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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构建了多主体参与环境治理的动态一般均衡模型,进行了政府环境规制下的企业内生治理动机研究与公众参与外部性的分析,模拟结果显示,企业内生治理动机、社会福利等不同目标下对应的最优环境税率存在明显差异。随着政府环境税率的不断上升,企业环境技术研发投入会先上升后下降,当环境研发投入水平达到最大时,政府所征收的环境税完全激发了企业的内生治理动机。在环境税率提高的初期,研发引致的环境技术进步使得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得以提高,经济产出不断增加,社会福利水平得到增进。当环境税率上升到一定数值之后,环境税带来的资源配置扭曲效应高于环境负外部性的改善效应,对于经济而言,环境税成为扭曲性税收,并会降低社会福利水平。因此,应在保证经济增长和社会福利增进的同时有效激励企业内在治理动机,将环境税率设定在适当水平。本文还模拟了政府与公众参与的组合对于社会福利的影响情况,与仅考虑政府环境规制政策的情形相对比,政府征收环境税和社会组织参与的共同作用可以使得社会福利提高,充分表明了公众参与环境治理存在着正外部性。环境社会组织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政府信息不对称等因素,改善环境治理状况。环境组织的参与还能够使得环境税所带来的环境治理改善和生产效率提高的双重红利逐渐释放。因此,在发挥政府规制与市场调节功能的同时,充分发挥环境社会组织和公众在环境治理中的作用,是改善环境质量、提高公众福利的重要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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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8,(12)
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博弈是当前中国转型发展的必然表现,政府作为环境保护主体行为的博弈性是现阶段中国式分权的必然结果。本文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源雾霾治理为研究对象,提出中国式分权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委托代理框架下雾霾治理的基本假设,尝试从环境规制执行视角对中央指导、地方响应和企业执行的理想化"合作"博弈提出解决方案。以此构建了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与污染企业三方非合作演化博弈模型,借助数值模拟技术对中央政府调控地方政府和污染企业实现理想演化博弈均衡的政策工具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中央环保督查行政管制、"奖优罚劣"的专项转移支付、环保履责不力的政治处罚和环境保护税收留地,这些环境规制政策工具能够解决地方政府和污染企业在雾霾治理集体行动中存在的目标不一致性问题。具体来看,中央环保督查强化了地方政府和污染企业在专项转移支付和环境税收收入"奖优罚劣"的规制刚性。三种政策工具的组合使用使得污染企业走向执行减排的演化稳定策略,而地方政府的演化稳定策略是不监管。将环保履责不力的政治损失纳入地方政府效用函数,震慑于中央政府政治处罚,监管成为地方政府的演化稳定策略,而环境保护税收收入全部留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摊薄地方政府政治损失。进一步研究表明,对于治理成本的预期是地方政府和污染企业以利益最大化原则作出治理决策的重要依据。因此,为了实现雾霾治理理想演化稳定均衡的帕累托改进,中央政府需要增强中央环境管理集权,避免地方环境规制失灵;扩大中央环保支出范围,建立地方减排补偿机制;强化地方政府环保履责,提高环境税征收标准;支持企业环境技术创新,引导公众第三方监管。 相似文献
3.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21,(8)
在新古典理论的鞍点路径上,文章构建了包括雾霾污染损失和企业治污机制的理论框架,刻画以要素投入为主的中国经济发展特征以及雾霾污染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动态过程,将经济增长内生化,从动态环境规制政策的视角,分析经济发展与雾霾污染关系的影响机制,并基于中国88个城市2007—2018年期间雾霾治理数据进行实证检验。理论研究发现,渐进递增的动态环境规制适应了经济增长路径上经济结构特征的内在变化,避免了由于环境规制造成生产投入要素的大幅度波动,保持了均衡投资额和能源消费量的平稳增长,提高了鞍点路径上消费增长的平滑性,实现了鞍点路径上社会福利最大化目标。同时,企业逐渐加大治污投入,雾霾治理的效果开始呈现,动态环境规制政策是经济发展与雾霾污染存在着倒U型关系的主要影响机制。实证研究支持了动态环境规制政策是经济发展与雾霾污染关系的内在影响机制的论述。此外,实证研究还发现,全国雾霾污染持续蔓延的趋势仍未得到根本扭转,各地区之间的雾霾污染程度具有显著的空间滞后效应,并且空间溢出效应突破了相邻地区的区域限制,这意味着污染产业的跨区域转移现象比较突出。值得肯定的是,三大经济区域雾霾治理效果初步显现,这对于坚定政府污染防治的战略定力和制定新一轮的环保税政策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政府应进一步强化雾霾治理的战略定力,一方面要不断加大环境规制政策执行力度,通过提高环保税额,加大税收征管力度,推动企业加大治污投入;另一方面政府也要关注污染产业的跨区域转移问题,协调好产业转移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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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是推行工业化进程中出现的普遍问题,水环境污染、大气污染与固体废弃物污染成为工业污染的主要组成部分。