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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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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从公法视角对欧盟环境损害责任立法及其在成员国转化的历史、立法目的、环境损害的预防和修复等内容进行分析,提出我国环境损害责任立法采取混合立法模式、厘清政府和企业的环境损害修复责任、赋予主管机构要求赔偿公共利益损失和修复生态环境的权力、构建独特的法律实施机制的建议。  相似文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成功编纂推动了环境领域的法典编纂工作。相对于民事法律而言,环境法律具有鲜明的公法属性,环境法典的编纂应遵循公法思维。具体而言,环境法典编纂应以环境公共利益为本位,以环境公共利益最大化为标准合理配置法律资源。法典在逻辑构设上应以“环境治权”为逻辑起点,在框架体系上应以“要素统合”为逻辑因循,在法源择取上应以“环境善治”为具体标准,实现生态环境治理权配置与治理方式的优化。  相似文献   

3.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必然会造成环境公共利益的严重受损,需要通过附带或另行提起相关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来弥补给生态环境带来的损害。文章分析了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提起相关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必然性,并基于谦抑性、程序效益和程序安定性等诉讼价值的考虑,指出不同主体在起诉顺位上应遵循社会组织优先、行政机关次之、检察机关最后的规则。同时分析了对本类罪名附带提起民事诉讼的在级别管辖和诉前公告程序等方面的特别规定,提出对应策略建议。  相似文献   

4.
郭伟 《城市环境》2002,16(4):33-35,32
通过研究公共利益观对环境立法,环境执法和环境司法的指导作用,提出了公共利益观较生态中心主义更适于作为环境立法的指导思想,环境行政机关的失职是对公共利益的直接损害,公民环境权应服从公共利益等观点,探讨了公益论作为环境法基础理论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相似文献   

5.
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对环境公益损害救济的实体法与程序法规定均存在着严重的缺陷和不足。针对制度缺陷和不足,建议建构环境公共利益制度,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同时构建强制性环境责任保险和环境损害赔偿基金制度等具体规定,以弥补我国现行环境公益损害救济制度的不足和缺陷。  相似文献   

6.
张剑智  孙丹妮 《环境保护》2020,48(15):72-75
本文在分析美国环境政策变化趋势及影响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目前环境领域国际合作的主要进展,阐明了我国履行国际环境公约存在的主要挑战,并提出如下建议:一是深化环境领域国际合作,我国应继续维护发展中国家地位及权益;二是以履行国际环境公约为支点,团结广大发展中国家坚持和维护"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推动构建全球和区域性绿色治理体系;三是以绿色"一带一路"国际合作为契机,主动承担与我国发展地位相匹配的国际责任,引领示范发展中国家的绿色发展模式。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环境公益诉讼的理论和实践都有了长足的发展,实践的关注点已经从原告资格问题转移到了环境公共利益的救济问题,多起生态修复案件的出现进一步推进了对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探讨.2014年12月,由中华环保联合会作为原告提起诉讼的广州市白云区鱼塘污染公益诉讼案虽然是一件小案,但该案也集中了环境公益诉讼诸多核心问题.本文通过该案,分析了污染转移过程中造成生态损害的责任承担,污染事件中公共利益的认定,生态修复案件审理中的法律适用等问题.文章认为,生态修复作为新兴的、复杂的法律救济手段,司法实践在运用这一手段时面临许多挑战,有待进一步思考.  相似文献   

8.
"河长制"作为目前较为有效的河流治理制度,通过明确地方行政首长责任的方式,提高了区域河流水质治理的效果,但"河长制"对于河流治理的积极效果恰好反映出了我国政府环境责任的缺失,本文拟通过对现行"河长制"的考察,反思我国政府环境责任的缺失,并对我国政府环境责任制度构建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9.
环境问题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具有社会稳定风险,直接影响社会和谐。环境立法应当充分认识我国社会转型期和环境敏感期共存、环境风险高发期与环境意识升级期叠加的严峻形势,妥善应对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公众维权意识日益增强的新挑战,并有所创新,积极探寻保障公共环境权益的新机制。环境公益诉讼,是公众通过合法程序,化解重大环境纷争的有效途径,应予大力推进。  相似文献   

10.
美国是世界环境政策的引领,对我国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通过系统梳理近年来美国环境政策制定的趋势发现,美国环境立法出现了僵局,但环境政策却以国会"非正统"的立法、联邦行政机构的环境政策制定、法院裁决、联邦行政机构和非公机构合作制定环境政策、地方环境政策、非政府环境政策等新方式出现,环境政策制定相当活跃。因此,借鉴美国经验,我国也可加强系统性环境法律体系的建设、优化行政机构的环境政策制定、积极发挥法院体系在环境政策领域中的作用、推动地方环境政策可先行先试以及参与式环境政策制定模式的探索。  相似文献   

