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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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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孙佑海 《环境保护》2022,(23):39-43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以下简称《黄河保护法》)是我国第二部流域法律。这是继第一部流域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后,我国流域生态文明建设的又一标志性立法成果。制定《黄河保护法》坚持突出重点、问题导向、统筹兼顾的总体思路,在立法内容上着力满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特殊需求,在明确适用范围、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完善规划与管控制度、健全生态保护与修复制度、强化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制度、完善水沙调控与防洪安全制度、健全适合黄河流域的污染防治制度、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制度、健全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制度、完善保障与监督制度、强化对违法行为的追责等方面作出了特殊的规定,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2.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重大国家战略,推动其落地实施必须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目前黄河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各地区在资源开发、治理与保护过程中,仍存在一些矛盾冲突,亟须一部有针对性、特殊性和系统性的专门法律。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我国第一部流域专门法律《长江保护法》,从顶层设计上为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建立起了“硬约束”,其立法理念、制度设计和立法工作经验对其他流域立法包括黄河保护立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3.
建立和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是有效保障国家主体功能区制度关于限制和禁止开发区得到有效保护的根本性制度之一,也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关于贯彻实施国家主体功能区环境政策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通过分析目前生态保护补偿政策存在的问题,从补偿原则、补偿责任主体、补偿标准、补偿资金管理和补偿方式五个方面提出进一步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政策的顶层设计建议,供决策部门参考。  相似文献   

4.
近期,生态环境部等四部门出台《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作为推动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1+N+X”要求的专项规划,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规划》提出要推动建立黄河全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开展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试点,鼓励排污权、用水权交易等市场化交易。基于此,本文分析了黄河流域水资源环境“体弱多病”的现状以及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实施中存在的不足,提出整合水权和排污权交易的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创新,并建议探明流域区域间用水和排污的响应关系,实现水资源“量”“质”双重补偿;统筹考虑时空差异及决策目标、原则,指导补偿额度科学核定;构建集成水权分级交易市场,推动资源环境禀赋自驱式流转;建立综合交易管理平台,完善流域协同治理机制。为加快形成黄河流域各省(区)共抓黄河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的工作格局,实现流域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  相似文献   

5.
常纪文 《环境保护》2021,49(5):44-46
国家现行基础性和普适性法律解决黄河流域现实问题的针对性不强,有效规范供给不足,有必要参考《长江保护法》制定专门法律.法律名称宜为《黄河保护与治理法》.立法定位宜为协调各方面关系的行政法和调控法,实现体制、制度、机制整合、创新甚至集成创新的框架法,推进绿色和安全高质量发展的促进法.立法框架宜包括总则、规划与管控、水资源集...  相似文献   

6.
王金南 《环境保护》2020,(Z1):18-21
在回顾黄河流域保护治理历程的基础上,总结了当前黄河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面临的重点问题,提出新时期推进黄河共同保护和协同治理的总体思路,并从建立黄河流域国土空间生态环境管控制度、制定实施分区分类的生态保护修复制度、严格经济社会发展生态保护监管制度等方面,提出了未来一段时期黄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优先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7.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王金南 《环境保护》2020,48(1):17-21
在回顾黄河流域保护治理历程的基础上,总结了当前黄河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面临的重点问题,提出新时期推进黄河共同保护和协同治理的总体思路,并从建立黄河流域国土空间生态环境管控制度、制定实施分区分类的生态保护修复制度、严格经济社会发展生态保护监管制度等方面,提出了未来一段时期黄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优先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8.
我国海洋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建设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海洋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是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在系统梳理我国海洋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建设历程的基础上,根据《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的要求,从补偿主体、补偿客体、补偿标准、补偿模式等方面提出构建海洋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框架,认为现阶段海洋生态保护补偿主体以政府为主,应该针对补偿客体建立基于海水质量目标和滨海湿地碳汇目标的海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补偿标准按生态保护者的直接投入和机会成本进行核算,通过中央财政纵向转移支付模式和以中央财政引导湾区协同治理的横向转移支付模式实现海洋生态保护补偿,并提出了海洋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实施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9.
生态功能区补偿法律制度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生态功能区补偿法律制度是落实我国主体功能区布局战略的重要措施.目前我国生态补偿法律制度内容虽已比较系统丰富,但在补偿主体制度、补偿标准制度和监督管理制度等方面还明显不足.因此,有必要进一步扩大生态补偿的主体,优化生态补偿的标准,健全生态补偿监督管理制度.  相似文献   

10.
构建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法律制度,是协调调水沿线各方利益关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保障。本文从分析我国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的特征出发,探讨了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政策法规进展,分析了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而阐明市场经济条件下构建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设想,并从补偿主体和受偿主体、生态补偿标准以及制度和机制建设方面明确了我国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法律制度建设的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11.
生态利益法律补偿制度指的是运用经济手段实现生态资源环境保护及恢复的一项重要的资源保护制度,我国目前的生态利益法律补偿机制呈现出多元化、多层次的特点,生态利益法律补偿制度是人们通过反思工业给生态环境带来的深重灾难之后所制定的一套环境资源管理制度,因此,在社会主义发展的新时期,对于我国现存的生态利益法律补偿制度进行研究,有助于对我国的生态利益法律补偿制度建设指明发展方向,从而推动我国生态利益法律补偿制度的建设.  相似文献   

