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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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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修订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于近日发布。据了解,目录(2005年本)发布实施5年来,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取得积极进展,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扎实推进。但其中相当数量的条目已不适应发展要求,需要进行修订。目录(2011年本)维持2005年本分类不变,仍分为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不属于上述3类,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允许类不列入目录。  相似文献   

2.
《油气田环境保护》2006,16(4):38-38
国家发改委近日正式对外发布(《利用外资“十一五”规划》,提出“十一五”期间,我国外资利用方向将更加注重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资源能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切实把利用外资同提升国内产业结构、技术水平结合起来。  相似文献   

3.
为进一步推进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技术进步,加快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引导投资方向,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5年10月28日发布了《国家鼓励发展的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技术》(2005年第65号公告),共计260项技术,现摘录如下。  相似文献   

4.
《新疆环境保护》2002,24(3):16-16
关于废计算机配件等货物是否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问题 ,国家环保总局经研究 ,日前作出解释 ,全文如下 :1995年通过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国家禁止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 ,限制进口可以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 ;该法同时授权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贸易主管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可以用作原料进口的固体废物的目录 ,未列入该目录的固体废物禁止进口。为实施上述规定 ,原国家环保局、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局和国家商检局 1996 - 3- 1联合发布的《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和…  相似文献   

5.
国家经贸委副主任张志刚强调:“十五”时期我国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的重点是:①组织修订《资源综合利用目录》,进一步完善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的优惠政策;②加快研究制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法》、《金属尾矿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和《废旧家电、废旧电脑管理办法》;③组织实施资源综合利用重大示范工程;④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全民“资源意识、节约意识”和“环境意识”.  相似文献   

6.
为进一步推进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技术进步,加快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引导投资方向,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5年10月28日发布了《国家鼓励发展的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技术》(2005年第65号公告),共计260项技术。环境保护部分本刊已于2005年第11期摘录刊登,资源节约部分现摘录如下:[编者按]  相似文献   

7.
《中国环保产业》2006,(2):14-15
为进一步推进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技术进步,加快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引导投资方向,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5年10月28日发布了《国家鼓励发展的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技术》(2005年第65号公告),共计260项技术。环境保护部分本刊已于2005年第11期摘录刊登,资源节约部分本刊已于2006年第1期摘录刊登,现将综合利用部分的目最刊登如下.[编者按]  相似文献   

8.
《中国环保产业》2005,(11):41-46
为进一步推进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技术进步,加快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引导投资方向,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5年10月28日发布了《国家鼓励发展的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技术》(2005年第65号公告),共计260项技术,现摘录如下。  相似文献   

9.
正高层信息国务院印发《国务院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国务院3月20日公布了《国务院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根据《计划》,2017年国务院"力争年内完成"的立法项目有22个。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需要修订的行政法规有2件,包括为了加强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完善溢油事故应急处置机制,修订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海洋局起草);为了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修订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  相似文献   

10.
我国是电器电子产品的生产、出口和消费大国。自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主要家用电器大量进入家庭以来,目前已进入报废的高峰期。为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活动,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从2001年开始,国家发展改革委即着手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的立法工作。2009年2月25日,温家宝总理签署了国务院第551号令,发布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0年9月8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目录》)和《制订和调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若干规定》公告,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目录》的选择主要考虑社会保有量大、废弃量大,污染环境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回收成本高、处理难度大等因素,确定将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房间空调器、微型计算机五种产品作为首批《目录》产品。对《目录》中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需遵照《条例》的相关规定,取得资质许可,采取多渠道回收和集中处理制度、生产者标识制度、资产核销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等。先期选择部分重点产品纳入《目录》,有利于鼓励重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技术的研发和推广,推动产业化发展,积累管理经验,为将全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纳入《目录》管理奠定基础。发布《目录》,并通过《条例》设定的各项政策措施,建立规范有序的回收处理体系,实现多渠道回收和集中处理,最大限度地综合利用资源,妥善处理其中的有害物质,有效控制对环境的污染,对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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