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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基于流域生态补偿的经济学原理,以成本效益分析(CBA)为基本框架,通过对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政策实施的成本和效益进行定性定量的分析,对黄山市实施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政策的成效比E1以及外部效应内部化程度指数E2进行计算,进而科学合理地衡量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政策的实施效果。2010—2013年,黄山市在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工作中的成本总计189.06亿元,黄山市环境效益增加33.52亿元,黄山市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工作成效比E1为0.24,外部效应内部化程度指数E2为0.81,说明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起到了一定的效果,黄山市环境效益预测结果表明,流域生态补偿的效果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更加明显。由此提出建议,现阶段黄山市应继续以解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为重心,同时注重流域生态补偿工作的落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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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终于,我们迎来了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正式启动的元年。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是我国第一个跨流域生态补偿试点。根据奖优罚劣的渐进式补偿机制,由环保部每年负责组织皖浙两省对跨界水质开展监测,明确以两省省界断面全年稳定达到考核的标准水质为基本标准。安徽提供水质优于基本标准的,由浙江对安徽给予补偿;劣于基本标准的,由安徽对浙江给予补偿;达到基本标准的,双方都不补偿。同时,明确补偿基金专项用于新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治理。抚昔追今,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破冰成行。从此,这条河流不但流淌着文化,滋润着流域两岸,作为试验田,同时她还寄托了人们更多的希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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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环境》2016,(1)
万家寨水库是山西省引黄入晋工程的水源地,其水质状况关系千家万户的生命安全。由于万家寨水库主要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境内,而水库主要面向山西省供水,山西、内蒙古在水库水质保护上存在矛盾。为了更好地解决万家寨水库水质保护中出现的问题,理顺上下游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引入了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对其进行综合分析。尽管万家寨水库水源地跨省生态补偿实践取得部分进展,但仍存在缺乏系统的制度设计、省际之间缺乏有效的生态补偿合作管理机制、生态补偿方式与途径不合理、生态补偿标准的确定方法缺乏科学基础等方面的不足。因此在明确万家寨水库水源地跨省生态补偿原则的基础上,提出建立万家寨水库跨省生态补偿机制的相关对策与措施,为万家寨水库的水质保持与改善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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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江流域是安徽生态环境的重要保护区,也是长三角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战略水源地。安徽省十二届人代会上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加强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推进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试点。新安江流域综合治理已成为安徽"生态强省"建设的"头号工程"。绩溪县是新安江水源地,境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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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向生态补偿作为生态补偿的一种重要方式,在补偿方式上更多地引入市场机制,更加灵活和有效。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方面,2016年3月广东分别与广西、福建签订了关于九洲江、汀江-韩江的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首次构建了跨省水环境保护的合作机制。本文通过分析广东省与邻省(区)的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案例,重点探讨粤桂和粤闽开展流域横向生态补偿的形式、特点、绩效及存在的问题,认为存在流域生态补偿的法律基础薄弱,补偿资金的设定缺乏定量的科学依据,政策之间缺乏协调等问题,提出因地制宜地创设多种补偿模式,科学制定流域横向生态补偿的量化标准,鼓励采用多元化的补偿方式等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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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水环境保护长期受到高度重视的背景下,开展流域生态补偿试点是我国保护流域水环境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国多为政府主导型流域生态补偿,补偿资金全部来源于财政资金,提高财政支出效率可以让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其最大效用。为明确流域生态补偿试点中的财政支出效率,本文以我国首个跨省界流域生态补偿试点——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试点为案例对象,构建流域生态补偿财政支出效率评价模型,并建立评价指标体系。通过选取试点在2012—2017年的生态补偿财政支出进行效率测算与效率评价,结果显示,财政支出纯技术效率6年均值处在0.9以上的高水平,总体表现较好,但仍有改进空间;规模效率值较低是造成财政支出效率表现不佳的主要原因,生态补偿财政资金的配置规模急需完善。建议提高财政资金的管理水平,有针对性地实施生态补偿项目,建立流域和区域相结合的流域治理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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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平台在促进完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是实现流域水环境可持续管理的关键突破口。本研究梳理了完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必要性,分析了利用河长制平台完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可行性,并以跨界断面监测为技术衔接点,以完善跨界断面的设置、考核指标和考核目标作为突破点,利用河长制的高位推动、组织体系和部门联动,从技术方法、监测体系和补偿方式三个方面提出了完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一是发挥河长制科技支撑作用,完善流域生态补偿技术方法;二是发挥河长制部门协同作用,完善流域生态补偿监测体系;三是发挥河长制统筹兼顾作用,完善流域生态补偿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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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凯月 《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2023,(9):48-51
