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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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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海洋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建设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海洋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是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在系统梳理我国海洋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建设历程的基础上,根据《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的要求,从补偿主体、补偿客体、补偿标准、补偿模式等方面提出构建海洋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框架,认为现阶段海洋生态保护补偿主体以政府为主,应该针对补偿客体建立基于海水质量目标和滨海湿地碳汇目标的海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补偿标准按生态保护者的直接投入和机会成本进行核算,通过中央财政纵向转移支付模式和以中央财政引导湾区协同治理的横向转移支付模式实现海洋生态保护补偿,并提出了海洋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实施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2.
高度城市化地区碳汇资源基本特征及其提升策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作为全球碳循环和当前低碳发展的重要组成内容之一,城市碳汇资源研究受到广泛关注.以高度城市化的深圳市为例,利用IPCC缺省碳汇系数法和相关研究模型,分析了城市碳汇资源的基本特征.结果显示:深圳市2005年碳汇总量约为347.85×104 t,其中林地、耕地、草地、湿地和海洋的碳汇总量分别为317.52×104、4.50×104、2.10×104、12.60×104和11.13×104 t.碳汇资源持续减少、碳汇资源量较低、碳汇品质较差、碳汇资源保护形势严峻、碳汇能力提升压力较大等是当前深圳碳汇资源的主要特征,表明要推动高度城市化地区低碳生态城市建设,必须重视城市碳汇资源相关工作的开展,促进碳汇资源持续增加和碳汇品质持续提升.结合深圳城市发展实际,从碳汇资源保护、碳汇资源建设、碳汇品质提升、碳汇服务交易等角度提出了深圳城市碳汇资源提升的主要策略.   相似文献   

3.
徐琳瑜  孙博文  王兵 《环境保护》2020,48(19):33-37
秦巴山区拥有丰富的生态资源,具有重要生态安全战略地位,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丹江口水库的重要水源涵养区。经估算,秦巴山脉植被碳储量为8.46×108吨,在水源涵养的同时也发挥着重要的碳汇功能。进一步估算,丹江口水源保护区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在2000年、2014年分别为1.01×1010元和1.91×1010元,因此在该地区建立生态补偿的经济政策具有重要意义。建议秦巴山区生态补偿政策通过五方面建设与完善,即明确生态补偿利益相关者、制定生态补偿标准、开展生态补偿具体核算、建立生态补偿制度保障、完善生态补偿考核保障。  相似文献   

4.
论文运用海洋渔业产品生态标签制度,以两个海岛型旅游目的地为案例,对海洋生态产品生态补偿标准区域差异化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1)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和山东省烟台市长岛县分别有93.41%和95.90%的受访者支持海洋渔业生态标签产品,愿意为海洋渔业生态标签产品支付比普通海产品更高的价格;2)舟山市普陀区旅游目的地的浙江省游客,江苏省-上海市游客,安徽省-江西省-福建省-河南省-湖南省-湖北省-山东省游客和其他省(市,区)游客,承担的生态补偿标准分别为10.53,10.98,11.03和11.18元/kg,或14.39,17.59,20.54和22.87元/人次,通过海洋渔业产品生态标签制度,2013年可获得1.0358×108元的生态补偿资金;3)烟台市长岛县旅游目的地的山东省游客,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河南省游客和其他省(市,区)游客,承担的生态补偿标准分别为10.86,12.85和13.70元/kg,或13.26,17.57和17.56元/人次,通过海洋渔业产品生态标签制度,2013年可获得0.207 0×108元的生态补偿资金.研究发现,两个旅游目的地均存在生态补偿标准的区域差异性.  相似文献   

