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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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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山西阳城县环保局原局长因在一起重大水污染事故中负有严重失职责任,构成环境监管失职罪,成为全国第一起环境监管失职犯罪案例。让我们来认识环境监管失职罪。新刑法第408条规定: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的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一、环境监管失职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环境监管失职罪是指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向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  相似文献   

2.
环境监管是指在环境保护的过程中,负有环境保护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环境保护的监管义务。环境监管在整个环境保护过程中起着十分关键的的作用,是贯彻环境刑事政策的重要一环。文章对我国环境监管失职罪的司法现状进行了分析,认为在完善环境刑法立法的同时,司法机关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对于负有环境监管义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管过失行为,必须予以严惩。  相似文献   

3.
论环境监管失职罪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我国环境保护立法体系的不断完善,在“九五”期间环境保护的主旋律是强化执法。目前,环境执法仍是环境法制中的薄弱环节,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以权代法、以言废法和随意执法的现象。甚至出现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并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犯罪行为。修订后并已施行的《刑法》第九章专设“渎职罪”,第408条规定;“负有环境保护监督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这…  相似文献   

4.
玩忽职守罪与环境监管失职罪的关系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相似文献   

5.
白洁 《环境保护》2016,(23):61-63
环境监管渎职犯罪一直以来是被广泛关注的问题,其立法目的是针对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督促有关国家机关和人员切实履行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环境监管失职罪在刑法规定与司法实践中,存在认识不统一、处理不一致的问题。通过厘清犯罪特点,确定行为边界,明晰危害后果,来促进环境监管犯罪查办、提升环境质量,并通过对现实制度架构的确立与实现进行反思和重构,在问题中寻求解决的路径。  相似文献   

6.
群众诉讼制度是指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就群众对违法进行环境污染和破坏的行为人的行为提请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机关行使其环境管理权,以及群众对不履行其法定义务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机关提起行政诉讼的程序、范围等方面的内容所作的规定.建立这一制度的目的在于通过立法保障群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参与,从而促使环境管理相对人停止其污染环境的行为并监督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机关切实履行其法定职责.  相似文献   

7.
《世界环境》2015,(2):80-83
本期话题环境执法风险指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未正确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要求作为或者不作为,导致行政问责事件发生,造成该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依规被追究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或者党纪政纪责任的可能性。——网络综合消息  相似文献   

8.
分析普通刑事犯罪破坏水资源的各种表现形式,可以使我们更加清楚自己承担的职责,也让人民群众清楚刑法禁止破坏水资源的规定,从而自觉地利用法律武器同破坏水资源的犯罪行为作斗争,同时水利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负有将自己发现的构成破坏水资源犯罪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诉的责任.  相似文献   

9.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发展进程的加快,环境问题日益成为各个国家普遍所要面临的主要问题。政府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执行者和领导者,在环保工作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政府在履行自身的工作职责过程中,由于一些具体的原因,也会导致不尽如人意的情况的法杖,造成一些问题的存在。本文主要阐述了在环境保护中政府的职责履行过程中的现状,重点说明的是政府在环境保护中所起到的主导作用。  相似文献   

10.
一是确立重点企业环境监管责任制的主要内容。从全县水泥、造纸等重点排污行业中确定41家重点企业,由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重点企业所属乡镇、管理区或单位共同对其排污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共同承担环境保护职责与责任。企业所属乡镇政府、管理区管委正职或单位主要负责人是重点企业环境监管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负责具体监管工作的副职是直接责任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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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五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依据职责划分 ,对职业病防治工作及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第五十六条 卫生行政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 ,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 )进入被检查单位和职业病危害现场 ,了解情况 ,调查取证 ;(二 )查阅或者复制与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有关的资料和采集样品 ;(三 )责令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停止违法行为。第五十七条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危害状态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  相似文献   