随着国家对工业污染治理的重视,针对工业污染的防治逐步形成两大途径:一是通过建设治污设施对污染排放物进行末端治理;二是通过革新技术并作用于生产系统形成前端预防。污染治理投资和企业技术创新作为污染防治的末端治理与前端预防,对于遏制日趋严峻的环境污染具有重要作用。本文以我国30个省市相关统计数据为研究样本,从要素投入产出的视角构建包含污染治理投资和企业技术创新指标的计量模型,对比分析工业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的污染治理效率,并按东中西三大区域考察污染治理投资和企业技术创新对工业"三废"综合利用的影响差异。研究结果表明:污染治理投资对工业污染治理效率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资金投入上,工业污染治理完成投资额对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的污染治理效率存在差异。企业技术创新有利于促进工业"三废"综合利用产品产值的增加,并有效提高工业SO2的去除率,但对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和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的促进作用偏弱。相比污染治理投资的影响效应,企业技术创新对污染治理的促进作用较强。因此,污染治理的前端预防效果要优于末端治理。我国工业污染治理效率存在区域差异,西部地区污染治理投资效果显著,东部地区企业技术创新对环境污染治理的促进作用最明显。结合实证结果,本文提出三点政策建议:适度增加污染治理投资,提高企业排污成本;推动生产技术与治污技术的创新,扩大企业技术创新成果的应用;依据区域发展特征和实际情况,提高不同地区污染治理效率。 相似文献
5.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国际分工的日益深入,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的协同互动已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趋势,也是中国打造高端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的必由之路。本文基于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协同集聚的研究视角,构建空间计量模型和面板门槛模型,实证考察了产业协同集聚、贸易开放与雾霾污染的内在联系。研究显示:协同集聚对雾霾污染存在明显的改善作用;在剔除了加工贸易后,贸易开放对改善雾霾污染发生实质性的转变;协同集聚与贸易开放交叉项对雾霾污染存在负向影响,即贸易开放通过提高协同集聚水平从而间接地制约了集聚负外部性对雾霾污染的影响;贸易开放与协同集聚存在消化吸收的过程,在初期对雾霾污染的抑制作用不显著,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作用变得显著;贸易开放与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与协同集聚对雾霾污染的作用因两者发展的不匹配而存在门槛效应,在不同的贸易开放下,协同集聚对地区雾霾污染的影响差异较大。因此,为了缓解日益严峻的雾霾污染问题,需要秉持双轮驱动的发展战略,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的融合与渗透,破除产业发展中的棘轮效应;调整粗放型的外贸增长方式,推动外贸由规模型扩张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引领贸易结构走深加工和高附加值路线;破除贸易开放与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协同集聚的门槛效应,实现两者的匹配发展。 相似文献
6.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21,(5)
近年来雾霾天气的频发彰显了中国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严重不协调,深入挖掘雾霾污染的影响因素有利于制定行之有效的雾霾治理对策。文章从财政分权与政府创新偏好这一全新视角研究雾霾污染的影响机制。在理论分析基础上,基于2000—2018年中国30个省份的面板数据,采用逐步回归法和面板分位数回归法开展实证研究。主要结论如下:基准回归结果表明,财政分权与政府创新偏好均能缓解雾霾污染,但二者的交互作用却加剧了雾霾污染;时间异质性分析发现,财政分权对雾霾污染的影响由促进转为抑制,且抑制效果明显高于促进效果;政府创新偏好对雾霾污染的影响则由抑制转为促进,存在环境回弹效应;二者之间的交互项对雾霾污染的影响由抑制转为促进,这可能是由于生产技术进步对雾霾治理的影响由正外部效应逐渐转为负外部效应所致;面板分位数回归结果表明,财政分权、政府创新偏好以及二者交互项对雾霾污染的影响在不同分位点上均存在显著的异质性。基于上述研究事实,研究认为,中国要从根本上遏制雾霾污染,需要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的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优化财政分权体制和加强有为政府+有效市场相结合的雾霾治理模式。 相似文献
7.