11.
梁增然 《环境保护》2020,48(16):14-18
对我国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历史考察不应始于2015年的全国试点阶段,这一制度史的"短视"可能会束缚学术视野,也不利于对我国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未来走向的把握。基于整体主义视角,本文对我国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例及其背后制度进行考察。通过缘起脉络、发展逻辑、变革规律三维度的描绘,笔者分析出中国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演变逻辑呈现地方先行先试、由混同走向分化、从单向运动式治理向多元常规式治理转变三条主线。  相似文献   

12.
环境行政强制执行制度是环境执法的重要制度。大陆法系国家实行德奥模式而从法律上确立环境行政机关强制执行地位,英美法系国家一般实行美法模式而以诉讼方式实现环境行政强制执行,日本则有更为严格、完善的环境行政强制执行制度。比较上述模式后认为:基于我国国情,法律应赋予环境行政机关一定的直接强制执行权,明确环境行政强制执行与司法强制执行的权限,确立环境行政强制执行制度。  相似文献   

13.
论我国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机制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既是进一步优化环境行政管理、深入推进和保障环境司法的重要前提,也是"损害担责"原则得以贯彻和实现的必然要求。但我国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机制在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完善、鉴定评估机构的监管、鉴定评估依据的技术标准体系建设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缺失,亟需补救和完善。  相似文献   

14.
环境诉讼与环境损害鉴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修改使环境诉讼类型发生了重大变化,环境公益诉讼法典化使环境损害鉴定成为环境诉讼中重要环节。从诉讼法学角度研究环境损害鉴定具有重要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本研究在更为宽泛的环境法学界域下,以环境法学研究新模式,从理论层面阐释环境诉讼与环境损害鉴定,构建环境损害鉴定法律规范体系,以期为我国环境损害鉴定提供理论支撑。研究表明,我国环境损害鉴定尚处于探索阶段,目前存在着鉴定主体不明确、鉴定技术标准缺失、鉴定范围模糊、鉴定理论准备不充分等问题,因此其法理、法律、技术标准亟待研究和制定。尤其法学研究者应重点关注以下方面:第一,构建环境损害鉴定的法律框架;第二,阐明环境损害损害鉴定法学理论基础;第三,制定具有法律效力的环境损害鉴定技术标准。  相似文献   

15.
社会治理的发展规律决定需要进行环境合作治理,生态环境治理的特点也对该进程的走向产生了相应的促进作用。环境合作治理有利于治理效果的提升。本文从环境合作治理的特征入手,对走向后工业社会的环境合作治理进行研究。  相似文献   

16.
齐晔 《环境保护》2014,(13):15-17
在分析我国环境污染现状及成因的基础上,指出目前以环境监管为核心的环保观念和体制无法满足我国环境保护的需要,需转变环境保护观念、创新环境保护制度,构建多主体、多中心治理机制,多途径、多机制治理模式,提升治理能力,创新传统的环境监管思路,充分发挥新《环境保护法》的作用,培育企业环境保护能力,推动公众成为环境监管的重要力量。  相似文献   

17.
简要介绍了环境权理论及其法律实践,指出应当同时从实体意义和程序意义两个方面来理解和把握环境权;明确和界定了“救济”的含义,并进一步指出环境权救济法律制度包括 环境民事救济法和环境行政救济法两大部分。而前者又可分为环境侵害的民事排除和环境侵权损害的民事赔偿法;后者又可分为环境侵害的行政排除法、环境侵权损害的行政补偿法、环境民事纠纷行政处理法、环境行政权损害的国家赔偿法等。  相似文献   

18.
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应用与面临的挑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常杪  杨亮  王世汶 《环境保护》2014,(20):20-22
随着我国环境管理模式的转变,近年来工业污染第三治理再次受到热议。本文通过梳理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深入探讨发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对我国环境管理模式转型的影响与意义,提出我国应明确划分环境污染治理责任、加强政府监管部门执法能力、完善第三方治理主体的评价体系,积极引导我国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9.
环境损害鉴定是环境诉讼必不可少的环节,也是诉讼证据具有证明力的前提条件及环境诉讼裁决公正的必要保障,在环境诉讼中具有举足轻重的重要作用,而环境损害鉴定法理依据理是认识环境损害鉴定钥匙。本研究表明环境损害鉴定目前仍是环境纠纷处理的瓶颈。我国目前严格意义上环境损害鉴定尚未开展,环境损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直接自然逻辑关系还不能确定。因此我国应夯实环境损害鉴定的理论基础,构建环境损害鉴定研究基本框架,为环境损害鉴定中行为与结果搭建沟通平台。  相似文献   

20.
沪宁高速无锡段沿途村民饱受交通噪声困扰,中华环保联合会接到举报后向无锡中院环保审判庭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最终经双方同意后依照法院的调解方案达成调解协议。本文认为公益诉讼是维护环境公共利益的一大利器,但类似噪声污染这类并未对生态环境本身造成直接损害、仅仅是影响到特定人的安宁利益,动用"公器"来维护"私益",是否满足提起公益诉讼的条件,有待进一步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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