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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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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现有研究大多使用生活垃圾处理效率来衡量生活垃圾分类效果,尚缺乏公众参与视角下的生活垃圾分类效果评价。该研究基于共同生产理论对生活垃圾分类效果进行评价,将垃圾分类共同生产效果划分为高低不等的4个档次,并提出公民侧与政府侧的6个政策驱动因素,应用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方法,分析中国中东部地区19个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案例,剖析政策因素的必要性并探索高水平的垃圾分类共同生产效果的政策因素组合路径。研究表明:(1)在单因素层面,对公众进行“物质奖励”与“精神引导”,以及政府“绩效考核”与“提升公信力”,是实现高水平垃圾分类共同生产的必要政策驱动因素。(2)实现最强的垃圾分类共同生产需要综合调用政府侧和公民侧两方的政策措施,即4个必要政策驱动因素缺一不可。当缺少一个必要政策因素时,“强”共同生产就会转化为低一档的“较强”共同生产。(3)公民侧的强制与惩罚,以及政府侧的财政压力,对于实现“强”共同生产具有积极作用,且存在替代关系。该研究在理论上弥补了垃圾分类效果的评价机制,在实践层面有助于中国地方政府制定有效的政策措施促进公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实现国家倡导的“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垃圾分类情景。  相似文献   

2.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多数居民生活富裕,但低碳生活意识薄弱、资源浪费现象严重。为此本文利用心理学,社会学及工学等知识,阐述了制定垃圾分类新标准、强制执行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的必要性;同时,分别从勤俭节约的生活源头,便于回收的生产源头和影响巨大的政策源头三个方面论述了生态低碳生活的内涵及具体对策。期望本文能对推广生活垃圾的分类回收工作和树立生态低碳生活的新风尚起到抛砖引玉之用。  相似文献   

3.
城市垃圾管制的一体化环境经济政策体系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为有效管制城市垃圾,我国迫切需要建立城市垃圾管制长效机制,实现从命令控制政策向环境经济政策的"历史性转变".本文在对环境经济政策的理论基础与实践经验进行回顾的基础上,着重讨论三类环境经济政策:垃圾按量收费、预收处理费用与循环回收补贴、押金返还制度.结果表明,鉴于垃圾污染问题的独特特征(属于面源污染,边际环境损害与个体行为水平不存在简单线性关系,垃圾污染责任难以明确界定等),城市垃圾管制没有简单、单一的环境经济政策.必须针对各责任主体设计独特化、具体化、精细化、针对性的环境经济政策.任何一种环境经济政策的有效性都是相对的,都需要相关政策的支持、配合,也都必须和现有的法律制度、文化背景、经济水平等相适配.由此,不同环境经济政策必须整合协调使用,最终形成城市垃圾管制一体化环境经济政策体系.  相似文献   

4.
农户农村垃圾治理投资响应机理及决策因素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垃圾治理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满足农民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途径之一.农户对农村垃圾治理投资的响应及程度将直接影响农村垃圾治理成效.基于989份农户调查数据,将个体内在感知层面的环境责任感、政策认知和外在关系层面的制度信任纳入统一分析框架,探究农户农村垃圾治理投资意愿及水平的影响机理,并利用双栏模型(DHM)进行实证检验.结果表明:(1)农户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投资意愿水平为7.62~16.42元/月·户,对农村生产垃圾治理的投资意愿水平为134.62~435.08元/hm2·季;(2)环境责任感和政策认知正向影响农户农村垃圾治理投资意愿及生活垃圾治理投资水平,政策认知还对农户农村生产垃圾治理投资水平有显著促进作用;(3)制度信任直接影响农户垃圾治理投资意愿,同时还正向调节农户政策认知和农村垃圾治理投资意愿及水平,并在环境责任感和垃圾治理投资意愿之间起到负向调节作用.建议在完善农村垃圾治理政策的同时,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农户对相关环境政策的了解度,增强农户环境责任感,从而激发农户对农村垃圾治理投资的积极性.  相似文献   

5.
本文以山东省莱芜市房干村为试点,通过对20个典型居民户进行问卷调查和垃圾分类实验,分析了居民生活垃圾组成特征和处理现状,提出了一种农村生活垃圾四分类法,实验检验了其可能效果,并调查分析了居民对这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方法的接受和支付意愿。  相似文献   