中国的雾霾大爆发与过去30多年粗放型发展方式密切相关,而财政分权体制是这一发展模式的核心。本文以分权体制下的辖区竞争与策略性财政政策为切入点,实证探索财政体制对雾霾污染的影响机理。基于2007—2015年26个省市的面板数据研究发现:首先,建立空间滞后模型从税收与财政支出两个方面检验了辖区竞争,结果证明我国辖区间已经存在激烈的标杆竞争,并且竞争的手段已经逐渐从粗放式的税收竞争发展为多样化的财政支出策略竞争。地理位置相邻、经济发展水平与资本流动的相似性是辖区政府选择竞争对象的关键因素。其次,利用分位数回归刻画了财政支出偏好的动态形成过程,证明了分权体制是引致地方政府财政支出结构失调的重要因素。最后,利用分位数回归揭示了分权体制下策略财政政策对雾霾污染的引发机制主要是通过分权体制-财政支出-雾霾污染的传导通道。因此,面对我国雾霾大爆发的严峻形势,应理顺各级政府间的纵向财政关系,促进环境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建立稳定、可预见的支出分担标准;同时可以通过建立雾霾污染专项转移支付体系对分权体制下地方政府承担过多的事权进行财权补偿;推行离任环境审计制度也极其重要,通过改变政绩考核标准阻断地方官员对经济数量型增长的狂热追求,以避免财政支出偏好与环境管制标准制定上的机会主义倾向,打破晋升锦标下的短期行为,为辖区提供高效的异质性环境公共服务,从而改善雾霾污染。 相似文献
8.
基于集体行动逻辑的京津冀雾霾合作治理演化博弈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京津冀地区在雾霾问题上面临环境外部性困扰和集体行动困境,其根源在于地方政府作为雾霾合作治理集体成员的收益是不对称的,而割裂集体行动中收益与损失之间的联系是一种纠正环境外部性市场失灵的政府失灵。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在京津冀三地政府执行雾霾合作治理规制行为上表现为私人理性与集体理性的动态重复博弈。针对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执行状况,基于集体行动的逻辑视角,借助演化经济学研究工具,构建京津冀三地政府在雾霾合作治理执行策略的猎鹿模型、拓展模型的演化、随机和动态的博弈过程,探究地方政府执行雾霾合作治理集体行动的行为特征及其影响因素。根据复制动态方程探讨博弈主体行为演化特征和演化稳定策略,采用数值仿真方法分析不同情形下系统演化轨迹及演化均衡状态,考察随机因素对系统演化均衡状态的影响以及实现区域环境合作联盟的动态演化均衡机制。研究发现,京津冀三地政府在雾霾合作治理执行过程中的动态演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本地区在区域整体中的环境偏好系数和搭便车收益与集体行动收益的比值。因此,中央政府要健全跨区域环境治理的制度建设,为京津冀地区建立一致的区域环境质量标准,有效降低地方政府在合作治理雾霾集体行动中的搭便车收益,以立法的形式对约束地方政府承担环境治理责任的强制和选择性激励措施加以确定。此外,将雾霾造成的经济损失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地方官员政绩考核体系,加强对地方政府雾霾治理执行情况的监管力度,实现合作治理雾霾集体行动责任落实的帕累托改进。 相似文献
9.