5.
补偿标准是退耕还林生态补偿的核心与难点,为探讨黄土高原退耕林地合适的补偿标准,论文基于清洁发展机制的国际背景,通过理论分析、实地测量与室内实验,把碳汇价值与退耕农户的机会成本相结合,构建了禁伐政策下退耕林地补偿标准的动态模型;并选取黄土高原退耕的代表流域——县南沟进行实证分析,依据退耕刺槐(Robinia pseudoacacia)林特性确定退耕的一个补偿周期为37 a,退耕地补偿过程与补偿标准分为两个阶段:退耕1~17 a,通过机会成本的计算,补偿的可执行标准为1 997.26元/(hm2·a);退耕18~37 a,通过碳汇模型进行测算,补偿的可执行标准为3 692.35元/(hm2·a)。人工刺槐纯林在补偿周期之后会逐渐出现灌木层和衰败现象,因此,这一补偿期结束后,应根据林地生态群落的变化再行核算并完善其补偿标准。将碳汇价值纳入补偿体系,能促使农民为提高碳汇产量自觉增强林地管护,巩固退耕成果。  相似文献   

6.
海洋保护区生态补偿标准是建立海洋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的基础。本文以厦门海洋珍稀物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中华白海豚为例,根据保护区管理层次的划分及海域特点,将海域划分为西港海域、同安湾口、九龙江河口、西南海域、东部海域、同安湾、大噔海域7个区域,采用专家调查法,估算不同海域对海洋保护区价值的贡献率与单位面积海域的价值,以及各海域中填海造地、港池/锚地、桥梁建设、采矿、修船/造船、旅游娱乐、海底工程、排污、航道、施工10大类人类活动对海洋保护区的损害程度,建立了生态损害补偿标准估算模型。以填海造地活动为例,计算了该活动对厦门海洋保护区不同区域的生态损害补偿标准。这一研究成果填补了我国目前海洋保护区生态补偿标准问题的空白。  相似文献   

7.
现在已知海洋植物有1万多种,其中主要是低等植物——海洋藻类,可供食用的海藻有近百种,如海带、紫菜等。已知的海洋动物有16-20万种。其中鱼类有1万多种;甲壳动物有3万多种,如虾、蟹等;软体动物有5万余种,如扇贝、鲍、马蹄螺、鱿鱼、乌贼等;在棘皮动物中,可供食用的海参有40种,其中以刺参最佳。目前,每年从海上获得的鱼类、藻类、贝类等水产品,约6300万吨,仅占全球鱼类总量的0.3%。而头足类资源尚有90%未开发利用。南极洲海域的磷虾,据估计有10-50亿吨。在不破坏这一资源  相似文献   

8.
水库大坝建设生态补偿标准研究——以三峡工程为例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运用直接市场法(市场价值法)、替代市场法(机会成本法、影子工程法、影子价格法、恢复费用法)和模拟市场法(条件价值评估法)等资源环境经济价值评价方法,构建了水库大坝建设的经济价值与经济损失评价模型和生态补偿标准评价模型,并进行了三峡工程案例研究.结果表明:①防洪、水力发电产品和水力发电环境效益是三峡工程的主要功能,三者分别占总经济价值的23.64%、46.84%和25.31%;水库泥沙淤积和水库淹没是三峡工程的两个主要负面影响,两者分别占总经济损失的62.78%和13.17%.②三峡工程建设6 项正面影响的总经济价值为452.00×108 元/a,10 项负面影响的总经济损失为87.62×108 元/a.③通过选择和明确生态补偿主体和生态补偿对象,并考虑生态补偿主体的经济效益,提出6 种生态补偿标准方案;在6种方案中,水电开发业主、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均是主要的生态补偿主体,河流生态系统和移民均是主要的生态补偿对象.研究提出:目前应采用第6 种生态补偿标准方案,其生态补偿标准为60.99×108 元/a.  相似文献   