6.
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过程中合理界定各主体的利益责任,对实现垃圾减量化与资源化至关重要。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研究多为定性的政策性建议研究,本文对回收体系中各主体的利润责任进行了定量研究。根据污染者付费原则与受益者原则,生活垃圾处理的责任方为居民,但依据我国国情现状与垃圾处理的公共物品属性,政府成为公共环境的主要维护者。依据Stackelberg博弈理论,分析不同分类比例下,居民、收运企业、处理企业效益情况,构建利益经济模型;依据权责利对等原则,确定各主体应承担责任比例。结果表明:居民垃圾分类比例的变化会影响各主体的利益责任比例。结论研究可为建立规范生活垃圾回收体系,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7.
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对破解"垃圾围城"困境、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延缓全球气候变暖的进程、应对国家能源短缺、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基于宁波市6区2 036户社区居民实地调查数据,采用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对影响城市居民垃圾分类意愿和行为的因素及其差异进行了实证分析,并进一步探讨垃圾分类的内在机制。研究结果表明,城市居民垃圾分类意愿和行为存在较大的差异,愿意参与垃圾分类的比例(82.5%)明显高于实际参与垃圾分类行为的比例(13%),较高的分类意愿并不必然会产生较高的分类行为;其次,影响垃圾分类意愿和行为的因素有差别,垃圾分类行为的实现取决于情境因素/便利性、认知和态度,垃圾分类意愿则主要受认知和态度、个体特征、推动措施的影响:第三,垃圾分类意愿和行为影响因素的重要程度有差别,垃圾分类行为受情境因素/便利性影响较大,垃圾分类意愿受个体特征等主观因素影响较大,认知和态度对分类意愿和行为都具有重要影响;垃圾分类试点的成效对分类行为影响更大,分类意愿影响不显著。根据实证结果,本丈提出促进城市居民垃圾分类的一些建议:首先,垃圾分类设施的便利性是阻碍垃圾分类的首因,必须加快完善垃圾分类设施和服务供给体系;其次,通过加强居民分类知识普及和垃圾分类责任感/价值观培养,促进垃圾分类意愿;第三,通过建立垃圾分类行为短期激励和长期激励的关联机制,合并垃圾分类的内在过程和外部条件,共同促进垃圾分类行为习惯的形成和维持。  相似文献   

8.
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对破解"垃圾围城"困境、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延缓全球气候变暖的进程、应对国家能源短缺、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基于宁波市6区2 036户社区居民实地调查数据,采用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对影响城市居民垃圾分类意愿和行为的因素及其差异进行了实证分析,并进一步探讨垃圾分类的内在机制。研究结果表明,城市居民垃圾分类意愿和行为存在较大的差异,愿意参与垃圾分类的比例(82.5%)明显高于实际参与垃圾分类行为的比例(13%),较高的分类意愿并不必然会产生较高的分类行为;其次,影响垃圾分类意愿和行为的因素有差别,垃圾分类行为的实现取决于情境因素/便利性、认知和态度,垃圾分类意愿则主要受认知和态度、个体特征、推动措施的影响:第三,垃圾分类意愿和行为影响因素的重要程度有差别,垃圾分类行为受情境因素/便利性影响较大,垃圾分类意愿受个体特征等主观因素影响较大,认知和态度对分类意愿和行为都具有重要影响;垃圾分类试点的成效对分类行为影响更大,分类意愿影响不显著。根据实证结果,本丈提出促进城市居民垃圾分类的一些建议:首先,垃圾分类设施的便利性是阻碍垃圾分类的首因,必须加快完善垃圾分类设施和服务供给体系;其次,通过加强居民分类知识普及和垃圾分类责任感/价值观培养,促进垃圾分类意愿;第三,通过建立垃圾分类行为短期激励和长期激励的关联机制,合并垃圾分类的内在过程和外部条件,共同促进垃圾分类行为习惯的形成和维持。  相似文献   

9.
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实施对改善城乡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加快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文章通过分析国内外部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特点,结合济南市分类现状,对存在问题提出强制分类的建议:首先,应尽快出台垃圾强制分类的精细化管理法规;其次,可对部分居民消费品引入产品全生命周期制,鼓励企业回收再利用;再次,应多渠道加强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引导,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素质教育考核,逐步转变居民思想观念;第四,应大力吸引社会资本,建设完善、便利的垃圾分类配套体系;最后,通过试点逐步推广,辅以严格执法管理,实现垃圾分类习惯的形成与分类行为的长期维持。  相似文献   