道路拥堵与城市雾霾是机动车行驶带来的两个负溢出效应,大量文献揭示了城市机动车行驶对二者带来的影响,却鲜有文献关注道路拥堵程度与雾霾污染之间的内在联系。这其中的缘由在于,一则道路拥堵程度与雾霾污染之间互为因果,同时有共同的影响因素,由此带来的内生性难题难以有效解决;其次,采用统一标准来测度不同城市道路拥堵程度的数据难以获得。为此利用高德地图(Amap)根据机动车定位导航系统提供的城市拥堵延时的大数据,来捕获各省会城市每日道路交通的拥堵程度,同时运用各城市每日的燃油销售价格、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以及上一周同一工作日道路的拥堵程度作为工具变量,通过两阶段最小二乘法(2SLS)估计道路拥堵程度对城市雾霾污染的影响。回归结果表明:①以城市燃油价格作为工具变量时,道路拥堵程度每增加1%,会导致省会城市PM2.5、PM10分别增加6.5%和6.7%;②以国际原油价格、上一周同一个工作日拥堵程度作为工具变量,以及改用GMM方法进行估计时,基准回归的结论仍然稳健,城市的治堵举措与治霾举措能够相互协同;③进一步以省会城市新增轨道交通来实现治堵和治霾的例子表明,发展轨道交通来实现治堵与治霾的协同效应,要以有效治堵作为前提,否则减排治霾的协同效果无法实现。 相似文献
10.
打赢蓝天保卫战是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任务,是破解新时代主要矛盾的重要抓手,是倒逼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优化、增长动力转换的重要途径。由于雾霾污染具有更强的空间溢出性和空间关联性,依靠单边治霾和局部治霾难以从整体上、根本上解决区域性雾霾污染问题。积极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协同治理体系,加快形成"以地区联动为要义、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公众与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雾霾污染区域协同治理格局成为彻底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根本路径与必然选择。本文在集体行动理论和地方政府竞争理论的分析框架下,结合中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探究了雾霾污染区域协同治理中集体行动困境和逐底竞争困境的形成根源与破解思路。研究发现,在雾霾污染区域协同治理困境的形成根源层面,地方政府的自利性、空气质量的公共物品属性与治霾集团的规模是造成集体行动困境的根本原因,而经济利益的推动作用和雾霾污染的空间溢出效应是逐底竞争困境产生的根本原因,逐底竞争困境是集体行动困境的进一步恶化。在雾霾污染区域协同治理困境的破解思路层面,本文提出需要解决区域边界设定、区域协同治理机制和协同防控政策三个突出问题。具体而言,一是建立贯穿南北、联通东西的八大治霾联动区,打造八区联动的雾霾污染区域协同治理网络;二是构建全民共治格局,不断创新雾霾污染区域协同治理机制体系;三是制定和实施因地制宜的协同防控政策,将责任和考核"向上落实一级",将环境执法权和监管权"横向隔离一级"。 相似文献
11.