12.
2014年通过的《环境保护法》第31条规定:国家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紧随其后,2014年5月苏州市人大常委会正式批准了《苏州市生态补偿条例》,彰显了国家和地方政府对于生态补偿这一法律制度的重视.农业生态补偿作为生态补偿的一个具体分支,法律制度的建设,将对当前中国日趋严重的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提供一个现实的解决路径.文中找出农业生态补偿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体的建设意见,为中国农业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建设提供理论上的支撑.  相似文献   

13.
新政     
《环境》2016,(6)
正生态补偿机制进一步完善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提出将从建立稳定投入机制等七个方面,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专家认为,这一意见将使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走向规范化、制度化,促进补偿机制更大范围覆盖,充分发挥其在生态环境保护中不可替代的作用。广东省环保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八类项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7年省级环保专  相似文献   

14.
周珂  陈微 《环境保护》2020,48(6):13-1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为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制的完善做出重要的立法理念与路径指引。《野生动物保护法》应当首先解决好理念与路径问题。由于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滥食滥用给环境安全与公共卫生带来巨大风险,而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存在立法目的缺陷、保护范围过窄、制度规定欠缺、规范体系不完善等不足,因此立法的理念与路径亟须更新。须确立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身的理念,施行更为严格的野生动物保护制度,坚持保护优先原则,突出对野生动物生态属性的保护;坚持普通保护与重点保护相结合;实行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制度、增加野生动物生态补偿制度等,推动形成野生动物保护的合力。  相似文献   

15.
王社坤 《环境保护》2023,(16):29-32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以下简称《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实施的首要责任主体是地方政府。基于各地在生态环境状况、经济发展程度、民族文化习惯等方面的差异性,《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的有效实施有赖于高质量的地方配套立法。地方配套立法应当遵循《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确立的生态保护第一基本理念。细化和补充《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已有规定是地方配套立法的首要任务;在细化和补充时,地方配套立法应当在准确区分中央事权与地方事权的基础上将原则性规定具体化;同时发挥地方立法的规则创制功能,弥补上位法的空白。地方配套立法还应当体现和回应青藏高原生态保护中各地方的特殊需求。  相似文献   

16.
袁巍 《环境保护》2011,(18):27-29
黄河,被誉为中国的母亲河,蜿蜒流长几千千米,是中华文明的发祥地之一。然而,现今的黄河正面临着严峻的生态危机。由于人类乱砍滥伐,导致黄河源头地区水土流失严重。若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黄河源头将被掩埋在风沙之中。生态补偿作为应对这一危机的措施之一,受到社会广泛关注。黄河流域的生态补偿主要关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的保护,既涉及对黄河流域森林、草  相似文献   

17.
汪劲 《环境保护》2023,(16):18-22
青藏高原的特殊生态地位、价值和保护任务决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以下简称《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的立法定位。该法将生态保护作为区域发展的基本前提和刚性约束,确立了“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基本原则;在衔接好环境保护法和其他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适用的基础上,针对青藏高原生态环境的独特性和脆弱性,确立了生态安全布局、生态保护修复和生态风险防控基本制度;为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修复,实行了系统保护、协同保护、特殊保护等特别制度措施。该法是科学立法方法的具体体现,为今后制(修)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和开展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提供了科学立法的范本。  相似文献   

18.
孙佑海 《环境保护》2022,(14):17-22
《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设“健全生态环境法治”专节和其他相关章节,对进一步依法保护黄河流域的生态环境提出明确要求,这对全面实现黄河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为此,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最严格的水资源保护制度、水生态保护制度、水环境保护制度、水灾害治理制度以及相关地方性法规,并创新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健全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体系,加强综合执法能力建设;要推进黄河流域执法和司法的联动与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建设,加强与其他执法、司法制度的有效衔接;要完善履职尽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度,健全环境治理信用体系,建立区域协同保护机制,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相似文献   

19.
流域生态补偿制度是通过调整不同经济主体的利益关系、解决流域环境污染问题的重要政策工具,设计满足相关方利益诉求的流域生态补偿制度体系与运行机制,对我国持续有效开展流域生态保护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本文梳理了我国主要省i市地区的流域生态补偿实践,分析总结了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制度与运行机制设计的基本特点;根据流域环境功能保护需求的差异,将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实践划分为一般流域水污染控制生态补偿和水源地保护生态补偿两种基本模式,然后从补偿标准设计的角度,分析总结了两种模式的异同点,最后对进一步完善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20.
流域生态补偿制度是通过调整不同经济主体的利益关系、解决流域环境污染问题的重要政策工具,设计满足相关方利益诉求的流域生态补偿制度体系与运行机制,对我国持续有效开展流域生态保护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本文梳理了我国主要省市地区的流域生态补偿实践,分析总结了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制度与运行机制设计的基本特点;根据流域环境功能保护需求的差异,将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实践划分为一般流域水污染控制生态补偿和水源地保护生态补偿两种基本模式,然后从补偿标准设计的角度,分析总结了两种模式的异同点,最后对进一步完善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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