9.
类立克次体的感染可以引起海洋贝类病害的发生,并且有时会导致贝类的大规模死亡,成为在世界范围内影响海洋贝类养殖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本文首先从海洋贝类类立克次体的分类地位、宿主种类及地理分布、海洋贝类类立克次体及其包涵体的生物学特征、致病性、传播途径、检测与防治方法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的阐述.文章提出对海洋贝类类立克次体进行研究的必要性,分析了研究的重点及难点,展望了此研究领域的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10.
防晒剂的海洋环境行为与生物毒性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防晒剂广泛添加于防晒霜中,通过人类的水中娱乐活动和污水处理厂排水等途径进入海洋环境,成为一种新型海洋污染物.由于防晒剂具有用途广泛、持续排放、难降解等特点,其对环境与生态的潜在风险已成为国内外环境领域的研究热点.本文分析了防晒剂在海洋中的迁移、转化和挥发等环境行为,总结了常见无机防晒剂(nTiO_2和nZnO)以及有机防晒剂(二苯甲酮类、樟脑衍生物类和肉桂酸类)对海洋生物(藻类、贝类、鱼类、珊瑚、海胆等)的毒性效应,包括生长抑制、繁殖抑制、致死和致畸等,并从氧化损伤、神经毒性及内分泌干扰角度分析其内在的毒性作用机制,最后展望了本领域的研究前景与未来的研究方向,为有关防晒剂的科学研究与污染管控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1.
以宁波市象山县水湖涂名优水产围海养殖工程为研究对象,通过构建生态服务价值损害评估指标体系,分析了围海养殖区的生态损害特征,并基于海域自我恢复能力,研究了围海养殖工程的生态补偿标准和资源恢复周期。结果显示:(1)名优水产围海养殖工程造成的生态损害总价值为318.90万元/a,单位面积损害价值为3.20万元/hm2·a。生态损害主要以生态服务型为主,占总量比例为53.54%。(2)生物资源型损害类别中,潮间带生物损害价值最大,为59.71万元,其次为紫菜养殖和鱼卵、仔鱼,二者损害价值量相当,占总量比例均为13.55%,底栖生物和游泳生物价值损失则均较小。(3)生态服务型损害类别中,一级类别主要以调节服务价值为主,占总量比例为32.56%。二级损害类别中,废弃物处理损害价值最大,为71.77万元,休闲娱乐损害价值也较大,占总量比例为12.80%,其他类型则价值损失较小。(4)名优水产围海养殖工程基于海域自我恢复能力的生态补偿标准为280.90万元/a,单位面积补偿价值为2.82万元/hm2·a,对比生态损害价值确定的补偿标准,总量减少11.92%。项目施工结束后,近岸滩涂恢复速度为4.6320 hm2/a,约13年后新围大堤附近滩涂将恢复到围海前的基线水平。  相似文献   

12.
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自然资源管理领域的关键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基于低碳目标创新自然资源管理体制,对于提升生态系统碳汇水平和自然资源支撑能力,推动经济社会中长期低碳转型具有重要意义。围绕“双碳”目标下的自然资源管理,九位专家分别从不同视角提出了创新自然资源管理的策略,为基于“资源要素—国土空间—生态系统”多层次视角构建低碳导向的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提供参考借鉴。专家认为:未来应构建“双碳”目标下自然资源管理领域的系统性应对框架,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要素—空间—系统”多层次协同管理的体制机制;构建全域自然资源及国土空间碳循环监测网络和符合中国国情的碳核算标准体系,探索差别化国土空间管控方案;加强“自然—经济—社会”复合系统的资源流通管理,探寻基于资源优化管理的区域协同碳减排路径;将碳汇价值纳入碳交易和生态补偿体系,构建基于国土空间碳中和评价的区域横向碳补偿制度,推动区域协同减排和公平协调发展。  相似文献   