10.
加强国际能源合作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战略思想、实现全球能源善治、推动"一带一路"倡议实施的重大领域。《能源宪章条约》是推动国际能源合作的重要国际法律工具之一。中国油气管道政策法律与该条约之间是否兼容,是决定中国是否加入、能否与其缔约方进行有效合作的前提。解读《能源宪章条约》相关条款以及中国油气管道政策法律,发现加入《能源宪章条约》将使与中国"隔海相望的国家"能够构成《能源宪章条约》意义上的"邻国",并可能使中国面临着承担沉重的"过境输送"义务这一风险;中国油气管道政策法律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已有油气管道政策法律缺少过境输送规定,将会形成其他成员方与中国油气管网相连的法律障碍;海底油气管道立法严重滞后,缺乏过境输送和第三方接入的规定;可用于过境输送的管网分类及区别规定比较混乱,从而与《能源宪章条约》对油气管网的规定不兼容;政策及政策性规定占比过高,从而削弱了法治对油气管道的保障作用;无法确保对所有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第三方市场主体无法获得公平的运输服务。中国油气管道政策法律与《能源宪章条约》远不兼容,如果现在贸然加入《能源宪章条约》,中国将无法承担沉重的"过境输送"义务。中国需要在油气管道政策法律中增加过境输送规定,对海底油气管道进行立法,降低政策及政策性规定占比以强化法治,对可用于过境输送的管网进行协调分类,以及修改或明确有关规定,以确保对来自不同国家的油气过境请求一视同仁。  相似文献   

11.
目前,生活垃圾对我国城乡的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城乡居民身体健康、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造成的严重危害,制约了城乡的可持续发展,阻碍了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面对"垃圾围城"、"垃圾围村"的严峻形势,基于可持续发展理论,分析了城乡一体化导向的实质及统筹治理的特点。从统筹治理主体的缺位、立法过于倾向于城市、环卫基础设施缺乏城乡一体化规划、缺乏统筹治理协调机制、公众环境行为与环境意识不一致五个方面指出城乡生活垃圾统筹治理的困境,并提出城乡生活垃圾统筹治理的有效策略:明确统筹治理主体,实现城乡生活垃圾统一监管;完善生活垃圾治理相关法律制度,使立法倾向趋于平衡;保障资金投入,实现城乡环卫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布局;建立城乡生活垃圾统筹治理长效机制;加强环境教育,促进城乡居民环境行为与环境意识的统一,以法律制度保障美丽中国目标的实现。  相似文献   

12.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是乡村振兴战略中"生态宜居"的重要内容.基于云南省昭通市渔洞水库汇水区465个农户调研数据,利用双栏模型(Double Hurdle Model)实证分析农户收入水平、村干可信度对农户生活垃圾治理意愿(参与意愿及支付意愿)的影响.结果表明:农户生活垃圾治理意愿较高,有86.9%的农户愿意为生活垃圾治理支付费用,支付意愿的均值为45.616元/户/年;收入水平对农户生活垃圾治理支付意愿具有显著正向影响,村干可信度对农户生活垃圾治理参与意愿、支付意愿均具有显著正向影响;村干可信度对农户收入水平-支付意愿之间的关系存在显著的正向调节效应,对村干部信任程度高的农户,收入水平对支付意愿的促进作用更强.此外,年龄、家中负担人数、家中是否有村干部、家中常住人口数量等个人特征和家庭特征也对农户生活垃圾治理意愿产生影响.对比农户参与意愿和支付意愿两栏的结果,可以发现年龄、家中负担人数、家中有村干部、地区等变量在影响方向和程度上存在差异,说明农户参与和农户支付是两种不同的机制,需要区别对待才能更好洞悉农户意愿.实现以农户收入为核心的经济因素和以村干可信度为核心的非经济因素的合理配合是促进农户参与生活垃圾治理的关键.  相似文献   