自2013年以来,中国频繁出现大规模和持续性的雾霾天气,诸多地方政府不得不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治理雾霾污染,其中包括广为效仿的机动车限行政策,但其实施效果在不同城市却显示出较大差异性。本文对实施限行政策的11个典型城市的PM2.5浓度进行结构突变点的筛选,并通过控制风速、雨水、湿度、温度等气象因素,建立多元回归模型以分析PM2.5浓度与机动车限行政策的相关性。结果发现,气象因素对于各城市的雾霾污染有着不同的影响。其中,风级、降雨、温度在大部分城市是负向且显著的影响,湿度在部分城市是正向且显著的影响。本文根据限行效果的不同将11个城市分为三类:限行有效、限行无效和限行效果不显著城市。为了进一步考察不同类型的典型城市限行的效果为何不同,选取了北京、天津、西安三个城市从经济、产业、能源以及交通等四个维度进行对比分析,发现不同类型的城市由于城市形态及雾霾成因各不相同,雾霾污染的治理措施也需要"因地制宜"。基于此,本文对不同形态的城市雾霾污染治理提出以下建议:(1)当城市发展处于高经济-低污染形态时,机动车限行政策是雾霾污染治理的有效手段,但治理的根本在于控制城市机动车保有量,优化城市发展职能,降低城市人口密度;(2)当城市发展形态处于高经济-高污染形态时,机动车限行政策不是城市治理雾霾污染的最有效手段,政府应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优化能源消耗结构,加大污染治理投资力度;(3)当城市发展处于中、低经济-高污染阶段时,机动车限行政策无效,城市发展应注重优化投资结构,转变产业发展模式。 相似文献
12.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21,(7)
公众参与是促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环节。中国公众环境参与历经40多年,学界对这一话题的关注产生了丰硕的研究成果。对已有文献的梳理,能够展现中国公众环境参与和相关研究的整体图景,为从公众的角度推动环境治理现代化转变提供研究参考。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阐述公众环境参与的内涵、发展和研究特征,并将其总结为反抗型、政治型和日常型参与三个理想类型,为理解不同的参与表现提供了参考框架。文献梳理发现:中国公众环境参与的动机普遍为利益获取、维护公民权益和维护人类环境可持续发展,后两种取向随时间推移而逐渐凸显;影响公众环境参与的因素主要有信任因素、人口统计因素、环境知识、风险感知以及媒介使用等变量,其中信任因素和公众环境意识呈正相关,环境知识、风险感知以及媒介使用三者在影响公众环境行为方面具有强关联性,但人口统计因素和信任因素对公众环境参与的影响作用,有待进一步验证;公众环境参与面临政府主导型环境治理模式和市场的"失灵"以及公众自身能力不足等多重困境;可以从构建多主体、多形式的环境治理模式,为公众赋能和完善制度保障等方面寻找优化路径。既有研究推动了实际问题的解决和相关法律、政策的完善,也为多元参与环境治理格局的形成提供了思路和理论基础。互联网和环境实践的发展赋予学术研究新的命题,学界应更加关注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主体性研究、公众平台和线上环境行为研究以及时空比较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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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模式研究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介绍了公众参与及参与内容、群体、目的和意义.公众参与的法律法规依据。从公众参与的方式、时机和参与对决策的影响三方面分析了当前公众参与存在的问题。然后按项目进程.进行了公众参与模式研究.提出了“八步工作进程.五处信息交流.四次信息公开.三项监督举报”的公众参与模式。希望对公众参与工作的开展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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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8,(12)
近年来中国高污染产业逐渐由东部发达地区向中西部欠发达地区转移,各地区相应进行一定的环境规制,但中西部地区的污染仍急剧上升。探讨地区间的环境规制差异和高污染性的产业转移对环境污染集聚带来的影响,对我国的环境治理和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文章利用我国2006—2015年的省际面板数据,通过计算高污染产业动态集聚指数,环境污染集聚指数和相对环境规制强度指数,利用GMM广义估计法进行全样本、区域异质性、时期异质性回归分析。子样本回归分析中分别按我国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进行区域异质性分组,按我国2006—2010年和2011—2015年进行时期异质性分组,得出的子样本回归结果与全样本回归结果大体上是相吻合的。