13.
基于选择实验法的耕地生态补偿额度测算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生态补偿机制是一种有效协调耕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矛保盾的经济激励措施。其中,生态补偿额度的确定是补偿机制构建的核心和难点。论文以武汉市民的调查为实例,从利益相关者的视角应用选择实验法模拟和构建耕地生态补偿政策及其交易市场,测算出武汉市民对不同耕地保护属性水平的偏好及不同组合方案的福利水平价值变化差异,从而间接得出市民对耕地资源生态补偿的支付意愿及额度。研究结果表明:对保护耕地资源而言,市民更关注耕地周边景观与生态环境属性,并愿意为耕地周边景观与生态环境的改善每年支付154元;众多属性组合中,市民愿意支付的最佳组合为方案7,即耕地面积属性保持不变、耕地质量与肥力属性改善、耕地周边景观与生态环境属性改善的组合方案,其支付意愿为每年247元。不同组合方案的福利水平价值差异化,为耕地生态补偿机制建设中确定具有一定弹性的生态补偿标准提供了参考依据。  相似文献   

14.
海洋生物资源的开发利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开发利用海洋生物资源,是海洋开发的一项重要内容,已受到世界各海洋国家的关注。 一、海洋生物资源 海洋生物资源指生活在海洋(包括河口)的所有生命有机体,其中包括微生物、低等和高等植物、无脊椎动物和脊椎动物。虽然目前人类还只利用海洋生物资源的一小部分(如渔业资源),但各种海洋生物彼此互相联系,是构成海洋生态系统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因此应从生态系统的观点来研究海洋生物资源。  相似文献   

15.
选取黄渤海区域水产品生产、消费水平较高的23个城市,采集鱼类、海洋贝类、甲壳类、头足类及海珍品(海参、鲍鱼)等5类水产品共1225个样本,采用超快速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测定了23种全氟烷基物质(PFASs)的含量,并分析了黄渤海区域水产品中PFASs的残留水平及分布特征.结果表明,黄渤海区域水产品中PFASs的残留水平具有明显的组分差异、城市分布及品种分布差异等特征.在23种PFASs组分中,共检出20种PFASs,其中全氟辛烷磺酸(PFOS)和全氟辛酸(PFOA)的检出率最高,分别为79.1%和71.7%,且PFOA的质量浓度占比最高(64.5%),为首要污染组分;在不同采样点样本中,莱州湾近岸的潍坊、滨州和东营,渤海湾近岸的沧州以及辽东湾近岸的营口为PFASs总质量浓度(∑PFASs)较高的城市,残留水平范围为10.2~16.8μg/kg;在不同品种样本中,检出PFASs组分的数量由高到低为:鱼类(20种) > 海洋贝类、甲壳类(18种) > 海珍品(16种) > 头足类(10种),其中海洋贝类、海珍品样本中检出率最高的是PFOA,鱼类、甲壳类样本中检出率最高的是PFOS,而头足类则是全氟辛烷磺酰胺(PFOSA);通过计算不同水产品中PFASs各组分的平均含量发现,PFOA、PFOS、全氟十一烷酸(PFUdA)和PFOSA在不同品种中平均含量相对较高,且表现出较为明显的组分差异性;通过计算危害指数(HR)评价人体暴露于PFASs的健康风险,得到PFASs各组分的危害指数均 < 1,说明黄渤海区域水产品中残留的PFASs对消费者的潜在健康风险较低.  相似文献   

16.
生态补偿标准的核定是海洋保护区生态补偿研究的关键,而利益主体的生态补偿意愿与水平及其影响因素是制定合理的生态补偿标准和提高补偿效率的重要基础。本文以嵊泗马鞍列岛海洋保护区为例,根据利益相关者分析,确定该生态补偿的主要受偿者为居民,主要补偿者为政府、游客和外来经商人员。在此基础上,根据条件价值评估法,通过对保护区内居民和游客的问卷调查,并结合Logit和Tobit模型对影响居民和游客的生态补偿意愿与水平的关键因素进行识别。结果表明:68.54%的被调查居民具有受偿意愿,平均受偿水平约为248.03元/(人·年)。其受偿意愿主要受年龄、职业等因素影响,而受偿水平主要受年龄、家庭年收入等因素影响。绝大部分游客(97.62%的被调查者)具有支付意愿,平均支付水平约为203.55元/(人·年)。其支付水平主要受家庭年收入、居住地和对生态补偿的了解程度等因素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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