补偿客体、补偿标准、补偿形式以及补偿保障体系为主要内容的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机制框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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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的环境政策、法律、制度和标准体系逐步完善,环境保护开始走上依法管理的轨道,污染防治逐步向源头控制、总量控制和清洁生产转变,重点流域和区域大规模污染防治正在展开。菏泽地区工业污染源、重点流域断面、功能区的防治、总量控制都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制定了本世纪末的环保工作目标,即到本世纪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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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分类特征及处置措施——以保定市两起危及环境安全事故为例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环境污染事故具有时间上的突发性、形式不确定性、危害的严重性和处理处置的艰巨性.发生在河北省保定市境内的两起危及水环境安全的事故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事故发生后通过采取一系列相应的应急措施,有效地控制了大规模的环境污染;如何防止和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维护环境安全,已成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新课题.面对环境安全事故及跨流域、跨区域环境污染事故的频繁发生,应从排查污染隐患、建立完善的环境应急响应体系、加强环境应急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入手,减少事故的发生,减轻对环境的危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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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跨区域调水的环境补偿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就跨区域调水的环境影响进行了概要性的论述,并阐述了跨区域调水的环境补偿理论基础。提出了受益者补偿原则,并指出应由调水方给供水方适当的环境补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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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是全面深化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重要任务。为贯彻落实上述任务,立足于洞庭湖跨行政区域、跨流域的地理实际,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作出了《关于设置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法院洞庭湖环境资源法庭的批复》。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正式组建了洞庭湖环境资源法庭,以推行涉洞庭湖环境资源案件的跨区域集中管辖制度。但由于该制度尚处探索阶段,其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法律依据缺失、地方保护主义倾向、当事人诉讼不便等困境,亟需明确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的法律依据与管辖路径,避免地方保护主义的倾向,同时实施便于当事人参加诉讼的举措,以助力洞庭湖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工作的稳步推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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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域河流水污染综合整治的设计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跨区域河流水污染纠纷的不断发生,引起了各方面的关注,以广东省为例,介绍了跨区域河流水污染的背景,并提出以地缘环境为理论基础指导跨区域河流水污染的综合整治工作,初步提出了跨区域河流水污染综合整治的思路,并对实践设计进行了具体分析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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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以流域为单元实行的统一区域管理虽然已普遍被世界各国政府和学者接受,但在中国并没有形成一个具有统一职权和执行效力的跨区域水环境保护管理机构。以流域水资源管理为例,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名义上受水利部与环境保护部的双重领导,但在编制上却是水利部的派出事业单位,负责具体水污染管理事宜的环境保护部门的领导权在实际中并不容易落实。同时水利部和环保部门相应的受各级地方政府领导,其财政权和人事任免权由地方政府掌控,这种地位的不独立性容易使其行为受地方政府意志的支配。另外,在晋升激励和财政分税制的制度背景下,各流域地方政府有意愿和能力干涉环保部门的行为,使各种水环境保护事物让位和屈就于更实惠的地方经济发展。对于此种跨区域水环境保护行政管理体制现存的问题应当进行改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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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广州、佛山、肇庆三市环保部门召开了广佛肇经济圈环保专责小组联席会议,三市共50余人参加会议。联席会议总结了近期广佛肇经济圈环保合作项目进展情况,讨论审议了《广佛肇迎亚运整治区域流域污染联合行动计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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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外跨流域调水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与发展趋势——兼谈对我国南水北调规划的思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汪达 《环境与可持续发展》1999,(3)
当前正面临世界性的水资源危机,而各地对水的需求却日益剧增。因此,针对水资源在时、空分布上的不均衡问题,而采取科学的、经济的和合理的跨流域调水措施是必要的。然而,跨流域调水是一项改造大自然的宏伟事业,其含义、规模及内容实际上远远超出单纯水利工程的范畴;其对国计民生、生态环境、乃至社会所造成的影响,更是一个多种学科的综合研究问题,决非单一学科所能解决。另外,也应看到调水措施毕竟是有一定限度的,而且对于解决水源也并非是“水到渠成,万事大吉”的唯一最佳途径。本文列举国外已建跨流域调水工程所发现的重大问题,并评价其利弊和成败,以作为我们从事这项工作的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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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了实施流域内环境资源区域补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制度的实施提出了初步的对策建议:要通过加强立法和制定标准使补偿制度规范化,通过实施公正的监测,建立协调机制和补偿资金测算、营运机制等措施,实现环境利益和经济利益的均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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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棕色区域”的治理法律介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棕色区域”问题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带来的环境问题。一些国家逐渐开始应对。棕色区域问题涉及到各种因素,如法律,税收,财产权,土地开发等多种因素,所以是一个复杂的,较难解决的问题。以起步较早的美国为例,以联邦立法为重心,论述了美国在“棕色区域”治理中的政策和法律制度,并对其进行了简要的评述。以期对这个问题有清醒的认识。棕色区域问题实质上是土壤污染的治理问题,这对中国缺位的土壤污染立法有重大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