结果表明:我国相对环境规制与环境污染集聚呈现"倒U型"关系;高污染产业转移所带来的主要是工业废水污染和工业废气污染的集聚程度的加深;由转移所带来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集聚不十分明显;工业化程度的加深使得地区环境污染集聚加剧; EKC曲线在我国确实存在,但并不显著;劳动力成本和质量的提高会使得环境污染集聚下降。高污染产业转入地在承接转出地产业转移的同时,应该努力提高能源效率,引进绿色排污工具,从而促进转入地和转出地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同时,各地区应依据资源优化配置原则和有效利用原则,充分考虑环境保护的要求,逐渐由分散治理向集中控制转化,力求从地区源头解决污染问题,以实现最大程度的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的局面。地方政府应该综合考虑产业结构、地区生产总值、要素成本、资源禀赋等因素,通过建立地区之间的产业链,实现区域之间的协调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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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霾污染的城市间动态关联及其成因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面对严重的雾霾天气以及雾霾污染边界不断扩张的严峻挑战,加快创新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体系以形成跨区域协同治污合力势在必行。本文基于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成渝、长中游等五大地区96个城市2015年的空气质量指数(AQI)以及PM_(2.5)、PM_(10)、SO_2、CO、NO_2、O~3等6种分项污染物的逐日数据,从时间序列数据"预测能力"的视角,在向量自回归模型框架下识别雾霾污染的城市间动态交互影响效应,运用社会网络分析方法刻画雾霾污染空间关联的网络结构特征。在此基础上,运用二次指派程序从分项污染物视角考察雾霾污染空间关联的关键诱因,并利用双变量Moran指数揭示雾霾污染与其影响因素之间的空间相关性。研究发现,城市雾霾污染之间存在普遍的动态关联关系且呈现出联系紧密、稳定性强、带有明显特征的多线程复杂网络结构形态。不论在地区内部还是在全部样本城市当中,均不存在孤立的城市节点,这意味着面对雾霾污染的空间关联网络,任何一个城市都不能独善其身,均受到来自地区内部和地区以外其他城市以及它们构成的空间关联网络的影响。在六种分项污染物中,PM_(2.5)的空间关联是导致雾霾污染空间关联的最主要诱因。城市雾霾污染与其影响因素尤其是城市人口密度、投资强度、工业污染排放之间存在显著的空间相关性。基于上述结论,中国应当加快构建以防控PM_(2.5)为重点的跨区域雾霾污染协同治理机制,并将其融入城市群发展战略以及区域发展战略之中,最终实现包含雾霾污染协同治理在内的全方位的区域协同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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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9,(10)
全球气候治理离不开公众个体气候变化科学知识、公众参与法律规范认知素质的培养与提升,一定程度上则取决于以知识和规范认知为基础的公众个体自觉而合理的气候变化应对行为。从环境心理学角度解构公众气候变化认知可以发现,认知的来源或基础主要集中在经验传导、舆论塑造、教育传输以及规范指引等功能或作用。公众参与气候变化应对除存在着传统的、一致的障碍与难题,从认知视域解读,还暴露出公众难以认清气候变化客观紧迫性,难以辨识气候变化的科学成因与准确应对,更难以判断参与过程的公共政策选择与支持等困境。以认知、态度与行为理论以及规范指引行为理论为逻辑思路,构建出一条主动的、责任的公众参与气候应对路径以解决公众参与气候变化应对的规范难题并回应公众参与的一般困境。通过建立以公民教育和气候变化教育为两大层面、以知识、情感与技能为三大层次的认知供给体系弥补信息公开制度不完善、公众参与能力欠缺以及公民气候变化应对法律责任时机尚不成熟的缺陷,夯实公众参与气候变化应对的知识基础、情感基础与资格基础;通过建立公众气候变化传播权,解除信息公开单向线性的弊病和破除公众参与被动、后置的阻难,提升公众参与气候变化决策的可能性、主动性和有效性,确认公众风险沟通的话语权;通过拓展公众非正式和个体化参与的途径,紧急应对当下公众参与在知识和能力上的局限;通过确立公众个体非正式、组织化的参与行为的权利与效能,纠正气候变化应对科技对策与信息传导潜在的利益取向偏颇,强化公众觉知与科学数据之间的连结,降低沟通与政策实施成本,并反向刺激公众参与的自主意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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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5,(7)