13.
"C-GSSC"循环是一种基于上海市绿色账户(试点)的激励机制,以一张带有可循环标志的银行卡为核心,将垃圾分类的奖励与银行信用度挂钩,提升居民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和绿色环保的意识,同时增加居民社会责任感。并力求纳入政府,社区,学校和企业等多方,从不同方面来支持和宣传垃圾分类的奖励,提高垃圾分类影响力。此机制不仅可以利用积分奖励的模式来提高垃圾分类的参与度,普及垃圾分类的知识,以积分形式激励促进居民直接受益,还可以将政府的垃圾分类推进资金用在刀刃上,超市、银行等企业单位间接受益,学校、社区配合宣传,使居民积极了解投入到垃圾分类中,同时丰富银行卡使用形式,还可为日后居民信用打分机制的提升,提供了更为全面的评估平台。  相似文献   

14.
目前中国生态补偿实践已经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在部分领域已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其法理研究比较薄弱,主要表现为对政策和法律层面运行逻辑的混淆,公法原理与私法原理的杂糅。生态补偿政策与法律均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正当性。本文基于这一思路分析了政策和法律视角的生态补偿制度现状与原理,并以公法和私法原理解释其制度逻辑,从而探寻法理基础。生态补偿政策的异化根源于传统国家治理体制,目前以"项目制"行政拨款和治理方式为基础,地方将中央拨付的补偿资金用于环境治理后收到环境保护实效的同时,消解了中央拨付资金的意图。在法律层面,生态补偿并未产生规制行政权力以及调节私人利益的制度效果,导致法律调节长期被政策所主导,处于"失语"状态。生态补偿的法理探讨应当区分公法规制与私法调节的范围,在公法层面确定规制行政权力的基本理念,拓展行政补偿的理念与实体制度范围,并将其应用到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构建中;私法层面,应当在遵守公法设立的管制性规范的前提下,承认一定良好程度的生态环境的经济价值和可交易性,进一步发掘合同法、物权法以调节个体环境利益的制度空间。在生态补偿制度的完善方面,政策层面的生态补偿应在明确事权划分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掘地方或区域环境协同治理的空间,法律层面应以立法为核心,行政补偿进一步精细化,私法相关制度应体现"绿色"理念。政策与法律双重维度的生态补偿制度各自发挥功能,避免出现互相交织的局面,同时也为正在推进的《生态补偿条例》的制定提供必要的理论支撑。  相似文献   

15.
现行的户籍制度黏附着城乡差别化的入学、住房、养老保障等权利配置功能,严重制约着农村宅基地的社保功能向资产功能转化,是影响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关键因素。文章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两个基本假设,并运用加入控制变量的"双差"分析法,以重庆(实验地区)和武汉(控制地区)的农户调查数据为基础,定量分析和实证检验了户籍制度对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影响。回归结果显示,时间哑变量和地区哑变量的交叉项(即户籍制度改革效应)通过了1%的正显著性检验,说明户籍制度改革对实验地区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产生了显著的影响,使得愿意退出宅基地的农户比例增加了37%;而且在户籍改革力度较大的地区,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相对较大。另外,"人均住房面积、小康村、城镇郊区村"与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呈显著负相关关系,而"家庭人均非农就业收入、补偿标准"与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呈显著正相关关系。鉴于此,建议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进行户籍制度改革的制度构造与功能分配,构建农业转移人口退出宅基地与在城镇落户享有城镇居民公共服务之间的衔接和转换机制,协调户籍制度与社会保障制度;在此基础上,制定农村宅基地退出程序和补偿标准,设计与城镇住宅用地管理制度统一的农村宅基地复垦整理、收回储备、市场供应与使用监管的政策框架体系,确保退出后的宅基地得到有效利用,从而提高农村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相似文献   

16.
循环行为是城市居民注重产品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环境意识行为的简称,它既包括购买行为,也包括购买后使用(包括处理、废弃等j行为.在相关文献回顾与实证研究设计的基础上,通过问卷调查,对城市居民循环行为的影晌因素进行实证检验.结果表明,城市居民的循环行为主要取决于垃圾问题感知、垃圾循环知识、垃圾责任意识、个人消费观念和年龄五个变量.可见,用心理意识因素和人口统计因素(年龄)可以有效地区分循环型居民和非循环型居民.这对相关公共政策,尤其是城市生活垃圾管制政策提供了一定的借鉴和启示.  相似文献   