通过实施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能够有效地规范和管理流域内的各种行为,清晰地界定出不同地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从而促进流域的可持续发展。自2019年漓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立以来,尽管已取得一些成效,但仍存在立法滞后、资金供给不足、上下游政府协调不足等问题。针对相关问题,提出应当加快立法进程,科学制定横向生态补偿标准,拓宽横向生态补偿的资金来源渠道,加强上下游政府间的协作,推动漓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发展和完善,促进漓江流域上下游经济协同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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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认识新安江水资源价值,本文对河流生态系统的各项服务功能开展了定量评价。本文按照联合国千年评估对生态系统的划分方法(供给、调节、文化与支持4项服务),结合新安江流域水生态系统的特征和结构,建立了15项评估指标体系。以2013年为基准年,对新安江水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及其生态经济价值进行评价。结果显示:新安江水生态系统服务总价值为73.72亿元,其中,提供产品功能价值9.58亿元、调节功能价值11.77亿元、支持功能价值24.13亿元、文化服务功能价值28.24亿元,分别占总价值的13.0%、16.0%、32.7%、38.3%。新安江单位面积提供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为0.41亿元/km~2,高于黄山市单位面积GDP产值0.28亿元/km~2。研究认为,新安江流域水生态系统对支持和保护当地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研究结果以期为新安江水资源有效管理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及水环境补偿提供生态学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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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质量评价与管理措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安江是我国江南跨省级行政区的一条重要河流,其水质和水量对下游浙江省的生态安全和资源支持具有重要作用。针对安徽省黄山市境内新安江流域内存在的主要水环境问题,采用尼梅罗水质指数和超标加权法对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质量进行了评价和分析。结果表明,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质量整体较好,达到Ⅱ、Ⅲ类标准,大部分河段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功能要求;下游河段水质略差,但符合地表水Ⅲ类标准。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新安江流域水环境管理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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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水资源不足和水质污染引起的水危机已经成为许多地区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制约因素。在这种背景下,为了平衡环境、社会和经济多元利益,寻求先进的法律机制来调节平衡、保护流域生态环境、促进流域的可持续发展已成为一种共识。开展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是实现流域上下游之间等相关方利益公平的关键所在。但由于我国缺乏生态补偿立法和相应的制度安排,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目前仍面临许多问题:我国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进展缓慢、法律制度滞后、部分法律法规彼此之间矛盾和相互冲突、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的法律制度缺位、立法模式不适合当今流域生态环境问题解决等。本文通过对我国有关涉水法律中存在问题的分析,提出一些有关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法律制度建设和完善的对策,以期对中国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的推进和进一步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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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从2014年起,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启动,据安徽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印发的《安徽省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规定,按照"谁受益、谁补偿,谁破坏、谁承担"的原则,在合肥市、六安市和岳西县启动实施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旨在加快推进大别山流域水污染防治,保护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办法明确,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以保护水质为目的,以水质监测结果为依据,通过设立补偿资金,对流域上下游地区经济利益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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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洱海流域农业生态补偿机制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围绕洱海流域种植业产业结构调整、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问题,依托项目示范对农业生态补偿机制进行研究。以大理州政府为补偿主体,示范区内农户为补偿对象,结合资金补贴、技物补偿、智力扶持等补偿途径,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发酵床生态养猪、稻田养鱼、牛粪秸秆混种双孢菇等典型农业生态补偿模式研究,提出了1套农业生态补偿办法。针对补贴力度不足、补贴涵盖领域窄、缺少科学评估方法等问题,分别从政策立法、项目实施、理论研究、试点示范4个层面提出逐步构建洱海流域农业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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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构建,是实现"一带一路"倡议目标的重要基础,有助于化解资源冲突、协调区域发展、增进利益协同,进而增强政治互信,加快经济融合,提升文化包容,推进命运共同体构建。本文基于对西方国家跨境流域生态补偿研究与实践的梳理,总结归纳出西方跨境流域生态补偿中强调流域生态系统分析、注重不同付费原则相互配搭、重视双/多边协商、建立多层次综合管理体系等经验。在此基础上,针对现阶段中国跨境流域生态补偿所面临的挑战,提出加强跨境协商合作平台建设、重视对跨境流域生态系统研究以及构建多层次协同管理体系等应对措施。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