本文通过建立中国动态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以《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所设立的空气质量控制目标为基础设置情景,对中国能源结构调整、技术进步(能效提高与清洁技术进步)与雾霾治理的政策组合进行模拟研究。实证研究结果表明,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与技术进步才是治理雾霾的根本手段。具体而言,在加快能源清洁技术进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基础上并以硫税或碳税为工具降低能源强度,从而降低以PM2.5(可入肺颗粒物)和PM10(可吸入颗粒物)为主要构成的雾霾污染。在治理雾霾的同时,该政策组合还可带来一些协同效益。首先,该政策组合能有效地改善我国长期以来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大幅降低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占比。其次,在该政策组合下,各行业实施相同的硫税和碳税税率,各行业因能耗量不同而承担不同的税负。结果是重工业被遏制,第三产业得到鼓励,从而优化我国以高耗能、高污染的重工业为主的产业结构。并且硫税在调节能源结构方面比碳税效果明显,但对经济的负面影响也比碳税大。加快能源清洁技术发展、征收污染税是雾霾治理的有效手段。虽然实施上述税收会在一定阶段一定程度上抑制经济增长,但加快能源清洁技术进步不会对经济产生负面影响。如果没有其他政策配合,单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会由于降低能源使用成本而增加能源消费,进而加剧大气污染。因此,必须应用多种政策组合才能实现雾霾治理和经济发展的双重目标。我们给出了实现上述双重目标的最优政策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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厘清公平感知、社会信任与公众流域生态补偿参与行为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对流域生态补偿提质增效,推进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该研究基于山东省大汶河流域的979份实地调研数据,运用结构方程模型,将制度信任、人际信任同时纳入分析框架,构建起并行中介模型,探究公平感知、社会信任与流域生态补偿的公众参与行为间的内在机理,并引入调节变量(收入水平)进行多群组分析。研究表明:(1)公平感知对公众流域生态补偿参与行为具有显著正向影响,且公众的公平感知主要受结果公平与人际公平的影响。(2)社会信任在公平感知与流域生态补偿的公众参与行为间起中介作用。公平感知能够显著增强公众的制度信任与人际信任,公众的制度信任与人际信任对其参与流域生态补偿具有正向驱动作用。对比两条并行中介路径的效应强度发现,制度信任的中介作用高于人际信任,表明制度信任是驱动公众参与流域生态补偿的关键变量。(3)拥有较高政策认知度的公众更易开展流域生态补偿参与行为。(4)多群组分析显示,公平感知、制度信任在驱动低收入与高收入群体参与流域生态补偿上作用显著,人际信任则更能驱动中等收入群体参与流域生态补偿。该研究的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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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9,(1)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推进,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峻,公众越来越重视污染治理问题,并积极地参与到环境治理中。公众对环境污染的监督本质上是一种监督式的环境参与行为,为了促进公众的环境监督行为,政府颁布了诸多公众环境参与政策以保障公众环境监督权利的实施。本文以2006—2014年间30个省份的面板数据和国家层面的时间序列数据为研究样本,分析了公众监督行为以及公众环境参与政策对于工业污染治理效率的影响,并研究了公众监督行为与政策间的交互作用。实证结果表明,从省级面板数据的回归结果来看,以环境来信和政协提案衡量的公众监督行为与工业"三废"的治理效率相关程度不强,但在国家层面上公众的环境来信行为能够显著地提高工业污染治理效率;公众环境参与政策在这两种情形下,对工业污染治理效率均呈现出促进作用,说明政府颁布的公众环境参与政策更具强制性,对环境污染的治理效率具备一定的正面效力,能够减缓环境条件的恶化速度。另外,从国家级的公众环境参与分析结果来看,政策对环境治理效率具有长期影响效应,当期开始便会对污染物的治理效率产生最大的影响作用,随着时间的推移,其效力会不断的削弱。公众参与政策和环境来信之间存在良好的交互作用,并且当期的政策同样能影响未来1~3 a的公众监督行为。政府颁布的政策能促进公众的环境来信行为,公众的环境来信行为同样有助于政策的完善与实施,两者的交互效应能够对环境治理产生正向作用。所以,面对环境问题,在坚持政府自上而下领导作用的同时,也要注重公众自下而上的环境参与诉求。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