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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本刊讯:为规范装设卸液泵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和移动式压力容器的使用登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发出《关于设置卸液泵移动式压力容器等安全监察问题的通知》,现将通知刊发如下:一、带泵罐车的设计制造(一)移动式压力容器需装设卸液泵时,设计制造单位应按照《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1.6、1.7的规定申请技术评审,评审通过后,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方可生产装设卸液泵的移动式压力容器(以下简称带泵罐车)。  相似文献   

2.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以下简称汽车罐车)目前装运的介质主要有液氨、液氯、液态二氧化硫、丙烯、丙烷、液化石油气、环氧乙烷、液态二氧化碳、液氧、液氮、液氩等。这些介质大多属于易燃、易爆或低温窒息性介质。为了保证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原劳动部《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监察规程》(以下简称《罐车规程》)以及《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容规》)的规定.汽车罐车必须实施定期检验。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汽车罐车定期检验可分为年度检验、全面检验和耐压试验.  相似文献   

3.
<正>[本刊讯]2010年3月,国家质检总局发出《关于做好目录调整阶段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监察相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有关要求如下:一、关于制造许可(一)凡列入《目录》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下简称厂车),即日起以厂车的名称实施制造许可。许可的条件、程序等继续按照《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试行)》(国质检锅[2003]174号,以下简称《制造许可规则》)等相关文件或安全技术规范实施,鉴定评审机构和型式试验机构暂不调整。(二)《制造许可规则》许可范围中未列入《目录》的设备(以下简称非厂车设备),如挖  相似文献   

4.
《劳动保护》2006,(9):I0011-I00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贯彻《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槽罐车充装单位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06]16号)的要求,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决定,自2006年8月1日至2007年4月30日,在全国开展承压汽车罐车充装站(以下简称充装站)专项整治活动,具体要求如下:一、专项整治目标落实充装站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管理工作和装卸行为,严防超装行为,提高充装站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经济运行的安全。  相似文献   

5.
<正>2014年全国罐车事故时有发生,浙江省特检院罐车所结合检验的情况以及相关法规知识,编制一本《移动式压力容器(罐车)使用指南》。该《指南》分八个部分,分别从移动式压力容器(罐车)的基本结构、安全要求、应急操作、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与定期自查、定期检验等方面,告知用户罐车使用、检验、维护保养的相关知识。春运将近,为保障罐车的安全运行,浙江省特检院罐车所员工一方面加强对槽罐车的  相似文献   

6.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是移动式压力容器,其流动性大,盛装的多为易燃易爆、有毒介质,在使用过程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尤其是罐体内防波板与罐体焊接处开裂较为常见。《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监察规程》对防波板的安装位置和有效面积做了具体规定.但是每个制造单位采用的防波板形式不尽相同。  相似文献   

7.
移动式压力容器(汽车罐车)发生事故追查其原因,除了发生交通肇事而导致事故以外,绝大部分是由于压力罐车安全附件的故障而引发的,因此在平时的检验中这部分的附件应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是不可缺少的重要检测部位。  相似文献   

8.
第四条 压力容器设计单位资格认可,按分级审批的原则,实行逐个申请、审查、批准和备案。获得批准和备案的设计单位.可按《压力容器设计单位批准书》的类别和范围,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压力容器产品设计。 (一)第三类压力容器、超高压容器和液化气体汽车罐车、液化气体铁路罐车、压力容器分析设计的设计单位,须经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劳动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  相似文献   

9.
本刊讯10月15日,劳动部发出关于做好实施锅炉压力容器进口许可工作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以下简称《商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商检条例》)和《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及有关文件规定,列入《实施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进口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相利)的产品的境外制造企业,自1997年10月且日起,必须获得劳动部颁发的进口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许可证书,其产品方能进口(1995年10月1日之前签订…  相似文献   

10.
本刊讯:近期,国家质检总局为进一步规范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监察与检验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关于集装箱型式试验((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中规定的仅参与公路运输并且不进行堆码的罐式集装箱和管束式集装箱(以下简称公路集装箱)的型式试验按如下要求执行:  相似文献   

11.
<正>本刊讯: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5个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即《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导则》、《特种设备信息化工作管理规则》、《锅炉压力容器用板(带)制造许可规则》、《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和《气瓶附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范信息如下:  相似文献   

12.
为进一步规范进口承压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要求,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12年第15l号公告。公告如下:制造许可要求(一)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包括安全阀、爆破片和气瓶瓶阀)的制造单位和压力管道用安全阀、爆破片的制造单位应当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  相似文献   

13.
移动式压力容器(汽车罐车)发生事故追查其原因,除了发生交通肇事而导致事故以外,绝大部分是由于压力罐车安全附件的故障而引发的,因此在平时的检验中这部分的附件应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是不可缺少的重要检测部位。  相似文献   

14.
<正>本刊讯国家质检总局于2010年7月~9月对全国部分锅炉压力容器生产单位进行了监督抽查。有关情况如下:一、基本情况此次监督抽查工作共涉及1 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36个锅炉压力容器生产单位。其中锅炉制造单位9个,压力容器制造单位16个,压力容器设计单位8个,锅炉压力容器用钢板制造单位(以下简称钢板制造单位)3个(名单见附件)。在今年的抽查中,总局继续加强了对地下储气井制造单位、非金属压力容器生产单位的抽查力度。  相似文献   

15.
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以下简称《容检规》)自2004年9月23日起实施以来,经过一段时间的应用,就《容检规》中全面检验报告的部分项介绍一下自已填写的方法,供参考。  相似文献   

16.
焊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焊工,应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与管理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的要求,取得焊工资格证书,才能在考试合格项目内从事焊接工作。  相似文献   

17.
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在执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容规》)、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GB151—1999《管壳式换热器》等国家法规、标准时,由于对《容规》和国家标准中某些条款理解不一致,在具体工作时存在许多争议,至使制造单位走了许多曲折的道路。现就以下几个突出的问题加以讨论,望广大业内同仁,多交流意见。  相似文献   

18.
构建"智能网联移动式承压类特种设备动态风险监管平台",对于支撑移动式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及新业态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研究提出了平台构建的总体技术路线,剖析了建立移动式承压类特种设备全生命周期数据链、开发基于大数据的应用模型等关键技术问题,提出了平台构建的基本思路、要求、方法,展望了平台在"智能制造"、"现代化使用管理"、"智能检验"、"智慧监管"及"智能网联特种设备"新业态发展方面的应用前景。  相似文献   

19.
<正>2009年5月国家质检总局颁布了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以下简称使用维保规则),并已于2009年8月1日起施行。《使用维保规则》强调了使用单位对电梯安全使用负有主体责任,明确了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的职责,细化了电梯维保的内容与基本要求,并强化了电梯乘客的乘坐规  相似文献   

20.
《安全与健康》2017,(12):38-39
<正>《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许可证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于2017年3月22日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档案局联合印发,并于印发之日起施行。一、制定背景许可证档案是许可机关依法治安、依法行政的历史记录,是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以下统称企业)获得相关安全生产、使用和经营资质的原始凭证,是国家专业档案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2011年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国家基本专业档案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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