12.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及其危害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环境的污染和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的事件。由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没有固定的排放方式和排放途径,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环境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发生突然、来势凶猛,在瞬时或短时间内大量的排出污染物质,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和破坏,给国家和人民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相似文献   

13.
随着时代的前进,我国也在不断加大对废水的处理和水环境保护的投资力度.面对日益紧缺的水资源,作为新时期背景下的环保部门业,必须加强对废水的处理和水环境的保护,才能更好的履行自己的职责,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相似文献   

14.
近年来,随着我国的地质事业的发展迅猛,因为施工不注意环境保护,导致一些地质灾害以及破坏环境的事件频频发生,对当地的自然环境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如何加强环境保护,特别是山体边坡加固已成为预防地质灾害的有效防护手段。  相似文献   

15.
环境监察,就是环境保护部门对管辖地区内的单位和个人行为进行监督,防止人为行为对自然环境造成破坏,处理管辖地区内各种环境问题的工作过程,是我国政府重要的环境保护手段。环境监察的效果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基层执法人员的执法理念。目前,我国基层环境监察执法当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其中大部分是由于执法观念不符合现代社会的发展所引起的。本文将分析我国传统环境监察执法的职责与理念中存在的不足,结合新时期的发展形势探讨基层环境监察的执法观念应该如何转变。  相似文献   

16.
页岩气大开发莫以环境为代价——以美国页岩气开发为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冯相昭 《环境保护》2012,(24):64-66
在能源需求不断增长、国际应对气候变化和国内节能减排的多重压力下,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开发利用俨然已成为中国未来将采取的一项重要战略.但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环境监管机制不完善甚至缺失,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诱发环境风险进而导致环境污染和破坏的现象时有发生,如过度开发小水电会破坏生态环境,太阳能光伏发电所需的多晶硅生产中产生的四氯化硅废液会对水环境造成极大危害.页岩气的开发利用也不例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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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环境行政处罚的概念所谓环境行政处罚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定的其他组织对于违反环境保护行政法律规范而应负行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的一种惩罚措施,这一概念包含着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环境行政处罚是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定的其他组织的一种行为.根据法律规定,有环境行政处罚权的国家机关包括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环境保护法》第七条第三款所提到的各个行政主管部门,法定的其他组织是指法规、行政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非行政机关,可以作为环境行政处罚  相似文献   

18.
1 民事责任公民、法人因污染或破坏环境而侵害社会公共财产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造成财产损失是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侵害人身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是指因污染或破坏环境致使他人人身受伤害或死亡而造成的财产上的损失.财产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指受害人因受环境污染或破坏而导致现有财产减少或丧失,间接损失指受害人在正常情况下应当得到但因受环境污染或破坏而未能得到的那部分收入.1.1 无过错责任原则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一般民事责任构成要件包括行为的违法性、损害结果、违法行为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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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事业单位在其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环境保护法规,引起环境污染危害后果,就要依法承担法律规定的责任。环境污染危害违法行为是产生环境保护法律责任的依据,环境保护法律责任是环境污染危害违法行为引起的法律后果。在处理民事侵权行为案件、追究侵权行为人的民事责任时,一般要具备四个要件、(一)损害事实的存在,损害行为已造成一定损害后果;(二)损害行为具有违法性;(三)损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要有客观存在的因果关系;(四)实施损害行为人要有过错。应当肯定,在处理环境污染损害案件、追究环境污染损害行为人的法律责任时,原则上也要适用上述民事责任的四个构成要件。  相似文献   

20.
《环境保护》2015,43(11)
被告黄石阳新县金宝矿业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存在违法排放砷污染物的行为,致使周边49名村民砷中毒并造成财产损失。2015年2月5日,湖北省黄石市下陆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污染环境罪判决6家企业及14名涉案的企业负责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鉴于此次砷中毒事件中,黄石市的市、县(区)两级环保部门相关责任人、案发地大王镇党政负责人存在监管失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和受贿行为,包括大王镇前任党委书记在内的7名涉案官员也分别被追究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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