17.
城市生活垃圾这个与城市“相伴生”的长期污染源,必须得到及时、科学、妥善的处理。福州市目前对城市生活垃圾的治理存在“重末端处理、轻源头控制”,在垃圾末端无害化上陷于被动,却缺少“清洁生产”的理念,“减量化、资源化”未得到应有的重视。本文针对福州市垃圾管理体制与政策上的弊端,强调垃圾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理等全过程实现全面的、综合的、封闭式管理,探讨法律、经济、管理三位一体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政策,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8.
我国尚处于转轨经济时期,市场体系建设不完善,尤其是在广大农村地区,正式制度的建设和发展相对滞后,社会资本在农村社会经济中的作用更加突出。鉴于此,本文基于Putnam的社会资本理论,以农村农业废弃物资源化为例,基于其"集体行动"与"利他主义"属性,应用Tobit模型系统分析了3个层面的社会资本的核心要素(信任、互惠规范、公民参与网络)对农民环境保护投资意愿的影响冲击。研究结果表明:1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得到了多数农民的认同,68.3%的受访农民对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具有投资意愿,且意愿投资水平为8.46-12.39元/月;2社会资本变量中对农民环保投资意愿的贡献度大小排序依次是制度信任公民参与网络人际信任互惠规范;3人力资本中的文化程度、物质资本中的家庭纯收入、控制变量中的是否兼业、是否为村干部对农民环保投资意愿均表现出积极的作用;4要缩小私人投资与社会最优投资之间的差距,实现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在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上的统一,需要政府或宏观经济管理者在制度安排上向其倾斜:通过强化政策支持或舆论引导提升农村的社会资本水平,增进农民对"信任互助"、"团队合作"的认知;完善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改变民众对法规持有的"法不责众"态度;大力发展农村地区的基础教育,提高农村地区人们的文化教育水平。  相似文献   

19.
分析了垃圾排弃的现状、危害、潜在价值及现有的垃圾处理方法,提出创新垃圾处理方法势在必行。与已有的垃圾处理方法比较,垃圾块体填埋法有自己的特点,以社区为单元的垃圾源头分类投放、收集和预处理,能使垃圾实现分类化处理;通过垃圾中可回收废物的回收利用,能使垃圾最大限度资源化;通过垃圾分类粉碎、脱水、压缩成块体,使垃圾有效地减量化;经过消毒、分类堆砌有助于垃圾填埋场地的分类管理和安全监控,使垃圾处理基本无害化;回收、堆肥、焚烧、填埋,使垃圾处理综合化;填埋场的复垦与开发利用,使垃圾处理环保化。该方法的推广应用,可使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和市场化目标得以实现。  相似文献   

20.
垃圾分类处理作为中国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内容,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环节,因此对其执行效果进行科学的评价就显得尤为重要。本研究以定量的方式对垃圾分类处理的碳减排贡献做了实证测度。研究基于乡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尺度,选取四川省宜宾市珙县孝儿镇作为调研区域,运用五点取样法实地采样,收集了垃圾样本的总量、组分等关键指标;同时结合观察记录、问卷及访谈等多种方式展开调查。在国内首次引进SWM-GHG计算器,对其碳减排效益进行了分析测算。结果显示:(1)孝儿镇开展垃圾分类处理后,每年碳排放共减少2 081 t,相当于三口之家用电1 718 a或者264辆排量1. 6 L的大众汽车绕地球行驶一圈排放的CO_2,其中1 244 t的碳减排来自垃圾的循环利用。(2)若处理方案经过优化,提高湿垃圾和废旧物资的循环利用量,孝儿镇每年减少的碳排放可达4 482 t,根据国际一般碳汇价格水平,相当于成功创造GDP 44 820美元,或相当于平均每年节约电571万kW·h。推广到全国的乡镇,仅做到孝儿镇目前的垃圾分类程度,一年的碳减排相当于整个北京市一年多的用电量排放的CO_2。由此看出,乡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对碳减排的贡献巨大,这一领域前景广阔,未来极具发展潜力,其对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绿色低碳社会意义重大。同时,本文从垃圾分类认知、资金支持、垃圾分类处理机制三个方面,分析了孝儿镇在开展垃圾分类处理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基于研究发现,要达到最佳的碳减排效果,需长期培养居民环保意识,拓宽资金来源,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并全方位提升乡镇垃圾分类处理的治理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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